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与融资 - 公司2018年2月8日ADS在纽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募股净收益1.039亿美元[279] - 2019年4月完成ADS后续发行,净收益660万美元[281] 公司收购 - 2021年2月通过子公司收购江苏易通29.99%的股份,总代价为9.597亿元人民币[281] 产品出货量 - 2021年公司共出货3610万台智能可穿戴设备,自成立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出货2.034亿台[283] 移动应用用户数据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移动应用月活跃用户超4130万[29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移动应用注册用户达2.82亿,2021年平均月活跃用户(MAU)为4130万[303] 芯片技术成果 - 2020年6月发布的黄山2芯片,计算效率提高38%,软件算法速度比其他标准算法快26倍[297] - 2021年7月发布的黄山2s芯片,与前代相比,工作功耗降低56%,休眠功耗降低93%,图形性能提高67%[297] 生物传感器阵列成果 - 2020年6月发布的第二代生物传感器阵列BioTrackerTM 2支持五个AI驱动的生物数据引擎[299] - 2021年10月发布的第三代生物传感器阵列BioTrackerTM 3应用于部分智能手表产品[299] 血压测量系统成果 - 2021年7月推出的PumpBeats(TM)血压测量系统,基于自研芯片和传感器阵列,30秒即可测量血压[302] 公司认证 - 2021年公司获得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10] 研发人员数量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总数为665人[313] 与小米合作 - 公司与小米的战略合作协议于2017年10月首次签订,2020年10月续签三年,公司为小米可穿戴产品全球最优先合作伙伴[323] - 公司与小米销售小米可穿戴产品的毛利润平分[324] 供应商采购情况 - 公司产品的关键组件通常从中国供应商采购,部分关键组件从单一供应商采购,其余从两到三家供应商采购[325][326] - 公司与供应商的供应协议期限一般为两到三年[327] 产品质量管控 - 公司新的产品线在产品验证测试阶段会对产品样品及其组件进行全面检查,现有产品线有质量保证团队建立、沟通和监控质量标准[329] 移动应用功能 - 公司移动应用提供锻炼教程、健康提示、发现活动、健身活动、内容分享、电商、AI助手等功能[304][305][306] 大数据技术应用 - 公司大数据技术用于优化计步算法、跟踪睡眠、增强GPS性能、产品设计优化、健康分析等多个领域[309] 公司投资合作 - 2020下半年公司宣布与多家早期公司建立合作并进行投资,2021年2月投资Hyperfine Research, Inc.,年底其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330] 公司知识产权情况 -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获得665项专利并提交359项额外专利申请,已注册1788项商标并提交651项额外商标申请,获得74项软件版权[338] -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在中国有349项已授权专利和239项待审批专利申请,在国外有316项已授权专利和120项待审批专利申请[366] -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在中国拥有1108个不同适用商标类别的注册商标,并正在申请注册263个商标,在国外拥有680个不同适用商标类别的注册商标,并正在申请注册388个商标[367] -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在中国注册了74项计算机软件版权[369] -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注册139个域名[370] 公司业务季节性波动 - 公司业务历史上受季节性波动影响,第四季度销售通常较高,第一季度销售通常最低且会亏损[348] 政策法规生效情况 - 2020年12月27日,MOFCOM和NDRC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2021年1月27日生效[351] - 2021年12月27日,MOFCOM和NDRC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生效[351] - 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颁布《外商投资法》,2020年1月1日生效[352] - 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颁布《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2020年1月1日生效[354] - 2019年12月30日,MOFCOM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2020年1月1日生效[354] - 2020年12月19日,MOFCOM和NDRC联合颁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1月18日生效[355] 公司营销活动 - 2020年公司开展营销和品牌活动推广Amazfit和Zepp品牌,2021年推广Amazfit产品并提出口号“up your game”[332] 专利法规定 - 2008年版《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360] - 2020年版《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为15年,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363] - 2020年版《专利法》规定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赔偿金额为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实际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的1 - 5倍,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延长至3年[363] 商标法规定 - 《商标法》规定,若侵权所得或权利人损失难以确定,法院可判决赔偿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368] 广告相关法规与公司应对 - 从事广告活动的公司须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其地方分支机构获得包含广告业务的营业执照[373] - 2016年《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特定特殊商品或服务广告,不得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或烟草广告[375] - 公司获得广告业务经营许可证,并要求合作方审查广告内容确保合规[376] 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法规 - 