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财务数据 - 2018年公司收益为30.50522亿元,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为1077.4万元,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为1108.6万元,每股基本盈利和摊薄盈利均为人民币0.008元[22] - 2018年非流动资产为33.67309亿元,流动资产为38.08565亿元,流动负债为28.67946亿元,非流动负债为13.22225亿元,股东权益为29.85703亿元[22] - 2018年公司录得总销售额约人民币30.5052亿元,较2017年增加约3.2%[30][36] - 2018年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约为人民币1,072万元,较2017年约人民币1.2809亿元减少约91.6%[30][41] - 2018年发动机业务分部收益录得约0.8%的轻微跌幅,由2017年约人民币24.2900亿元下跌至2018年约人民币24.1071亿元[36] - 2018年发动机销量由2017年约256,200台减少约18.6%至约209,000台[36] - 2018年发动机零部件分部收益录得约21.3%的增幅,由2017年约人民币5.2767亿元增加至2018年约人民币6.3982亿元[37] - 2018年售出约506,000支曲轴,较2017年约329,000支增加约53.8%[37] - 2018年售出约763,000支连杆,较2017年约744,000支增加约2.6%[37] - 2018年曲轴销售额增长约42.3%至约人民币5.611亿元[30] - 2018年公司除税前溢利由2017年约人民币1.5357亿元减少约93.0%至约人民币1,077万元[41] - 2018年所得税开支由2017年约人民币2,548万元减少约99.8%至约人民币5万元[41]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2.2395亿元,较2017年的3.5247亿元有所下降;已抵押银行存款约为5.5233亿元,较2017年的2.0758亿元上升[42]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约为19.3813亿元,较2017年的18.1259亿元上升;一年内到期银行借贷约为6.8283亿元,较2017年的7.8958亿元下降;一年后到期银行借贷约为12.6781亿元,较2017年的10.2987亿元上升[42]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资产总值约为71.7587亿元,较2017年的70.6765亿元上升;负债总额约为41.9016亿元,较2017年的40.7525亿元上升[43]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向银行抵押若干土地使用权、楼宇、厂房及机器账面总值约6949万元,较2017年的1.1867亿元下降;已抵押应收关联方款项及商业票据账面价值均为零元,2017年分别为3402万元和2235万元;已抵押银行存款约5.523亿元,较2017年的2.0758亿元上升[45]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负债与权益比率约为1.41,较2017年的1.36上升;资产负债比率约为65.3%,较2017年的60.8%上升[47] - 2018年,集团位于沈阳物业部分出租产生租金收入约354万元,较2017年的2644万元下降[48]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聘用约1862名雇员,较2017年的约2070名下降;截至该日止年度雇员成本约为2.1028亿元,较2017年的约2.0703亿元上升[50]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资本承担约为6.7771亿元,较2017年的9.9708亿元下降;已订约资本承担约为1.8597亿元,较2017年的2.6130亿元下降[52] 汽车行业市场情况 - 2018年汽车行业汽车销售首度下跌,按年微跌2.76%至2808万辆,乘用车销售额按年回落,商用车表现录得5.05%增幅[26] - 2018年新能源汽车政策为行业增添增长潜力,电能汽车及插电式混能电车销售合共126万辆,增幅为61.7%[26] - 2018年中国汽车市场减速约3%,12月汽车总计销量同比减少13%[77] 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 公司开展1600立方厘米王子发动机工业生产,向华晨、东风柳汽、长丰猎豹等客户供应该发动机[28] - 公司正准备为观致汽车等客户工业生产1800立方厘米王子发动机,并寻求与庆铃汽车、东南汽车等合作[28] - 公司以自家品牌开发与插电式混能电车兼容或可独立操作的三汽缸1200立方厘米发动机[27] - 公司与华晨雷诺、华晨、观致等客户合作,在其汽车应用小排量发动机[27] - 公司在宝马股份公司支援下,有能力调整及提升王子发动机规格,配合“国六a排放标准”[28] 公司上市及股份相关情况 - 公司股份于2013年3月1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2] - 2011年10月31日,领进以101,681,967.73港元认购93,999,794股股份[99]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领进根据全权信托持有33,993,385股股份[99] - 购股计划行使时可发行最高股份数为125,359,979股,占上市时已发行股份的10%[102] - 任何十二个月内,购股计划授出购股行使时每位参与者获发股份不得超公司当时已发行股本的1%[102] - 购股计划有效期自2013年3月13日起十年,购股不得于授出日期起十年后行使[103] - 2018年度公司未根据购股计划授出购股,未确认相关开支,2017年也无[103]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1,282,211,794股[114][121] - 华晨投资、华晨中国、华晨、新华投资、新华内燃机、普什集团、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0股,持股百分比均为31.20%[110] - JPMorgan Chase & Co. 持有公司好仓88,806,600股,占比6.93%;淡仓185,000股,占比0.01%;可供借出股份88,436,600股,占比6.90%[110] - Templeton Asset Management Ltd. 