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绩 - 2020年集团收入3.94亿港元,较2019年的1.34亿港元大升194.0%[3] - 2020年母公司股权拥有人应占亏损1.23亿港元,较2019年的1.68亿港元亏损减少26.8%[3] - 2020年产品贸易业务收入大跌88.7%至1800万港元,录得亏损1300万港元,下半年终止运营[3] - 持续经营业务收入3.94亿港元,较2019年增加194.0%,主要因中国房地产业务销售增加[21][23] - 持续经营业务年度亏损1.1亿港元,减少24.1%,因其他费用减少及金融资产收益所致[21][23] - 母公司股权拥有人应占亏损1.23亿港元,减少26.8%,因其他费用下降及金融资产收益削减[24] - 房地产业务收入3.9亿港元,增加248.2%,但经营亏损1.58亿港元,因建筑成本增加等因素[26][27] - 金融业务经营利润少于100万港元,较2019年的1000万港元大幅减少,因终止内地金融业务等[26][27] - 公司以2.43亿港元收购High Step Developments Limited 19.8%股权,确认1600万港元收益[30][31] - 2020年末母公司股权拥有人应占权益9.26亿港元,下降9.1%,因报告年度净亏损[34] - 2020年银行及其他借款减少至零,反映公司稳健财务状况[34][35] - 2020年末流动比率为220.0%,资产流动性颇高,财务状况良好[36] - 2020年财政年度内集团收入主要以美元及人民币结算,支出主要以港元、美元及人民币结算,现金一般存为港元及人民币短期存款,2020年12月31日无银行借款[40] - 2020年集团除在物业项目投资19.8%权益外,12月31日无其他重大投资,2019年无重大投资[40] - 2020年12月31日集团无抵押任何资产,2019年12月31日曾抵押账面净值4300万港元的若干资产及1000万港元定期存款获银行信贷额保证[40] - 2020年12月31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2019年也无[40] - 2020年客户合约收入为3.9亿港元,2019年为1.12亿港元[181] - 2020年利息收入为400万港元,2019年为2200万港元[181] - 2020年销售成本为4.19亿港元,2019年为1.2亿港元[181] - 2020年持续经营业务除税前亏损为1.35亿港元,2019年为1.74亿港元[181] - 2020年所得税抵免为2500万港元,2019年为2900万港元[181] - 2020年持续经营业务的年度亏损为1.1亿港元,2019年为1.45亿港元[181] - 2020年已终止经营业务的年度亏损为1300万港元,2019年为2100万港元[181] - 2020年年度亏损为1.23亿港元,2019年为1.66亿港元[181] - 2020年母公司普通股股权持有人应占每股亏损基本及摊薄为0.07港仙,2019年为0.09港仙[181] - 2020年持续经营业务的亏损每股为0.06港仙,2019年为0.08港仙[181] - 2020年年度亏损1.23亿港元,2019年为1.66亿港元[183] - 2020年全面亏损总额9300万港元,2019年为1.74亿港元[183] - 2020年非流动资产总额2.6亿港元,2019年为4500万港元[185] - 2020年流动资产总额12.21亿港元,2019年为19.5亿港元[185] - 2020年资产总额14.81亿港元,2019年为19.95亿港元[185] - 2020年股东权益总额9.26亿港元,2019年为10.57亿港元[185] - 2020年负债总额5.55亿港元,2019年为9.38亿港元[185] - 2020年净流动资产额6.66亿港元,2019年为10.46亿港元[185] - 2020年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00万港元[192] - 2020年综合亏损9.13亿港元,2019年为8.2亿港元[191] - 2020年来自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00万港元,2019年为400万港元[195] - 2020年用于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700万港元,2019年为 -4900万港元[195] - 2020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为 -3300万港元,2019年为5200万港元[195] - 2020年年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49亿港元,2019年为1.75亿港元[195] 物业项目情况 - 置地新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售出约90%的单位[5] - 依云山庄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一期累计售出约77%住宅单位、100%停车库及商铺,二期累计售出约86%住宅单位[7] - 中建·俊公馆1.2期约95%物业单位已出售并于2020年交付使用,贡献大部分销售收入[8] - 公司现有物业项目均位于中国辽宁省鞍山市[4] - 公司将继续出售依云山庄一期及二期余下单位及二期地下停车场[7] - 公司将继续开发中建·俊公馆项目,并预售及销售物业单位和配套设施,还将在中国包括大湾区其他地区寻求机会扩展房地产业务[8] - 2020年12月31日,集团拥有3.18亿港元可出售物业及5.76亿港元发展中物业,占集团总资产约60.4%[159] 股息政策与分配 -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3] - 公司于2019年1月采纳股息政策,支付股息建议取决于董事会酌情权且须经股东批准,董事会建议派息时会考虑集团财务业绩等因素[98] 业务调整 - 公司终止国内金融业务运营,因该业务终止及放债人业务应收借款清偿,利息收入减少[10] - 公司建议更改名称,由「Greator Bay Area Investments Group Holdings Limited」改为「GBA Holdings Limited」,中文名由「大灣區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改为「GBA集團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生效,股份英文简称和中文简称自2020年8月18日上午9时起变更,股份代号仍为「00261」[10] - 公司2020年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附属公司业务包括销售电子产品及儿童产品、国内物业发展及投资、香港金融业务[102] -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通知自2021年1月24日起终止原部件制造协议[144] - 中建富通于2020年7月24日通知自2021年1月24日起终止儿童产品供应协议[145] - 管理资讯系统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146] 市场与经济环境 - 全球经济前景受新冠病毒发展、地缘政治挑战等因素影响仍不明朗,公司希望随疫苗普及控制疫情,实现经济复苏[11] - 尽管面临挑战,公司将继续追求核心战略,为长期增长和提升股东价值努力,认为未来充满机遇并做好部署[11] - 集团主要及新形成风险包括新冠爆发、中美贸易战、全球经济展望及资本流动等,已制订措施减轻风险[92] 企业管治 -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主席与行政总裁角色未区分[50] - 董事会认为麦绍棠兼任主席及行政总裁可加强沟通、确保决策执行,目前架构已确保权责平衡[51] - 公司因很少出现董事临时空缺且时间短,认为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第A.4.2条事项不重大,董事会将确保除主席外董事最少每三年轮值一次[52] - 公司就董事证券交易采纳的操守守则不比标准守则宽松,董事在2020年遵守规定[54] - 