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1 - 6月)营业收入395,340,211.1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1%[2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09,981.8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91%[24]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486,813.6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28%[27]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81,315.2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45%[27]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83,573,678.12元,比上年度末减少2.00%[27]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429,455,486.22元,比上年度末增长4.47%[27]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19元/股,比上年同期减少5.00%[28]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6%,比上年同期减少0.85个百分点[28] - 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9%,比上年同期减少1.11个百分点[28]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2,948,489.19[3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163,369.28[30]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367,808.90[30] - 所得税影响额为1,156,499.18,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3,323,168.19[33]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3.95亿元,同比上升4.21%,净利润5181.00万元,同比下降8.91%[63] - 营业成本30.90亿元,同比增长7.04%;销售费用16.30万元,同比增长183.53%[64] - 管理费用1091.91万元,同比增长10.98%;财务费用298.18万元,去年同期为 - 172.15万元[64] - 研发费用637.04万元,同比增长11.78%;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448.13万元,同比下降17.45%[67] - 应收票据1145.33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83.14%;应收账款15948.69万元,较上年期末下降12.62%[69] - 在建工程49842.24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30.20%;短期借款25956.17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24.77%[69] - 应付账款6278.99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128.93%;应交税费1336.54万元,较上年期末下降50.10%[69] - 2024年1 - 6月恒鑫电力总资产585,249,882.59元,净资产341,410,460.75元,营业收入66,724,046.30元,净利润 - 4,269,464.15元[87] - 2024年1 - 6月宏联贸易总资产37,304,387.07元,净资产14,426,649.98元,营业收入43,754,230.38元,净利润354,388.13元[87] - 2024年1 - 6月禾桦环保总资产49,329,129.25元,净资产20,421,351.30元,营业收入41,643,628.32元,净利润 - 405,068.64元[87] - 2024年1 - 6月桦茂科技总资产309,058,437.28元,净资产246,088,980.37元,营业收入1,350,612.88元,净利润 - 509,248.91元[87] - 2024年1 - 6月禾沂贸易总资产43,270,096.02元,净资产7,095,274.01元,营业收入62,466,398.38元,净利润540,976.39元[87] - 2024年1 - 6月禾沛贸易总资产8,192,461.46元,净资产260,451.06元,营业收入21,766,347.19元,净利润260,451.06元[87] - 2024年1 - 6月禾汛贸易总资产750,846.04元,净资产280,719.41元,营业收入17,326,409.96元,净利润280,719.41元[87]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上半年蒸汽销量142.20万吨,同比增长15.86%;上网电量18967.53万千瓦时,同比减少4.28%[63]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5] - 2024年半年度拟定每10股派息1.00元(含税),送红股数和转增数均为0[104]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5] 行业数据 - 常规发电机组效率约50%,热电联产可使75 - 80%的燃料转化为有效能量,现代化更高参数的热电联产机组效率最高达90%以上[36] - 力争到2024年,浙江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37] - 2024年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约4.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8.8%、6.9%、11.7%[40] - 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7.1亿千瓦,同比增长51.6%,风电装机容量约4.7亿千瓦,同比增长19.9%[40] - 2024年1 - 6月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1666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71小时[40] - 2024年1 - 6月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3441亿元,同比增长2.5%,电网工程完成投资2540亿元,同比增长23.7%[40] 公司业务模式 - 公司主要业务为热电联产业务和CVD法生长金刚石业务,产品包括蒸汽、电力、单晶金刚石、多晶金刚石等[45] - 报告期公司煤炭一般每月采购一到二次,至少储备半个月用煤库存[46] - 恒鑫电力于2023年实施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47] - 公司与客户签订有效期5年的《热网供汽协议》,客户缴纳接口保证金,管网建设周期一般为3个月[50] - 蒸汽销量由流量计量装置实时计算,费用按月结算,公司正推广预付费方式[51] - 公司及恒鑫电力所发电量由国家电网全额收购,以月为结算期[51] - 人造金刚石采用款到发货模式,主要通过经销模式销售[52] 公司环保情况 - 实施烟气超低排放后,公司大气污染物SO₂、NOₓ和烟尘排放浓度和总量分别减排50%、65%和50%[58] - 公司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噪声、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所有污染源均配置治理设施,污染物100%达标排放[111] - 锅炉废气排放执行GB13223 - 2011超低排放,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111] - 废水治理中污水综合排放执行GB8978 - 1996,氨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执行DB33/887 - 2013标准[111] -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白昼65dB(A)、夜间55dB(A),实际监测白昼57dB、夜间51dB[111] - 一般固废、危废合规处置率达100%[112] - 恒鑫电力锅炉废气治理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 - 