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业绩 - 2019年公司总销售额约20.7617亿元,较2018年减少约31.9%[21,27] - 2019年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约685万元,较2018年约1072万元减少约36.1%[27] - 2019年公司除所得税开支前溢利7461千元,所得税开支613千元[22] - 2019年公司非流动资产3375609千元,流动资产2650071千元[22] - 2019年公司流动负债2407938千元,非流动负债625822千元[22] - 2019年公司股东权益2991920千元[22] - 2019年公司综合销售总额约20.7617亿元,较去年同期约30.5052亿元减少约31.9%[38] - 发动机业务分部收益跌幅约40.4%,由2018年约24.1071亿元下跌至2019年约14.3716亿元,销量由约209,000台减少约38.9%至约127,500台[38] - 发动机零部件分部2019年收益约6.3901亿元,与2018年约6.3982亿元几乎相同,曲轴销量减少约2.0%,连桿销量下跌约32.6%[38] - 2019年综合销售成本约18.4739亿元,较2018年约27.1625亿元下跌约32.0%[39] - 2019年毛利率约为11.0%,与2018年水平相若[40] - 其他收益及亏损由2018年约8,064万元减少至2019年约1,990万元,减幅约75.3%[40] - 销售及分销开支由2018年约4,697万元下跌约34.0%至2019年约3,101万元[40] - 行政开支由2018年约1.3909亿元下跌约7.2%至2019年约1.2905亿元[40] - 融资成本由2018年约7,397万元增加约10.0%至2019年约8,137万元[40] - 除税前溢利由2018年约1,077万元减少约30.7%至2019年约746万元[43] - 2019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收入净额约为685万元,较2018年的1072万元减少约36.1%[44] - 2019年每股基本盈利约为0.005元,2018年约为0.008元[44] - 2019年底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9819万元,2018年底为2.2395亿元[45] - 2019年底资产总值约为60.2568亿元,2018年底为71.7587亿元[46] - 2019年底负债与权益比率约为1.01,2018年底为1.41;资产负债率约为53.0%,2018年底为65.3%[50] - 2019年无出租物业收入,2018年底为354万元[51] - 2019年底集团聘用约1445名雇员,2018年底约为1862名;2019年雇员成本约为1.5374亿元,2018年约为2.1028亿元[53] - 2019年所得税开支约为61万元,2018年约为5万元[44] 中国汽车市场情况 - 2019年中国汽车销售2577万辆,按年下跌8.2%[26] - 2019年乘用车销售额按年回落9.6%至2144万辆[26] - 2019年商用车销售额录得1.1%跌幅至432万辆[26] - 2019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按年下跌4.0%至121万辆[26] - 2019年中国汽车市场减速约8.1%,2020年预计继续下降约1.2%,公司业绩可能受负面影响[81] 公司业务运营 - 公司主要业务为在中国开发、制造及销售乘用车及轻型商用车的汽车发动机以及制造乘用车发动机零部件[78] - 2019年5月绵阳新晨向东风汽车出售常州东风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50%股本权益,代价约为5054万元[54] - 2019年底资本承担约为4.7909亿元,2018年底为6.7771亿元[55] 公司管理层信息 - 王運先65岁,2011年3月10日获委任为公司董事,负责集团业务营运,在中国汽车行业有逾43年经验[59] - 刘同富55岁,2016年9月12日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5月起担任华晨董事等职[60] - 杨明51岁,2016年11月7日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6年12月起担任绵阳新晨董事[62] - 池国华45岁,2012年11月22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63] - 王先生58岁,2012年4月24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法律领域有逾29年经验[64] - 黄海波有逾35年专注研究及运用汽车技术专业知识,自2011年11月30日任公司董事[66] - 王松林于中国汽车业拥有逾40年经验,自2012年4月24日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67] - 何旭宗于汽车行业拥有逾29年经验,主要负责集团产品开发[68] - 宋宁于汽车行业拥有逾33年经验,主要负责集团安全生产管理[70] - 乐吉祥于汽车行业拥有逾19年经验,主要负责集团产品研发和生产运营等工作[71] - 赵安于汽车行业拥有逾30年经验,主要负责集团销售工作管理[72] - 吴耀辉拥有逾22年财务管理及企业融资经验,负责集团财务管理等事宜[73] 公司面临风险及应对措施 - 公司存在以美元计值的贷款,面临美元兑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汇率风险,部分美元计值银行借贷以远期合约对冲[80] - 国家新排放和油耗法规实施,发动机和发动机零部件制造商业内竞争更激烈,公司将加强研发、控制成本等应对[83] - 中国自2020年下半年实施中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部分地区提前在2019年实施,公司完成产品改造和开发[84] 公司社会责任与合规 - 公司关注环保,2019年相关生产区域环保检测全部符合标准要求[85] - 公司运营遵守中国及香港有关法律法规[86] 公司内部管理 - 公司将员工岗位归为四类,建立职业发展通道,完善培训体系和薪酬体系[88] - 公司与客户紧密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开发新产品、拓展市场、提高服务质量[89] - 公司与多间国际一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施持续考核[90] 公司股息政策 - 公司董事会不建议就2019年度派发现金股息,2018年亦无派息[94]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可分派储备[97] 公司股份相关 - 领进于2011年10月31日以1.0168196773亿港元认购9399.9794万股股份,截至2019年12月31日,领进根据全权信托持有3399.3385万股股份[103] - 根据购股计划,所有购股权获行使时可发行最高股份数为1.25359979亿股,即上市时已发行股份的10%;任何12个月内,每位参与者获授购股权行使时可发行股份不得超当时已发行股本的1% [105] - 