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展历程与战略投资 - 2014年7月达达集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同月推出达达快送APP;2014年11月达达荣耀成立;2016年6月与沃尔玛集团达成业务合作;2020年6月公司ADS在纳斯达克上市[317][319] - 2016年4月公司与京东集团建立合作关系,获2亿美元现金投资;2018年8月京东集团再投1.8亿美元;2022年2月达达向京东集团发行1.09215017亿股普通股,获5.46亿美元现金及战略资源,交易完成后京东集团持股约52%[318][319] - 2016年10月沃尔玛集团成为战略投资者,投资5000万美元;2018年8月再投3.2亿美元[319] 达达快送业务数据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达达快送同城配送服务覆盖约1800个中国城市和县城,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覆盖约2600个中国城市和县城[323] - 2021年达达快送骑手共配送11.23亿单,2019 - 2021年各年峰值日分别配送超920万、1080万和950万单[323] - 达达快送为连锁商户、中小企业商户和个人寄件人提供同城配送服务,为物流服务提供商等提供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327][335] - 达达快送对部分连锁商户按固定费率收费,对中小企业商户和个人寄件人按可变费率收费;骑手配送费由实时自动定价系统动态计算[331][332]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同城配送服务覆盖中国约1800个市县,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覆盖约2600个市县[494] - 2020年和2021年分别交付10.57亿和11.23亿个订单,日均分别为290万和310万个订单[494] - 2021年同城配送订单平均配送时间约为30分钟[496] JDDJ平台业务数据 - 2021年JDDJ平台产生的GMV达430.79亿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12月31日,覆盖约1800个中国城市和县城[341] - 2021年JDDJ平台有6230万活跃消费者[342] - JDDJ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商品选择、个性化服务、便捷下单和快速履约服务[342][343][344] - 2021年JDDJ活跃门店超147400家,较2020年约114700家增长28.5%[347] - 2020年和2021年GMV分别为252.62亿元和430.79亿元,同比增长率为70.5%,2021年平均订单规模较2020年增长25.6%,活跃消费者从4130万增至6230万[497] 公司其他业务相关数据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盘古营销”系统中的CRM工具被221家零售商采用,覆盖超50068家门店[354] - 2021年公司直接合作的品牌所有者数量为215家[357] 公司业务策略与服务 - 公司为新消费者提供优惠券等激励措施,并邀请其加入微信直播聊天社区以促进复购[345] - 公司为零售商提供综合零售解决方案、CRM服务和智能线下门店解决方案等[349] - 公司为品牌所有者提供促销和营销活动,帮助其触达更多消费者并优化销售渠道[357][359] - 公司与京东集团和沃尔玛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提供物流和技术服务[361][362] - 公司在即时配送和即时零售业务中运用数据挖掘和AI技术提升运营效率[365][370] 公司资源与资质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研发团队有918名成员[374]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74项计算机软件版权、8项其他版权、18项专利,在中国维持超1270项商标注册,注册或收购50个域名[375]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平台有664名客服人员,约81.3%为外包人员[378] 行业法规政策 - 根据2021版负面清单,增值电信服务提供商的外资投资不得超过50%(不包括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业务和呼叫中心)[387] - 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持股比例在一般增值电信业务中最高为50%,电子商务业务中最高为100%[392] -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于2001年12月11日发布,最近一次修订于2016年2月6日[392] - 《电信条例》于2000年9月25日颁布,最近一次修订于2016年2月6日[394] -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于2003年2月21日由原信息产业部颁布,最近一次修订于2019年6月6日[394]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3日修订,2017年9月1日生效[395]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持证人需接受年度检查[395]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需在到期前至少六个月申请重新审核续签[400] - 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分为A、B、C三种类型[402] - 医疗器械在线销售记录需保存至医疗器械使用期限结束后两年,无使用期限的不少于五年,植入式医疗器械需永久保存[406] - 电子商务平台需将交易信息保存至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408] -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企业需为每个经营场所申请一个许可证[410] - 若商家欺骗消费者或故意销售不合格产品,需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商品或服务价格三倍的额外赔偿[412] - 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决定取消省级CFDA对除第三方平台外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的审批[403] - 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决定取消第三方平台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审批[404] - 2019年8月26日《药品管理法》修订,规定国家特殊管制药品不得在线销售[405] - 2021年4月29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规定第三方食品交易平台需对参与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409] -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拥有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境外上市需申请网络安全审查[429] -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处理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境外上市等活动需申请网络安全审查,境外上市公司需开展年度数据安全评估[4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数据处理应合法合规,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等[4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网络运营者需履行网络安全义务[4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电信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需履行反恐相关义务[425] -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需采取相关措施并保留用户信息至少60天[424] -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互联网广告需标明“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互联网[4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4月29日修订并施行,规范商业广告活动,禁止广告含不良内容[419]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从事道路货运经营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4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房屋租赁需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415] - 