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毛煤产量从1,328,500吨增加33.5%至1,773,300吨[9] - 公司煤炭销量从594,700吨增加至676,625吨[9] - 公司收入达776,700,000港元,同比增长21.9%,主要由于销售量和焦煤平均价格增加[18] - 焦精煤、动力煤及原煤的销售量分别为597,483吨、78,976吨和166吨,平均售价分别为1,293.8港元、45.3港元和693.1港元[18] - 销售成本为440,900,000港元,同比增长36.9%,主要由于销售量增加和运输成本上升[19] - 毛利为335,800,000港元,毛利率下降至43.2%,去年同期为49.5%[20] - 公司投资香港上市公司产生公平值亏损30,500,000港元[21] - 行政开支减少至72,400,000港元,主要由于未授出购股权[22] - 可换股票据衍生工具部分公平值变动产生收益63,500,000港元[24] - 矿场资产可收回金额评估中,贴现率从20.52%上升至22.67%,焦煤现时平均价格为136美元[26] - 公司财务成本增加,主要由于可换股票据利息开支和董事垫款利息开支[30] - 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确认净负债4,112,600,000港元及净流动负债约5,009,000,000港元[57] - 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的现金及银行结余为65,400,000港元,流动比率为0.11[59] - 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的借贷为可换股票据及来自鲁先生的垫款合共5,358,100,000港元[59] - 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的应收贸易账项及票据增加至约240,500,000港元[61] - 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的物业、厂房及设备账面值因减值亏损拨回378,800,000港元而急剧增加[60] - 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为113,000,000港元[57] - 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的资本开支约为26,100,000港元[60] - 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的应收贸易账项大部分无逾期,应收票据为不计息银行承兑票据[61] - 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的流动比率从2018年的0.28下降至0.11[59] - 蒙古政府将退还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应收款项分别为6150万港元和1680万港元[62] - 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之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460万港元,占集团总资产约5.6%[63] - 集团在青鸟的权益占其已发行股本总额约6.14%,但未收取任何股息[63] - 集团资产抵押情况为零,与2018年相同[66] - 集团资产负债比率为3.5,较2018年的4.7有所下降[67] - 公司净负债超过40亿港元,其中净流动负债约为50.09亿港元[98] - 公司主要依赖可换股票据和董事垫款作为资金来源[98] - 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未宣派任何中期股息,且不建議派發末期股息[199] 公司运营与市场 - 蒙古向中国出口煤炭量达36.2百万吨,其中27.7百万吨为焦煤[8] - 2019年全球钢铁需求预计达到1,735百万吨,同比增长1.3%[11] - 中国2018年经济增长率为6.6%,为1990年以来最缓慢[6] - 中国钢铁行业2018年产量减少100至150百万吨,煤炭行业减少150百万吨[7] - 中国建材行业2018年溢利增长为60%[6] - 2018年全球粗钢产量达1,806百万吨,中国占51.3%,生产928百万吨[32] - 中国去年钢铁出口量为69.3百万吨,同比下降8.1%,进口量为13.2百万吨,下降1%[33] - 中国钢铁行业实现利润人民币4700亿元,较2017年增长39.3%[33] - 中国指定规模以上煤炭生产商去年煤炭产量为35亿吨,同比增长5.2%[33] - 2018年中国煤炭进口量为280百万吨,增长3.9%,出口量为4.9百万吨,下降39%[35] - 2018年焦煤进口量为64.9百万吨,同比下降6.4%,出口量为1.1百万吨,下降51.2%[35] - 蒙古2018年煤炭产量达50百万吨,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6.2%[36] - 集团2018年焦煤产量为918,400吨,动力煤产量为854,900吨[38] - 集团2018年向新疆主要客户销售364,074吨焦精煤,占集团收入的61.3%[42] - 蒙古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9%,为过去4年最高[46] - 蒙古政府于2018年煤炭出口量达到约36百万吨,创历史最高记录[49] - 集团主要运营地区为蒙古、香港及中国内地,资产及负债以蒙古图格里克、港元、人民币及美元计算[69] - 集团业务受煤炭市场循环性及价格波动性影响,尤其依赖中国市场的需求[72] - 集团认为中国是其主要市场,但不确定中国对煤炭及相关产品的需求是否会继续增长[73] - 集团采矿业务受到蒙古政府法例及法规的广泛影响,包括矿產资源法和禁止採矿法[78][79] - 蒙古政府可参与战略矿藏权益,最高可达50%或34%,具体取决于国家经费或私人投资[81] - 蒙古政府可选择收取最高5%的开采特许费以代替权益[81] - 公司业务依赖蒙古的燃料供应和311公里的胡硕图公路运输煤炭[88] - 公司出口原焦煤的唯一边境为蒙古Yarant口岸和新疆塔克什肯边境[88] - 公司面临蒙古和中国政治及经济状况变化的风险[83] - 公司可能因法律或政治环境变化而面临资产国有化、征用或没收的风险[84] - 公司需遵守蒙古环境保护法例,违反可能导致罚款或业务暂停[86] - 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在蒙古西部的胡硕图煤炭项目拥有约1.41亿吨原地资源,矿区面积为1,885公顷[101] - 公司拥有多个勘探和采矿许可证,包括蒙古西部Gobi Altay的10,884公顷勘探项目和Olon Bulag的38公顷采矿项目[103] - 胡硕图煤炭项目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70年,勘探许可证为12年,并可续期[101][103] - 公司正在寻求出售蒙古西部巴彦乌勒盖的2,983公顷勘探项目[103] - 公司总共有15,790公顷的勘探和采矿区域[103] - 胡硕图煤炭项目的资源估算基于露天开采法,最大开采深度为400米,最低可开采煤层高度为1.5米[104] - 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主要附属公司从事煤炭开采、加工及其他资源相关业务[191] - 公司于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营运按主要业务及地区分析,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192] - 