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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桥集团(08137) - 2019 Q1 - 季度财报
洪桥集团洪桥集团(HK:08137)2019-05-14 16:39

财务业绩 -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收益为9.8528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403.5万港元[5] -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毛损为393.8万港元,2018年同期为35.6万港元[5] -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亏损为2056.2万港元,2018年同期为2473.4万港元[5] -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除税前亏损为2321.3万港元,2018年同期为2662.3万港元[5] -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锂离子电池销售为9.8528亿港元,2018年同期为403.5万港元[7] -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其他经营收入为1483.3万港元,2018年同期为1052万港元[5][8] -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财务成本为265.1万港元,2018年同期为188.9万港元[5][9] -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期内全面收入总额亏损为3714.9万港元,2018年同期为278.9万港元[5] -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基本为0.11港仙,2018年同期为0.15港仙[5] -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034.8万港元,2018年同期亏损1448.7万港元[11] - 2019年第一季度每股基本亏损按加权平均股数97.37433606亿股计算,2018年同期股数相同[11] - 截至2019年3月31日,集团收益9850万港元,较去年同期400万港元显著增加2300%[17] - 2019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030万港元,2018年为1450万港元,亏损减少[17][19] - 2019年及2020年两份销售协议全年上限总额(不含增值税)分别为人民币10.17亿元及12.02亿元[17] - 2019年集团录得毛损约390万港元,毛利率 -4.0%,去年同期毛损约40万港元,毛利率 -8.8%[17] - 2019年其他经营收入约1480万港元,2018年为1050万港元,主要因应收贷款利息收入增加[18] - 2019年行政开支中研发开支约860万港元,员工成本约830万港元,2018年分别为470万港元和1390万港元[18] - 2019年确认财务成本260万港元,主要与来自浙江吉利的2亿元人民币贷款利息开支相关[18] 会计准则应用 - 本集团于2019年首次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业绩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6] 企业所得税 - 集团中国附属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巴西附属公司SAM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4%[10] 股息宣派 - 董事会决议不宣派2019年第一季度股息,2018年同期也未宣派[10] 电池业务布局 - 集团旗下电池包进入多款车型目录,包括沃尔沃、Lynk & Co等旗下车型[14] - 浙江衡远新能源占地约13万平方米,最大设计产能每年约200万千瓦时三元锂电池,首条50万千瓦时生产线已量产[15] - 2019年3月29日,集团以约1060万港元收购浙江衡远新能源3%权益,交易后控制其52%股权[15] - 山东衡远新能源生产厂房占地约13万平方米,现有设施楼面积约7万平方米[16] - 山东衡远新能源目前年产能为磷酸铁锂电池15万千瓦时或三元锂电池22.5万千瓦时[16] - 集团在推动多款车型产品匹配,并发掘新客户,与能源储存领域企业谈判及产品配对[15] - 浙江衡远新能源设计最大年产能为200万千瓦时,目前仅第一条50万千瓦时生产线投产[17] 投资与收购 - 2019年1月公司认购箩筐技术公司200万股普通股,总代价1200万美元,已付600万美元获100万股[19] - 2019年1月16日公司与箩筐技术公司签订协议,同意认购200万股普通股,总价1200万美元[28] - 2019年1月21日公司付清600万美元,箩筐技术公司已发行100万股普通股[28] - 2019年4月16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洪桥科技参与组成合营企业,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出资1600万元占20%权益[30][31] - 