2014),污水站废气治理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 93)[113] - 恒鑫电力废水治理中污水综合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 1996),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间接排放限值》(DB33/878 - 2013)[116] - 恒鑫电力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处置车间东南侧厂界,白昼噪声标准70dB(A),实际监测61dB(A);夜间标准55dB(A),实际监测51.5dB(A);西北角厂界白昼标准65dB(A),实际监测61.5dB(A);夜间标准55dB(A),实际监测51.5dB(A) [116] - 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防治污染设施正常稳定持续运转,报告期内未发生超标排放造成污染事件[117] - 公司制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建立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委托第三方对废水、废气、厂界噪声进行年度监测,各项指标达标排放[127] - 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完成变更排污许可证,新版排污许可证实行简化管理,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8日[128] - 恒鑫电力于2024年04月10日领取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实行重点管理,有效期至2029年4月9日[128] - 公司历年来投资约1亿多元建设各类环保治理设施[130] 公司投资情况 - 2023年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桦茂科技增资10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持有其66.67%的股权[73] - 2023年公司认缴桦茂科技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持股比例由66.67%增至80.00%[77]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泽莘投资已实缴投资款1,680.00万元[81] - 公司对桦茂科技投资20,000.00万元,持股80.00%;对泽莘股权投2,800.00万元,持股28.00%,合计投资22,800.00万元[82] 公司股东相关 - 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国旭、杜顺仙、余恒和余杜康合计持有公司74.28%的股份[10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国旭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137] -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余国旭等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在36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至42个月[137] - 余国旭等自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137] - 余国旭等在锁定期届满后,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138]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杜顺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139] - 若满足特定股价条件,杜顺仙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在36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至42个月[139] - 杜顺仙自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139] -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余国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143] - 若满足特定股价条件,余国升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在36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至42个月[143] - 公司董监高自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内锁定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特定情形下锁定期延长6个月,锁定期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144]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10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措施,3个月内实施回购,单次回购资金不低于上年度归母净利润5%,连续12个月回购比例不超上年度股份总额2%[14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后三年内特定情形下3个月内增持股份,连续12个月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后现金股利10%,不高于30%[148]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后三年内特定情形下3个月内增持股份,连续12个月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后薪酬与税后现金股利之和的20%[152] - 持股5%以上股东拟长期持股,锁定期满减持将遵守相关规定并履行披露义务[15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持有兰溪热电股权期间,兰溪热电不与公司及子公司恶意竞争,不从事损害其利益行为[15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从事与公司及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15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及下属企业构成潜在竞争的业务[15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与恒盛能源拓展业务竞争,若竞争将采取措施终止,有竞争商业机会通知恒盛能源,违反承诺承担责任[158][162] - 公司实际控制人确认余国旭持有兰溪热电股权期间未恶意竞争,若余国旭未履行承诺,与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59] - 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除已披露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关联交易,按原则和程序进行关联交易并遵守披露规则[16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滥用地位、督促公司履行填补回报措施,违反承诺承担责任[164][166] - 公司董事等承诺不越权干预、约束职务消费等,薪酬和股权激励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违反承诺公开说明并赔偿[167] - 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若有虚假等情况回购股份并赔偿投资者损失[168][170] - 公司控股股东等承诺督促公司回购股份,回购已转让原限售股份,赔偿投资者损失[171] - 公司董事等承诺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若有虚假等情况且不能免责,赔偿投资者损失[172]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4829户[194] -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194] - 余国旭期末持股数8906.80,持股比例31.81%[196] -
恒盛能源(605580) - 2024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