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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集团控股(00413) - 2020 - 年度财报

财务表现 - 公司2020年收入为4,086,000,000港元,同比下降7%[22] - 2020年溢利为65,000,000港元,相比2019年的556,000,000港元大幅减少[22] - 贸易及制造分部收入减少23%至3,224,000,000港元,经营溢利减少66%至88,400,000港元[26] - OEM玩具业务收入为3,111,000,000港元,同比下降19%[30] - 鞋类贸易业务收入下降至91,000,000港元,主要由于美国市场订单减少[33] - 物业投资及发展分部收入大幅上升286%至849,000,000港元,经营溢利增加119%至164,700,000港元[34] - 公司2020年租金收入为216,000,000港元,较2019年的220,100,000港元略微减少[35] - 农林业务收入减少5%至13,400,000港元,经营亏损减至27,100,000港元[37] - 公司2020年流动比率为1.0,资本负债比率为34%,较2019年的1.4及27%有所变化[3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派予股东的储备为1,125,932,000港元,较2019年的1,416,298,000港元有所减少[116] - 公司未派发2020年中期股息和末期股息,与2019年相同[103] - 公司股息政策旨在保留足够储备以供日后发展,并将纯利以股息方式分派给股东[107] - 公司2020年财务摘要包括过去五个财政年度的业绩、资产、负债及非控股权益摘要[117] - 最大客户占公司总销售额的40.6%,前五大客户总计占64.7%[122] - 最大供应商占公司总采购额的8.4%,前五大供应商总计占26.4%[122] 业务发展 - 公司在中国大陆及香港的物业投资组合总建筑面积分别为630,000平方米和280,000平方呎[34] - 中环广场第一期已竣工,住宅大楼及服务式公寓约44%可售面积已售出[35] - 公司在中国大陆长期承租逾517,000亩(约345,000,000平方米)林地、农地、鱼塘及湖面,集中种植水果及农作物[54] - 公司计划在2021年将产能由深圳及东莞转移至广西及越南,以降低生产成本并减轻中美贸易战的影响[49] - 公司计划将沈阳星汇广场转型为兼容各类零售商及百货商店的商城,以提升出租率及租金贡献[50] - 公司预计2021年从中环广场录得更多租金收入,并对其销售持审慎乐观态度[52]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玩具、鞋类、电子玩具及皮革产品贸易和制造、物业投资及发展以及农林业务[99] 风险与挑战 - 公司预计2021年全球经济充满挑战与不确定性,特别是新冠疫情和中美贸易战的影响[46] - 公司面临与贸易及制造相关的风险,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导致的客户订单减少[56] - 公司面临成本增加的风险,包括原料、运输、中国大陆最低工资立法等因素[57] - 公司面临与中国大陆房地产市场相关的风险,包括政策变更、人民币汇率变动等[59] - 公司面临与香港房地产市场相关的风险,包括政府政策与政治环境的影响[60] - 公司面临与农林业务相关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或不利天气导致的产量减少[61] 法律诉讼 - 公司正在等待江苏高院安排重审日期,涉及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的著作权侵权案[66] -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6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将该案发回江苏高院重审[67] - 南京擎天被指控为一家空壳公司,无人员、无场地及无资金,无法开发计算机软件,公司计划通过法律途径争取31项计算机软件的拥有权[69] - 江苏高院判决南京擎天及相关人员需向南华擎天偿付总计人民币28,000,000元,案件目前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70] - 晋皓有限公司以损害股东利益为由控告辛颖梅女士、汪晓刚先生及张虹先生,索偿约人民币53,400,000元,法院已受理该案[72] - 环威投资有限公司与滨海集团因天津滨海新区一块50万平方米土地的开发权纠纷,环威提出违约之诉,要求赔偿约人民币1.66亿元[73][74] - 南华房地产撤销了2018年提出的恶意串通案,并决定不上诉2019年提出的土地侵权责任纠纷案,正在向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以查清案件事实[76] 公司治理 - 吴鸿生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持有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市场学硕士学位,并担任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南华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主席[87] - 张赛娥女士为公司执行董事、副主席、联席行政总裁,持有美国伊利诺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担任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南华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88] - 吴旭洋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主席、联席行政总裁,持有英国剑桥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并担任南华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91] - 吴旭茉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持有英国伦敦大学伦敦英皇书院法律学士学位,并担任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执行副主席及行政总裁[91] - 吴旭峰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持有英国伦敦大学伦敦英皇书院法律学士学位,并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委委员[91] - David Michael Norman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持有英国牛津大学哲学及心理学学位,并担任国浩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94] - 李远瑜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持有澳洲Monash University会计学位,并担任香港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董事[94] - 