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0年公司营业额为2442.3万港元,2019年为4173.2万港元,营业额减少因2019年8月中国大陆广州的批发中心结业[8] - 2020年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净亏损为657.6万港元,2019年亏损为1850.5万港元[8] - 2020年公司税前及税后亏损分别为44万港元和493.8万港元,2019年分别为7880.5万港元和6209.9万港元[9] - 2020年公司经调整EBITDA为溢利157.5万港元,2019年为溢利751.4万港元[10] - 2020年公司来自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净额为1877.6万港元,2019年为1253.8万港元[11]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及银行结余为8640.7万港元,2019年为7726.8万港元[12]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偿还借贷为7931.6万港元,2019年为7292.7万港元[12]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负债比率为0.02,2019年为0.02[13]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净值、净资产及资产总值分别为1164.4万港元、31.12192亿港元及45.64165亿港元,2019年分别为2502.7万港元、29.14869亿港元及42.99524亿港元[16]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作现金及实物分派的储备为273万港元,股份溢价账4.12127亿港元可作缴足股款红股分派[111] - 2020年12月31日,集团非控股权益为22.06224亿港元,约占正大集团股本权益的75%[19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当日,正大集团贡献集团的收益及总资产分别占4%及82%[190] - 2020年12月31日,集团投资物业的总公允价值为44.15971亿港元,相当于集团总资产的96.8%[193] 新股发行情况 - 2020年4月15日公司宣布按每股0.15港元发行1.08亿股新股,新股发行后将相当于当时已发行股本约17.8%,经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15.1%[18] - 2020年4月27日完成1.08亿股新股发行,发行价每股0.15港元,所得款项总额1620万港元,净额约1610万港元[20] - 所得款项净额中1200万港元用作广州开发项目重建成本,410万港元用作集团一般营运资金[2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重建项目重建成本1200万港元未动用,一般营运资金410万港元已动用[21] 股息派发情况 - 公司董事会不建议派发2020年度末期股息(2019年:无)[22] -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任何股息[106] 公司会议安排 - 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1年6月11日举行[23] 物业资产情况 - 公司在重庆的物业权益港渝广场总建筑面积约4.94万平方米,集团拥有约2.44万平方米[27] - 广州大都市鞋城建筑面积约1.47万平方米,约有500家商铺,每家约30平方米[29] - 广州重建项目拟开发为22层多功能甲级商业综合楼,总面积约23.4万平方米[31] - 广州开发项目预计耗时约四年分两期完成,最早2024年开业带来租金收入[32] - 广州发展项目预算成本约17亿元人民币(20.2亿港元),集团承担25% [33] - 集团拥有约220个住宅单位,总面积约12,880平方米,需翻新后销售[37] 收购事项进展 - 收购香港正大余下75%间接权益完成时间延至2021年6月30日,若失效香港正大将视作拥有25%股权的联营公司[38] - 集团于2007年12月收购香港正大25%间接权益,拟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余下75%间接权益收购,总代价为13.611亿元人民币(2020年12月31日相当于15.24432亿港元)[79] - 集团与卖方订立收购协议,拟以18.148亿元人民币(2020年12月31日相当于20.32576亿港元)收购香港正大100%股权[80] - 收购事项分四部分,各部分股本权益及代价分别为:第一部分25%,4.537亿元人民币;第二部分26%,4.71848亿元人民币;第三部分24%,4.35552亿元人民币;第四部分25%,4.537亿元人民币[82] - 第一部分于2007年12月17日完成,2009年3月31日第二、三、四部分未完成,买方需支付第二、三部分递延利息2583.7万港元[83] - 2020年6月29日,公司与卖方订立延期协议,将收购事项部分完成日期延至2021年6月30日,无需支付递延利息[128] 法律诉讼情况 - 2020年8月,重庆高级法院驳回重庆超霸再审申请,12月与付款人订立和解协议,未偿付约271.8万元人民币(约323.4万港元)于2021年结清[40][41] - 2020年6月,广州中院裁定清偿前合伙人申索金额等共约615万元人民币(约731.9万港元),已结清[41] - 广州正大与越房私企诉讼案截至报告日期无新进展,公司对上诉获有利判决乐观[40] - 广州正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案第二上诉未聆讯,公司对获有利裁决乐观[41] - 2008年12月广州正大入禀越秀区法院要求取消越房私企合营资格,香港正大随后加入,2009年7月越秀区法院裁定认同[84] - 2009年8月越房私企向广州市中院上诉,2009年12月9日广州正大及香港正大提出主审法官回避呈请[87] - 2010年2月5日公司收到所谓书面判决,撤销越秀区法院裁定并拒绝广州正大请求[87] - 2010年6月有第三方提醒公司注意所谓法院公告,称判决于2009年12月4日作出,驳回越秀区法院裁定[88] - 公司未在《人民法院报》找到所谓法院公告,特定网站资料无法律效力,也未找到相关官方记录[89] - 2015年4月付款人再次就相同申索向重庆超霸送达传讯令状,重庆超霸上诉被驳回后诉讼程序中止[90] - 2013年9月,广州市中院裁定重庆超霸向前合伙人支付利息不少于1050万元,2015年6月广东省高院维持原判但申索减至不少于420万元,2016年2月广州市中院请求将申索金额限至不少于374.3万元[93][94] - 2019年4月,渝中法院裁定重庆超霸退还约121.6万元及利息,2019年12月31日应付总额约340万元(约380.8万港元)[93] - 2013年10月,房管局要求广州正大支付约2760万元现金补偿,2014年3月广州市政府撤销该决定[94] - 2015年6月广州市中院驳回申索人针对广州市政府裁定的上诉,2015年12月广东省高院撤销广州市中院裁决并命令再审[96] - 