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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地产(00193) - 2019 - 中期财报
冠中地产冠中地产(HK:00193)2019-04-10 21:0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19年1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收益为301,000千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45,175千港元增长约566.30%[9] - 同期,公司毛利为97,406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8,662千港元,增长约421.96%[9] - 除税前溢利为125,612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67,046千港元,增长约87.35%[9] - 期内溢利为88,917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67,607千港元,增长约31.52%[9] -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为86,862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03,815千港元,下降约16.33%[9] - 2019年1月31日,非流动资产为505,333千港元,2018年7月31日为521,937千港元,下降约3.18%[11] - 流动资产为795,209千港元,2018年7月31日为765,305千港元,增长约3.91%[11] - 流动负债为335,501千港元,2018年7月31日为399,297千港元,下降约15.98%[11] - 流动资产净值为459,708千港元,2018年7月31日为366,008千港元,增长约25.60%[11] - 净资为925,905千港元,2018年7月31日为839,043千港元,增长约10.35%[11] - 2019年1月31日公司拥有人应占总计结余为967,177千港元,非控股权益为41,272千港元,总计为925,905千港元[12] - 2019年1月31日除税前溢利为125,612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67,046千港元[15] - 2019年1月31日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持作买卖投资之金融资产增加190,850千港元,2018年同期减少922千港元[15] - 2019年1月31日待售物业减少173,296千港元,2018年同期增加44,557千港元[15] - 2019年1月31日合约负债减少134,783千港元,2018年同期无此项目[15] - 2019年1月31日经营业务所耗现金净额为20,795千港元,2018年同期所得现金净额为88,286千港元[15] - 2019年1月31日投资业务所得现金净额为7,338千港元,2018年同期所耗现金净额为1,038千港元[15] - 2019年1月31日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26,239千港元,2018年同期所耗现金净额为51,384千港元[15] - 2019年1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增加净额为12,782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35,864千港元[15] - 2019年1月31日期末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为293,393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80,081千港元[15] - 2018年8月1日,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从52800千港元变为51492千港元,预售物业按金从185578千港元变为0,合约负债从0变为186886千港元[33] - 2019年1月31日,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从44334千港元变为45928千港元,预售物业按金从0变为53984千港元,合约负债从55578千港元变为0[36] - 2018年7月31日,可供出售投资为13,640,000港元,贷款及应收款项为293,656,000港元,重估储备为60,710,000港元,累计亏损为884,272,000港元[52] - 2018年8月1日,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为13,640,000港元,贷款及应收款项为293,656,000港元,重估储备为51,510,000港元,累计亏损为814,934,000港元[52] - 截至2019年1月31日止六个月,集团所得款项总额325,622,000港元,分类收益301,000,000港元,分类溢利137,961,000港元,除税前溢利125,612,000港元[59] - 截至2018年1月31日止六个月,集团所得款项总额52,405,000港元,分类收益45,175,000港元,分类溢利84,485,000港元,除税前溢利67,046,000港元[60] - 截至2019年1月31日和2018年1月31日止六个月,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持作买卖投资的金融资产公平值分别为减少10815千港元和增加139千港元,偿付代价分别为80000千港元和90000千港元[63] - 截至2019年1月31日和2018年1月31日止六个月,应付一名董事款项利息分别为0千港元和131千港元[69] - 截至2019年1月31日和2018年1月31日止六个月,所得税(开支)抵免分别为36695千港元和561千港元[71] - 截至2019年1月31日和2018年1月31日止六个月,期内溢利分别为81163千港元和68944千港元[75] - 期内,集团以现金代价106000港元购入物业、机器及设备(2018年同期为47000港元)[77] - 截至2019年1月31日和2018年7月31日,贸易应收款项分别为2275千港元和1913千港元[79] - 截至2019年1月31日和2018年7月31日,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持作买卖投资之金融资产分别为226775千港元和46740千港元[80] - 2019年1月31日应收账款7494千港元,较2018年7月31日的5088千港元有所增加[82] - 2017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及2019年1月31日,已发行及缴足无面值普通股数目为3886751193股,金额为1518519千港元;2019年3月13日生效股份合并,发行194337559股合并股份[83] - 2019年1月31日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上的上市股本证券公平值为36818千港元,较2018年7月31日的46740千港元减少;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上市债务证券公平值为189957千港元,2018年7月31日为0 [87] - 2019年1月31日及2018年7月31日,集团银行存款642000港元用作短期信贷融资600000港元的抵押,2019年1月31日已动用5000港元,2018年7月31日已动用26000港元[88] - 