数据处理者处理超100万用户个人数据后进行个人数据跨境传输,或累计传输超10万用户个人信息、超1万用户敏感个人信息时,需申请数据安全评估和出境数据传输许可[433] - ICP运营商需保存用户相关信息记录至少60天,并按法规要求提交[435] - 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接收日志需保留至少6个月[432] - 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有明确合理目的,收集应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440] - 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儿童信息保护规定》要求互联网服务运营商收集、使用等儿童个人信息前,需通知并获监护人同意[440] - 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规则明确了常见移动互联网应用必要个人信息收集范围,运营商不得因用户拒绝提供非必要信息而拒绝提供基本服务[440] - 2021年7月30日发布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建立网络安全保护和问责制度[431] - 2021年7月12日发布的《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禁止滥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危害网络安全等行为[432] - 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含义及相关犯罪严重情形[436] -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标准,强化非法收集等个人信息的刑事责任[438] - 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支付机构需按许可范围合规经营,不得外包业务、转让或租借许可证[441] -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可在到期前12个月申请续展,有6个月宽展期,续展后有效期仍为10年[448] - 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449] 外汇与税务政策 - 资本账户外汇资金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453] - 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需从累计利润中提取至少10%作为储备基金,直至达到注册资本的50%[456] - 试点地区非金融企业可登记不超过净资产两倍的外债额度并在额度内借款[457] - 2014年7月4日发布的SAFE Circular 37要求中国居民或实体就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外汇登记及信息变更更新[459] - 2017年1月26日发布的SAFE Circular 3规定银行需核查利润分配相关文件,国内实体汇出利润前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461] - 2015年6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资本账户外汇可自主结汇[452] - 2016年6月9日发布的SAFE Circular 16统一了境内机构资本账户外汇资金意愿结汇政策[453] - 境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公民或在中国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非中国公民参与股权激励计划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否则可能面临罚款和法律制裁[462] - 在中国工作的员工行使股票期权或获得限制性股票需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境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需代扣代缴,否则可能面临税务机关制裁[463] - 非敏感境外投资项目需向国家发改委地方分支机构备案,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涉及非敏感国家和地区及非敏感行业需向商务部地方分支机构备案,还需在当地银行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登记[464] - 在中国有实际管理机构的境外企业按25%的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对全球收入纳税,在中国无分支机构的非中国居民企业就来源于中国的收入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465] -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可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资格有效期为三年[466]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资产,若被认为无合理商业目的,中国税务机关可将其重新分类为直接转让并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67] - 非中国居民企业股息分配的标准预扣税税率为20%,自2008年1月1日起降至10%,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企业可降至5%[471] - 增值税销售税率原为17%和11%,2018年5月1日起分别调整为16%和10%,2019年4月1日起分别调整为13%和9%[473][476] - 购买农产品原税率为11%,2018年5月1日起调整为10%,2019年4月1日起调整为9%[473][476] - 自2011年11月16日起,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增值税取代营业税试点计划,最终于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475] - 公司需按当地政府规定比例为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478] 公司VIE架构与办公设施 - 公司通过与上海趣盛及其股东的一系列协议控制可变利益实体(VIE),VIE股东将100%股权质押给达达荣耀[484][486] - 达达荣耀与VIE签订的独家业务合作协议规定,VIE需将100%净收入作为服务费按月支付给达达荣耀[487]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上海租赁并占用约10,600平方米办公空间[491]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北京租赁并占用约8,500平方米办公空间[491]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其他城市租赁并占用约19,200平方米办公及其他用途空间[491] - 公司租赁期限从1年到6年不等[491] - 公司服务器托管在北京第三方数据中心[491] - 公司认为现有设施能满足当前需求,未来将主要通过租赁获取额外设施[491] 公司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9 - 2021年,公司来自京东集团服务的净收入占比分别为50.5%、38.6%和13.9%[363] - 2019 - 2021年,公司来自沃尔玛集团服务的净收入占比分别为13.0%、13.8%和20.2%[363] - 2019 - 2021年净收入分别为30.997亿元、57.3999亿元和68.6626亿元(1.077466亿美元),其中服务收入占比均超98%[508] - 2019 - 2021年来自关联方的净收入分别为19.677亿元、30.089亿元和23.39亿元(3.67亿美元)[508] - 2019 - 2021年客户激励分别为8770万元、6930万元和1.25亿元(1960万美元),占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1.2%和1.8%[509] - 2019 - 2021年达达快送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4.4%、59.8%和41.1%,京东到家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35.6%、40.2%和58.9%[513] - 预计未来净收入将继续增加,京东到家平台服务收入将随销量增长而增加[514] - 2019年运营及支持成本为2845872千元,占比91.8%[516] - 2020年运营及支持成本为4721311千元,占比82
Dada(DADA) - 2021 Q4 - Annual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