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材料业务 - [公司于两年前涉足新能源材料业务,子公司深圳华明盛于年内开始运营,并在2023年7月与上游供应商成立联营公司汉唐民生][11] - [深圳华明盛向汉唐民生注入专利技术,带来约5294.6万港元的收益][11] - [汉唐民生预计在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开始运营,届时公司在负极材料行业的定位将进一步提升,并建立核心原材料的稳定供应][11] - [附属公司深圳华明胜于本年度投入运营,2023年7月与供应商成立联营公司汉唐明胜,因注入专利技术产生收益约5294.6万港元][18] - [汉唐明胜预计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开始运营,开业后公司在负极材料行业地位将提升,建立核心原材料稳定供应][18] - [公司2年前拓展新能源材料领域,与上下游及地方政府合作布局,对项目添置光伏、储能设备,挖掘内部碳资产资源][48] - [深圳华明胜注册资本6860万元,集团和上海巴库斯分别出资3498.6万元和3361.4万元,上海巴库斯以专利技术出资已完成,注册资已缴足][54][55][59] - [深圳华明胜计划年产能2000吨,2023年6月开始试生产,本年度收入约4260万港元,2023财年约197万港元][56][60][61] - [深圳华明胜与汉唐森源成立合营公司汉唐明胜,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约3.813亿港元),双方分别持股30%和70%,汉唐森源已现金出资,深圳华明胜2024年3月以专利技术出资完成,注册资缴足,产生非现金收益约5290万港元][57][61][63] - [公司2年前进入新能源材料业务,加强与上下游及政府合作,在现有设施安装光伏和储能设备,挖掘内部碳资产开发][91] - [负极材料行业竞争激烈,主要供应商扩产且新供应商涌入,原材料价格下跌][89][95] - [去年负极材料供应增加,导致价格竞争,公司毛利可能减少并失去部分客户][181] 建筑业务 - [2024财年建筑分部收入约为5.113亿港元,较2023财年的约4.382亿港元增加16.7%,主要因本年度承包的大型项目数目增加][15] - [2024财年建筑业务整体毛利率降至约4.0%,2023财年为5.0%,下降原因是特定项目进度延迟及新获授项目整体毛利率较低][15] - [建筑分部收入约86.4%源自公营地基项目,美东邨地基项目本年度贡献约4.249亿港元][15] - [2024财年公司共完成7个项目,2023财年为4个;取得7个新项目,合约总值约为3.138亿港元,2023财年为2个新项目,合约总值约9.573亿港元][16][22] - [2024财年取得的7个新项目均已动工,其中3个已竣工;截至2024年3月31日有5个在建项目,2023财年为2个][22] - [公司本年度新获批5个在建地基项目,分别为美东邨项目、医院道项目、石梨街项目、观塘行动区项目和牛头角项目][24] - [本年度香港建筑部门面临挑战,因竞争激烈和成本上升,建筑项目盈利能力受影响,董事会对香港长期住房开发带来的地基行业前景保持审慎乐观][66] - [建筑业竞争激烈,预期可投标项目减少,公司或降低利润率,影响来年溢利][179][180] - [过去数年,极端天气导致公司建筑项目延期,增加成本并影响员工安全][175][178] - [公司获得的建筑项目数量取决于建筑业市场条件,若因素恶化,建筑分部经营业绩将受影响][176][178] - [建材成本上涨将降低公司建筑及新能源材料业务利润率,成本估计和控制不当会影响财务表现][182] 环保业务 - [公司本年度环保业务收入约1.17亿港元,较2023财年约1.07亿港元增长约9.3%][26][28] - [本年度餐厨垃圾处理业务收入约7430万港元,较2023财年约1.07亿港元减少,主要因宣城项目工程收益减少][27] - [公司完成收购合肥项目余下40%股权,代价约4375万港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全资拥有该项目][29] - [2024年3月,合肥项目处理量约为每天200吨][29] - [宣城项目总计划处理量为每天300吨,分2期开展,1期工程已于2023年3月31日大致完成][29] - [本年度宣城项目获准开展试商业运行,2024年3月处理量逐渐上升至每天100吨][29] - [公司环保业务还涉及开发及管理环保工业园和新能源物料][24] - [敦化项目计划处理量为每天210吨,2022年6月获200吨/天处理量30年独家特许经营权,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开始业务或建设][31] - [涡阳项目计划处理量为每天126吨,特许经营期25年,2024年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截至报告日期未开始业务或建设][31][32][36] - [汉中项目公司集团持股80%,自成立起与市政府磋商特许经营权及选址,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开展业务或建设][33][36] - [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汉中某区城管局单方面与其他企业签特许经营权安排处理该区餐厨垃圾,截至报告日期相关部门未达成一致意见][34][36] - [韩城项目2018年5月获20000吨/年处理量30年独家特许经营权,自2020财年因废水系统设计缺陷和土地问题建设待定,罚款约260000元][38] - [公司与韩城供销社建议终止韩城项目,截至2024年3月31日审计未完成,已确认减值亏损约人民币179.7万元][39] - [宜兴项目总投资约1.6亿美元,分3期,一期投资约4000万美元,2023年获土地使用权,2024年获施工许可并开工,2月签订1亿元银团贷款协议,土地使用权分类为投资物业][40][41][50] - [2024年2月公司与独立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以50万元人民币收购山西天河60%股权,该公司将在山西省从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业务,5月完成转让正式登记][82][83] - [国家多年来加强环保意识、改善生态、政策刺激行业发展,中国在多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环保行业未来趋势是从资产型向技术创新转变,融入绿色低碳排放概念以促进减碳、治污和可持续发展][84] - [公司下属专案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避免破坏环境][161] - [公司下属专案公司委托独立第三方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环境影响批复][161] - [公司下属专案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避免水污染][162] - [公司下属专案公司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162] - [公司下属专案公司配合市容环卫部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意见要求的工作][169][170] - [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协议主要条款及条件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作依据及参考][171] - [公司将来新的特许经营权协议项目主要条款及条件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指导意见作依据及参考][171] - [中国《环境保护法》增加公司污染成本,中央政府加强监管,违反规定会影响公司运营][186][187][188][199]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本年度收入约6.282亿港元,较2023财年的约5.452亿港元增加约15.2%,主要因建筑业务和环保业务增长][93][103] - [公司本年度拥有人应占溢利约290万港元,上一年度拥有人应占亏损约2080万港元;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0.18港仙,上一年度每股亏损1.70港仙][94][103] -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由约3820万港元增