截至2019年1月31日止六个月,董事短期利益3250千港元、退休福利18千港元,共计3268千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3436千港元减少[89] - 2019年1月31日应付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非控股股东款项159716千港元、董事款项3928千港元,共计163644千港元,较2018年7月31日的137384千港元增加[90] - 2019年1月31日集团为银行向买家提供的按揭贷款提供192647000港元担保,较2018年7月31日的92150000港元增加[91] - 截至2019年1月31日止六个月,集团收益301000000港元,包括销售物业259200000港元及酒店业务41800000港元,去年同期为45200000港元[93] - 截至2019年1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净额为81200000港元,去年同期为68900000港元[93] - 2019年1月31日,集团银行结余及现金为2.94亿港元,有价证券总值2.268亿港元,2018年7月31日分别为2.808亿港元和4670万港元[94] - 2019年1月31日,集团负债资本比率为38.7%,2018年7月31日为50.3%[94] - 截至2019年1月31日止六个月,佛山住宅项目确认物业销售收入2.592亿港元,待交付单位按金约5400万港元[98] - 截至2019年1月31日,集团已从港基收取2.6亿港元,其中8000万港元已在本中期期间损益内确认,报告期后收取余下3800万港元将在2019年7月31日止年度损益内确认[102] - 2019年1月31日,集团金融资产投资组合中上市股本证券为3680万港元,上市债务证券为1.9亿港元,2018年7月31日分别为4670万港元和无[104] - 2019年1月31日,集团拥有26只上市债务证券,占投资组合约83.8%,组合内最大单一债务证券市值占集团总资产约0.9%,五大债务证券市值占约4.2%,剩余21支占10.4%,约88.8%与中国房地产公司有关[106] - 期内,集团收取港基还款8000万港元及佛山住宅项目销售所得款项及按金约1.224亿港元,预计财务状况将进一步增强[107] - 2019年1月31日,集团就银行按揭贷款提供约1.926亿港元担保,2018年7月31日为9220万港元[109] - 2019年1月31日,集团银行存款64.2万港元已按予银行,作为最多60万港元信贷融资抵押,已动用5000港元,2018年7月31日为2.6万港元[110] - 2019年3月12日股东特别大会通过股份合并决议,3月13日生效,3,886,751,193股股份合为194,337,559股合并股份[111] 财务准则应用 - 公司追溯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首次应用日期为2018年8月1日,差异于期初累计亏损确认,未重列比较资料[21]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引入五步确认收益,公司于履约责任履行时确认收益[22][24] - 酒店业务客房租赁收益按履约进度随时间确认,食品及饮料销售等收益于交付或提供时确认,销售待售物业收益于交付时确认[26] - 完全履行合约责任的进展基于产出法计量,合约资产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评估减值,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以净额列账[27][28] - 若付款与转让货品或服务相隔不足一年,公司不就重大融资部分调整交易价[31] - 公司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相关修订本,追溯应用于2018年8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工具[37]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财务资产及负债分类计量、预期信贷亏损和一般对冲会计引入新规定[37] - 因比较资料按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编制,部分比较资料可能不可比[37] - 来自与客户订立合约的应收款项初始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计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的已确认财务资产其后按摊销成本或公允值计量[39] - 符合特定条件的债务工具分别按摊销成本、以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其他财务资产以公允值计入损益计量,集团可作不可撤回选择于其他全面收益内呈列非持作买卖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40] -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权益工具,按公平值加交易成本首次计量,其后按公平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和亏损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累计至重估储备,出售时累计收益或亏损转拨至累计亏损,股息于损益确认[41] - 集团就须减值的财务资产确认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金额于各报告日期更新,贸易应收款项确认整个周期的预期信贷亏损,其他工具按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量,除非信贷风险显著上升则确认整个周期的预期信贷亏损[43][44] - 评估信贷风险是否显著上升会考虑金融工具内外部信贷评级、信贷风险外部市场指标、商业金融经济情况、债务人经营业绩、债务人监管经济技术环境等因素[45] - 合约付款逾期超过30日,推断金融资产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大幅增加,若债务工具具低信贷风险(如内部或外部信用评级为“投资级别”),可假设信贷风险未显著增加[47] - 集团认为工具逾期超过90日即属违约,除非有合理及支持资料证明较滞后的违约标准更适用[47] - 当交易对手处于严重财务困难且无合理预期收回时,集团将撇销财务资产,撇销构成取消确认事件,之后收回的资产于损益内确认[47] -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的函数,依据过往数据并按前瞻性资料调整[47] - 预期信贷亏损按合约应付集团的所有合约现金流与集团预计收取的所有现金流(按初始确认时的实际利率折现)之间的差额估算[48] - 首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13,640,000港元由可供出售投资重新分类至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60,138,000港元减值亏损自累计亏损转移至储备,9,200,000港元重估收益转移至累计亏损[52][53] - 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简化方法计量贸易应收款项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其他金融资产按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量[56] - 2018年8月1日,公司未确认累计亏损的信贷亏损拨备[56]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19年1月31日止六个月,酒店业务客房租金收益16,693,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