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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国际(01064) - 2019 - 年度财报
中华国际中华国际(HK:01064)2020-05-15 16:5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9年公司营业额为4173.2万港元,较2018年的5130万港元减少[6] - 2019年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净亏损为1850.5万港元,2018年为纯利1198.9万港元[6] - 2019年公司除税前亏损为7880.5万港元,2018年为溢利6936.2万港元;年内亏损为6209.9万港元,2018年为溢利5026.9万港元[7] - 2019年公司经调整EBITDA为溢利543.6万港元,2018年为溢利2281.3万港元[8] - 2019年公司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净额为1253.8万港元,2018年为2115.4万港元[9] - 2019年末公司现金及银行结余为7726.8万港元,2018年为9151.1万港元;未偿还借贷为7292.7万港元,2018年为8071.4万港元[10] - 2019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净额为2502.7万港元,2018年为4229.3万港元;净资产为29.14869亿港元,2018年为30.57294亿港元;资产总额为42.99524亿港元,2018年为44.95261亿港元[13] - 2019年末公司重庆投资物业账面价值为3.98272亿港元,2018年为4.0779亿港元;广州投资物业账面价值为37.52亿港元,2018年为39.33亿港元[13] - 2019年末公司向银行就物业若干买方批出之按揭贷款作出之担保为13.9万港元,与2018年持平[16] - 2019年12月31日,集团雇员约40名(2018年:40名)[87] - 2019年总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为8,825,000港元(2018年:8,432,000港元)[87]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可作现金及实物分派之储备为1605.2万港元,股份溢价账3.98726亿港元可作缴足股款红股分派[99] - 2019年12月31日,执行董事何鑑雄透过受控法团持有公司1.106亿股好仓,占股本18.26%[113] - 2019年12月31日,叶家礼持股1.106亿股,占股本18.26%;何湛雄持股1.056亿股,占17.44%;何伯雄持股9980万股,占16.48%;梁桂芬持股9980万股,占16.48%;易致富有限公司持股8712万股,占14.39%;Strong Hero Holdings Limited持股1亿股,占16.51%;Xie Xiaoxiang持股1亿股,占16.51%;Hero Grand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3080万股,占5.09%;Leung Po Wa持股3080万股,占5.09%[118]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控股权益为20.74825亿港元,约占正大集团股本权益的75%[183]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当日,正大集团贡献公司的收益及总资产分别占43%及81%[183]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物业总公平值为41.50272亿港元,相当于公司总资产的96.5%[185] - 2019年公司收入为41,732千港元,2018年为51,300千港元,同比下降18.65%[199] - 2019年其他收入及收益为917千港元,2018年为564千港元,同比增长62.59%[199] - 2019年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为 -77,970千港元,2018年为53,520千港元,同比下降245.68%[199] - 2019年行政开支为 -37,468千港元,2018年为 -29,321千港元,同比增长27.79%[199] - 2019年财务费用为 -6,016千港元,2018年为 -6,701千港元,同比下降10.22%[199] - 2019年税前亏损为 -78,805千港元,2018年税前溢利为69,362千港元,同比下降213.61%[199] - 2019年所得税抵免为16,706千港元,2018年所得税开支为 -19,093千港元,同比增长187.49%[199] - 2019年年度亏损为 -62,099千港元,2018年年度溢利为50,269千港元,同比下降223.54%[199] - 2019年本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为 -18,505千港元,2018年为11,989千港元,同比下降254.35%[199] - 2019年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均为 -0.03港元,2018年基本及摊薄每股盈利均为0.02港元[199] 新股发行相关 -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宣布与领泰投资订立认购协议,将按每股0.15港元发行1.08亿股新股,所得款项总额1620万港元,净额约1600万港元[19] - 新股发行后将相当于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7.8%,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15.1%[19] - 所得款项净额中1200万港元用作广州开发项目重建成本,400万港元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19] - 2019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光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订立认购协议,拟按每股0.15港元发行1.2亿股新股,占年结日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9.8%,或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16.5%,但该发行已失效[115] - 2019年1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光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订立认购协议,拟按每股0.15港元发行1.2亿股新股,占年结日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9.8%,或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16.5%,该发行已失效[120] - 