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2024年1 - 6月)营业收入25.8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5%[1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88%[1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9%[15]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36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9.09%[16] - 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35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9.37%[16]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5%,较上年同期增加0.04个百分点[16] - 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6%,较上年同期增加0.09个百分点[16]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258,341.92万元,同比增长13.05%;净利润28,165.80万元,同比上升8.88%[5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费用化研发投入本期为422,305,123.39元,上年同期为367,611,634.50元,变化幅度为14.88%[2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期为16.35%,上年同期为16.09%,增加0.26个百分点[2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2024年上半年萤石生态体系从“1+4+N”升级为“2+5+N”,以AI和萤石云双核驱动,包含五大AI交互类核心自研产品线及N类生态产品线,以智能家居和物联网公有云为双主业[21] - 2024年上半年智能入户产品线收入同比增速68.97%,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升至12.78%[41] - 2024年上半年智能服务机器人收入相较于去年同期增长273.34%[4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物联网云平台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提升至19.27%[41] 研发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拥有1422名研发人员,占公司总员工人数的28.95%;2024年上半年研发费用投入4.2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6.35%[24]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56项,软件著作权8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已拥有授权发明专利275项,软件著作权91项[24]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56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外观设计专利82项,软件著作权8项[25] - 公司自主研发面向垂直物联场景的具身智能大模型“蓝海大模型”,具备开发开放、基础交互及具身代理三大体系化AI能力[23] - 公司构建EZVIZ HomePlay OS,围绕人、家、商业提供智能代理及以视觉为主的AI能力,面向消费者和开发者提供不同服务[24] - 公司正在发展服务机器人技术,重点在智能传感、VSLAM、智能避障、智能识别与分类、智能清洁等技术[24] - 公司面向C端用户提供多品类可交互智能IoT设备,依托Ezviz - Connect协议技术实现跨设备联动;面向B端研发多模态AI技术中台,提供多领域AI组件自由组合能力[24] - 公司以视觉感知技术为基础,拓展语音识别、多模态理解及AI生成技术,研发新一代视觉与语音交互技术,聚焦空间级具身智能[23] 销售体系与市场情况 - 公司建立国内国际并举、线上线下协同的销售体系,打造中高端品牌,拓展年轻化子品牌[36] - 国内主流销售产品电商业务出货占比提升至40%以上(不包括专业客户渠道)[42] 公司风险 - 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存在对市场需求趋势判断失误、新产品市场接受度未达预期、新技术应用周期长等风险[43] -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依赖相关法律和实践,若不能有效保护或执行权利,会对业务等造成不利影响[44] - 公司所处行业专业人才稀缺且争夺激烈,关键研发人员流失或无法吸引保留优秀人才会影响公司发展[45] - 公司云平台服务存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及数据合规等潜在法律风险[46] - 上游集成电路行业发展制约公司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发展,可能带来成本和利润波动风险[48] - 公司全球化经营面临遵守多国法规、受政治文化经济环境变动影响等风险[49] - 公司存货可能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市场需求变动发生减值,影响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50] - 公司境外销售以外币结算,汇率不利变动产生汇兑损失会影响经营业绩[51] - 智能家居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集中度提升,公司若不能提升云平台设备规模等,经营业绩或受影响[52] - 公司经营受宏观经济影响大,若全球经济波动,可能致业绩下滑[54] 公司治理与人事变动 - 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70] - 公司监事占俊华选举上任,徐礼荣离任;董事会秘书曹静文聘任上任,郭航标离任[71] - 2024年4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丹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72] - 2024年5月9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蒋海青等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俊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占俊华等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72] - 2024年5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蒋海青为总经理,郭航标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等[72] 利润分配与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73]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启动稳定股价措施[98]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后,若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措施终止[98]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不高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99] - 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股票回购义务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预案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9] -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总金额不高于自本次发行及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现金分红金额的30%[99] - 控股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增持计划[9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总金额不高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9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增持计划[99] - 控股股东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完成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99] 公司承诺事项 - 