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三迪(00910) - 2019 - 中期财报
中国三迪中国三迪(HK:00910)2019-09-27 17:4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代号为910[10] -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主要业务为在中国从事物业发展、持有投资及租赁目的的物业[5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9年上半年商品及服务收入为12.76976亿元,投资物业租金收入为6182.3万元;2018年同期分别为7211.2万元和5976.4万元[12] - 2019年上半年总收入为13.38799亿元,销售及服务成本为8.84821亿元;2018年同期分别为1.31876亿元和4188.2万元[12] - 2019年上半年毛利为4.53978亿元,其他收入为1056.3万元,其他收益及亏损为 - 2526.2万元;2018年同期分别为8999.4万元、1368.1万元和 - 1574.3万元[12] - 2019年上半年除税前溢利为2.93996亿元,所得税开支为1.08269亿元;2018年同期除税前亏损为1.67672亿元,所得税开支为2645万元[12] - 2019年上半年本期溢利为1.85727亿元,2018年同期亏损为1.94122亿元[12] - 2019年上半年全面收益总额为1.85896亿元,2018年同期全面开支总额为1.70567亿元[14] - 2019年上半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91468亿元,非控股权益应占亏损为574.1万元;2018年同期分别为亏损1.81302亿元和1282万元[14] - 2019年上半年基本每股盈利为3.93分,摊薄每股盈利为3.06分;2018年同期基本和摊薄每股亏损均为4.07分[14] - 2019年6月30日非流动资产为6561818千元人民币,2018年12月31日为6635146千元人民币[15] - 2019年6月30日流动资产为11750931千元人民币,2018年12月31日为10745988千元人民币[15] - 2019年6月30日流动负债为11039328千元人民币,2018年12月31日为11406553千元人民币[18] - 2019年6月30日流动资产净值为711603千元人民币,2018年12月31日为 - 660565千元人民币[18] - 2019年6月30日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为7273421千元人民币,2018年12月31日为5974581千元人民币[18] - 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为2892781千元人民币,2018年12月31日为3835740千元人民币[20] - 2019年6月30日总权益为2966805千元人民币,2018年12月31日为3915505千元人民币[20] - 2019年6月30日非流动负债为4306616千元人民币,2018年12月31日为2059076千元人民币[20] - 2019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净额为873,955千元,2018年为1,491,489千元[52] - 2019年上半年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56,311千元,2018年为 - 350,259千元[52] - 2019年上半年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 - 16,482千元,2018年为 - 567,819千元[54] - 2019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为913,784千元,2018年为573,411千元[54] - 2019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160,017千元,2018年为818,126千元[54] 历史权益数据 - 2018年6月30日公司相关权益数据中,股本为37468千元人民币,储备等各项数据也有明确记录[23] - 2018年期间公司有综合收入23565千元人民币,非控股股东注资29800千元人民币等权益变动[24]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分数据为37,468、534,288、10,707等(单位:人民币千元)[33] - 截至2019年1月1日(重列),部分数据为37,468、534,288、10,707等(单位:人民币千元)[37] - 2019年上半年利润(亏损)为191,468(单位:人民币千元),其他全面收益为169(单位:人民币千元),全面收益(开支)为191,637(单位:人民币千元)[38][40][41]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核),部分数据为41,686、768,807、11,677等(单位:人民币千元)[48] - 2016年5月11日公司股份溢价减少约人民币3,049,440,000元,其中约人民币1,224,806,000元计入其他储备[49][50] 收购相关信息 - 2019年1月30日,公司通过附属公司收购全盛集团100%股权,总代价为15亿港元(约人民币12.85亿元)[62][64] - 收购代价支付方式包括现金2亿港元(约人民币1.71亿元)、发行本金6亿港元(约人民币5.14亿元)的计息承兑票据、发行4.85亿股普通股(约2亿港元,约人民币1.71亿元)、发行本金5亿港元(约人民币4.28亿元)的可换股债券[62][64] - 可换股债券到期日为自发行日期起计5年,转换价为每股0.412港元[62][64] - 公司对涉及同一控制实体的业务合并采用合并会计法原则[61][63] - 公司对2018年1月1日和12月31日的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进行重述,纳入全盛集团的资产和负债[66] - 计息承兑票据本金最迟于2024年1月30日结算,前两年年利率3%,第三、四年年利率4.5%,第五年年利率6%,实际利率9.6%[67] -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董事认为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计息承兑票据的账面价值接近其公允价值[68] - 承兑票据本金应于2024年1月30日前结算,第一年及第二年每年利率3%,第三年及第四年每年4.5%,第五年每年6%,实际利率为每年9.6%[70] - 收购完成日分配及发行485,436,893股新普通股,总公平值约2.76699亿港元(约2.3703亿人民币),485.4万港元(约415.8万人民币)计入股本,2.71845亿港元(约2.32872亿人民币)计入股份溢价[72][74] - 收购完成日公司发行本金5亿港元(约4.28319亿人民币)的1%可换股债券,转换价每股0.412港元[73][75] - 可换股债券债务组成部分公平值为3.36051亿港元(约2.87874亿人民币),衍生工具组成部分公平值为3.17907亿港元(约2.72331亿人民币),债务部分实际利率为每年9.6%[78][79]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收购全盛集团后总收入为1.31876亿人民币[81]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收购全盛集团后毛利为8999.4万人民币[81]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收购全盛集团后其他收入为3489.3万人民币[81]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收购全盛集团后其他收益及亏损为1368.1万人民币[81]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收购全盛集团后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公平值变动为6459万人民币[81]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收购全盛集团后其他全面收入为 - 1.70567亿人民币[83] - 收购全盛集团后,集团新应用收入确认和承兑票据会计政策[92] 2018年相关财务数据 - 本期除税前亏损为167,672千元,所得税开支为26,450千元,期间亏损为194,122千元[86] - 换算外国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为23,555千元[86] - 本期全面开支总额为170,567千元[86] - 本期亏损中公司拥有人应占181,302千元,非控股权益应占12,820千元[86] - 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均为4.07分人民币[86]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流动资产中投资物业经重列为4,573,903千元[89]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中物业存货经重列为7,570,750千元[89]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中应付账款等经重列为2,107,248千元[9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中应付债券(一年到期)经重列为2,662,982千元[9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权益经重列为3,915,505千元[90] - 2018年12月31日将全盛集团的资产及负债纳入集团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92] 会计准则应用 - 发行可换股债券时,债务和衍生工具组成部分按公平值确认,交易成本按比例分配[95] - 除投资物业及若干金融工具按公平值计量外,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97] - 本中期期间,集团首次应用多项新订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97] - 集团首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其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及相关诠释[100][104] -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合同若能在一定时间内控制特定资产使用并获对价则为租赁[101] - 对于初始应用日或之后订立或修改的合同,集团按准则定义评估是否为租赁[102] - 除特定情况外,应用新订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集团表现、财务状况及披露无重大影响[99][103] - 公司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过渡条文应用会计政策[105] - 对于租期自开始日期起计12个月或以内且无购买选择权的办公室物业租赁,应用短期租赁确认豁免,租赁付款按直线基准于租期内确认为开支[108] - 除短期租赁外,公司于租赁开始日期确认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计量,减去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并就租赁负债重新计量作出调整[111] - 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初步计量金额、开始日期或之前租赁付款减已收租赁优惠、初始直接成本、拆除及拆迁等成本估计[111][113] - 公司合理确定租期结束获取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自开始日期至使用年期结束计提折旧,否则按直线法于估计使用年期及租期较短者内计提折旧[113] - 公司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将使用权资产呈列为单独项[113] - 包括租赁土地及楼宇部分的物业权益付款,无法可靠分配时,整项物业呈列为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115][117] - 已付可退回租赁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初步按公平值计量,初始确认时公平值调整视为额外租赁付款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116][118] - 租赁开始日期,公司按该日未付的租赁付款现值确认及计量租赁负债,若租赁隐含利率难以厘定,使用租赁开始日期的增量借款利率计算[120] - 租赁付款包括固定付款减已收租赁优惠、根据剩余价值担保预期支付金额、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行使价等[120] - 若租期反映集团行使选择权终止租赁,租赁付款计入终止租赁的罚款[122][124] - 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就应计利息及租赁付款作出调整[123][124] - 租期变动或购买选择权行使评估变化时,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用重新评估日期的修订贴现率贴现修订租赁付款[123][124] - 租赁付款因担保剩余价值预期付款变化而改变时,用初始贴现率贴现修订租赁付款重新计量相关租赁负债[126] - 若租赁修订扩大租赁范围增加使用资产权利且调增租赁代价金额合理,公司将其作为单独租赁入账[126][128] - 非单独租赁入账的租赁修订,公司用修订生效日期的修订贴现率贴现修订租赁付款,按修订租赁的租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128][129] -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应用HKFRS 15将合约代价分配至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分,非租赁部分以相对独立售价与租赁部分区分[133][136] - 已付可退回租赁按金根据HKFRS 9入账,初始按公平值计量,初始确认时对公平值的调整视为额外租赁付款[134][137] - 公司将修订经营租赁视为自生效日期起的新租赁,考虑原租赁的预付或应计租赁付款作为新租赁付款的一部分[135][138] - 公司选择可行权宜方法,对先前按HKAS 17和HK(IFRIC)-Int 4识别为租赁的合约应用HKFRS 16,不对先前未识别为含租赁的合约应用该准则,不重新评估首次应用日前已存在的合约[140] - 对于2019年1月1日或之后订立或修订的合约,公司根据HKFRS 16规定应用租赁定义评估合约是否含租赁[140] - 公司追溯应用HKFRS 16,将初始应用的累计影响于2019年1月1日确认,初始应用日的差额于年初保留溢利确认,不重列比较资料[142][143] - 过渡时应用HKFRS 16的经修订追溯方法,公司按逐租赁基准对先前按HKAS 17分类为经营租赁的租赁应用可行权宜方法,不就租期于初始应用日期起12个月内结束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143][144] - 应用HKFRS 16后,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按等于相关租赁负债金额确认额外租赁负债及使用权资产[148] - 公司应用的加权平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为6.03%[148] - 2019年1月1日应用HKFRS 16确认与经营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