持有公司股份89,350,800股,持股百分比为6.97%[110] - 吴小安先生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公司8,320,041股普通股,占比0.65%;作为受托人及受控法团权益持有33,993,385股普通股,占比2.65%[117] - 王运先先生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公司6,471,143股普通股,占比0.50%;作为受托人及受控法团权益持有33,993,385股普通股,占比2.65%[117] 公司管理层情况 - 王運先64岁,2011年3月10日获委任为公司董事,2012年4月24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在中国汽车行业拥有逾42年经验[56] - 刘同富54岁,2016年9月12日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11月起担任华晨多个重要职位[57] - 杨明50岁,2016年11月7日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6年12月起担任绵阳新晨董事[59] - 池国华44岁,2012年11月22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60] - 王先生57岁,2012年4月24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法律领域拥有逾28年经验[61] - 黄海波64岁,2011年11月30日获委任为公司董事,有逾34年汽车技术专业经验[63] - 王松林67岁,2012年4月24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中国汽车业拥有逾39年经验[64] - 何旭宗52岁,为绵阳新晨副总经理,于汽车行业拥有逾28年经验,负责产品开发[65] - 宋宁55岁,为绵阳新晨副总经理,于汽车行业拥有逾32年经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67] - 马力59岁,为绵阳新晨副总经理,于汽车行业拥有逾35年经验,负责市场营销及零部件业务[68] - 万幸44岁,2018年6月获委任为公司财务总监,有逾18年汽车行业工作经验和12年跨国企业财务管理经验[68] - 吴耀辉44岁,为公司高级副总裁,2017年5月加入公司,有逾21年财务管理及企业融资经验[69] - 魏嘉茵36岁,为公司公司秘书,2015年3月加入公司,在公司秘书及合规事宜方面经验丰富[70] 公司风险情况 - 集团功能货币为人民币,部分资产及负债以外币计值,面临外币换算风险,已对部分美元银行借贷进行期货合约对冲[49] - 公司存在以美元计值的贷款,面临美元兑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汇率风险,部分美元计值银行借贷以远期合约对冲[76] - 公司尚有未摊销的研发费用,面临减值风险[76] 行业政策情况 - 中国将从2020年下半年实施中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海南等多个省市提前在2019年内实施[80] 公司合规情况 - 2018年国家、省、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公司相关生产区域环保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81] - 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及报告日期遵守中国及香港有关法律法规[82] 公司运营管理情况 -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员工满意度调查[83] - 公司建立覆盖全国特约维修站网络并定期进行分区轮训[85] - 公司通过欧洲著名汽车标准的供货商筛选和考核原则确定合格供货商并实施持续考核[86] 公司股息及股东大会情况 - 公司董事会不建议就2018年度派发现金股息,2017年也未派发[89] - 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19年6月3日举行,5月28日至6月3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90]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无可分派储备[93] - 刘同富、王隽及黄海波将在2019年6月3日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符合资格并愿重选连任[105][106] - 2019年6月3日股东周年大会将提呈决议案,寻求股东批准委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核数师[182] 公司贷款融资情况 - 2016年9月26日,绵阳新晨与财务机构订立最多达2850万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协议[129] - 2017年10月19日,绵阳新晨分别订立3600万美元和1200万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协议[129] - 2018年2月14日,绵阳新晨订立最多达9600万元人民币的备用贷款融资协议和6000万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协议[130] - 若出现华晨中国或五粮液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少于25%的情况,相关融资函构成违约事项[129][130] 公司客户与供应商情况 - 2018年,集团五大客户总销售额占集团总收益约72.5%,最大客户销售额占约19.0%[132] - 2018年,集团自五大供应商总采购额占集团总采购额约25.7%,最大供应商采购额占约7.2%[132] 公司关联交易及承诺情况 - 华晨及华晨中国于2013年2月25日订立两份承诺契据,承诺优先向集团采购产品等[135] - 2013年2月25日,控股股东与华晨订立不竞争契据,承诺不从事受限制业务[136] - 控股股东及华晨承诺提供审核所需资料,促使公司披露审核决定及作出年度声明[137] - 控股股东及华晨承诺将新商机优先转介给公司[139] - 公司董事确认控股股东及华晨等在2018年度已全面遵守及妥善执行各自承诺[14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集团持续关连交易中,自华晨中国及其附属公司采购发动机零部件实际货币价值为37,846千元[142]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集团持续关连交易中,向华晨中国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发动机及发动机零部件实际货币价值为552,097千元[142]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集团持续关连交易中,自五粮液及其附属公司获取建设及楼宇维护服务实际货币价值为1,351千元[142]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集团持续关连交易中,自五粮液及其附属公司采购发动机零部件实际货币价值为145,932千元[142] - 沈阳华晨动力由华晨及华晨中国分别拥有51%及49%权益[149] - 华晨中国采购协议及新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四个财政年度年度上限分别为6165万元、4640万元、3910万元及7460万元[145] - 五粮液采购协议及新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四个财政年度年度上限分别为1149.5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及100万元[146] - 现有租赁协议和新租赁协议租金均为每年599.9904万元[149]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晨中国采购协议和五粮液采购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均未超年度上限[145][146] - 现有及新租赁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四个财政年度年度上限均为人民币600万元,2018年度交易不超此上限[150] - 采购协议及华晨采购协议截至202
新晨动力(01148) - 2018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