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体(03681) - 延迟寄发关於主要交易之通函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國抗體製藥有限公司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梁瑞安博士及梁芳女士,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 王 小 素 女 士 、 薛 蕾 女 士 及 張 健 民 博 士 , 以 及 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G e o r g e William Hunter CAUTHERLEY先生、韓炳祖先生、李志明博士、李之秀女士及申 楠先生。 執行董事、主席兼首席執行官 梁瑞安博士 香港,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延遲寄發關於主要交易之通函 茲提述中國抗體製藥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七月六日之公告(「該 公告」),內容有關建議出售蘇州物業及設施,其構成本公司一項主要交易。除另 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 如 該 公 告 所 述 , 一 份 載 有( 其 中 包 括 )(i) 出 售 事 項 的 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