2020年董事会举行7次会议,公司举行1次股东大会[54] - 展示2020年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如麦绍学董事会会议6/6、股东大会1/1等[55] - 公司安排适当保险保障董事及管理层面临法律诉讼时的权益[5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和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期间组成无变动[58] - 公司在2020年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条、第3.10(2)条及第3.10A条关于独立董事的规定[59] - 董事会评估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成员间无重大关系[60] - 各董事获委任任期不超三年,三分之一(或最接近三分之一人数)董事(主席及董事总经理除外)须在股东周年大会轮值告退并可参选连任[67][68] - 董事会成立薪酬、审核、提名三个委员会,职责说明刊登于联交所和公司网站[69] - 薪酬委员会2005年成立,由五名成员组成,包括三名独董和两名执行董事,2020年举行一次会议[69][70][72] - 2020年薪酬委员会主要工作为审阅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架构和福利条件并提建议[72] - 2020年薪酬委员会成员会议出席率均为100%[74] - 审核委员会2002年成立,主要职责确保公司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及内控系统客观可信[76]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2020年举行三次会议,主要工作包括审阅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中期报告等多项内容[77] - 提名委员会自2012年成立,由五名成员组成,2020年举行一次会议,主要工作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等[79][80][82] - 董事会于2013年8月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截至2020年12月30日由六名董事组成,一名为女性,三名是独立非执行董事[84][85] - 董事会负责企业管治职责,2020年举行两次会议,制定及检讨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8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向外聘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酬金350万港元[87] - 审核委员会成员刘可傑、徽小臣、譚競正出席会议次数均为3/3[79] - 提名委员会成员麦绍学、谭毅洪、鄭小岳、劉可傑、譚競正出席会议次数均为1/1[84] - 董事会成员麦绍棠、谭毅洪出席企业管治会议次数为2/2,鄭玉清为1/2[87] - 公司于2019年1月采纳提名政策,提名委员会适时审视以确保其效力[80] - 提名委员会职责包括每年至少检讨一次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等多项内容[79] - 公司秘书施雪玲在202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参加不少于15小时相关专业培训[9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董事会认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有效且足够[90] - 符合资格提名候选人参选董事的股东或股东们,须在提名通知日期单独或共同持有不少于当时公司全部已缴足并附有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在会上有权投票的股本的十分之一,任何一次股东大会上最多提名3名候选人[95] - 2020年6月26日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公司修订公司细则变更名称为GBA Holdings Limited (GBA集团有限公司),新名称于2020年7月13日生效[97] - 董事会负责整体评估集团承担风险性质及程度,监督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制定、实施和监察[92] - 集团采用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管理风险,业务单位/分部管理层负责运营风险日常管理及实施风险缓解措施[92] - 集团内部审核部门每半年以风险基准审核集团内部监控制度成效,年度审核计划由审核委员会审阅,结果报董事会[90] - 股东可根据百慕达1981年公司法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有权向董事会提出查询[94] 股份期权计划 - 2011股份期权计划将于2021年5月26日到期,公司建议股东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采纳新股份期权计划[111] - 2011计划目的是授出股份期权给合资格参与人,作为对集团等贡献的奖励及报酬[111] - 2011计划合资格参与人包括集团成员公司等的董事、行政人员等,以及供应商、客户等有贡献人士[11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52.2亿份股份期权失效,当日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权有109.1499399亿份,2019年12月31日为161.3499399亿份[40] - 行使2011计划及其他股份期权计划授出的股份期权发行股份上限,不得超2011计划采纳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全部未行使股份期权发行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114] - 年报日期,2011计划已授出未行使股份期权若全部行使,可能发行最高股份数为10,914,983,990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94%[114] - 12个月内,公司向合资格参与人授出股份期权行使时发行股份数上限,不得超授出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115] - 公司向董事等授出股份期权须获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先批准,若相关股份数超授出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或总值超500万港元,须刊通函并获股东批准[117] - 授出股份期权提议可在28日内由获授人支付1港元获接纳,行使期由董事会定,最长不超授出日期后10年或2011计划期满日期[117] - 授出股份期权行使价不得低于授出日期收市价、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及股份面值三者最高者[11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董事年初尚未行使股份期权数为10,915,000,000,年末为9,615,000,000[12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雇员年初尚未行使股份期权数为3,919,993,990,年末为1,299,
GBA集团(00261) - 2020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