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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豪物业(00219) - 2019 - 年度财报
顺豪物业顺豪物业(HK:00219)2020-04-20 16:59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19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700万港元,2018年为6.04亿港元,减少97%[6] - 2019年经营酒店溢利为3.1217亿港元,2018年为19.9456亿港元,减少84%[6] - 2019年商业物业租金净收入为14.7529亿港元,2018年为14.8491亿港元,增加1%[6] - 2019年证券投资收入为313万港元,2018年为299万港元,减少4%[6] - 2019年其他收入及支出及盈利及亏损为1.3334亿港元,2018年为3.6839亿港元,增加176%[6] - 2019年华大酒店拥有人应占溢利为3200万港元,2018年为2.6亿港元,减少88%[8] - 公司2019年总收入较去年减少21%,从5.9亿港元降至4.64亿港元[9] - 2019年经营酒店收入3.86619亿港元,较2018年减少28%[9] - 2019年酒店物业租金收入3595.3万港元,较2018年增加3%[9] - 2019年股息收入502.1万港元,较2018年增加3%[9] - 2019年其他收入1253.4万港元,较2018年增加24%[9] - 2019年商业物业租金收入为1.65亿港元,2018年为1.61亿港元[16] - 2019年华美达盛景酒店入住率100%,与2018年持平,总收入6552.9万港元,较2018年减少24%[19][20] - 2019年客户合约收入452,148千港元,较2018年的625,881千港元下降27.76%;租赁收入164,862千港元,较2018年的160,938千港元增长2.44%;股息收入299千港元,较2018年的313千港元下降4.47%[112] - 2019年总收入617,309千港元,较2018年的787,132千港元下降21.58%;销售成本3,747千港元,较2018年的4,687千港元下降19.93%[112] - 2019年毛利额203,211千港元,较2018年的380,067千港元下降46.53%[112] - 2019年除税前溢利57,782千港元,较2018年的740,171千港元下降92.20%[112] - 2019年本年度溢利24,056千港元,较2018年的683,380千港元下降96.48%[112] - 2019年基本每股盈利3.38港仙,较2018年的118.1港仙下降97.14%[112] - 2019年其他全面支出12,259千港元,较2018年的72,174千港元下降83.02%;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11,797千港元,较2018年的611,206千港元下降98.07%[114] - 2018年公司本年度溢利为604054千港元,2019年为17311千港元[121] - 2019年公司经营业务除税前溢利为57782千港元,2018年为740171千港元[12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19年行政费用为5291.1万港元,2018年为5326.4万港元,增加1%[6] - 2019年所得税费用为5679.1万港元,2018年为3372.6万港元,减少41%[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主要业务为投资及经营酒店、物业投资及证券投资[131] - 集团拥有九间酒店,七间在香港,一间在伦敦,一间在中国,酒店市场边际利润为总收入的35%至40% [89] 各地区表现 - 公司投资物业分部核心业务大部分物业位于香港,香港及内地经济、监管、政策及政治环境或影响集团财务业绩及状况[8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管理层认为将物业翻新为约200间客房的文物酒店更佳[32] - 香港社会不稳及新冠病毒影响,酒店企业大多亏损,入住率低[35] - 管理层预期酒店运营将亏损一段时间,会尽力维持入住率[35] - 公司位于英皇道及顺豪商业大厦的办公室,预期空置率会快速增加[35] - 公司认为市场环境改变,会着力开拓本地住宿市场保持高酒店入住率[57]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公司拥有华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71.09%权益,旗下九间酒店约有2821间客房[6] -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2019年末期股息,2018年为每股4.98港仙[6] - 2019年12月31日,集团整体债务为9.07亿港元,2018年为10.89亿港元,资产负债率为11%,2018年为13%[32] - 2020年1月29日,公司以4000万英镑(约4.0454亿港元)收购英国伦敦物业,总内部面积为117472平方呎[32] - 购买该物业按151年新长期契约方式,地租费用为象征式[32] - 本年度内及截至报告日期,公司维持了指定数额的公众持股量[36]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由8位董事组成,包括4位执行董事、1位非执行董事及3位独立非执行董事[49] - 除3位非执行董事外,公司所有董事并无指定任期,每名董事须最少每三年轮流退任一次[47] - 公司未分别委任主席与行政总裁,郑启文先生兼任两职,董事会认为这利于公司战略策划及推行并节省成本[47] - 公司采纳的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遵守守则条文第A.5.2条,但提名委员会无责任挑选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此责任由董事会负责[47] - 公司采纳的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遵守守则条文第B.1.2条,但薪酬委员会无责任批准管理层薪酬建议等,此责任由董事会负责[47] - 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证券交易操守守则,全体董事年内均遵守规定标准[47] - 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集团业务及事务管理,确保提升股东价值[49] - 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及相关财务管理专长[49] - 董事概无与其他董事有重大关系,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独立性指引[51] - 董事会负责执行企业管治职责,包括制定检讨政策、监察培训发展等[53] - 2019年董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54] - 执行董事郑启文、许永浩、刘金眉、黄桂芳出席率均为100%[54] - 非执行董事吕冯美仪出席率为100%[54] - 独立非执行董事郭志燊、陈俭辉、林桂璋出席率均为100%[54] - 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于5月27日举行[54] - 会议文件于会议召开前不少于三天送交全体董事[54] - 