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绩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持续经营业务营业额为31,311千港元,2017年同期为31,311千港元[8] - 2018年同期销售成本为11,073千港元,毛利为20,238千港元,银行利息收入为9千港元[8] - 2018年其他收入4千港元,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5千港元,一般及行政开支16千港元等,税前亏损64,239千港元[8] - 2018年持续经营业务期内亏损62,096千港元,已终止经营业务期内溢利为0,期内亏损62,096千港元[8] - 2018年其他全面收入为2,647千港元,期内全面收入总额为10,115千港元[9] - 2018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53,896千港元,非控股权益应占亏损8,200千港元[9] - 2018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每股基本亏损为0.34港仙,摊薄亏损亦为0.34港仙[14] - 2018年持续经营业务每股基本亏损为0.34港仙,摊薄亏损为0.34港仙[14] - 2017年已终止经营业务每股基本盈利为0.11港仙,摊薄盈利为0.11港仙[14]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总营业额(收益)为3.1311亿港元,总亏损为6.4239亿港元[1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酒店款待业务收益为1502.6万港元,亏损为459万港元[1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借贷服务收益为1162.5万港元,亏损为1884.1万港元[1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新能源业务收益为412.2万港元,亏损为1735.2万港元,无形资产减值亏损为656.9万港元[1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酒类产品买卖及分销收益为53.8万港元,亏损为156.7万港元[1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基金投资亏损为48.2万港元[1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未分配公司收入及开支净额为1973.7万港元,融资成本为61.8万港元,出售附属公司收益为88万港元,股份支付开支为193.2万港元[11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总收益为26,801,000港元,总亏损为103,606,000港元[114] - 2018年下半年,香港市场收益为11,625,000港元,中国市场收益为1,482,000港元,日本市场收益为15,026,000港元,瑞典市场收益为3,178,000港元[131] - 新能源业务出现无形资产减值亏损345,000港元和应收账款减值亏损124,820,000港元[114] - 信贷服务出现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公平值变动亏损2,441,000港元[114] - 新能源业务有公平值变动收益131,221,000港元[114] - 未分配公司收入及开支、净融资成本为22,182,000港元,股份付款开支为4,049,000港元[114] - 2018年和2017年持续经营业务的公司债券、银行贷款及透支、其他贷款利息均为61.8万港元[139] - 2018年持续经营业务无形资产摊销为23.6万港元,2017年为1055.5万港元[143] - 2018年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为519.5万港元,2017年为704.7万港元[143] - 2018年股份付款开支为193.2万港元,2017年为404.9万港元[143] - 2018年日本本期即期税项为1万港元,递延税项为 - 215.3万港元,所得税抵免总额为 - 214.3万港元;2017年递延税项为 - 2761.5万港元,所得税抵免总额为 - 2760.5万港元[145] - 2018年和2017年香港利得税按16.5%税率,中国企业所得税按25%税率,日本匿名伙伴安排业务溢利预扣所得税为20.42%,瑞典企业所得税按22%税率,因无应课税溢利,相关期间均未作相应税项拨备[149] - 2018年和2017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董事均不建议派付任何中期股息[158] - 2018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持续经营业务亏损5389.6万港元,2017年为7133.1万港元;已终止经营业务溢利2017年为581.5万港元[161] - 2018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持续经营业务及已终止经营业务亏损5389.6万港元,2017年为6551.6万港元[161] - 2018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盈利所用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5695532千股,2017年为5231844千股[161] - 2018年和2017年截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因行使购股权及可换股优先股具反摊薄影响,未呈列每股摊薄亏损金额[164][167] 资产负债情况 - 2018年12月31日非流动资产总值为648,435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662,930千港元有所下降[17] - 2018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总值为727,877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746,777千港元有所下降[17] - 2018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为96,657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61,123千港元有所上升[17] - 2018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净值为631,220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685,654千港元有所下降[21] - 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为1,279,655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1,348,584千港元有所下降[21] - 2018年12月31日非流动负债总额为203,643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209,480千港元有所下降[21] - 2018年12月31日资产净值为1,076,012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1,139,104千港元有所下降[21] - 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1,144,061千港元,非控股权益为 - 68,049千港元;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1,138,434千港元,非控股权益为670千港元[21] - 