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0025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7月)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运作程序和决 策行为,保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 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 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议事原则: (一)依法议事的原则; (二)权责统一的原则; (三)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第 1页共 13页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