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INO HOTELS(01221) - 2019 - 中期财报
SINO HOTELSSINO HOTELS(HK:01221)2019-03-15 16:53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公司股东应占纯利为9680万港元,2017年为1.045亿港元;营业额为1.589亿港元,2017年为1.581亿港元;每股盈利为8.87仙,2017年为9.84仙[7] - 2018年下半年,集团收入为1.58955226亿港元,较2017年同期的1.58120344亿港元增长0.52%[15] - 2018年下半年,集团直接费用为6250.1725万港元,较2017年同期的5835.707万港元增长7.10%[15] - 2018年下半年,集团除税前溢利为1.02780132亿港元,较2017年同期的1.11603777亿港元下降7.90%[15] - 2018年下半年,本公司股东应占期内溢利为9686.2273万港元,较2017年同期的1.0450588亿港元下降7.31%[15] - 2018年下半年,每股盈利基本为8.87仙,较2017年同期的9.84仙下降9.86%[15] - 2018年12月31日,集团现金及银行存款为10.905亿港元,无未偿还负债和或然负债[9]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经营业务所得现金净额为4175.4165万港元,2017年同期为5366.6202万港元[19]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投资业务所用现金净额为3192.3096万港元,2017年同期为5645.2145万港元[19]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融资业务所用现金净额为192.9543万港元,2017年同期为118.3801万港元[19] - 2018年12月31日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3763.799万港元,2017年同期为6006.5679万港元[19] - 2018年12月31日非流动资产中物业、厂房及设备为13.004亿港元,较6月30日的12.797亿港元有所增加[17] - 2018年12月31日投资联营公司权益按公平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工具为12.505亿港元,6月30日为11.839亿港元[17] - 2018年12月31日酒店存货为40.1859万港元,较6月30日的53.6482万港元减少[17] - 2018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中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账款为4503.5081万港元,6月30日为3037.2367万港元[17] - 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为47.223亿港元,6月30日为46.367亿港元[17] - 2018年12月31日股本为11.058亿港元,较2017年7月1日的10.597亿港元增加[18] - 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酒店经营收入为147,018,923港元,2017年同期为143,992,123港元[46] - 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会所经营及酒店管理收入为7,812,790港元,2017年同期为10,073,159港元[46] - 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按公平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工具股息收益为4,123,513港元,2017年同期无此项收益[46] - 2017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息收益为4,055,062港元,2018年同期无此项收益[46] - 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来自客户合约随时间确认收入为106,164,438港元,某一时点确认收入为48,667,275港元[46]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分部业绩总额为1.87562453亿港元,2017年同期为1.95197611亿港元[48] - 2018年1 - 6月城市花园酒店收入为1.47018923亿港元,2017年同期为1.43992123亿港元;业绩为5223.4367万港元,2017年同期为5589.7201万港元[49] - 2018年1 - 6月除税前溢利为1.02780132亿港元,2017年同期为1.11603777亿港元[50] - 香港利得税按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税率计算,2018年为553.152万港元,2017年为764.8576万港元[54] - 2018年1 - 6月所得税支出为591.7859万港元,2017年为709.7897万港元[54]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5.0港仙,2017年为每股4.5港仙;2018年派息5445.9026万港元,2017年为4768.7933万港元[55] - 2018年1 - 6月每股基本盈利根据溢利9686.2273万港元及加权平均已发行股数10.91614295亿股计算,2017年同期溢利为1.0450588亿港元,加权平均已发行股数为10.61880838亿股[56]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物业、厂房及设备开支约为4427.4万港元,2017年同期为365万港元[57]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贸易账款为878.9875万港元,其他应收账款为1983.5132万港元;应付贸易账款为1054.3927万港元,其他应付账款为3449.1154万港元[59][60]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投资联营公司权益为12.50529881亿港元,6月30日为11.83946846亿港元[58] - 2018年7月1日发行及缴足股本为10.89180526亿股,金额10.89180526亿港元;2017年为10.59731842亿股,金额10.59731842亿港元[61] - 2018年根据以股代息方案发行股份1658.5685万股,2017年为1520.8277万股[61] - 2018年12月31日发行及缴足股本为11.05766211亿股,金额11.05766211亿港元;2017年为10.74940119亿股,金额10.74940119亿港元[61] - 2018年12月31日已签约但未于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拨备之翻新等开支为1507.5338万港元,6月30日为4280.1121万港元[62] - 2018年12月31日按公平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工具公平值为10.74079089亿港元,6月30日为9.22383941亿港元[64] 股息相关信息 - 董事会宣布2019年4月24日派中期息每股4.5仙,给2019年3月19日名列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7] - 应收股息截止过户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至19日[6] - 应收中期股息记录日期为2019年3月19日[6] - 递交以股代息选择表格最后日期为2019年4月10日下午4时30分[6] - 载有以股代息计划详情通函及选择以股代息表格约于2019年3月25日寄予各股东[7] - 预计中期股息单及股票约于2019年4月24日发送给股东[7] - 公司将于2019年3月15日至3月19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3月19日为中期股息记录日期[65] 