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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小轮(集团)(00050) - 2020 - 中期财报

财务业绩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未经审核除税后综合纯利为1800万港元,较2019年上半年减少79%,每股盈利为5港仙[4]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收益为1.05亿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8%[14] - 2020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权益较2019年12月31日减少2%至60.14亿港元[15] - 期内渡轮、船厂及相关业务亏损410万港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1%,证券投资亏损360万港元[9]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收益为105,205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170,481千港元[63] - 2020年上半年经营溢利为29,195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98,255千港元[63] - 2020年上半年除税前溢利为25,790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98,352千港元[63] - 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为18,164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86,485千港元[63] - 2020年上半年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0.05港元,2019年同期为0.24港元[63] - 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总全面收益为 - 20,104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89,887千港元[66] - 2020年和2019年上半年集团总收益分别为1.32389亿港元和1.96794亿港元[102] - 2020年和2019年上半年地产发展收益分别为2.4万港元和2.01亿港元[102] - 2020年和2019年上半年地产投资收益分别为7329.2万港元和7085.2万港元[102] - 2020年和2019年上半年渡轮、船厂及相关业务收益分别为4353.5万港元和8286.4万港元[102] - 2020年和2019年上半年证券投资收益分别为148.1万港元和928.2万港元[102] - 2020年和2019年上半年来自客户签订合约的地产发展收益分别为0和1985万港元[106] - 2020年和2019年上半年渡轮业务收益分别为1866.8万港元和4292万港元[106] - 2020年和2019年上半年船厂业务收益分别为1862.9万港元和3574.3万港元[106] - 2020年和2019年上半年地产投资收益分别为5269.3万港元和5171.7万港元[106] - 2020年和2019年6月30日,集团船厂业务未来预计收益分别为1086.8万港元和913.7万港元[111]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呈报分部溢利为29,195,000港元,2019年为98,255,000港元;综合损益表除税前溢利为25,790,000港元,2019年为98,352,000港元[113] - “地产投资J”分部业绩中,2020年投资物业估值亏损为11,564,000港元,2019年为估值收益15,900,000港元[116] - 2020年其他净亏损为161,000港元,2019年其他净收入为6,229,000港元[118] - 2020年除税前溢利已扣除租赁土地地价摊销685,000港元、存货成本1,939,000港元等项目[119] - 2020年税项为7,626,000港元,2019年为11,867,000港元,香港利得税按估计年度有效税率16.5%计算[123] - 2020年每股基本盈利按归属于权益股东应占溢利18,164,000港元计算,2019年按86,485,000港元计算,发行股份均为356,273,883股[128] 股息分配 - 董事会宣派2020年度中期股息每股10港仙,将于9月28日前后派发给9月17日名列股东名册上的股东[4] - 2020年和2019年中期后宣派之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均为10港仙,金额均为35,627,000港元[124] - 2020年和2019年中期内批准及派發有关过往财政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均为28港仙,金额均为99,757,000港元[127] - 董事在报告期末后宣派中期股息[184] 业务运营 - 期内公司商铺毛租金收入约为5300万港元,“城中汇”商铺已全部租出,“逸峯”“亮贤居”“港湾豪庭”“嘉贤居”出租率分别为90%、88%、94%、79%[5] - “帝御”第一期已售出367个住宅单位,销售金额约16.9亿港元,其余240余伙将短期内推售,项目预计2022年分期建成[6] - 深水埗桂林街/通州街重建项目预计2023年完成,地基工程已完成,上盖工程准备展开[8] - 预计香港今年全年经济收缩6% - 8%,公司将继续分批出售“帝御”住宅单位,下半年溢利预计主要来自商铺租金收入[10] 财务状况 - 2020年6月30日非流动资产为38.41276亿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38.98433亿港元[69] - 2020年6月30日流动资产为23.86694亿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24.80698亿港元[69] - 2020年6月30日流动负债为1.42749亿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1.79693亿港元[73] - 2020年6月30日流动资产净值为22.43945亿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23.01005亿港元[73] - 2020年6月30日资产净值为60.13625亿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61.33486亿港元[73]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营运活动产生现金净额4435万港元,2019年为6.1804亿港元[81]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4.0345亿港元,2019年为12.8646亿港元[81]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融资活动运用现金净额10.059亿港元,2019年为10.0449亿港元[81] - 