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0年公司收入为133,012千港元,较2019年的178,301千港元下降25.4%[14] - 2020年公司毛利为48,339千港元,较2019年的78,657千港元下降38.5%[14] - 2020年公司财务成本为128千港元,较2019年的630千港元下降79.7%[14] - 2020年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为42,505千港元,较2019年的10,629千港元增长299.9%[14] - 2020年公司每股亏损基本为2.83港仙,较2019年的0.71港仙增长298.6%[14] - 2020年公司总资产为263,299千港元,较2019年的320,076千港元下降17.7%[14] - 2020年公司总负债为78,623千港元,较2019年的83,818千港元下降6.2%[14] - 2020年公司流动比率为2.08,较2019年的2.47下降15.8%[14] - 2020年公司收入1.33012亿港元,较2019年的1.78301亿港元减少4528.9万港元,降幅约25.4%[24] - 2020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4250.5万港元,2019年同期为1062.9万港元[24] - 2020年非流动资产1.44988亿港元,流动资产1.18311亿港元,总资产2.63299亿港元[21] - 2020年总负债7862.3万港元,资产净值1.84676亿港元[21] - 2020年销售及分销开支约303.9万港元,较2019年约512.8万港元减少约40.7%[41] - 2020年行政开支约8298.3万港元,较2019年约6298.5万港元增加约1999.8万港元[42] - 行政开支增加原因包括物业等出售/撇销亏损约290万港元、行政罚款及拨备约330万港元、示意性行政罚款约850万港元、额外员工成本约780万港元[42] - 财务成本下降因2019年已偿还前执行董事贷款[43] - 2020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4250.5万港元,2019年同期约为1062.9万港元[44] - 2017年7月配售10亿股新股份,所得款项总额约1.1亿港元,净额约1.068亿港元,款项于2020年悉數動用[47] - 2020年12月31日,集团受限制银行存款及银行与现金结余总额约9827.3万港元,较2019年的约1.26402亿港元有所下降[49] - 2020年及2019年12月31日,集团均无借贷,资本负债比率为零[49] - 2020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比率约为2.08,低于2019年的约2.47[49] - 2020年及2019年12月31日,集团均无抵押任何资产[5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员工成本为6349.3万港元,低于2019年的6951万港元[59] 煤炭开采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0年公司煤炭开采业务受疫情和设备老化影响,产能及收入下降[12] - 内蒙古金源里煤矿允许年产能为120万吨,2020年上半年因疫情暂停生产约两个月,4月恢复运作[25] - 2020年生产及售出煤炭88万吨,2019年为120万吨[26] - 2020年煤炭开采业务亏损4221.6万港元,2019年为分部溢利1747.1万港元[26] - 2020年就物业、厂房及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作出减值亏损分别约2759.2万港元、733万港元、40万港元[26] - 预计2020年年度煤炭产出约为90万吨[27] - 2020年出售/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确认亏损约290万港元[27] - 内蒙古金源里恢复年产能至120万吨的煤炭开采资本开支预期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约2380万港元)[30] - 截至2020年9月,对集团内蒙古煤矿区958项的合规审查持续约6个月,2018年出售约28万吨废矸石致超产,内蒙古金源里支付96万元人民币(约110万港元)行政罚款[31] - 因2016年煤炭开采业务超产或产生最高200万元人民币(约220万港元)处罚的或然负债,虽审查部门未要求罚款,但公司计提拨备[32] - 内蒙古金源里就地块和楼宇分别支付500万元人民币(约560万港元)和260万元人民币(约290万港元)行政罚款,还支付1160万元人民币(约1300万港元)土地转让金[32] - 内蒙古金源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均续期三年,分别于2023年9月24日和2023年10月26日届满[34] - 2020年煤炭现金生产单位资产减值亏损总额约3532.2万港元,其中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约2759.2万港元,无形资产减值亏损约733万港元,使用权资产减值亏损约40万港元[39] - 内蒙古煤矿区958项预计年度产出量由100.36万吨调至90万吨,减少约10.3%[39] - 2020 - 2022年平均每噸煤炭單位售價分别为131元、134元、138元,之后随2.5%通胀率增长[39] 轮胎回收业务相关情况 - 2019年11月8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参与成立轮胎收回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约7860万港元),公司出资510万美元(约3950万港元)占51%权益[35] - 截至2020年底,轮胎回收厂房未开展经营或发展,公司预计需大量融资[36] - 2021年2月9日,公司附属公司拟出售轮胎收回合资公司51%股权,代价510万美元(约3950万港元),预计产生约170万港元净收益[36] 公司人员及组织架构相关 - 吴映吉43岁,2014年6月加入公司,2015年2月任执行董事,企业融资及投资银行经验超10年[62] - 陶冶37岁,2020年11月加入公司任执行董事,金融及项目投资分析经验超10年[63] - 周宏亮57岁,2020年12月9日任非执行董事,管理相关业务经验超20年[64] - 李伟明53岁,2020年11月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计等范畴经验超25年[67] - 畅学军50岁,2016年3月17日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法律经验超20年[68] - 何敏51岁,2020年1月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私募股权投资及金融工作经验超20年[69] - 尹瑞华41岁,2015年2月任集团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审核等领域经验丰富[72] - 王云龙57岁,任附属公司财务总监,财务管理经验超25年[73] - 2020年成立三家重大附属公司,青島星華循環已繳註冊資本約1190万港元,青島韋斯泰智能裝備研究未繳註冊資本約120万港元,江蘇弘財未繳註冊資本約1190万港元[53] - 2020年及直至年报日期,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82] - 2020年,公司拥有合适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接获其独立性年度确认书[83] - 