2019年12月31日,申索人针对广州铁路法院裁定的第二上诉尚未开审[98] - 广州正大及香港正大自2009年10月15日后未收到广州市中院就正大上诉的有效传票或书面判决[91] - 2020年12月31日,集团面临多项法律申索,涉及附属公司投资、物业拆迁及合同纠纷[195] 市场与业务展望 - 中国中央政府预测今年全年经济增长率维持在6%水平[42] - 董事会将利用优势在2021及2022年为广州重建项目融资并探索新商机[43] - 广州开发项目2021年将从剩余单位、停车场及市集产生租金收入,直至工程开工[36] - 2021年艰难,董事会对下半年中国大陆和香港经济反弹乐观,集团将在广州探索新收入和业务[44] 员工情况 - 2020年12月31日集团雇员约40名,与2019年持平;年内总员工成本757.4万港元,2019年为882.5万港元[45] - 2020年12月31日,集团约有40名员工,员工成本总额约760万港元[131] - 集团为员工提供公正安全的工作环境,基于员工贡献及表现提供薪酬福利和职业发展机会,持续为雇员提供培训及发展资源[136] - 集团员工流动率在过去几年极低[174] - 集团向员工提供带薪产假、陪产假、丧假等额外附加福利[174] - 集团赞助高级员工入读香港公开大学企业管治硕士课程[17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集团总雇员人数约为40名[168] 广州正大相关情况 - 广州正大投资预算为人民币4.5亿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48] - 越秀国企每月收取管理费人民币5万元,总额不超人民币1000万元,物业预售起分四期支付花红人民币38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已支付管理费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花红未支付[49] - 1996年迅发出资人民币1.5亿元作为广州正大注册资本[50] - 截至目前,工商局及外经贸局官方记录显示广州正大中方合伙人仍为越秀国企,香港正大及越秀国企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1.5亿元及零[55] - 广州正大开发项目原计划15年完工,合营期原至2008年12月31日,2008年5月议决将合营期再延长15年至2023年12月[53] - 2011年9月国鼎未通知及获广州正大同意向工商局提交申请,要求存“清算组成员备案”和“清算负责人备案”[58] - 国鼎提交的申请书中无相关证明文件及广州正大公章,按规定临时清算备案需公司同意及必要法律文件[58] - 2021年3月信用报告显示广州正大登记状态为“存续”,法定代表人为何鑑雄[58] - 2015年3月公示资料库显示广州正大备案信息出现“清算信息”等内容,2021年新系统信用报告包含相同资料[57] - 广州正大认为国鼎向工商局提交申请书严重违反公司登记条例,该临时备案应“申请退回”[61] - 广州正大及香港正大确认未收到广州市中院有关清算呈请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也无法在中院官网找到相关公开记录[61] - 自2003年起广州正大获房管局授予合资质拆迁人及合资质拆迁承包商,有权在约一年期限内拆除广州越秀物业,此后每年申请延期[64] - 2014年拆遷延期公告新增条款,所谓清算人作为第二拆遷人及第二拆遷实施单位,广州正大反对但未收到房管局正式回复[64][65] - 2017年6月16日所谓清算人发出告知函,香港正大及三名董事其中一名于6月21日左右收到,此为香港正大自2011年所谓清算人成立约六年来收到的首份通知[69] - 告知函称所谓清算人根据广州中院令成立,准备提请摇珠确定评估和拍卖机构,评估和招标拍卖广州正大资产,包括两块总面积约16,800平方米地塊和一座两层非永久性商业群楼[71] - 告知函敦促收件人在发出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所谓清算人提供有关资料或主张[71] - 广州正大的合伙人是香港正大及越秀国企,香港正大拥有广州正大100%归属权益[72] - 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否则应依法解散,所谓清算人未能在2017年6月庭审中提供授权续期证明[72] - 自2017年6月以来,香港正大、广州正大及各自董事未收到所谓清算人的进一步通知或函件[73] - 广州正大合营期延长15年至2023年[76] 股东持股情况 - 2020年12月31日,何鑑雄透过受控法团持有公司1.106亿股好仓,占股本15.50%[124] - 2020年12月31日,何鑑雄直接实益拥有超霸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华置业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无投票权递延股份各91股,占已发行股本百分比均为30.13%[126] - Morcambe Corporation由何鑑雄实益拥有,持有1080万股股份;易致富有限公司何鑑雄持有33 1/3%权益,持有8712万股股份;High Rank Enterprises Limited何鑑雄持有约31.6%权益,持有1268万股股份[129]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叶家礼持有1.106亿股普通股,占公司股本15.50%;何湛雄持有1.056亿股,占比14.80%;何伯雄持有9980万股,占比13.99%;梁桂芬持有9980万股,占比13.99%;易致富有限公司持有8712万股,占比12.21%;领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8亿股,占比15.13%;Guangshi Harvest Limited持有1.08亿股,占比15.13%;中国光实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8亿股,占比15.13%;新疆光实含弘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8亿股,占比15.13%;Strong Hero Holdings Limited持有1亿股,占比14.01%;谢校祥持有1亿股,占比14.01%[132] 董事相关情况 - 所有非执行董事委任期限为一年,何鑑雄及黄妙婷将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均愿接受重选连任[114] - 公司已收到谭刚、黄妙婷及黄钜辉年度独立性确认函,报告日期仍视其独立[115] - 拟在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重选的董事,无公司须作补偿(法定补偿除外)方可一年内终止的服务合约[117] - 2020年回顾年度,就董事何鉴雄之贷款产生利息支出560.4万港元[132] - 2021年3月15日,董事何鉴雄与公司订立担保契据,就另一项应收款项可能产生的潜在亏损向公司补偿共人民币970.6万元(相当于1155万港元)[132] - 执行董事
中华国际(01064) - 2020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