2020年6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5.85336亿港元,2019年为5.05425亿港元[81]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增加使用权资产确认为4,108,000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1,349,000港元[133]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存货为1,179,589,000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1,162,449,000港元[138] - 2020年6月30日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项为2.88475亿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3.13788亿港元[142] - 2020年6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5.85336亿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6.41146亿港元[147] - 2020年6月30日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项为1690.6万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1607.2万港元[151] - 2020年6月30日已发行及缴足之普通股股份数目为35627.4万股,对应金额为17.54801亿港元,与2019年12月31日相同[155] - 2020年6月30日资本承担已订约金额为5.96333亿港元,已获授权但未订约金额为6928万港元;2019年12月31日对应金额分别为5721.3万港元和6.17876亿港元[161] - 2020年6月30日公司为附属公司及合营企业欠款发出担保的最高负债为2.00811亿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1.32275亿港元[162] - 2020年6月30日贸易应收账款扣除信贷亏损拨备后现期金额为1.7941亿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2.13129亿港元[146] - 2020年6月30日贸易应付账款即期或一个月内到期金额为6833.1万港元,2019年12月31日为8284.3万港元[152] - 除分期应收账1.39528亿港元(2019年12月31日:1.72674亿港元)外,所有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预计一年内收回或确认为费用[142] - 除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1690.6万港元(2019年12月31日:1607.2万港元)外,所有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预计一年内结算[151] 关联交易 - 1999年恒地附属公司以15亿港元代价取得公司港湾豪庭物业住宅部分销售收益50%权益,并同意偿付50%发展开支,2020年6月30日应收未收款项为28.1万港元[167] - 2001年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收购2OK Company Limited 50%股权,2020年公司从2OK收取管理及行政费用4万港元、利息2.4万港元,2020年6月30日贷款总额为243万港元[167] - 2002年公司聘用恒地A附属公司为港湾豪庭广场租赁及推广代理人,酬金为每月租金收入5%,2020年支出酬金119.5万港元,6月30日应付未付酬金为117.6万港元[167] - 2006年公司聘用恒地C附属公司为亮贤居主要承建商,费用为工序总值5%,2009 - 2010年年度上限分别为550万港元和650万港元,2020年6月30日应付未付工程费用为229.4万港元[170] - 2011年公司聘用恒地D附属公司为逸峯主要承建商,费用为工序总值5%,2014 - 2015年上限分别为680万港元和1900万港元,2020年6月30日应付未付工程费用为1472.5万港元[170] - 2015年10月公司聘用恒地C附属公司承建通州街发展项目,费用为工序总值的5%,2015 - 2018年每年上限分别为126万、1999万、1674万、97万港元[176]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应付未付工程费用462万港元,应付未付酬金997万港元[176][179] - 部分关连人士交易构成关连交易及/或持续关连交易[183] 租赁情况 -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前店舖1和店舖2每月租金分别为24.4万港元和6000港元,营业额租金按年毛营业额超5000万港元差额的7%计算[173] - 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店舖3每月租金为23.8万港元,营业额租金按年毛营业额超7000万港元差额的7%计算[173] - 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店舖1和店舖2每月租金分别为24.3万港元和7000港元,营业额租金按年毛营业额超5000万港元差额的7%计算[173] -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店舖3每月租金为31.8万港元,营业额租金按年毛营业额超7000万港元差额的7%计算[173] - 续约通知书A及续约通知书B在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总应收租金及杂项费用上限为750万港元[175] - 2018年续约通知书A及续约通知书B在2018年和2019年总应收租金及杂项费用上限为1500万港元,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上限为750万港元[175] - 2020年续约通知书在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和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总应收租金及杂项费用上限为540.8万港元[175] - 期内公司已收取2017年6月及2018年6月租赁合约及许用合约总应收租金及费用302.7万港元,2019年为465.6万港元[175] 股东情况 - 2020年6月30日,林高演博士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04% [46] - 2020年6月30日,何厚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13950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93% [46] - 2020年6月30日,李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9017090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3.41% [46]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等持有公司119,017,09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33.41%[50]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李兆基博士持有119,816,310股股份权益,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3.63%[50] - 截至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