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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动力(01148) - 2020 - 年度财报
新晨动力新晨动力(HK:01148)2021-04-21 16:33

公司财务业绩 - 2020年公司总销售额约17.1196亿元,较2019年减少约17.54%[24][29] - 2020年公司曲轴销售额约为7.2612亿元,增长约29.17%[29] - 2020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8.0864亿元,2019年为纯利约685万元[29] - 2020年公司除所得税开支前亏损796700千元,2019年溢利7461千元[24] - 2020年公司非流动资产3155461千元,2019年为3375609千元[24] - 2020年公司流动负债2470489千元,2019年为2407938千元[24] - 2020年公司股东权益2183550千元,2019年为2991920千元[24] - 2020年公司综合销售总额约17.1196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17.54%[38] - 发动机业务分部收益跌幅约36.88%,销量减少约50.75%[38] - 发动机零部件分部收益增加约25.95%,曲轴销量增加约30.44%,连杆销量上升约92.80%[39] - 2020年综合销售成本约15.8903亿元,较2019年下跌约13.99%[39] - 公司毛利率由2019年约11.02%下跌至2020年约7.18%[40] - 减值亏损由2019年约611万元增加至2020年约7.1484亿元[40] - 其他收益及亏损由2019年约1990万元亏损变为2020年约1898万元收益[40] - 销售及分销开支增加约3.52%,行政开支上升约10.41%,融资成本减少约22.62%[40][41] - 其他开支从2019年约1346万元增至2020年约1604万元,增幅约19.11%[43] - 2019年除税前溢利约746万元,2020年除税前亏损约7.9670亿元[44] - 所得税开支从2019年约61万元增至2020年约1194万元,增幅约1847.63%[45] - 2020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5529万元,2019年末为9819万元[46] - 2020年末资产总值约50.0675亿元,2019年末为60.2568亿元[47] - 2020年末负债与权益比率约1.29,2019年末为1.01;资产负债率约63.56%,2019年末为53.00%[51] - 2020年末雇员约1270名,2019年末约1445名;2020年雇员成本约1.3744亿元,2019年约1.5374亿元[53] 汽车行业市场情况 - 2020年汽车行业销量2531万辆,按年下跌1.9%,为2018年以来第三个负增长年度[28] - 2020年乘用车销售额按年回落6.0%至2018万辆,商用车销售额录得18.7%升幅至513万辆[28] - 2020年多用途汽车销售额按年下跌23.8%[28] - 2020年中国汽车市场减速约1.788%,2021年预计上升约4%[80] 公司业务发展 - 公司正为插电式混能车及增程电动车研发多款混能发动机项目,预计2021下半年及2022年工业化生产[32] - 公司完成曲轴生产线产能扩充,新增年产能200,000支,目前最高年产能约800,000支[35] 公司人员情况 - 王運先66岁,2011年3月10日获委任为公司董事,负责集团业务营运,在中国汽车行业拥有逾44年经验[59] - 马妮娜50岁,2021年1月11日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高级经济师及国际会计师[60] - 杨明52岁,2016年11月7日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6年12月起担任绵阳新晨董事[62] - 池国华46岁,2012年11月22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63] - 王先生59岁,2012年4月24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法律领域拥有逾30年经验[63] - 黄海波有逾36年汽车技术专业知识研究及运用经验,自2011年11月30日任公司董事[65] - 王松林在中国汽车业有逾41年经验,自2012年4月24日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66] - 乐吉祥在汽车行业有逾20年经验,2018年7月起任绵阳新晨常务副总经理[67] - 宋宁在汽车行业有逾34年经验,2000年3月起任绵阳新晨副总经理[69] - 何旭宗在汽车行业有逾30年经验,2008年1月起任绵阳新晨副总经理[70] - 赵安在汽车行业有逾31年经验,2011年6月起任绵阳新晨副总经理[71] - 吴耀辉有逾23年财务管理及企业融资经验,2017年5月加入公司任高级副总裁,2020年2月22日获委任为财务总监[72] 公司业务范围 - 公司主要业务为在中国开发、制造及销售乘用车及轻型商用车的汽车发动机以及制造乘用车发动机零部件[77] 公司面临风险及应对措施 - 公司面临美元兑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汇率风险,将持续监控外汇风险并可能考虑对冲[79] - 中国发动机和发动机零部件制造商业内竞争激烈,公司将加强研发、控制成本和提升客户满意度[82] - 中国汽车行业受高度管制,公司根据法规要求完成产品改造和开发[83] 公司合规情况 - 2020年国家、省、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公司相关生产区域环保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标准[84] -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及报告日期遵守中国及香港有关法律法规[85] 公司管理与运营 - 公司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完善培训体系和薪酬机制,重视员工意见[87] - 公司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与重点客户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88] - 公司与国际一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施持续考核并要求遵守反贿赂政策[89] 公司股息政策 - 公司董事会不建议就2020年度派发现金股息,2019年也未派发[93]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可分派储备[96] 公司股份情况 - 