购股计划有效期自2013年3月13日起计10年,2019年度公司未根据购股计划授出购股,集团无相关开支确认[107] - 2020年6月19日至26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符合出席股东大会资格的过户文件须于6月18日下午4时30分前交回[95] 公司董事变动及相关安排 - 吴小安、杨明及王松林将在2020年6月26日股东大会上轮值退任,符合资格并愿接受重选[108][109] - 王松林于2020年1月9日辞任公司董事[111] 公司股东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晨投资、华晨中国等股东各持有公司4亿股股份,持股比例均为31.20%,以已发行12.82211794亿股股份为基准计算[114][117]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吴小安和王运先因激励计划被视为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65%的权益,以已发行12.82211794亿股股份为基准计算[121][12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吴小安实益拥有832.0041万股普通股,持股比例0.65%;王运先实益拥有647.1143万股普通股,持股比例0.50%[125] 公司董事协议与权益 - 吴小安、杨明分别与公司订立为期三年服务协议,王松林与公司订立为期三年委任书[127]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无在竞争业务中的权益[128] - 公司为董事购买针对法律程序抗辩相关责任及费用的保险[129] 公司证券交易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附属公司未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130] 公司贷款融资协议 - 2017年10月19日,绵阳新晨与公司作为担保方,分别签订3600万美元和1200万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协议[133] - 2018年2月14日,绵阳新晨与公司作为担保方,签订最多达人民币9600万元的备用贷款融资协议和6000万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协议[133] 公司客户与供应商情况 - 2019年,集团五大客户总销售额占集团总收益约75.1%,最大客户销售额占比约28.7%[135] - 2019年,集团自五大供应商总采购额占集团总采购额约41.9%,最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比约12.5%[135] 公司承诺与契据 - 华晨及华晨中国于2013年2月25日订立两份承诺契据,承诺优先向集团采购产品并维持或增加采购量[137] - 2013年2月25日,控股股东与华晨订立不竞争契据,承诺不从事与集团业务竞争的业务[138] - 控股股东及华晨需提供审核不竞争契据所需资料,促使公司披露审核决定并作出年度声明[140] - 控股股东及华晨获新商机时需优先转介公司,特定情况下方可自行争取[140] - 公司接获华晨及华晨中国、控股股东及华晨遵守承诺和契据的年度声明[141] - 公司董事确认相关方在2019年度已全面遵守及妥善执行各自承诺[141] 公司关联交易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沈阳华晨动力租用厂房实际货币价值为5424千元,新华内燃机提供保洁及绿化服务实际货币价值为1562千元,华晨中国授出特许实际货币价值为3636千元[143]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自华晨中国及其附属公司采购发动机零部件实际货币价值为22128千元,向其销售发动机及零部件实际货币价值为386773千元[143]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自五粮液及其附属公司采购发动机零部件实际货币价值为156735千元,向华晨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发动机及零部件实际货币价值为178431千元[143]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自华晨宝马汽车采购发动机零件及原材料等实际货币价值为59024千元,向其销售相关产品实际货币价值为595699千元[143] - 五粮液采购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年度上限分别为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2019年未超300万元上限[146] - 租赁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年度上限均为600万元,2019年未超600万元上限[147] - 华晨采购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年度上限分别为1210万元、921万元,2019年未超1210万元上限[149] - 四川安吉运输服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年度上限分别为2670万元、3560万元,2019年未超2670万元上限[152] - 2018年10月18日,绵阳新晨与绵阳新鑫茂订立五粮液采购协议,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可续期三年[145] - 2018年10月18日,沈阳华晨动力与绵阳新晨订立租赁协议,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金每年5999904元[147] - 五粮液保洁及绿化服务协议2018 - 2020年年度上限均为400万元人民币,2019年未超上限[153] - 华晨中国特许协议2018 - 2020年年度上限均为430万港元,2019年未超上限[155] - 华晨中国采购协议2019 - 2021年年度上限分别为4640万元、3910万元、7460万元人民币,2019年未超上限[158] - 华晨中国销售协议2019 - 2021年年度上限分别为17.545亿元、17.75亿元、26亿元人民币,2019年未超上限[160] - 四川普什采购协议2019 - 2021年年度上限分别为1880万元、1720万元、1720万元人民币,2019年未超上限[162] - 新华内燃机采购协议2019 - 2021年年度上限分别为1.949亿元、1.795亿元、1.742亿元人民币,2019年未超上限[164] - 华晨销售协议2019 - 2021年年度上限分别为7.728亿元、5.177亿元、5.102亿元人民币,2019年未超上限[165] - 五粮液保洁及绿化服务协议自2018年1月1日
新晨动力(01148) - 2019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