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智能管理(08181) - 2020 Q3 - 季度财报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收益为361,804千港元,同比增长14.2%[1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毛利为81,690千港元,同比增长9.9%[1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除税前溢利为12,611千港元,同比下降55.3%[1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期内溢利为6,251千港元,同比下降72.5%[1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收益为122,264千港元,同比增长13.6%[1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期内亏损为2,622千港元,去年同期为溢利5,431千港元[1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每股基本盈利为0.61港仙,同比下降72.4%[14]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每股基本亏损为0.26港仙,去年同期为盈利0.46港仙[14] - 公司总收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为361,804千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316,748千港元增长14.2%[23]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总收益为3.618亿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3.167亿港元增长14.3%[46][48]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总收入为3.618亿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3.167亿港元增长14.2%[70][71] - 公司收益由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的3.167亿港元增长14.2%至2019年同期的3.618亿港元[72] - 毛利增长9.9%至8,170万港元(2018年:7,430万港元),毛利率22.6%(2018年:23.5%)[75][79] - 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大幅减少68.2%至620万港元(2018年:1,950万港元),净利率降至1.7%(2018年:6.1%)[76][80] - 集团录得溢利630万港元(2018年:2,270万港元),主要因上市开支、联营公司利润减少及投资物业公允价值亏损[77][80] - 2019年三季度基本每股盈利260万港元,九个月累计620万港元[59][6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上市费用为10,648千港元[1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行政开支为14,584千港元,同比增长9.2%[12] - 员工成本为2.873亿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2.607亿港元增长10.2%[53] - 融资成本为77.4万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42.6万港元增长81.7%[51] - 所得税开支为547.1万港元[42] -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为105.8万港元,无形资产摊销为153.6万港元[42] - 所得税总开支:三季度181.6万港元,九个月636万港元[58] - 员工总数减少至1,409人(2019年3月:2,021人),员工成本增至2.873亿港元(2018年:2.607亿港元)[8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物业管理和相关服务收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为359,939千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315,519千港元增长14.1%[23] - 放债业务贷款利息收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为678千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148千港元大幅增长358.1%[23] -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为1,187千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1,081千港元增长9.8%[23] - 物业管理和相关服务总收入为3.599亿港元,其中香港市场贡献3.238亿港元,中国大陆市场贡献3616万港元[26] - 物业管理和相关服务分部溢利为3004万港元[39] - 利息收益总额为38.8万港元,其中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的投资利息收入为18万港元[30] - 投资物业产生公允值亏损210万港元[32] - 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的投资产生公允值收益14.9万港元[32] - 公司三大业务分部总收入为3.618亿港元,其中物业管理和相关服务占3.599亿港元,物业投资占119万港元,放债业务占68万港元[39] - 物业管理和相关服务分部收益为3.155亿港元,占总收益的87.2%[42] - 物业投资分部收益为108.1万港元,放债业务收益为14.8万港元[42] - 可呈报分部溢利为2942.8万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2871.8万港元增长2.5%[46] - 物业管理服务合约收入占比89.8%,达3.249亿港元,同比增长16.1%[70][71] - 单独保安服务合约收入2480万港元,占总收入6.9%[70][71] - 放债业务利息收入70万港元,较2018年10万港元增长600%[65][66]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贷款账面价值为1800万港元[65][66] -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120万港元,较2018年110万港元增长9.1%[67] - 香港物业管理服务合约收益增加16.1%至3.249亿港元[72] - 