中国光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新疆光实含弘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1.2亿股股份权益,占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16.5%[120] 股息与股东周年大会 - 公司董事会不建议派发2019年度末期股息[20] - 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0年6月22日举行[21] -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2019年度股息[94] 物业项目相关 - 重庆港渝广场总建筑面积约4.94万平方米,公司拥有约2.44万平方米,每层约50 - 70间商铺[24] - 广州大都市鞋城建筑面积约1.47万平方米,约有500家商铺,于2019年8月终止运营重建[27] - 大都市鞋城重建项目拟开发为22层多功能甲级商业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23.4万平方米[28] - 重建项目预计耗时约四年分两期完成,最早2023年开业带来租金收入[28] - 重建项目预算成本约17亿元人民币(19.2亿港元),公司承担25% [30] - 广州正大投资预算为4.5亿元,注册资本为1.5亿元[32] - 越秀国企每月收取管理费5万元,总额不超1000万元,物业预售起分四期获花红3800万元,2019年底已收管理费1000万元,花红未支付[33] - 迅发1996年出资1.5亿元作为广州正大注册资本[37] - 广州正大合营期原至2008年12月31日,2008年延至2023年12月[38] - 广州正大中方合伙人仍为越秀国企,香港正大及越秀国企出资额分别为1.5亿元及零[39] - 集团2007年12月收购香港正大25%间接权益,拟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余下75%,总代价13.611亿元(2019年底相当于15.24432亿港元)[41] - 公司与卖方订立收购协议,收购香港正大100%股权,代价18.148亿元(2019年底相当于20.32576亿港元)[42] - 收购香港正大股权分四部分,25%、26%、24%、25%,代价分别为4.537亿元、4.71848亿元、4.35552亿元、4.537亿元[43] - 若买方未按时完成部分收购,需支付按年利率4厘计算的递延利息[43] - 若整体收购协议2009年3月31日未完成,协议失效(已完成部分除外),买方仅承担支付递延利息责任[43] - 截至2009年3月31日,买方需向卖方支付第二部分及第三部分递延利息,总额为2583.7万港元[46] - 收购香港正大余下75%间接权益最后截止日期进一步延至2020年6月30日,若收购失效,公司将对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作重大会计调整[46][47] - 2015年3月,广州市执法局要求广州正大拆除越秀区2层高非永久商业裙楼,认为其占用许可证已届满涉嫌违建[61] - 2015年11月广州正大等向越秀区法院送达标对局决定书的令状,2016年5月被拒受理,6月向广州铁路法院上诉,2017年5月广州铁路法院撤销越秀区法院判决及局决定书[63] - 2017年11月执法局向广东省高院申诉,2019年6月广东省高院令广州铁路法院重审并暂缓执行裁定,7月广州铁路法院重新审理维持越秀区法院判决[63] - 商业裙楼2019年8月中停止经营,11月拆除[63] - 2015年3月广州正大企业信息出现所谓“清算备案”信息,2020年3月信用报告显示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执行董事何鉴雄[64] -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在2011年9月未经广州正大同意向工商局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66] - 香港正大持有广州正大100%权益[67] - 广州正大自2003年获房管局授予合资质拆迁人及合资质拆迁承包商,有权在约一年期限内拆除物业,此后每年申请延长拆迁许可证[70] - 2014年拆迁延期公告载有新条款,所谓清算人作为第二拆迁人及第二拆迁实施单位[70] - 拆迁许可证及拆迁延期公告自2014年起每年延长,最近一次于2019年12月延长[73] - 所谓告知函于2017年6月16日发出,香港正大及三名董事其中一名于2017年6月21日左右收到[74] - 所谓清算人自2011年所谓成立约六年后,香港正大收到首份通知或函件[74] - 根据合营企业协议(经修订),香港正大拥有广州正大100%归属权益[76] - 若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清算组应在六个月内清算完毕,特殊情况需申请延长,所谓清算人未能在2017年6月或前后提供授权已续期证明[77] - 广州正大清算人拟拍卖的地块总面积约为16,800平方米[78] - 集团拥有约220个住宅单位,总建筑面积约12,880平方米[81] - 广州正大合营期延长额外15年至2023年[83] - 集团在广州有一处重建地盘,目前仍空置[159] 法律诉讼相关 - 2008年12月广州正大入禀法院要求取消越房私企合营资格,2009年7月越秀区法院裁定认同,8月越房私企上诉,12月广州正大等提出主审法官回避呈请[48] - 2010年2月公司收到所谓书面判决,6月收到所谓法院公告,但公司认为其不具法律效力,至今未收到有效书面判决[48][50][51] - 2009年原告向重庆超霸就预付款交易提起申索,历经多次上诉,2019年4月渝中法院裁定重庆超霸退还约121.6万元及利息[52][53] - 2019年6月重庆超霸上诉被驳回,应付总额约340万元(约380.8万港元),已全额计提拨备,申索金额未结清[53] - 重庆超霸法律顾问认为有依据提出司法复审呈请,公司将积极考虑[53] - 2011年两名原告及重庆超霸就合同纠纷起诉前业务伙伴,案件转至广州市中院审理[53] - 2013年9月,重庆超霸被广州市中院裁定需向前合伙人支付约1050万元应计利息,2015年6月广东省高院维持原判但申索减至约420万元,2016年2月广州市中院将申索金额限至约374.3万元,公司已在2015年年报全额拨备[55] - 2013年10月,广州市房管局要求广州正大向九名申索人支付约2760万元一次性现金补偿,2014年3月广州市政府撤销补偿决定[55] - 2015年6月广州市中院驳回申索人上诉,12月广东省高院撤销广州市中院裁决并命令再审,2017年5月广州铁路法院重审驳回上诉,申索人再上诉,截至报告日期未开审[56][61] - 2014年申索人于广州市中院提出异议时,五名申索人年龄在76岁至91岁之间,至少一名申索人2016年去世,若委托人去世或丧失授权能力,申索人现共同委托代理人无效[60] - 2019年公司面临多项法律申索,涉及附属公司投资、物业拆迁及合同纠纷[187] 业务营运相关 - 集团广州业务于2020年2月24日恢复有限营运,重庆业务于2020年3月15日恢复试点营运[84] - 2020年1月下旬起,集团在中国大陆的主要业务按国家命令停止营运[161] - 2020年2 - 3月,管理为香港当地员工制定卫生控制规则及居家办公政策[164] - 集团在广州和重庆的业务分别于2020年2月下旬及3月中旬恢复有限营运[165] - 香港办公室在2020年3月下旬恢复正常运作[165] - 集团员工流动率在过去几年极低[166] - 集团向员工提供带薪产假、陪产假及丧假等额外附加福利[166] - 管理向总部员工分发多种消毒产品和抗病毒药物[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