2018年12月31日总权益为1,076,012千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1,139,104千港元有所下降[21]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综合资产总值为1,376,312,000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1,409,707,000港元有所下降[12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综合负债总额为300,300,000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270,603,000港元有所上升[125]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质押账面价值4.79122亿港元日本酒店土地及楼宇作银行融资抵押,2018年6月30日为4.79005亿港元[166][168] - 2018年12月31日商誉成本为1.16818亿港元,累计减值亏损为6059.2万港元,账面净值为5622.6万港元[171] - 2018年12月31日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非上市私人基金为1.07479亿港元,6月30日为0;6月30日可供出售非上市私人基金为1.07356亿港元,12月31日为0[175] - 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贸易应收账项为780.4万港元,6月30日为349.8万港元,平均信贷期为0至90日[183]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贷款本金总额2.41285亿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1.64122亿港元有所增加;相关应收利息总额766.8万港元,较2018年6月30日的560.1万港元增加[189][19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减值亏损2940.1万港元,而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为244.1万港元[189][190] - 应收贷款来自十名独立第三方(2018年6月30日为八名),贷款利率为每年7%至20% [189][190] - 既未逾期亦无减值的应收贷款,2018年12月31日为1.45142亿港元,2018年6月30日为1.36802亿港元[193] - 逾期一个月以下的应收贷款,2018年12月31日为3413.6万港元,2018年6月30日无相关数据[193] - 逾期一至三个月的应收贷款,2018年12月31日为2736.4万港元,2018年6月30日为1.67282亿港元[193] - 2018年12月31日溢利保证之补偿为2000万港元[194] 现金流量情况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经营业务所用现金净额为84016千港元,2017年同期为45245千港元[34] - 2018年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28400千港元,2017年为46964千港元[34] - 2018年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630千港元,2017年为73784千港元[34] - 2018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为54986千港元,2017年为72065千港元[34] - 2018年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421712千港元,期末为372543千港元;2017年期初为92919千港元,期末为14494千港元[34] - 2018年已收银行利息收入为9千港元,转让货款现金流入为9541千港元,出售金融资产所得款项为2524千港元,已收溢利保证补偿为10000千港元[34] - 2018年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支出为1296千港元,物业、厂房及设备销售所得款项为4347千港元,非控股权益注资为5000千港元[34] - 2018年已缴借贷及公司债券利息为618千港元,借贷所得款项为2870千港元[34] - 2018年非控股权益垫款为4118千港元[34] 会计政策及准则应用 - 公司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准则及上市规则编制,除采用新订或修订准则外,会计政策与2018年6月30日止年度一致[37] - 公司于2018年7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首次应用新订/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38]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于2018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41] - 自2018年7月1日起,公司已追溯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41]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基本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有关金融负债分类及计量的现有规定[41] -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公司有关金融负债的会计政策无重大影响[41] -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资产初步确认时按公平值加交易成本计量[41] - 金融资产分类基于公司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工具合约现金流是否符合“纯粹支付本金及利息准则”[41] -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包括银行结余及现金、已抵押银行存款等[44] - 公司将非上市私人基金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本工具,于2018年7月1日首次应用HKFRS 9当日,可供出售投资重新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金额为1.07356亿港元[51] - 2018年7月1日,过往按公平值于可供出售投资重估储备入账之非上市私人基金投资相关公平值收益483.1万港元及过往于累计亏损确认之非上市私人基金投资减值亏损678.4万港元转拨至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储备[51] - 公司于2018年7月1日评估业务模式,并追溯应用于未于该日前终止确认之金融资产[49] - 采纳HKFRS 9后,公司以“预期信贷亏损(ECLs)模型”取代HKAS 39的“已产生亏损模型”[53] - HKFRS 9要求公司更早确认应收贷款、贸易应收账项等的预期信贷亏损[53] - 已抵押银行存款以及银行结余及现金受ECL模型限制,但公司认为本期减值影响不重大[53] - 按HKFRS 9,损失拨备按12个月ECLs或终身ECLs为基础计量[53] - 截至2018年7月1日,公司就应收贷款累计亏损确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1291万港元[58][59] - 2018年6月30日应收贷款余额为167282千港元,7月1日为154372千港元,差额为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后确认的额外预期信贷亏损[60] - 截至2
德泰新能源集团(00559) - 2019 - 中期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