独立保安服务合约收益为2,480万港元,占总收益6.9%(2018年:2,280万港元,占比7.2%)[73] - 中国物业管理服务收益大幅增长至3,620万港元(2018年:1,660万港元)[83][84] 各地区表现 - 香港地区收益为3.256亿港元,同比增长8.5%;中国内地收益为3615.6万港元,同比增长117.8%[48] - 香港地区收入为3.256亿港元,中国内地收入为3620万港元[69] - 香港业务收益达3.256亿港元(2018年:3.001亿港元),中国业务收益达3,620万港元(2018年:1,660万港元)[7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已提交从GEM转往主板上市的正式申请,但最终时间表尚未落实[87] - 公司自2015年9月8日起未正式设立首席执行官职位,日常运营由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监控[96] - 独立非执行董事罗志豪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2019年7月31日的股东周年大会[99] - 公司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已于2019年11月1日变更至香港中环租庇利街1号喜讯大厦9楼903室[9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内,公司未进行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事项[87] - 公司已采纳GEM上市规则附录15的企业管治守则,除主席与首席执行官角色未分离及独立董事缺席会议外,基本遵守所有规定[96] - 公司委任富强金融资本有限公司为转板上市的独家保荐人[87]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九个月内,公司未授出任何购股权[115] - 购股权计划有效期至2023年9月18日[115] - 控股股东及董事无与集团业务竞争的权益[115] - 公司确认有足够公众持股量至少占已发行股份25%[131] - 审核委员会批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第三季度业绩[117] - 公司采用GEM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作为董事证券交易操守准则[119][123] - 除已披露合约外董事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合约权益[120][124] - 公司未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上市证券[117] 其他财务数据 - 公司保留溢利从2018年4月1日的47,401千港元增至2019年12月31日的98,783千港元,增长108.4%[17] - 公司权益总额从2018年4月1日的196,076千港元增至2019年12月31日的292,111千港元,增长49.0%[17] - 非控股权益从2018年4月1日的3,322千港元增至2019年12月31日的870千港元,下降73.8%[17] - 股份溢价账户从2018年4月1日的141,056千港元增至2019年12月31日的179,975千港元,增长27.6%[17] - 公司于2018年通过配售股份融资40,629千港元[17] - 外币换算储备从2018年4月1日的121千港元变为2019年12月31日的(2,531)千港元[17] - 物业管理和相关服务分部非流动资产增加1187万港元[39] - 物业管理和相关服务分部资产为2.443亿港元,物业投资分部资产为3096万港元,放债业务分部资产为1914万港元[41] - 物业管理和相关服务分部负债为8706万港元[41] - 物业管理和相关服务分部折旧和摊销总额为477万港元,其中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98万港元,使用权资产折旧221万港元,无形资产摊销158万港元[39] - 综合资产总值为3.851亿港元,较2019年3月31日的3.787亿港元增长1.7%[48] - 客户账户数量为64个,金额为3980万港元,相比2019年3月31日的57个账户和5610万港元,账户数量增加12.3%,金额减少29.1%[87]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880万港元,与2019年3月31日持平,保持6份证书[87] - 公司每股面值为0.01港元[106] - 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主要股东登记册[106][112][113] 股权结构和股东信息 - 黄黎明通过恒生资本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26,071,950股,占已发行股本61.00%[102][107][113] - 恒生资本有限公司为黄黎明全资拥有,持有公司股份626,071,950股[104][109][113] - 李梦雅(黄黎明配偶)被视为拥有相同股份权益626,071,950股,占已发行股本61.00%[113] - 除披露外,董事及关联人无其他股份权益或淡仓[104][110][113] - 期间公司未订立任何股份购买安排使董事获益[105][1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26,351,515股[87] 公司治理和股东权利 - 持有十分之一已缴足股本股东可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121][125] - 股东特别大会需在 requisition 后2个月内召开[121][125] - 董事会未召开会议时 requisitionists 可自行召开并由公司承担合理费用[121][125] - 股东查询需通过书面形式提交至香港总部[122][126] - 开曼群岛公司法不允许股东在股东大会提出新决议案[128][1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代号为8181[138][140] - 公司注册于开曼群岛[138][140] - 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位于中环租庇利街1号喜讯大厦9楼903室[138][141] - 公司网站为www.shishiservices.com.hk[138][141] - 公司电话联系号码为(852) 2155 4112[141] - 公司传真号码为(852) 2155 4114[141] - 公司投资者关系电邮为ir@shishiservices.com.hk[141] - 公司主要往来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及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138] - 公司核数师为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37] - 公司香港法律顾问为麦家荣律师行[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