领进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31日以1.0168196773亿港元认购9399.9794万股股份[10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领进根据全权信托持有3399.3385万股股份[102] - 购股计划行使时可发行的最高股份数为1.25359979亿股,占上市时已发行股份的10%[104] - 任何十二个月内,购股计划授予每位参与者的股份总数不得超当时已发行股本的1%[104] - 购股计划有效期自2013年3月13日起十年,购股不得于授出日期起十年后行使[106] - 2020年度公司未根据购股计划授出购股,集团未确认有关开支,2019年也无[106] - 2020年12月31日,華晨投資等7名股東各持有公司4億股股份,持股百分比均為31.20%[111]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發行股份為12.82211794億股[115][119] - 2020年12月31日,吳小安實益擁有832.0041萬股普通股,持股0.65%;受託人及受控法團權益擁有3399.3385萬股普通股,持股2.65%[117] - 2020年12月31日,王運先實益擁有647.1143萬股普通股,持股0.50%;受託人及受控法團權益擁有3399.3385萬股普通股,持股2.65%[117] 公司董事相关情况 - 王運先、池國華、黃海波、馬妮娜將於2021年6月24日股東週年大會上接受重選[10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或附屬公司無安排令董事購股獲益,董事等無認購公司證券權利或未行使該權利[120] - 年末或年內,無公司或附屬、聯營公司訂立的重大合約中董事有重大權益[121] - 建議重選連任董事無與集團成員公司訂立不可一年內無賠償終止的服務合約[12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無董事於與集團業務構成競爭的業務中擁有權益[124] - 自2020年中期報告日期至年報日期,公司董事資料無須披露的變動[109] 公司融资协议 - 2018年绵阳新晨与公司作为借贷和担保方,分别与财务机构订立最多达9600万元人民币备用贷款融资和6000万美元定期贷款融资协议[127] - 2020年6月8日绵阳新晨与公司作为借贷和担保方,分别与财务机构订立400万美元和3600万美元定期贷款融资协议[128] - 2020年9月28日绵阳新晨与公司作为借贷和担保方,与财务机构订立最多达2400万美元定期贷款融资协议[129] 公司客户与供应商情况 - 2020年集团五大客户总销售额占总收益约82.1%,最大客户销售额占总收益约46.1%[132] - 2020年集团自五大供应商总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约46.2%,自最大供应商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约14.5%[132] - 公司主要股东在集团五大客户中两名客户(含最大客户)及五大供应商中两名供应商(含最大供应商)拥有权益[132] 公司承诺契据与协议 - 华晨及华晨中国于2013年2月25日订立两份以公司为受益人的承诺契据[134] - 控股股东与华晨于2013年2月25日订立以公司为受益人的不竞争契据[135] - 控股股东及华晨承诺提供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所需资料,促使公司披露审核决定并作出年度声明[137] - 控股股东及华晨承诺将新商机优先转介给公司,仅在特定情况下有权争取新商机[137] - 公司确认控股股东及华晨在2020年度全面遵守并妥善执行各自承诺[138] 公司持续关连交易 - 2020年度集团持续关连交易中,沈阳华晨动力租用厂房实际货币价值为3696千元,自华晨采购物料及发动机零部件为4245千元等[140] - 五粮液采购协议2021年前两个财政年度年度上限分别为200万元和100万元,2020年未超上限[143] - 租赁协议2021年前两个财政年度年度上限均为600万元,2020年未超上限[144] - 2018年10月18日公司与华晨订立华晨采购协议,2020财年年度上限为人民币921万元,该年度交易未超上限[146] - 2017年10月3日绵阳新晨与四川安吉订立运输服务协议,2020财年年度上限为人民币3560万元,该年度交易未超上限[149] - 2017年10月3日绵阳新晨与新华内燃机订立保洁及绿化服务协议,2020财年年度上限为人民币400万元,该年度交易未超上限[150] - 2018年10月18日公司与华晨中国订立特许协议,2020财年年度上限为430万港元,该年度交易未超上限[152] - 2018年10月18日公司与华晨中国订立采购协议,2020 - 2021财年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3910万元和7460万元,2020年度交易未超上限[155] - 2018年10月18日公司与华晨中国订立销售协议,2020 - 2021财年年度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7.75亿元和26亿元,2020年度交易未超上限[157] - 2018年10月18日绵阳新晨与四川普什订立采购协议,2020 - 2021财年年度上限均为人民币1720万元,2020年度交易未超上限[158][159] - 绵阳新晨与新华内燃机签订采购框架协议,2021年底前两个财年年度上限分别为1.795亿元和1.742亿元,2020年度交易未超1.795亿元上限[161] - 公司与华晨签订销售框架协议,2021年底前两个财年年度上限分别为5.177亿元和5.102亿元,2020年度交易未超5.177亿元上限[162] - 公司、绵阳新晨与华晨宝马汽车签订合规协议,2022年底前三年采购年度上限分别约为1.17亿元、1.23亿元和1.27亿元,2020年度交易未超1.17亿元上限[167] - 华晨宝马合规协议2022年底前三年销售年度上限分别约为9.17亿元、9.63亿元和9.92亿元,2020年度交易未超9.17亿元上限[167] - 新华内燃机采购协议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可额外续期三年[161] - 华晨销售协议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可额外续期三年[162] - 华晨宝马合规协议首段期限2017年6月17日届满后续期三年,第二段期限2020年6月17日届满后续期三年[166]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1 - 12项持续关连交易按公平合理条款订立,年度上限公平合理[168] - 外聘核数师对集团持续关连交易作出报告,就1 - 12项交易发出无保留意见函件[169] - 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遵守披露规定[172] 公司欠款情况 - 新华投资欠款按3%年利率计息,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