吴映吉定期董事会会议出席率100%(4/4),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出席率100%(1/1)[86] - 陶冶定期董事会会议出席率100%(1/1)[86] - 畅学军定期董事会会议出席率100%(4/4),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出席率100%(1/1)[86] - 何敏定期董事会会议出席率100%(3/3),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出席率100%(1/1)[86] - 郭志成定期董事会会议出席率100%(3/3),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出席率100%(1/1)[86] - 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于2020年6月15日举行,2020年无其他股东大会[93] - 2020年薪酬委员会举行4次会议,畅学军、陶冶、何敏、吴映吉出席率均为100%[99] - 2020年提名委员会举行5次会议,陶冶、李伟明、何敏、畅学军、吴映吉出席率均为100%[113][114] - 薪酬委员会于2005年9月成立,2020年底由畅学军、何敏、陶冶组成[98] - 提名委员会于2005年9月成立,2020年底由李伟明、何敏、陶冶组成[107] - 何敏于2020年1月22日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98][107] - 陶冶于2020年11月23日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98][115] - 吴映吉于2020年11月23日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98][119] - 畅学军于2020年1月22日获调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11月23日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成员[98][118] - 李伟明于2020年11月23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107] - 2020年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举行过两次会议,畅学军、何敏、郭志成出席率均为100%[123] - 董事会成员中会计或财务、电机及电子工程背景各占33%,工商管理、法律背景各占17%[132] - 董事会成员男性占100%,女性占0%[132] - 董事会成员中36 - 40、41 - 45、46 - 50、56 - 60年龄段各占17%,51 - 55年龄段占32%[132] - 董事会成员服务年资1 - 5年占83%,6 - 10年占17%[132] - 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零 - 100万港元有1人,100.0001万 - 150万港元有1人[133] - 公司秘书2020年接受不少于15小时专业培训[127] 公司企业管治相关 - 公司企业管治常规按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制定[7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但存在主席与行政总裁职责未区分、提名委员会成员不符合规定等偏离事项[77] - 2019年10月31日黄少儒辞任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仅2名,不符合多项上市规则,2020年1月22日何敏获委任后符合规定[78] - 2020年9月18日郭志成辞任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仅2名,不符合多项上市规则,2020年11月23日李伟明获委任后符合规定[79] 公司股息及宪章文件相关 - 董事不建议就2020年度派發末期股息,2019年也无派息[140] - 2020年公司宪章文件无变动[137] - 持有公司缴足股本(附有可于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之权利)不少于十分之一(1/10)的股东有权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141]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相关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27项下之“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编制[146]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内容主要集中于位于中国内蒙古矿场的煤炭开采业务[147] - 2020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范围与2019年4月23日刊发的报告并无重大变动[148] - 公司持份者网络包括雇员、客户、供应商及业务伙伴、投资者、政府及本地社区[151] - 投资者参与渠道有股东大会、定期公司刊物等,关注业务策略及业务可持续性等[155] - 客户参与渠道有直接沟通、电邮等,关注服务质量及可靠性等[155] - 雇员参与渠道有表现评核、在职指导等,关注培训及发展等[155] - 供应商及业务伙伴参与渠道有业务会议等,关注公平竞争等[155]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资料涵盖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公司2020年年报财政年度相同[168] - 公司识别出对持份者及自身具高重要性的问题,包括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平等机会、雇员健康及工作场所安全、防止童工及强制劳工[164] 公司环保措施及排放相关 - 公司煤炭开采业务会产生煤尘、污水及噪音等排放物,致力于减少排放物并遵守环保法规[174] - 公司针对煤尘制定并推行粉尘控制政策及措施,包括建造环境设施、采用特定道路建造方法、使用洒水系统等[175][178] - 2020年5月环保检测报告显示,硫氧化物及总悬浮颗粒物排放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煤尘受有效控制[178] - 公司管理团队负责实施及监察环境管理计划及方案,确保环境计划及报告及时执行并提交,取得必要许可证及批准[173] - 公司管理团队致力于确保遵守相关环境法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174] - 公司对环境的承诺集中于减少排放物、有效使用能源及水资源以及生态环境保育[170] - 公司定期监控及衡量煤炭生产活动,收集的监察数据用于识别及制定降低业务对环境不利影响的措施[173] - 公司通过与持份者持续讨论及直接沟通,了解对持份者重要的主要问题及重大事宜[158] - 2020年主要空气污染物排放较2019年下降,氮氧化物74.4千克(2019年:156.7千克)、硫氧化物4.2千克(2019年:5.9千克)、
弘海高新资源(00065) - 2020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