旅游业相关数据 - 2018年访港旅客为6510万人次,较2017年的5840万人次上升11.4%;中国内地旅客由2017年的4440万人次增加至2018年的5100万人次,过夜旅客人次按年上升4.9%[8] 酒店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8年中期年度,城市花园酒店、皇家太平洋酒店及港丽酒店入住率分别为83.4%、92.4%及90.7%,2017年同期分别为90.8%、94.3%及90.8%[8] - 2018年中期年度,城市花园酒店、皇家太平洋酒店及港丽酒店营业额分别为1.47亿港元、2.356亿港元及4.111亿港元,2017年同期分别为1.44亿港元、2.119亿港元及4.265亿港元[8] 公司重大事件 - 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和港珠澳大桥分别于2018年9月和10月开通[13] - 立法会于2018年11月通过旅游业条例草案[13] - 洪民先生于2019年1月1日获委任为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14] 会计政策变更 - 编制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的精简综合财务报告书所采用会计政策与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年度一致,除应用新及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导致的变动外[21] - 集团于本中期期间首次应用多项新及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于2018年7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会计期间强制性生效[22] - 集团已追溯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首次应用该准则的累计影响于2018年7月1日确认,选择仅追溯应用于当日尚未完成的合约[24]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引入确认收入的五个步骤,集团按此准则在履约责任履行时确认收入[25] - 酒店房间收入、会所经营及酒店管理收益随时间按履约进度确认,酒店及会所餐饮收益在服务提供后时点确认[27] - 具多项履约责任的合约,集团按单独售价基准分配交易价格[27] - 完成履行履约责任进度按输出量法计量[28] -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对本中期期间确认收益的时间和金额及2018年7月1日的保留溢利无重大影响[29] - 2018年6月30日,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账款过往已列报账面价值为30372367港元,分类调整为 - 3731492港元,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账面价值为26640875港元;合约负债过往已列报账面价值为0,分类调整为3731492港元,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账面价值为3731492港元[30] - 2018年12月31日,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账款已列报金额为45035081港元,分类调整为4684372港元,没有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金额为49719453港元;合约负债已列报金额为4684372港元,分类调整为 - 4684372港元,没有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金额为0 [32] - 集团于2018年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及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相应修订,对首次应用日期2018年7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之工具追溯应用分类及计量规定(包括减值),差额于期初保留溢利及其他股益组成部分中确认,无重列比较资料[33] - 与客户订立之合约所产生之应收贸易账款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进行首次计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已确认之金融资产其后按摊销成本或公平值计量[34] - 符合特定条件之债务工具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条件是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为目的之业务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资产,且金融资产之合约条款于指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之利息[34] - 集团可于首次应用/确认当日按个别工具基准,指定股权工具之投资按公平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该投资初步按公平值加交易成本计量[35] - 指定为按公平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工具投资,因公平值变动产生之损益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累计于投资重估储备,无须作减值评估,出售时累计损益处理有不同情况[35] - 集团就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受减值规限之金融资产确认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拨备,金额于各报告日期更新[37] - 集团确认应收贸易账款之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按重大结余之应收款项客户个别评估及/或使用适当组别分类之拨备矩阵集体评估[37] - 除应收贸易账款外,集团对其他工具按十二个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量亏损拨备,除非自首次确认后信贷风险显著增加则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38] - 假定合约付款逾期超30日,信贷风险自首次确认以来已显著增加;逾期超90日,违约已发生[40] - 2018年7月1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预期信贷亏损,对集团累计亏损金额对比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无重大影响[42] - 2018年6月30日,按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922,383,941港元,投资重估储备为285,688,521港元,保留溢利为1,973,631,740港元[44] - 持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调整,金额为(922,383,941)港元,转至按公平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工具922,383,941港元,投资重估储备调整(41,100,000)港元,保留溢利调整41,100,000港元[44] - 2018年7月1日,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0,按公平值列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工具为922,383,941港元,投资重估储备为244,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