赵善真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具有逾三十年报业及传媒业经验[95] - 谢黄小燕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持有加拿大安大略省西安大学理科学士学位,并担任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95] - 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策略及报告,确保符合ESG策略及报告规定[101] - 公司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企业管治守则,除三名非执行董事和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因处理其他重要事务未能出席2020年6月16日的股东周年大会[178] - 公司采纳了上市规则附录十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有董事确认在2020年度内遵守了该标准[179] - 董事会将企业管治职能委派给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检讨企业管治政策、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检讨公司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情况[180][182] - 董事会负责集团的整体领导及监控,执行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包括策略的落实,执行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及业务决策[184] - 董事会主席鼓励所有董事对董事会事务作出全面及积极的贡献,并确保决策公平反映董事会的共识[18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董事会由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力求在技能、经验及观点多样性方面达到平衡[188][189] - 主席与行政总裁职责独立,关键和重要决定需经过董事会会议充分讨论[191] - 公司实行平等机会原则,不因种族、性别、年龄等因素歧视,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考虑性别、年龄、文化背景等因素[1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14天发出,议程和文件需提前3天送呈所有董事[195] - 2020年度共举行4次董事会会议、3次审核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会议和1次股东周年大会[197] - 执行董事吴鸿生先生出席1/4次董事会会议,张赛娥女士和Richard Howard Gorges先生均出席4/4次董事会会议[197] - 非执行董事吴旭峰先生未出席任何董事会会议,吴旭茉女士出席4/4次董事会会议[197] - 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善真先生、谢黄小燕女士和甘耀成先生均出席4/4次董事会会议[197] - 叶迪奇先生于2020年6月16日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197] - 庞爱兰女士于2020年9月15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98] - 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200] - 公司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或董事委员会会议前提供有关资料和财务表现报告[200] - 董事有权获得董事会文件及相关资料,以确保作出知情决定[200] 股东与股权 - 吴鸿生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8,093,842,905股,占总已发行普通股的61.22%[133] - 张赛娥女士持有公司普通股51,000,000股,占总已发行普通股的0.39%[133] - 吴旭洋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171,989,238股,占总已发行普通股的1.30%[133] - 吴旭茉女士持有公司普通股170,700,000股,占总已发行普通股的1.29%[133] - 吴旭峰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653,428,810股,占总已发行普通股的4.94%[133] - 盈景丰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普通股30%,为公司70%的附属公司[138][14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12年购股权计划下未行使的购股权总数为14,500,000份,较年初减少2,000,000份[145] - 2020年内,公司未根据2012年购股权计划授出任何购股权,且因员工离职导致2,000,000份购股权失效[145] - 公司雇员股份奖励计划允许以不超过60,000,000港元的资金从市场购买公司股份,用于奖励员工[148] - 公司主要股东吴丽琼女士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61.22%的股份,为公司最大股东[154] - 公司执行董事吴先生、张女士及Gorges先生同时担任南华资产的执行董事,存在业务竞争关系[157][158] - 吴先生及其联系人合计持有南华资产64.92%的权益[161] - 南华资产持有10.29%的直接权益和9.74%的间接权益[161] - 公司与南华资产之间的业务竞争不重大,主要业务有所不同[161] - 公司与吴先生间接全资拥有的香港四海旅行社有限公司续租物业,月租金为139,728港元[165] - 公司与吴先生间接非全资拥有的四海旅行社有限公司续租物业,月租金为136,320港元[165] - 公司与吴先生间接全资拥有的南华传媒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月租金为96,811.20港元[166] - 天津誉基与沧州房地产签订委聘协议,管理面积为58,000平方米的物业发展项目[168] - 南京电机与沧州房地产签订委聘协议,管理面积为9,499.2平方米的物业发展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12,000,000元[169] - 南京电机与沧州房地产签订项目开发管理服务协议,总费用为人民币50,400,000元[169] - 吴先生通过其受控法团拥有公司及南华资产分别约61.22%及64.92%的权益[170] 社会责任与慈善 - 公司2020年慈善捐赠为2,450,000港元,较2019年的1,137,000港元有所增加[115] 其他 -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上市证券[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