持有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在线平台运营商海外上市前需申请网络安全审查[379] - 数据处理者向海外提供重要数据或特定个人信息需进行安全评估,如处理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主体向海外提供信息等情况[383] - 处理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海外上市需申请网络安全审查[383] - ICP服务运营商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需获用户同意,且要严格保密[384] - 移动应用信息服务所有者或运营商需负责信息安全管理,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要获同意[38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保护自然人个人信息[38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规则[388] - 处理敏感个人信息需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390]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个人信息达规定数量的主体向海外提供个人信息需通过安全评估[390] 税收法规 - 中国企业所得税对所有居民企业征收统一税率25%,高新技术企业可享15%优惠税率[397][398] - 增值税改革后,多数行业税率6%,房地产销售等11%,有形财产租赁17%,特定跨境活动零税率,后经多次调整[400][401][402] - 2008年1月1日后,外资企业向外国企业投资者支付股息需缴纳10%预提税,符合条件的香港公司持股超25%可降至5% [403] 劳动法规 - 企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补偿[392] - 企业需参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计划,未缴纳社保可能面临滞纳金和1 - 3倍罚款,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可被强制补缴[393] 保险经纪法规 - 保险经纪需获保险经纪牌照,《保险经纪管理规定》2018年5月1日生效[394][396] 外汇管理法规 - 经常项目外汇支付按程序操作无需外管局事先批准,资本项目支出需批准或登记[404] - 2015年6月1日起,允许外资企业用外币注册资本兑换的人民币进行境内股权投资,但有使用限制[405] - 2016年6月9日起,禁止外资企业用外币注册资本兑换的人民币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405] - 2019年10月23日起,所有外资企业可按规定用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405] 股东登记情况 - 公司中国居民股东王黄、陆云芬等已按外管局37号文要求完成登记[410] 法定储备金规定 - 中国公司需至少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储备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可不再提取[416] 公司组织架构与股权结构 - 公司组织架构中,开曼群岛的Zepp Health Corporation对旗下众多子公司持股比例多为100%[420] - 王黄、陆云芬等分别持有北京华米90.1%、2.1285%等股权,王黄和陆云芬分别持有安徽华米99.4%和0.6%股权[420][421] 公司股权相关协议 - 2020年3月20日,公司WFOE与安徽华米、北京华米股东签订股东投票代理协议和授权书[422][423] - 2020年3月20日,安徽华米和北京华米股东分别将100%股权质押给公司WFOE[424] - 公司已完成安徽华米和北京华米股权质押在市场监管总局的登记[425] - 2017年11月3日,公司WFOE向王黄提供1500万元免息贷款用于收购安徽华米股权[425] - 公司与安徽华米、北京华米及其股东签订独家咨询服务协议和独家期权协议,协议于2020年3月20日修订重述[427][428][429][430] 公司办公场地情况 - 公司总部位于合肥,自有和租赁办公建筑总面积约44,922平方米,还在多地租赁办公空间,总面积为18,873平方米,租期1 - 6年[432][433] 研发费用占比情况 - 2019 - 2021年研发费用分别占总运营费用的50.0%、46.4%、42.5%,占收入的7.4%、8.4%、8.2%[435] 各业务线收入占比情况 - 2019 - 2021年小米可穿戴产品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72.2%、69.0%、53.5%[436] - 2021年自有品牌产品及其他收入占总收入的46.5%,过去三年几乎翻倍[444] 各业务线收入金额情况 - 2019 - 2021年小米可穿戴产品收入分别为4,193,665千元、4,438,081千元、3,340,857千元(2021年为524,253千美元)[445] - 2019 - 2021年自有品牌产品及其他收入分别为1,618,590千元、1,995,282千元、2,909,252千元(2021年为456,525千美元)[445] - 2019 - 2021年公司总收入分别为5,812,255千元、6,433,363千元、6,250,109千元(2021年为980,778千美元)[445] 公司现金头寸 - 2021年底公司现金头寸为15亿元人民币(0.2亿美元)[443] 疫情对公司运营影响 - 公司运营受COVID - 19影响,包括影响产品生产、销售、供应链和物流网络[439][441][442] 2021年营收情况 - 2021年公司营收为62.501亿人民币(9.808亿美元),较2020年的64.334亿人民币下降2.8%,主要因小米可穿戴产品销售下降[457][462] - 2021年小米可穿戴产品营收为33.409亿人民币(5.243亿美元),较2020年的44.381亿人民币下降24.7%,出货量从约4100万降至约2850万[462] - 2021年自有品牌产品及其他营收为29.093亿人民币(4.565亿美元),较2020年的19.953亿人民币增长45.8%,出货量从约470万增至约760万[463] 2021年营收成本情况 - 2021年公司营收成本为49.445亿人民币(7.759亿美元),较2020年的51.007亿人民币下降3.1%[464] - 2021年小米可穿戴产品营收成本为27.541亿人民币(4.322亿美元),较2020年的37.065亿人民币下降25.7%[464] - 2021年自有品牌产品及其他营收成本为21.904亿人民币(3.437亿美元),较2020年的13.942亿人民币增长57.1%[464] 2021年毛利润情况 - 2021年公司毛利润为13.056亿人民币(2.049亿美元),较2020年的13.327亿人民币下降2.0%[465] 2021年研发费用情况 - 2021年研发费用为5.151亿人民币(8082.7万美元),较2020年的5.38亿人民币下降4.3%[466] 2021年一般及行政费用情况 - 2021年一般及行政费用为2.58346亿人民币(4054万美元),较2020年的2.61805亿人民币下降1.3%[467] 2019 - 2021年股份支付费用情况 - 2019 - 2021年,公司分别录得股份支付费用1.78亿人民币、0和0[459] 2021年销售和营销费用情况 - 销售和营销费用从2020年的3.587亿人民币增至2021年的4.383亿人民币(688
Zepp Health(ZEPP) - 2021 Q4 - Annual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