公司秘书或其助理及集团财务总监出席各董事会定期会议[54] - 各新任董事就任时获提供详尽资料并安排会议介绍公司业务及运作[54] - 董事可亲身或以电子通讯方式出席会议[54] - 董事认为有需要时可随时获取集团资料及独立的专业意见[54] - 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酬金分为1 - 5,000,000港元和10,000,001 - 15,000,000港元两组[56] - 公司于2019年1月2日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审核小组[56] - 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郑启文、刘金眉、许永浩,分别负责业务、财务、物业资产管理风险[56] - 内部审核小组成员包括郑启文、刘金眉、伍月莹,分别负责最后审批、财务、行政范畴[56] - 公司依赖经营地区经济情况,通过监控业务表现和评估经济情况及策略合适性监控经济逆转风险[57] - 公司受香港及内地政府广泛政策及法规监管,包括香港公司条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57] - 公司通过有经验员工及咨询外部专家处理合规事宜,经营酒店已获有效旅馆牌照[57] - 2019年公司核数师收取核数服务费约390万港元及税务与咨询服务费30万港元[59] - 2019年审核委员会举行3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61][62][64] - 2019年薪酬委员会举行1次会议,成员出席率均为100%[62][63][64] - 2019年审核委员会完成审阅建议的核数费用、中期报告、核数计划、已审核财务报告等工作[64] - 薪酬委员会发现2019年公司薪酬低于市场可比薪酬[66] - 2019年1月华丽海景酒店更名为华美达海景酒店[59] - 2019年5月华大海景酒店更名为华美达盛景酒店[59] - 2020年8月华丽酒店将更名为华美达华丽酒店[59] - 公司于1995年成立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于2005、2009、2012、2016年修订[59] - 公司于2005年成立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于2012年修订[64] - 提名委员会于2012年3月成立,成员包括郑启文、陈俭辉和林桂璋,于2017年6月16日获委任[68] - 2019年提名委员会举行1次会议,郑启文、陈俭辉、林桂璋出席率均为100%[68] - 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68] - 公司秘书顾菁芬非全职雇员,2019年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15小时[69] - 年内公司组织章程文件无重大变动[69] - 占全体有权在股东大会上表決的股东的总表決权最少5%的股东要求,董事须召开股东大会[69] - 董事根据要求召开股东大会须在受规定所限日期后21日内进行,且股东大会须在通知发出日期后28日内举行[69] - 提名委员会职责包括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建议、物色董事人选、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就董事委任等提建议[68][69] - 提名委员会批准向董事会建议委任董事的方式包括会议及/或书面决议案[69] - 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作出建议后,董事会对董事委任有最后决定权[69] - 公司收到占全体有权表决股东总表决权最少2.5%的股东或最少50名有权表决股东要求发出某决议通知时须发出该通知[71] - 公司投资物业于2019年12月31日重估引致减值约1.06亿港元已计入综合损益表[74]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发展中物业之发展费用约100万港元[74] - 董事会不建议就2019年度派发现末期股息,2018年为每股4.98港仙[74] - 2019年公司股本无变动[74] - 2019年公司或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及赎回公司上市证券[74]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派股东储备中保留溢利为10.75614亿港元,2018年为10.45721亿港元[75] - 公司董事通过所控制公司持有股份367,779,999股,约占持股量63.44%[76] - 公司董事个人实益拥有股份6,000股,约占持股量0.00%[76] - Omnico Company Inc.实益拥有公司股份281,904,489股,约占48.63%[76] - Mercury Fast Limited实益拥有公司股份17,736,000股,约占3.06%[76] - Trillion Resources Limited实益拥有公司股份68,139,510股,约占11.75%[76] - 董事在华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所控制公司权益持有股份6,360,585,437股,约占71.09%[76] - 董事在顺豪控股有限公司实益拥有及通过所控制公司权益持有股份216,766,825股,约占71.22%[76] - 董事在Trillion Resources Limited实益拥有股份1股,约占100%[76] - 董事个人在华大酒店实益拥有股份6,425股,约占0.00%[76] - 董事个人在顺豪控股实益拥有股份8,100股,约占0.00%[76] - 华大酒店于2013年11月14日采纳雇员认股计划,2014年6月18日修订该计划[78] - 截至授出认股权日期止12个月内,每位参与人因行使认股权发行股份不得超授出当日已发行股份1%,超限额须获股东批准[78] - 向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等授出认股权,须获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78] - 若向主要股东等授出认股权,致12个月内发行股份超已发行股份0.1%或总值超500万港元,须获股东批准[78] - 因行使认股权发行最高股份数不得超2014年6月18日已发行股份数的5%,即447,352,566股[78] - 认股计划及其他认股计划授出未行使认股权行使时可发行股份,任何时候不得超已发行股份30%[78] - 自2013年采纳认股计划以来未授出认股权,预计2020年无新认股授出[78] - 接纳认股权后,承授人须向华大酒店支付10.00港元作为代价[79] - 截至报告日期,根据认股计划可发行华大酒店股份447,352,566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5%[79] - 本年度收取华大酒店租金净额2,321,000港元[79]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预缴金额22,720,000港元,固定利率每年2%,借款金额5,088,000港元免息,须于2020年6月26日偿还,年内收取利息及清还贷款金额53,000港元[79] - 年内应支付给华大酒店行政费用3,380,000港元[79] - 华大酒店提供酒店管理服务费用为529,000港元[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