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601368)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6月修订)
绿城水务绿城水务(SH:601368)2026-06-26 16:31

薪酬构成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13] - 绩效年薪占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14] - 任期激励收入不超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14] 发放方式 - 任期激励收入按3:3:4的比例分三年逐年兑现[18] - 独立董事津贴经股东会通过后按月发放[1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支付[18] - 绩效年薪采用月度预发+年度考核兑现方式[18] 考核限制 - 考核年度公司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不得增长[18] - 未完成当年应交税收,暂缓兑现或扣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27] - 拒缴、少缴、拖欠职工社保费用,暂缓兑现或扣减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28] - 考核年度拖欠职工工资,暂缓兑现或扣减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28]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自定薪酬等,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纪违规,减发或扣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30] - 公司财务造假追溯重述,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31]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薪酬资料至少保存15年[22] -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入公司工资总额[22] - 公司应统筹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福利性待遇[24] - 公司应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信息需按规定公告[27]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职业经理人的薪酬由董事会按市场化机制确定[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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