2015年配售和股份认购后公司收到所得款项净额13.36亿港元[32] - 截至2019年3月31日,已借出5.4亿港元,1.091亿港元用于偿债等[32] - 余额约3.852亿港元,2.497亿港元将投新能源汽车业务等[32] - 借款人还款后,全部金额将继续投资新能源汽车业务或其他业务[32] - 收购SAM总代价3.9亿美元,分五期现金支付,2016年6月后集团无需支付第三、四、五期共3.15亿美元[33] 铁矿石项目进展 - 截至报告日期,集团向巴西铁矿石项目提供本金约7220万美元资金,项目首18年铁精粉平均品位66.2%[20] - 2019年1月7 - 11日,SAM完成八号区块项目环评相关文件提交及公示等工作[21] - 2019年1月25日淡水河谷尾矿坝溃坝,引发巴西社会对尾矿坝安全担忧[21] - 2019年1月30日,SAM暂停八号区块项目环评分析至少3个月[21] - 2019年2月26日,米纳斯吉拉斯州出台法律禁止上游法堆坝,SAM认为不影响其环评程序[21][22] - 若尾矿坝新规对项目无重大影响,SAM预计2019年中旬重启环评程序[23] - 2018年10月16日,SAM与Lotus Fortune成立Lotus Brasil,SAM持股5%[23] - 2018年11月9日,SAM与Lotus Brasil达成初步协定,Lotus Brasil负责SAM项目物流系统相关工作[23] - 2018年12月7日,Lotus Brasil向IBAMA提交FCA开启物流系统环评程序[23] 贷款情况 - 2016年4月11日公司与Cloudrider Limited订立贷款协议,本金共5.4亿港元分两批提取[24] - 2018年4月30日 - 6月20日,借款人向公司共清还1527.8万港元[24] - 2018年11月6日借款人偿还2600万港元,此后未再还款,截至2019年3月31日,借款人违约拖欠贷款本金约5.238亿港元及未偿还应计利息约1280万港元[25] - 甲批和乙批贷款以Bronze Pony Investments Limited、韻資有限公司股份及债权证抵押,含裕兴科技约24.98%股权,若贷款无法收回公司将强制执行抵押[25] 新业务计划 - 公司决定2019年投资共享动力电池业务,初期预计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业务将在未来数月推出[26] 行业政策与市场情况 - 中国内地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2.5亿辆,2017年产销3113万辆,约30%为快递及外卖营运车辆[25] - 2019年汽车企业规定出产新能源汽车比率为其在中国制造汽车的10%,2020年将提升至12%[27] 业务拓展与合作 - 合营企业将先在法国巴黎开展网约车服务,再拓展至欧洲其他城市[29][31] - 集团除拓展锂电池业务外,还会在充电及换电等领域寻求并购、投资和合作机会[31] - 铁矿石项目朝自行开发推进,适时不排除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整体出售[31] 股东持股情况 - 2019年3月31日,贺学初持股41.45399189亿股,持股比例42.07%;刘伟持股900.2万股,持股比例0.09%;燕卫民持股3000万股,持股比例0.30%;陈振伟持股100万股,持股比例0.01%[35] - 2019年3月31日,洪桥资本持股40.65亿股,持股比例41.25%;吉利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8.50675675亿股,持股比例18.78%;沙钢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股4.46亿股,持股比例4.53%[41] - 洪桥资本持有40.65亿股股份,贺学初先生持有洪桥资本51%权益[42] 购股权情况 - 截至2019年3月31日,雇员未行使购股权总计1375万股,分别于2012年5月28日和2015年5月14日授出,行使价分别为0.95港元和2.61港元[38] 关联交易 - 浙江吉利为浙江衡远新能源提供两笔贷款,本金各1亿元人民币,年利率分别为4.35%和4.75%,公司已确认财务成本260万港元[43] - 截至2019年3月31日,集团分别向沃尔沃汽车及浙江吉利零部件出售约4097万港元及5476万港元的锂离子电池[43] - 沃尔沃汽车销售协议2019年年度上限为2.78亿元人民币,截至3月31日销售为3525万元人民币(4097万港元)[44] - 浙江吉利零部件销售协议2019年年度上限为7.39亿元人民币,截至3月31日销售为4711万元人民币(5476万港元)[45] - 两项持续关连交易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符合相关条件[46] 合规与审核 -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三个月,董事或控股股东无竞争业务权益及利益冲突[46] - 审核委员会认为集团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业绩按准则编制且披露充分[47] - 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行为[47] 公司董事 - 公司本年度及报告日期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