海康威视、中电海康集团、电科集团于2022年12月28日作出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上市起36个月[90] - 青荷投资于2021年1月8日受让萤石网络40%股权,作出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受让日起36个月[9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于2021年1月8日作出股份限售承诺,期限为青荷投资受让萤石网络40%股权之日起36个月[90] - 公司多项其他承诺长期有效,涉及海康威视、中电海康集团、电科集团等主体[91][92][93] - 公司分红承诺长期有效[91] - 公司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长期有效,涉及海康威视、中电海康集团、电科集团、青荷投资等主体[92][93] - 公司一项其他承诺需在2027年6月底之前完成[93] - 青荷投资于2024年1月10日作出一项其他承诺,期限至2024年7月10日[93] - 青荷投资于2024年1月10日作出另一项其他承诺,期限至2027年1月10日[93] - 海康威视、中电海康集团自萤石网络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并上市前已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94] - 电科集团于萤石网络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95] - 青荷投资自2021年1月8日受让萤石网络40%股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并上市前已持股份[95] - 通过海康威视跟投计划持有股份对应权益的人员,自2021年1月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权益[96] - 海康威视、青荷投资锁定期届满后,将按规定选择减持方式,两年内减持每年不超规定限制,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97] - 若萤石网络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海康威视、中电海康集团、电科集团持有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94][95] - 电科集团间接持有的萤石网络股份不存在权属不清晰、权利受限情形[95] - 若萤石网络存在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电科集团自相关决定或裁判作出至股票终止上市前不减持[95] - 海康威视、青荷投资减持时将依法公告具体计划,遵守相关规定[97] - 各承诺方违反承诺将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94][95][96][97] - 公司承诺按规定分配利润,违反承诺向投资者承担责任[111]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对招股书等内容真实性负责,存在问题承担民事赔偿[112] - 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书等存在问题时,承担股东和投资者损失赔偿[113] - 直接控股股东海康威视承诺将控制行业专用视频设备接入萤石物联云平台产品规模,保证其营业收入及毛利占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比例在10%以下[120] - 若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违规减持萤石网络股份,所得归萤石网络所有,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1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承诺且从萤石网络领薪酬,萤石网络将停发薪酬用于执行承诺或赔偿损失[118] - 公司承诺分拆上市后围绕智能家居场景需求,以公有云物联网云平台提供产品及服务,不从事与海康威视构成同业竞争业务[119] - 直接控股股东海康威视承诺将萤石网络作为经营相关业务唯一主体[120] - 直接控股股东海康威视承诺分拆上市后不从事与萤石网络构成同业竞争业务,促使控制企业也不从事[120] - 若公司未履行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道歉、担责、赔偿损失等[116][117][118] - 若直接控股股东海康威视、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未履行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道歉、担责、赔偿损失等[117][118] - 若每半年监控发现鸿雁电器智能家居产品同类收入或毛利占萤石网络该类业务收入或毛利比例超10%,中电海康集团承诺5年内推进业务整合解决同业竞争[122] - 中电海康集团将每半年定期向公司提供鸿雁电器智能家居产品营业收入、毛利等关键财务数据[122] - 萤石网络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申报材料提交日起生效,在相应控股或控制期间持续有效[121][122][123][124] - 海康威视、中电海康集团承诺规范并减少与萤石网络关联交易,在作为关联人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124][125] - 中电海康集团承诺将萤石网络作为相关业务唯一主体,避免同业竞争[121] - 电科集团自身不参与具体业务,与萤石网络无同业竞争,控制的其他单位也不从事不利竞争业务[123] - 海康威视保障萤石网络独立经营、自主决策,避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影响其独立性[124] - 海康威视、中电海康集团进行关联交易将遵循原则,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24][125] - 若违反承诺给萤石网络造成损失,相关公司愿承担赔偿责任[121][122][124][125] - 公司承诺在承诺函出具后五年内将境外市场经销业务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销售智能家居产品金额占比降至10%以内[129] - 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承诺尽可能避免与萤石网络发生关联交易,不占用其资金资产,不要求违规担保等[126] - 持股5%以上股东青荷投资承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萤石网络关联交易,不谋求不当利益[128] - 直接控股股东海康威视、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承诺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不存在占用萤石网络资金情况,未来也不占用[130] - 海康威视承诺未经萤石网络书面同意,无权查看或修改其相关数据,不影响其独立性[132] 环保情况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21.39万元[76] -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4436.19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范围一为205.32吨,范围二为4230.87吨,排放密度为1.72吨二氧化碳当量/百万收入[80] - 天然气使用量为9.50万立方米,外购电力为7422.90兆瓦时,光伏发电为469.11兆瓦时[82] - 综合能耗为1038.57吨标准煤,直接能耗为126.30吨标准煤,间接能耗为912.27吨标准煤,能耗密度为0.40吨标煤/百万收入[82] - 总取水量为101758.08吨,取水密度为39.39吨/百万收入[82] - 包装材料总计2891.43吨,其中塑料162.82吨,纸箱2649.87吨,木材78.74吨,密度为1.12吨/百万收入[82] - 可回收废弃物总计999.62吨,密度为0.39吨/百万收入;不可回收废弃物总计303.19吨,密度为0.12吨/百万收入;危险废弃物处置总量为48.72吨,处置密度为0.02吨/百万收入[83][84] - 废气排放中氮氧化物为0.07吨,硫氧化物为0吨,颗粒物为2.41吨[84] - 公司采取减碳措施,通过加强能源管理等减少温室气体排放[8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向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销售商品金额为345,935,321.93元,占比13.39%[136] - 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销售商品金额为6,176.41元[136] - 向其他关联企业销售商品金额为3,500,932.75元,占比0.14%[136] - 从海康威视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购买商品金额为145,945,045.95元,占比6.78%[136] - 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购买商品金额为39,575,858.58元,占比1.84%[136] - 从其他关联企业购买商品金额为64,468
萤石网络(688475) - 2024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