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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人机(688297) - 2023 Q2 - 季度财报
688297中无人机(688297)2023-08-19 00: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194,244,824.04元,同比下降28.1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717,656.56元,同比下降9.4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9,641,181.88元,同比下降9.97%[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16,250.24元,同比下降200.1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47,836,181.53元,同比下降0.22%[13] - 公司总资产为7,499,937,532.77元,同比下降3.94%[13] - 公司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119,424.48万元,同比下降28.15%[15] - 公司2023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1.63万元,同比下降200.12%[15] - 公司2023年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4,783.62万元,同比下降0.22%[15] - 公司2023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同比下降27.27%[16] - 公司2023年1-6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64%,同比下降14.71个百分点[16] - 公司2023年1-6月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40%,同比增加2.89个百分点[16] - 公司2023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4,076,474.68元[18]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9,424.48万元,扣非净利润20,964.12万元[23]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1.94亿元,同比下降28.1%[159]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14亿元,同比下降9.4%[160]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1亿元,同比增长9.5%[159]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计为74.99亿元,同比下降3.9%[15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负债合计为17.52亿元,同比下降14.4%[15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35亿元,同比下降41.2%[161]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应付账款为11.51亿元,同比增长12.3%[15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合同负债为3.63亿元,同比下降54.6%[157]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同比下降27.3%[160]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资本公积为43.92亿元,同比增长0.2%[158]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16,250.24元,同比下降200.1%[16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94,195,246.98元,同比增长6483.6%[16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9,303,586.68元,同比下降105.7%[16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538,475,410.06元,同比下降63.2%[16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588,536,390.11元,同比增长1.9%[162] - 公司2023年上半年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747,836,181.53元,同比下降0.2%[16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213,717,656.56元,同比下降0.0%[164] - 公司2023年上半年利润分配为-237,599,999.25元,同比下降0.0%[164] - 公司本期期末余额为5,609,902,383.93元,较期初余额1,165,237,225.23元大幅增长[166]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235,945,971.22元[165] - 公司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总额为4,204,451,803.02元,其中普通股投入为4,197,057,197.56元[16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36,7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419,705.72万元[167] - 公司注册资本由54,000.00万元增加至67,500.00万元,总股本由54,000.00万股增加至67,500.00万股[167] - 公司本期专项储备提取金额为4,500,724.80元,使用金额为233,340.34元[166] - 公司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为505,085,026.09元,较期初269,139,054.87元显著增长[166] 无人机市场与发展 - 全球军用无人机采购支出预计从2023年的121亿美元增加到2032年的164亿美元,未来十年市场规模总计1622亿美元[20] - 全球商用无人机市场规模2022年为300亿美元,预计2023年—2032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将超过15%[20] - 公司翼龙系列无人机已累计完成数万架次的起落及十余万小时的飞行,出口多个国家[22] - 公司建立了高效的研发体系,拥有无人机行业国家级领军人物领衔的研发团队[22] - 公司全面推进精益生产制造,形成敏捷"柔性高效生产"能力,做到高质量、准时化交付[22] -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牵引,为用户提供全寿命周期整体解决方案的销售策略[23] - 公司产品谱系不断丰富,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的各种定制化需求[25] - 翼龙系列无人机在全球察打一体无人机市场持续稳步发展,用户数量不断提升[25] - 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64项,其中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25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26]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26] - 公司掌握了21项核心技术,包括大型固定翼长航时无人机平台设计技术、无人机智能自主与智能指控技术等[26] - 翼龙-1E无人机、翼龙-2D无人机、新型指挥控制站完成科研验证,翼龙-3研制有序推进[26] - 公司掌握了大型固定翼长航时无人机总体设计核心技术,包括无人机系统的总体布局设计技术、大展弦比低雷诺数高升阻比机翼设计技术等[27] - 公司掌握了大型固定翼无人机高结构效率、低重量、长寿命的结构综合设计技术[28] - 公司开发了全复材结构设计技术,通过复材整体机身舱段结构优化、大展弦比机翼全复材结构气弹剪裁设计等[28] - 公司掌握了电加热、复合新型防除冰涂层技术、热气防除冰技术,提高了防除冰的安全可靠性[28] - 公司通过多冗余高容错飞行管理系统架构设计和故障模式/影响分析,保证了系统安全性[28] - 公司采用系统之间以逻辑消息交互,逻辑消息和物理拓扑架构隔离,消息传输通过网络通道动态调度,实现了系统之间的松耦合[28] - 公司自主研发的“机-站-链”系统综合设计及试验技术,提升了无人机系统的综合能力,具备与多协同作战单元“互联互通”能力[8] - 公司首次在无人机起落架收放系统上应用电静液作动技术(EHA),提高了无人机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能源使用效率[10] - 公司采用基于TSN网络的载机信息交互技术,统一了系统接口,简化了系统架构,降低了系统成本[11] - 公司利用AI算法训练强化无人机系统目标识别技术,实现了高帧率实时跟踪和长时间锁定[13] - 公司构建了无人机三级指挥控制网络体系,结合5G与卫星通讯技术,提升了远程飞行控制与实时状态监测功能[15] - 公司实现了基于MBD的数字化工艺设计技术,支持了无人机的生产和管理工作,提升了工艺管理和工艺设计的集成[16] - 公司综合数字化工艺系统与ERP、MES等系统的集成应用,实现了生产各环节的仿真预测和无纸化生产[17] - 公司掌握了无人机试飞测试系统的一体化设计技术,通过科学合理的传感器布置,优化了飞机设计和制造[19] - 公司建立了翼龙无人机远程数字化管控平台,具备快速的技术支持、培训和故障排除等远程服务能力[20] - 公司完成了翼龙-2无人机系统延寿至数万飞行小时/数十年的方案,解决了机载成品延寿的技术难题[21] - 公司研发投入总额为100,330,509.86元,同比增长9.50%[3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51%,同比增加2.89个百分点[35]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98人,同比增长102.04%,占公司总人数的34.43%[3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为2,909.2万元,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为14.69万元[38] - 公司研发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占比最高,为62.62%[39] - 公司研发人员中30岁以下占比最高,为48.48%[39] - 公司在研项目包括翼龙-1E、翼龙-2D、翼龙-3等无人机系统研制项目,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37] - 公司翼龙系列无人机在全球察打一体无人机市场持续稳步发展,用户遍及十余个国家[40] - 公司自主研制的翼龙-3无人机系统在大吨位同级别中空长航时无人机系统产品中处于国际先进水平[40] - 公司拥有无人机行业国家级领军人物领衔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实力[41] 