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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艺集团控股(00565) - 2023 - 年度财报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3年收益为1.43233亿港元,2022年为1.84601亿港元;2023年年内亏损为6.83448亿港元,2022年为8815.9万港元[10] - 2023年为超275名(2022年:275名)租户降低租金等费用,总额约2302.5万港元(2022年:808.7万港元)[27][41] - 2023年毛利率约73.8%(2022年:79.8%),下降因减免租户费用致收益减少[29] - 2023年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及亏损约2847.6万港元(2022年:3315.6万港元),减少因应收贷款到期[32] - 2023年租赁按金减值亏损约1924.7万港元(2022年:无),因部分店铺被扣押增加信贷风险[33]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产生亏损约6.83448亿港元(2022年:7768.3万港元),亏损率为477.2%(2022年:42.1%)[53] - 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投资物业公平值大幅减少约7.20225亿港元(2022年:1.62651亿港元),应收贷款减值亏损约1.84361亿港元(2022年:5155.1万港元)[53] - 行政开支约为2176.6万港元(2022年:2361.7万港元),占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收益约15.2%(2022年:12.8%)[55] - 财务费用约为4376.1万港元(2022年:4771.1万港元),占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收益约30.6%(2022年:25.8%)[59] - 2022年董事会向股东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每股0.08港元[60] - 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权益约为2.68442亿港元(2022年:10.12424亿港元)[69] - 2023年6月30日两笔债券合共约1000.3万港元(2022年:2534.4万港元),总负债比率约为3.7%(2022年:2.5%)[6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集团录得收益约1.43233亿港元,较2022年的1.84601亿港元减少约22.4% [82]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有本金额人民币1.8亿元未偿还[84] - 应收贷款之减值亏损约为18436.1万港元,2022年为5155.1万港元[86] - 2023年6月30日投资物业佳潮购物中心及购物中心C区账面价值约9.95699亿港元,2022年为18.43529亿港元,产生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之亏损约7.20225亿港元,2022年为1.62651亿港元[88] - 扣除相关递延税项负债后应占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之亏损净额约5.40169亿港元,2022年为1.21988亿港元[88] -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派付末期股息,2022年亦无[89]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亏损为约1047.6万港元,2023年无收益及亏损[90] - 2023年6月30日,集团流动负债净额约为1.17亿港元,2022年为流动资产净值5038.1万港元;总资產减流动负债约为10.52亿港元,2022年为20.89亿港元[96] - 2023年6月30日,集团现金及银行存款约为3315.2万港元,2022年为2152.6万港元;流动比率约为35.2%,2022年为124.2%[9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集团于物业、厂房及设备投资约20.3万港元,2022年为398.1万港元[101]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2022年亦无[109] - 2023年度集团五大客户销售额占销售总额29%(2022年为30%),最大客户销售额占17%(2022年为18%)[146] - 2023年度集团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采购总额37%(2022年为36%),最大供应商采购额占14%(2022年为15%)[146]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佳潮购物中建筑面积约为12.5188万平方米,2023年6月30日约99.0%可出租面积已租出[11] - 购物中心C区建筑面约8.0118万平方米,2023年6月30日约95.0%可出租面积已租出[24] - 佳潮购物中租期至2036年中届满,向约134名租户推广及招租[11] - 购物中心C区租期至2036年中届满,中原锦艺向约106名租户推广及转租,余下租期介乎一年至八年[24] - 购物中心C区建筑面积约80118平方米,2023年6月30日约95.0%可出租面积已租出[39] - 购物中心C区租期于2036年中届满,集团向约106名租户推广及招租[39] - 佳潮购物中心建筑面积约125,188平方米,2023年6月30日约99.0%可出租面积租予约134名租户[49] 业务发展与战略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将物业营运业务扩展至另外两间中国附属公司[23]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收购中原锦艺25%的股权,完成后成为间接全资附属公司[23] - 2022年出售云南红河州生物科技分类,公司持有该分类60%股权[26] - 2023年将物业运营业务扩展至郑州金福和郑州旭福[38] - 公司计划为更多知名品牌提供租赁服务,开展营销推广活动以创造稳定收入和现金流[64] - 2023年集团将物业营运业务扩展至另外两间中国间接全资附属公司[92] - 集团将继续投放资源于物业营运业务,包括招聘人才、开拓合适物业、可能并购轻资产物业营运业务[93] - 集团拟透过附属公司管理层及雇员管理经营物业营运业务,实施成本控制政策[94] - 集团预计业务将加快增长,将继续把握扩展机会及多元化业务以最大化市值及股东回报[95] 股权结构 - 5.9728亿股股份中,5.9348亿股由盛多有限公司持有,其全部已发行股本由陈锦艳先生实益拥有,380万股由陈锦艳先生持有[115] - 陈锦东先生配偶持有3.691亿股公司已发行普通股,占比13.73%;陈锦艳先生实益拥有及通过受控制法团持有5.9728亿股,占比22.21%[138] - 陈锦庆先生通过名崇有限公司及个人持有1.88315亿股公司股份,其中名崇持有1.66亿股,个人持有2231.5万股[144] - 林琳女士持有已发行普通股369,1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13.73%[167] - 陈锦庆先生持有已发行普通股188,315,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7.00%[167] - Dresdner VPV N. V.持有已发行普通股139,755,2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5.20%[167] 公司治理与合规 - 陈锦东先生服务协议于2023年9月1日获续任为执行董事,为期一年;陈锦艳先生服务协议于2022年9月1日获续任,为期两年[135] - 张诗培女士自2016年12月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审计、税务及业务发展方面有超22年经验[129]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行为[147] - 整个2023年度,公司已发行股份维持上市规则规定的充足公众持股量[150] - 集团应用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原则,并符合当中的守则条文[153]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内董事会举行十一次会议[157]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为董事及高级人员投购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172] - 公司将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决议案续聘开元信德为核数师[177]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证券交易操守守则,全体董事2023年全年遵守规定标准[181] - 公司确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财务报表按法定规定及适用会计准则编制,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无重大不确定事件影响持续经营能力[189] - 公司审核委员会由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关志辉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191]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审核委员会共举行七次会议,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0月15日期间举行三次会议[195] - 审核委员会认为内部监控制度及风险管理制度有效且充足,暂不需要立即设立内部核数职能,将适时检讨及考虑设立[196] - 董事会认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内部监控制度有效且充足,无影响股东的重大事宜[197] - 审核委员会检讨并满意财务报告部门员工人数足够[198] - 提名政策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最长为连续九年,须合资格获董事会提名,由股东重选[199] 人员与会议出席情况 - 陈锦艳先生、陈锦东先生、关志辉先生、张诗培女士、王玉琴女士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为11/11[185] - 林野先生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为4/11,于2022年10月15日退任[185] 其他 - 2021年4月28日公司向借款人提供2.5亿元人民币贷款,年利率7.5厘,2022年6月30日本金修订为2.1亿元人民币,年利率4.785厘,2023年6月30日借款人结清1000万元人民币,剩余1.8亿元人民币未还[52] - 2023年6月30日,集团账面价值分别约327.8万港元及356.3万港元之楼宇及租赁土地已质押予银行以取得融资,2022年无[125] - 2023年6月30日,集团在中国及香港合共雇用144名雇员[126] - 报告期末,集团及公司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127]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林野先生尚未行使的购股权为0(年初208万股已没收);雇员尚未行使购股权为2685万股;授出总计2685万股[145] - 集团与借款人就续期贷款修订还款时间表达成一致,最后还款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