MOMENTA GLOBAL LIMITED - W(H0609)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上市情况 - 公司上市申请未获批准,联交所及证监会或接纳、发回或拒绝[3] - 公司最终是否进行发售或配售未知[3] 发售限制 - 公司证券未在美国登记,不得在美国境内发售,除非获豁免或不受登记规定规限[3] - 公司招股章程登记前,不会向香港公众人士提出要约或邀请[4] 委任情况 -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已委任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和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为整体协调人[8] - 若后续委任整体协调人,将另行公告[9] 其他 - 公告涉及申请的公司董事及候任董事名单公布[9] - 投资者应依据经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的招股章程作投资决定[5] - 公告不构成向公众提呈出售证券的招股章程等,不构成邀约[6] - 公告由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2.01C条作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