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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森金融科技(03848) - 2020 - 年度财报

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 2020年公司因重要新客大新华航空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首次录得亏损[14][18] - 2020年公司收益主要来自融资租赁利息等七类收入,分别约为3660万元、2340万元、3520万元、7690万元、110万元、140万元及130万元[19] - 2020年收益约1.761亿元,较2019年减少约2050万元或10.4%,主要因新签订贷款中介及贷款合约数量减少[24] - 2020年融资租赁利息收入约3660万元,较2019年下跌;融资租赁相关保理利息收入约2340万元,较2019年轻微增长[24] - 2020年顾问服务贡献收益约100万元,较2019年减少;贷款中介服务贡献收益约3520万元,较2019年减少[24] - 2020年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约7320万元,较2019年减少;其他贷款利息收入约360万元,较2019年增加[25] - 2020年证券买卖佣金及经纪收入约130万元,较2019年增加;孖展融资利息收入约130万元,较2019年增加[25] - 2020年其他收入约1340万元,较2019年增长约370万元或38.5%,主要源于股息收入[27] - 2020年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约1.068亿元,2019年则录得溢利约4140万元[3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五大客户占集团总收益约19.4%,2019年约为19.0%;最大客户占总收益约8.8%,2019年约为11.6%[155]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在中国提供融资租赁等服务、小额贷款及相关服务,在香港提供投资管理等金融服务[152] - 2021年2月1日消息,客户大新华航空及其附属公司实施债务重组,或对集团业务财务有重大影响[66] 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 2021年公司将资源集中于为大湾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14] - 2021年公司将小额贷款产品重点从信用贷款调整为抵押贷款业务[14] - 公司将开拓深圳房地产二次抵押贷款业务,房地产抵押贷款是小额贷款重点开拓方向[19] - 2021年公司将聚焦大湾区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及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73] 公司财务状况 - 2020年雇员福利开支约3190万元,较2019年上升约920万元或40.7%,主要因授出购股权及已付佣金增加[28] - 2020年财务成本约5510万元,较2019年减少约680万元或11.0%,主要源于偿还借款[33] - 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约为75.0%,较2019年的约91.5%下降,源于提前偿还银行借款[39] - 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贷款及账款约为10.065亿人民币,较2019年的15.249亿人民币减少,主要因对违约航空公司客户大新华航空作出额外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约1.677亿人民币所致[40] - 2020年12月31日大新华航空预期信贷亏损之拨备总额约为1.832亿人民币,2019年为0.155亿人民币[40] - 公司将两笔应收融资租赁款项(2020年12月31日未偿还金额约为2.156亿人民币)债权转让,总现金代价约1.31亿人民币,交易于2021年3月16日完成[40] - 公司与保理公司磋商不具追溯权保理协议,保理其余应收融资租赁款项(2020年12月31日未偿还金额约为1.976亿人民币)债权,指示性代价为现金约0.99亿人民币,交易未完成[41]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全职雇员139名,2019年为144名;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雇员福利开支约为3190万人民币,2019年约为2260万人民币[48] - 2021年3月16日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订立安排,出售两项应收融资租赁款项协议债权,现金代价1.31亿元,较2020年12月31日未偿还本金折让39.2%[67] - 转让于2021年3月16日完成,现金代价于3月19日由受让人全额支付[69] - 转让完成后,本金总额2.208亿元的相应银行借款已全额偿还[7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派储备约为人民币1.666亿元,2019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808亿元[162] - 已付或应付非董事高级管理成员酬金在零至100万港元(约人民币88.9万元)的2020年和2019年均为3人;在100.0001万至150万港元(约人民币88.9001万至133.4万元)的2020年和2019年均为1人[171] 公司收购与股权交易 - 公司收购深圳市浩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剩余股份,待完成后将成全资子公司[14] - 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拟收购深圳浩森余下45%股权,代价为1.8亿人民币,2020年12月31日已支付按金1.03亿人民币,未完成资本承担为0.77亿人民币[45] 公司风险管理 - 公司会持续关注相关因素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提高风险管理措施[19] - 公司实施风险管理系统,包括顶层风险控制委员会及下设风险管理部、业务开发部和会计财务部[48] - 公司将通过更好的资源分配及完善工作流程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引入信用评估及审批手续优化客户选择流程[52] - 公司拟改良信息技术系统,持续扩大风险管理团队[52] - 公司将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借助系统提升风险管理能力[73] 公司购股与股份奖励计划 - 根据购股计划,获行使购股可发行股份总数为1555.23万股[53] - 2018年7月4日向雇员授予432万份购股权,行使价6.02港元,已全部行使[54] - 2019年4月24日向雇员等授予1007.5万份购股权,行使价7.00港元[54] - 2020年1月22日向雇员等授予1020万份购股权,行使价6.12港元,截至2020年底无行使[55] - 2020年底,2019年4月24日授予谢伟全等部分购股权失效,2020年1月22日授予的部分购股权失效150万份[60] - 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采纳股份奖励计划,有效期至2029年11月6日[64] - 截至2020年年报日期,无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购买、发行股份及授出奖励[65] - 2017年6月19日,公司有条件批准及采纳购股权利计划[193] - 