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益为3.222亿港元,同比下降2.5%[5]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毛利为3110万港元,同比增长6.8%[5]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税前溢利为1830万港元,同比增长7.4%[5]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期内溢利为1540万港元,同比增长7.4%[5]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1.9港仙,同比增长5.6%[5]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益约为322.2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8.3百万港元或约2.5%[33][57]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毛利约为31.1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0百万港元或6.8%[33][69]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毛利率为9.7%,较去年同期的8.8%有所提升[69]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约为13.2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0.7百万港元或5.9%[70]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溢利约为15.4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1百万港元或7.4%[68]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溢利为1540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0万港元或7.4%[71] - 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总收入为322,192千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330,497千港元有所下降[192]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总资产为4.161亿港元,同比增长16.6%[8]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银行借款总额为1.369亿港元[8]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流动比率为1.5倍,速动比率为1.6倍,同比下降6.3%[8] - 公司目前没有银行借款,也未使用任何金融工具进行对冲[68]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无银行借款,未使用金融工具进行对冲[72]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为4.094亿港元,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289亿港元[75] - 公司流动比率为1.5,资产负债比率为零[75]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抵押存款约为1830万港元,较2019年3月31日的1620万港元有所增加[90] - 2019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为2.74874亿港元,较2019年3月31日的2.23391亿港元有所增加[109] - 2019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净值为1.34492亿港元,较2019年3月31日的1.33088亿港元有所增加[109] - 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净值为1.36872亿港元,较2019年3月31日的1.33507亿港元有所增加[109] - 2019年9月30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28939亿港元,较2019年3月31日的1.09361亿港元有所增加[109] - 2019年9月30日,公司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为7195.1万港元,较2019年3月31日的4063.2万港元有所增加[109] - 2019年9月30日,公司非流动资产总值为6747万港元,较2019年3月31日的419万港元大幅增加[109] - 2019年9月30日,公司使用权资产为6494万港元,较2019年3月31日的0港元大幅增加[109] - 2019年9月30日,公司物业、厂房及设备为253万港元,较2019年3月31日的419万港元有所减少[109] - 2019年9月30日,公司应付款项为2.57785亿港元,较2019年3月31日的2.22536亿港元有所增加[109] 项目与市场表现 - 公司在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内完成了7个项目,并获得了12个新项目,其中11个为装修项目,1个为改建及加建项目[19] - 公司在香港市场表现强劲,投标机会丰富,投标团队取得了显著成功[29] - 公司香港市场收益占90.2%,澳门市场收益占9.8%[54] - 公司装修项目收益占92.7%,A&A项目收益占7.3%[56] - 公司主要业务为在香港及澳门提供私人物业翻新服务的建筑承建商[127] - 公司主要在香港和澳门两个地理区域经营,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入分别为290,619千港元和31,573千港元[192] - 公司非流动资产中,香港地区的指定非流动资产为6,747千港元,澳门地区为0千港元[198] - 公司主要客户中,每个客户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10%或以上[200] - 公司管理层定期从项目角度审查经营业绩,主要收入来源为香港和澳门私营机构物业项目的翻新服务[189] - 公司执行董事作为主要运营决策者,负责审查内部报告以评估绩效和分配资源[188] 现金流 - 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经营现金净额为21,977千港元,较去年同期的-4,233千港元有显著改善[117] -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额为-1,684千港元,主要由于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支出87千港元和已抵押存款增加2,084千港元[117] - 公司融资活动现金净额为-715千港元,主要用于支付租赁负债[117] -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28,939千港元,较期初的109,361千港元增加19,578千港元[117] 会计政策与准则 - 公司中期财务报表采用与2019年3月31日年度财务报表相同的会计政策,首次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135] - 公司中期财务报表以港元为功能货币,所有数值四舍五入至最接近千位[137] - 公司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HKFRS 16)对租赁会计处理带来重大变化,主要影响承租人会计处理[146] -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有约350,000港元的经营租赁承诺,租赁期在初始应用日期起12个月内终止[151] - 公司选择不分离非租赁成分,将所有租赁成分及相关非租赁成分作为单一租赁成分处理[152] - 公司采用累计影响法应用HKFRS 16,并将初始应用的全部累计影响确认为对保留盈利期初结余的调整[146] - 公司利用可行权宜法将剩余租赁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入账[146] - 根据HKFRS 16,租赁定义为以代价换取资产使用权的合同或合同的一部分[151] - 公司未确认任何于2019年4月1日的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但将租赁付款在剩余租赁期内按直线法作为开支入账[151] - 公司未重列2018/19年度的比较资料,继续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及相关诠释呈报[146] - 公司选择将所有租赁成分及任何相关非租赁成分入账列作单一租赁成分[154] - 公司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所有租赁资本化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160] - 公司选择不就低价值资产及租期少于12个月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160] - 公司在租赁开始日期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162] -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确认,包括初始计量租賃負債的金額、租賃付款、初始直接成本及估计成本[169] - 租賃負債按未支付租賃付款的現值確認,使用租賃暗含的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貼現[170] - 公司采用累計影響法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调整保留盈利期初结余[178] - 公司应用实际权宜方法,包括单贴现率、短期租赁豁免、初始直接成本排除及事后釐定租賃期[179] - 公司在编制未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时,管理层在应用会计政策时作出的重大判断与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相同[190] - 公司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对先前未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识别为含有租赁的合约不适用[182] 员工与成本 - 公司员工总数从2018年9月30日的109人增加至2019年9月30日的111人[82] -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总员工成本为3920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70万港元[82] 资本结构 - 公司资本结构自2016年10月14日上市以来无变动,资本包括普通股及资本储备[85]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无重大资本承担[86]
IBI GROUP HLDGS(01547) - 2020 - 中期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