加至8170万港元,上一年度主要为合肥项目补偿等,本年度主要来自汉唐明胜注资收益等][97][98] - [行政开支由2023财年的约9170万港元微增6%至2024财年的9720万港元,主要因深圳华明胜开支和认股权开支增加][99] - [财务成本由上一年度的约1080万港元增加约10.6%至本年度的约1200万港元,虽借贷水平下降但宜兴项目获银团贷款][99]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3730万港元,2023年3月31日约为1.345亿港元][99]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计息贷款总额约为1.993亿港元,较2023年3月31日的约2.03亿港元有所下降;流动比率约为1.04,低于2023年3月31日的约1.33][105] - [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本负债比率约为118.4%,较2023年3月31日的约121.5%有所下降,主要因本年度公司整体股东应占权益增加][105]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质押了账面价值约646.4万港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和账面价值约5641.3万港元的投资物业等资产,作为集团获授融通的抵押品][105] - [过去12个月,公司进行了集资活动,所得款项净额约4045万港元,计划用途包括开发石墨烯基相关负极材料、作为一般营运资金等][10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就项目作出的资本承担约为1.26亿港元,较2023年3月31日的170万港元大幅增加][108][109]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有363名雇员,较2023年3月31日的309名有所增加;本年度员工成本总额约为1.344亿港元,高于2023财年的约1.02亿港元][110][117]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有未偿还的建筑合同履约保证金约4460万港元,高于2023年3月31日的约3690万港元][113] - [2024年3月31日,集团有关建筑合约的未履行履约保函金额约为4460万港元,2023年3月31日约为3690万港元][120] 公司运营与管理 - [公司将继续加强整体运营效率,积极探索来年商机,坚守在香港及中国的长期业务计划,关注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14] - [2023年11月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订立协议,将代价股份存入其证券账户,12个月内出售给非关联承让人,所得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报告日期尚未出售,公司拟在股价最佳时出售,必要时会与代理人就出售期进一步磋商][68] - [2018年5月收购Vimab全部股权,发行19,488,428股代價股份给卖方并禁售,需Vimab集团达成特定财务指标后解禁,因Vimab不再是附属公司,公司无法审核其2018和2019年经审核EBITDA,正与卖方B磋商解决问题][69] - [集团曾于2016年11月收购恺利尔51%股权,2020年根据和解协议退还股权,清勤国际分五期退还3600万元现金,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全额收到,本年度收到法院判决担保人支付的罚款约14万元][64] - [宜升智汇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清算预计对集团无重大影响,完成后合营协议责任将解除][85][101] - [2024年2月公司收购山西天和60%股权,代价50万元,5月完成转让登记,适用百分比率不超5%][86][87] - [本年度,公司未持有任何其他公司的重大股权投资,也无重大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收购及出售事项][112][118][119] - [本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未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114] - [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作为董事买卖公司证券的行为守则,且所有董事确认已遵守该守则][115][116] - [公司本年度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121] - [全体董事确认本年度证券交易遵守标准守则所载必守准则][122] - [董事会不建议向股东派付2024财年末期股息,2023财年亦无派付][126][131] - [审核委员会本年度工作包括会见外部核数师、审核业绩报告、批准核数费用、建议续聘核数师及审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成效][128] - [公司已采纳合规手册,收纳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作为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124][133] -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125][130] 公司人员架构 - [朱勇军57岁,2016年5月24日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135] - [潘轶旻48岁,2021年3月24日任公司执行董事][135] - [李锡勋46岁,2018年8月31日任公司执行董事][135] - [林家匡于2023年10月17日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职多家公司,2014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及财务管理学位][137][140] - [葛晓鳞于2020年7月2日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是天津索菲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有丰富学历和任职经历][138][141] - [杜芸于2023年9月1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在厚朴投资和Engie中国任职,是特许金融分析师][139][141] - [罗俊超于2014年8月26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等,有法律相关背景和任职经历][142][143] - [唐嘉乐于2014年8月26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是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主席等,有公共卫生学位和会计相关经历][144][145] - [蔡伟石于2014年8月26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是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等][148] 公司业务合规与风险 - [集团已就出租及使用受规管机械作出申请并取得符合排放标准的审批证书,核准标签已展示并妥为保存][160] - [针对《空气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尘埃)规例》,已设有操作人员适用的合规手册并定期进行培训][160] - [公司采纳并实施环保政策及程序,本年度符合经营所在地对业务有重大影响的相关环保法律及规例][164] - [公司依据《噪音管制条例》,设有合规手册,派驻地盘监督人员,取得建筑噪音许可证][161]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建筑工程及环保,已调配足够资源确保合规][172][177] - [过去三年,COVID - 19及相关措施对公司
创业集团控股(02221) - 2024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