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控股(03396)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薪酬委员会设立 - 公司为健全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4] 人员构成 -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4] 职责范围 - 负责研究公司董、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薪酬策略、绩效评估及激励机制等并提建议[4] - 成员需向主席披露个人经济利益及潜在利益冲突[6] - 审查履职情况并进行绩效考评[7] - 因应企业方针及目标,检讨及批准高管薪酬建议[7] - 向董事会建议个别董、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薪酬待遇[7] - 在股东会批准前提下,检讨及批准相关赔偿事宜[8] - 确保公司授予董、高管或核心管理人员的股份期权和奖励符合规定[8] - 履行职责时鼓励建立符合集团策略的薪酬文化,提供有竞争力薪酬[9]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原则上在董事会定期会议前召开,提前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通知,经全体委员过半数书面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2] - 主席或过半数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通知,经全体委员过半数书面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2]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位成员,其中一位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12] - 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主持,未委托时由出席会议的过半数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主持[14] - 会议表决议案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委员不得弃权[14]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董事合理通知下应在合理时间内提供查阅[18]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情况、决定或建议等事宜[18] - 主席须出席公司股东周年会,不能出席时需安排另一委员出席并准备回答股东提问[18] - 工作细则依实际情况修订时由委员会提出意见稿提交董事会审议[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