公司于财政年度的业务回顾载于第10至13页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193] - 公司面臨的潛在風險及不確定因素概述載於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第15至19頁[194] - 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7[194] - 公司環境政策及表現討論載於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第12至13頁[195] - 公司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討論載於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第12至13頁[196] - 公司與利益相關者的主要關係及人力資源管理政策討論載於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第13頁[197] 公司治理与董事会 - 公司未成立提名委员会,但董事会集体负责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和组成[108] - 公司已采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自订守则,并制定了相关书面指引[114] - 在全年业绩发布前60天或半年业绩发布前30天,董事和相关雇员不得买卖公司证券及衍生工具[115]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18] - 公司已为董事及主管安排董事及主管责任保险,以提供弥偿保证,并每年检讨保险范围[117]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业务发展策略、监督业务表现及审批财务报表[128] - 公司董事会已采纳股息政策,考虑因素包括财务表现、债务水平及未来资本开支计划[132] - 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考虑性别、年龄、文化背景及专业经验等因素[122] - 公司董事会定期检讨其组成,以确保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业务发展需求[122] - 公司董事会已采纳招聘董事会成员的提名政策,并发布在公司网站上[122] - 公司董事会负责检阅及批准全年及中期业绩,并监督内部监控[130] - 公司董事会已采纳更新购股权计划限额,并建议续聘德勤为独立核数师[132] - 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除鲁先生及鲁士奇先生的父子关系外,无其他财务、商业及家族关系[132] - 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出席各审核委员会会议,向委员会成员提呈集团财务业绩,并监督财务申报程序[146] - 公司审核委员会在财政年度审核了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财务报表[146] - 公司审核委员会在财政年度审核了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性[146] - 公司已支付或应付给独立核数师的审计服务费用为3860千港元,非审计服务费用为929千港元,总计4789千港元[158] - 公司每月向董事会提供主要运营及财务资料,以便定期评估表现[161] - 公司委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内部核数师,直接向审核委员会汇报,并采用以风险为基准的方法进行独立审核[163] - 审核委员会满意公司正在进行的程序,认为其能有效识别、评估和管理重大风险,并设有合适、有效及适当的内部监控及企业风险管理系统[164] - 公司在财政年度举行了一次股东周年大会,董事及独立核数师出席并回答股东提问[165] - 公司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在大会前至少二十个完整营业日派发给全体股东,并随附通函详细列明各项决议案[165] - 公司股东有权在持有已缴足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的情况下,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处理特定事项[168] - 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期至少为二十个完整营业日,特别决议案的股东大会通知期至少为十个完整营业日[169] 公司融资与债务 - 公司面临3,467,015,000港元可换股票据到期再融资的挑战[9] - 公司目标在可换股票据到期前与持有人达成初步协议[9] - 公司于2014年发行的可换股票据本金总额为34.67亿港元,将于2019年11月到期,目前处于潜在再融资初步商讨阶段[146] - 独立核数师对公司财政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发表意见,主要由于公司净负债状况及再融资成功与否的不确定性[146] - 公司自运营中产生正现金流,且可换股票据再融资实现时将无持续经营问题[147] - 公司目标是在可换股票据到期前与持有人达成初步协议,若再融资未能在2019年11月完成,公司将违反赎回要求,可能对运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148] - 公司董事会主席鲁先生为可换股票据持有人之一,将继续支持公司,不会要求偿还贷款,除非公司有足够现金[147] - 公司过去债务融资成功,包括2014年11月向持有人发行现有可换股票据[147] - 公司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相信可在适当时候解决可换股票据到期问题[147] 公司税务与法规 - 蒙古企业所得稅按累进税率收取,首30亿蒙古图格里克收入税率为10%,超出部分税率为25%[93][94] - 公司需遵守蒙古环境保护法例,违反可能导致罚款或业务暂停[86] - 公司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討論載於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第12至13頁[196] 公司股东与股东大会 - 公司在财政年度举行了一次股东周年大会,董事及独立核数师出席并回答股东提问[165] - 公司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在大会前至少二十个完整营业日派发给全体股东,并随附通函详细列明各项决议案[165] - 公司股东有权在持有已缴足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的情况下,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处理特定事项[168] - 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期至少为二十个完整营业日,特别决议案的股东大会通知期至少为十个完整营业日[169] - 公司將於2019年8月22日至8月27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200]
蒙古能源(00276) - 2019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