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深智能管理(08181) - 2021 Q3 - 季度财报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收益为3.848亿港元,同比增长6.4%[1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期内溢利为2398.7万港元,同比增长283.8%[1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收益为1.307亿港元,同比增长6.9%[1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期内亏损为44.5万港元,去年同期亏损262.2万港元[1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基本每股盈利为2.34港仙,去年同期为0.61港仙[13] - 公司总收益从2019年九个月的361.804百万港元增长至2020年九个月的384.842百万港元,同比增长6.4%[22] - 公司报告分部溢利为3703.2万港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25.8%[42] -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的总收益为3.848亿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3.618亿港元增长6.4%[42][45] - 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同比激增285.4%至2400万港元(2019年同期:620万港元)[72] - 净利润率从1.72%提升至6.24%,增长4.52个百分点[7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40万港元[5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2400万港元[56] -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收益同比增长6.4%至3.848亿港元(2019年同期:3.618亿港元)[66][6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毛利为7777.2万港元,同比下降4.8%[1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行政开支为4510.4万港元,同比增长6.7%[1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所得税开支为337.3万港元,同比下降47.0%[11] - 员工成本为3.138亿港元,同比增长9.2%[49] - 融资成本为37.8万港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51.2%[48] -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为271万港元,同比增长175%[49] - 毛利下降4.8%至7780万港元(2019年同期:8170万港元),毛利率从22.6%降至20.2%[69][70] - 其他经营开支增长14.3%至1680万港元(2019年同期:1470万港元)[74][75] - 折旧及摊销开支显著增加71%至430.6万港元(2019年同期:252.1万港元)[76] - 九个月员工成本为3.138亿港元,同比增长9.2%[81] 各业务线表现 - 物业管理和相关服务收入从2019年九个月的359.939百万港元增至2020年九个月的383.172百万港元,增长6.5%[22] -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从2019年九个月的1.187百万港元降至2020年九个月的0.992百万港元,下降16.4%[22] - 放债业务贷款利息收入在2019年和2020年九个月均保持0.678百万港元,无变化[22] - 2020年三个月物业管理和相关服务收入为130.160百万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121.635百万港元增长7.0%[22]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总收入为130,160千港元,同比增长7.0%[25] - 公司2020年前九个月总收入为383,172千港元,同比增长6.5%[25] - 物业管理服务收入为121,746千港元,同比增长10.8%[25] - 独立保安服务收入为8,349千港元,同比下降2.6%[25] - 物业投资分部收入为992千港元[35] - 放债业务分部收入为678千港元[35] - 物业管理部门收益为3.599亿港元,占总收益的93.5%[38] - 物业投资部门收益为118.7万港元,放债业务收益为67.8万港元[38] - 物业管理服务合约收益增长8.8%至3.534亿港元,占总收益91.8%(2019年同期:3.249亿港元,占比89.8%)[66][67] - 放债业务产生贷款利息收入约70万港元[59][60] - 中国内地物业管理收益下降9.4%至3300万港元(2019年同期:3620万港元)[72] - 香港物业管理收益3.831亿港元,同比增长6.4%[82] 各地区表现 - 香港地区市场收入为118,672千港元,同比增长7.8%[25] - 中国大陆地区市场收入为11,488千港元,同比下降0.7%[25] - 香港地区收益为3.519亿港元,中国大陆地区收益为3297.6万港元[4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香港业务收入约3.519亿港元[63] 其他财务数据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其他收入净额为1624.8万港元,去年同期为亏损126.7万港元[1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汇兑差额收益为544.4万港元,去年同期为亏损326.7万港元[11] - 公司保留溢利从2019年12月31日的98.783百万港元增至2020年12月31日的130.752百万港元,增长32.4%[16] - 外币换算储备从2019年12月31日的负2.531百万港元转为2020年12月31日的正1.581百万港元,改善显著[16] - 公司权益总额从2019年12月31日的292.111百万港元增至2020年12月31日的328.253百万港元,增长12.4%[16] - 2020年九个月全面收入总额为29.431百万港元,较2019年同期的2.984百万港元大幅增长886%[16] - 