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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裕廊(06117) - 2020 - 年度财报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玉福,股份代号为6117,上市日期为2019年6月19日,上市地点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5,6] - 报告期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32] - 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由日照港集团及日照港股份分别持有60%及40%股权[32] - 公司核数师为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0] - 公司合规顾问为兴证国际融资有限公司[10] - 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10] 公司会议安排 - 公司将於2021年5月20日上午十时召开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13] 公司管理层变动 - 王玉福於2020年5月18日获委任为董事长,张保华於2020年4月3日辞任董事长[5,6] - 吴子强於2020年4月3日辞任副董事长,石汝欣於2021年1月26日辞任[6] - 马之伟於2020年5月18日获委任[5,6,10] - 2020年4月3日张保华辞任非执行董事、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主席,5月18日王玉福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主席[115][120][124][125] - 2021年1月26日石汝欣辞任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低于规定,陈磊拟获委任以符合规定[116] - 2020年5月18日王玉福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长及提名委主席,马之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成员[145][148] - 2020年4月3日张保华辞任非执行董事长及提名委主席,吴子强辞任非执行副董事长及提名委成员[145] - 2021年1月26日石汝欣辞任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成员[145] - 2020年4月3日张保华和吴子强分别辞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成员,5月18日王玉福和马之伟分别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成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提名委员会由5人组成[158] - 2020年5月18日王玉福先生获委任为公司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194] - 王先生自2020年1月任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党委委员,2月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5] - 贺照第先生自2017年12月25日起任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公司战略动向、总体经营及管理[195] - 贺先生于2003年12月15日被评为高级工程师[196] - 黄文豪先生于2015年7月24日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负责参与制定公司企业与业务战略[198] - 黄先生自2014年8月起任裕廊海港董事兼首席执行官[198] - 姜子旦于2014年1月7日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负责参与制定公司企业与业务战略[200] - 姜先生于2013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日照港集团运营管理部部长[200] 公司财务数据 - 公司实现货物吞吐量2603万吨,较2019年同期增长1%[36][51]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5318千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2535千元,增幅13.4%[36] - 公司毛利236157千元,较2019年下降1.4%;营业利润201839千元,增长7%;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1129千元,增长7.1%[44]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80280千元,较2019年增长41.5%;流动资产净额297896千元,增长54.4%[44] - 公司资产总额2502564千元,较2019年下降0.3%;借款及租赁负债207875千元,下降35.3%;负债比率9.34%,下降38.6%[44] - 公司净资产收益率6.79%,较2019年增长1.8%;每股净资产1.34元,增长5.5%[44]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300484千元,较2019年增长24.5%;投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39882千元,下降92.2%;融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78429千元,下降143.1%[44] -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53亿元,同比增加7.25亿元,增幅13.4%[54][58][59] - 2020年公司实现毛利2.36亿元,同比减少340.8万元,减幅1.4%[54][77] - 2020年公司实现利润2.02亿元,同比增加1311.7万元,增幅7.0%[54] - 202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51亿元,同比增加999.8万元,增幅7.1%[55][82] - 2020年装卸服务收入4.59亿元,同比增长13.0%;物流代理服务收入4874.9万元,同比增长110.9%;堆存服务收入1244.3万元,同比减少47.2%[59] - 2020年公司处理货物总量2603万吨,同比增长1.0%,其中大豆吞吐量862万吨,同比增长9.1%;木片吞吐量211万吨,同比下降41.7%;其他货物吞吐量286万吨,同比增长148.7%[63] - 2020年公司销售成本3.79亿元,同比增加7594.3万元,增幅25%[76] - 2020年公司行政开支1425.1万元,同比增加49.9万元,增幅3.6%[78] - 2020年公司融资成本2439.7万元,同比减少341.5万元,减幅12.3%[80] - 2020年公司所得税开支5071万元,同比增加311.9万元,增幅6.6%[81]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8028亿元,较2019年的1.98107亿元增长[86]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银行借款,2019年为1亿元[87]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比率为7.37倍,2019年为3.24倍[87]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比率为9.34%,2019年为15.2%[88]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3.00484亿元,2019年同期为2.41364亿元[88] -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支出为4172.2万元,2019年同期为5.19666亿元[91]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329名全职雇员,2019年为309名[104] - 报告期内公司雇员成本为5638.4万元[104] - 报告期内已付及应付外部核数师审核及非审核服务薪酬分别为44.8万元和7.7万元[172] 公司业务发展 - 公司强化资源统筹和货源开发,搭建粮食物流“大通道”,开发农产品业务,扩大粮食进口多元化[37][48] - 公司扩大综合服务范围,提升港口服务水平[37] - 预计农产品进口贸易将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机遇[41] - 公司预计农产品进口贸易将带来业务发展机遇[108] - 公司未来将加大市场开发、深耕粮食业务、扩展发展空间和坚持智慧绿色高效清洁生产[108][109][110][111] 公司治理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作为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114] - 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标准守则作为董事及监事证券交易行为守则,报告期内董事及监事遵守规定[117] - 董事会现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四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20] -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4次,定期会议提前14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公司周年股东大会提前20天通知,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天通知[130]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4次会议及1次股东大会,各董事出席情况有记录[133] - 2020年董事长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会议,无其他董事及管理层出席[134] - 董事会为股东利益行事,负责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等,下设审计、薪酬及提名委员会[136] - 公司管理层适时向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提供咨询,助董事做知情决定[136] -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参加企业管治、法律及合规主题培训[141] - 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职位独立,职责相互独立[142] - 董事会设审计、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有明确职权范围[146] - 公司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年度确认[138] - 报告期内审计委召开2次会议,履行多项职责[152] - 报告期内薪酬委召开2次会议,检讨薪酬政策并提建议[156] - 高级管理层薪酬0 - 500,000元有4人,500,001 - 1,000,000元有1人[157] -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履行考虑非执行董事提名、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检讨董事及高管培训等职责[159]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最多连任不超九年[162] - 公司董事年龄分布在39岁至57岁,目前全体董事均为男性,董事会认为性别多元化可改善[163] - 2020年12月31日监事会由王伟、李维庆、谭伟光3人组成,监事会主席为王伟,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66] - 报告期内董事会履行检讨公司企业管治政策、董事培训、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情况及披露事项等职责[169] - 董事确认有责任适时编制及刊发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账目且无重大不明朗因素[174] - 报告期内联席公司秘书郑世强和霍宝儿确认遵守《上市规则》专业培训最低15小时规定,2021年1月26日霍宝儿辞任,关秀妍获委任[176] 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每年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有效性检讨,涵盖财务、运营、合规监控及风险管理等方面[177] - 公司设立合规管理机制,遵循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事务,建立关联交易预警制度[179] - 公司制定合同、印章使用等管理制度,完善安全责任和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180] - 公司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审计委员会监督财务运营状况[181]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室,协助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审核监督公司财务等状况[184]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建立多个沟通渠道加强与股东沟通[18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或以上的股东可书面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8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总投票权3%或以上的股东,有权在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出新提案[189] - 股东及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方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查询[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