研发与创新 - 公司研发投入总额为100,330,509.86元,同比增长9.50%[3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51%,同比增加2.89个百分点[35] - 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98人,同比增长102.04%,占公司总人数的34.43%[3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为2,909.2万元,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为14.69万元[38] - 公司研发人员中硕士研究生占比最高,为62.62%[39] - 公司研发人员中30岁以下占比最高,为48.48%[39] - 公司在研项目包括翼龙-1E、翼龙-2D、翼龙-3等无人机系统研制项目,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37] - 公司翼龙系列无人机在全球察打一体无人机市场持续稳步发展,用户遍及十余个国家[40] - 公司自主研制的翼龙-3无人机系统在大吨位同级别中空长航时无人机系统产品中处于国际先进水平[40] - 公司拥有无人机行业国家级领军人物领衔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实力[41] 股东与股份 - 航空工业成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限售[70] - 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中航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限售[70] - 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航空工业成都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限售[70] - 航空工业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限售[70] - 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航空工业产业基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限售[70] - 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航证科创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战略配售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70] - 成都产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股份限售[70] - 成都建国承诺自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限售[70]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颐同人、成都泰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限售[70]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承诺自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限售[71] - 航空工业成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74] - 航空工业成飞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4] - 航空工业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77] - 航空工业集团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7] - 航空工业成都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77] - 航空工业成都所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77] - 航空工业成飞承诺在云影(翼龙-10)无人机完成研制定型验收工作后12个月内履行相关承诺[74] - 航空工业集团承诺在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77] - 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航空工业产业基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79] - 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航证科创承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79] - 公司股东成都产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79] - 公司股东成都建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及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81]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颐同人、成都泰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81] - 公司股东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及自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81] - 公司股东天府弘威基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及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82] - 公司董事曾强、高级管理人员李永光、刘海涛、徐俊芳、王宏玉承诺自向成都颐同人、成都泰萃实缴之日起60个月且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8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李屹东、刘洪承诺自向成都颐同人实缴之日起60个月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8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克承诺在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86] - 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在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87] - 航空工业成飞及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制[88] - 中航技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制[89] - 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在股票上市后3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90] - 公司回购股份的程序需在触发条件后10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在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91]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92] - 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93]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10%[94] -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再度触发条件,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履行义务[94] - 公司承诺在公开发行新股后,如招股说明书被认定为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股票[94] -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全部新股[96] - 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96] - 公司承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97] - 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98] - 公司聚焦无人机产业核心竞争力,扩大主营业务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提升整体盈利水平[98] -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保障股东合法权益[98] - 公司承诺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连续三年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3] - 公司承诺在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到80%[103] - 公司承诺在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到40%[103] - 公司承诺在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到20%[103] - 公司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103]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依据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104]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105] - 航空工业成飞及航空工业集团承诺不占用中航无人机的资金,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106] - 公司及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履行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106] - 航空工业集团承诺不从事与中航无人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107] - 航空工业成飞承诺不从事与中航无人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承担赔偿责任[109] - 主要股东航空工业成都所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