购股权利计划目的是向合资格参与人士授出购股权认购股份,使其与集团利益相连[194] - 董事可向合资格参与人士提出要约,要约可在21日内供其接纳,接纳需支付1港元不可退还付款[195] - 购股权利计划项下股份认购价不得低于特定日期收市价、前五连续营业日平均收市价及要约日期面值中的最高者[198] - 任何时间根据购股权利计划及其他购股权利计划可能授出的购股权利涉及股份数目上限不得超公司上市日期已发行股本的10%,2019年股东周年大会日期限额为15,523,000股,占已发行股份10%[199]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征求股东批准重续10%限额,重续后所有购股权利行使可供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批准当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0%[199] - 购股权利可在董事会指定期间内行使,最迟不超过授出日期起计十年[200] 公司治理与管理架构 - 公司将持续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落实公司治理机制[15] - 公司旨在加强资源配置,发挥下属公司协同效应,保持稳步发展并审慎寻求新客户[15] - 公司致力推行良好企業管治,已制訂符合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企業管治守則原則之企業管治程序[10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會履行企業管治職責,包括制定檢討企業管治政策等多項工作[102] - 2020年董事会共举行十次定期董事会会议[114] - 当时三分之一的董事须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退任,每名董事须每三年最少轮席退任一次[113]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2020年举行两次审核委员会会议[118][119] - 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卢伟浩、陈淑君、谢伟全,独立非执行董事夏得江、叶志威、甘伟民[103] - 公司设立审核、薪酬、提名三个董事会辖下委员会,其职权范围已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刊登[115] - 公司主席卢伟浩负责集团整体策略规划及管理,同时担任行政总裁[106] - 各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委员会会议的记录良好,董事会信纳各董事已分配充分时间履行职责[114] - 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书面确认,确认其独立性符合上市规则[109] - 审核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就委任及罢免外聘核数师提建议、审阅财务报表等[118] - 董事会将继续检讨组成,适时作出变动并知会股东[106] - 公司于2020年3月及8月分别举行两次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议[120][121] - 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证券交易行为守则,各董事报告期内遵守规定准则[125] - 董事袍金待股东在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其他酬金由董事会参考董事职责等因素厘定[126] - 公司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会从多方面考虑多元化,提名委员会将检讨相关政策[129][130] - 集团有盈利且不影响正常运营及未来增长时,公司可考虑向股东宣派及派付股息,派付及金额视多项因素而定[133] - 公司委任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外聘核数师,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审核服务已付/应付酬金为783千元人民币[134] - 董事负责编制公司各财政年度综合财务报表,认为报表按法定规定编制且应用适用会计准则[137][138] - 董事会确认有责任确保公司维持有效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公司已实施充足内部监控系统[139] - 霍秋彤女士于2019年1月21日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报告期内遵守相关专业培训规定[140] - 2020年董事会不建议宣派末期股息,2019年为每股0.05港元[153] - 公司与全体董事及监事订立服务合约,最长年期为三年[172] - 一名或多名持有公司实缴股本不少于10%的股东有权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145] - 有意在股东大会上提议案的股东须在大会日期前至少七日书面提呈[146] - 股东向董事会书面查询,公司通常不处理口头或匿名查询[147] - 公司经修订及重订章程大纲及细则于2017年7月21日起生效,副本可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查阅[148]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无竞争业务权益[173] 公司人员情况 - 夏得江、葉志威、甘偉民於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19日、2020年1月2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分別擁有逾27年財務會計及審計、逾27年法律專業、逾15年企業融資工作經驗[86][91][92] - 石磊、謝灼疇、史玉梅、王文波分別於2014年9月1日、2019年2月1日、2012年11月30日、2013年7月1日加入集團,分別擁有逾15年中國融資租賃業、未提及、逾9年中國財務會計、逾30年香港及中國小額貸款市場經驗[93][94][97][98] - 霍秋彤於2019年1月21日獲委任為公司秘書,於會計、核數、公司秘書及財務報告方面擁有逾8年經驗[99] 公司其他运营策略 - 公司将采取开源节流手段,控制成本,提高盈利能力[73] - 公司将扩大融资能力,开拓更多合作伙伴,提高综合服务能力[73] - 公司将加强内部业务部门资源整合,推动业务数字化转型[73] 公司股权结构与关联交易 - 卢伟浩先生直接及实益持有101,974,000股公司股份,占已发行股本65.57%;谢伟全先生持有360,000股,占0.23%[176] - 2019年7月9日富登投资有限公司将10,000,000股普通股抵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177] - 富登投资有限公司、卢伟浩先生、林义红女士分别持有101,974,000股公司股份,占比65.57%;中国进出口银行持有10,000,000股,占比6.43%[181] - 集团关联方交易属持续关连交易,获豁免相关规定[18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管理合约[184] - 卢伟浩先生及富登投资有限公司订立不竞争契据[187] - 不竞争承诺自股份首次于联交所买卖日期起生效,在特定情况(如契诺人及其紧密联系人不再拥有公司当时已发行股本的30%或以上等)下失效[18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契诺人完全遵守不竞争契据,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无违反情况[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