非控股权益从2019年12月31日的0.870百万港元增至2020年12月31日的0.931百万港元,增长7.0%[16] - 公司可呈报分部总资产为345,570千港元[36] - 公司总资产从2020年3月31日的3.935亿港元增长至2020年12月31日的4.354亿港元,增幅10.6%[4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贷款账面值约1800万港元[59][60] - 持有客户账户金额5,190万港元,较2020年3月增长9.1%[84][89] - 履约保证金达1,570万港元,较2020年3月增长45.4%[85][90] 政府补贴和税务 - 公司获得香港特区政府保就业计划补贴约2,100万港元[30][31] - 所得税开支按香港两级利得税制度计算,首200万港元应课税溢利税率8.25%,其余按16.5%[51][52] - 公司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5%[5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香港利得税为99.7万港元[5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中国即期税项为负97万港元[5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香港利得税为316.4万港元[5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中国即期税项为105.5万港元[54] - 获得政府抗疫基金补贴1580万港元(2019年:无)[72] 运营和合约 - 员工总数达1,875人,较2020年3月增长7.0%[81] - 新获香港物业管理合约11份[81] - 服务合约覆盖78,483户家庭[81] - 以4,200万元人民币收购北京办公楼作为中国总部[86][90] - 165份合约因程序不合规收到终止通知[81]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董事会主席黄黎明间接持股61.00%[88][91] - 黄黎明通过恒生资本有限公司实益拥有公司股份626,071,950股,占已发行股本61.00%[112][117] - 恒生资本有限公司为公司实益拥有人,持有股份626,071,950股,占已发行股本61.00%[117] - 李梦雅作为黄黎明配偶,被认定拥有相同股份权益626,071,950股,占已发行股本61.00%[117][119] - 黄黎明通过全资控股的英属处女群岛公司恒生资本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权益[119] - 所有披露持股均为好仓(Long Position)[112][117][120] - 除披露外,董事及其关联方无其他股份或债权证权益[112][120] - 每股普通股面值为0.01港元[115] - 主要股东权益记录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要求保存[115][1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中公众持股量至少占25%[140][142] 董事和委员会 - 公司执行董事包括主席黄黎明、李展程及何应财[144][147] - 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曹肇棆、林继阳及罗志豪[144][14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除两项偏离[97][100] - 公司自2015年9月8日起未设立行政总裁职位[98] - 独立非执行董事曹肇棆缺席2020年7月31日股东周年大会[103][10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九个月内董事证券交易无违规记录[105][108] - 公司采用GEM上市规则第5.48-5.67条作为董事证券交易行为守则[105][108] - 董事权益登记遵循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及GEM上市规则第5.46条[110] - 报告期内公司未安排董事及相关人员通过购买股份获利的安排[114][11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九个月内,董事证券交易均符合守则要求[121][124] - 审核委员会已批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季度业绩[128] - 公司自2013年10月11日起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128] 交易和会议 - 物业销售协议代价超过1000万港元,构成须予披露交易[93] - 物业销售交易适用比率超过5%但低于25%[93] - 收购事项已于2021年1月29日股东特别大会批准[9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未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上市证券[130][134] - 除已披露的董事服务合约及关连交易外董事于回顾期间无重大合约权益[131][135] - 持有不少于十分之一已缴足股本股东可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132] - 股东特别大会需由持有不少于十分之一投票权股份的股东要求召开[136] - 股东特别大会必须在提出要求后两个月内召开[136] - 若董事会21日内未召开特别大会,股东可自行召开并由公司承担合理开支[136] 公司信息和沟通 - 公司总办事处位于香港中环租庇利街1号喜讯大厦9楼903室[137][150] - 公司联系电话(852) 2155 4112,传真(852) 2155 4114[150] - 报告在GEM网站www.hkgem.com公示至少7天[146][147] - 公司官网为www.shishiservices.com.hk[146][147][150] - 股东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香港中环总部提出查询[133] 其他事项 - COVID-19疫情对集团经营环境带来不确定性但未造成重大不利变动[9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无任何购股权授出、行使、届满或失效且无尚未行使购股权[126] - 公司购股权计划有效期自201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止[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