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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照明(08222) - 2021 - 中期财报
壹照明壹照明(HK:08222)2020-11-13 06:03

集团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报告期内,集团收入约4106.9万港元,较去年同期约3597.3万港元增长约14.2%[22]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额约4106.9万港元,较去年同期约3597.3万港元增加约14.2%[27] -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约1985.6万港元,较去年同期约1948.9万港元增加约1.9%,整体毛利率约48.3%[25][30]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及分销开支约1322.5万港元,较去年同期约1336.3万港元减少约1.0%[26][31] - 报告期内公司行政及其他开支约646.8万港元,较去年同期约703.8万港元减少约8.1%[33][37] - 报告期内公司录得溢利约265.7万港元,去年同期亏损约104万港元[34][38] - 2020年9月30日集团现金及银行结余约1607.2万港元,3月31日约775万港元[84][90] - 2020年9月30日集团杠杆比率为无,3月31日亦为无[84][90] - 2020年9月30日已发行普通股为451035713股[86][91] - 2020年9月30日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额约1915万港元,3月31日约1649.3万港元[86][91] - 报告期集团总薪酬开支约803.3万港元,2019年同期约816.1万港元[98][103] - 2020年9月30日集团有41名雇员,3月31日有45名[98][103] - 2020年9月30日集团无重大投资,报告期无附属公司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83][88] - 2020年9月30日集团无重大资本承担,3月31日亦无[97][102] - 2020年9月30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3月31日亦无[87][92]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营业额为41,069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35,973千港元[145]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毛利为19,856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19,489千港元[145]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除税前溢利为2,911千港元,2019年同期亏损1,219千港元[145]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为2,657千港元,2019年同期亏损1,040千港元[145]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基本及摊薄每股溢利为0.59港仙,2019年同期亏损0.23港仙[145]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非流动资产总值为15,065千港元,2020年3月31日为12,278千港元[147]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总值为28,607千港元,2020年3月31日为23,331千港元[147]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为18,791千港元,2020年3月31日为15,791千港元[147] -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净值为9,816千港元,2020年3月31日为7,540千港元[147] - 截至2020年9月30日,租赁负债为5731千港元,较3月31日的3325千港元有所增加[149] - 截至2020年9月30日,资产净值为19150千港元,较3月31日的16493千港元增长[149] - 2020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为2657千港元[151]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14144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5167千港元[154]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2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17千港元[154]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 - 5820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 - 4570千港元[154] - 截至2020年9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增加净额为7750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580千港元[154]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期末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为16072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7687千港元[154]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来自外部客户收入为41069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35973千港元,同比增长14.17%[172][176]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呈報分部業績为7097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6126千港元,同比增长15.85%[172][176] - 截至2020年9月30日,综合总資產为46884千港元,较2020年3月31日的35609千港元增长31.66%[179] - 截至2020年9月30日,综合总負債为24522千港元,较2020年3月31日的19116千港元增长28.28%[179]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销售貨品收入为27471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17966千港元,同比增长52.91%[183]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销售貨品收入为41069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35973千港元,同比增长14.17%[183]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政府補貼为1064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0[185]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政府補貼为2493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0[185]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其他收入为311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0[185]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其他收入为546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0[185]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核数师酬金为150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180千港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核数师酬金为300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360千港元[188]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为13,360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7,666千港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该成本为18,956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14,553千港元[188]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为74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159千港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该折旧为201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319千港元[188]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雇员成本为4,386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4,098千港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雇员成本为8,033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8,161千港元[188]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个月,香港利得税为 - 320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24千港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香港利得税为 - 245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20千港元[193] - 各报告期间,200万港元内的估计应课税溢利按8.25%计算香港利得税,超过200万港元的估计应课税溢利任何部分按16.5%计算[193] -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派付任何股息(2019年同期:无)[195]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溢利为3,038千港元,2019年同期亏损1,063千港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溢利为2,657千港元,2019年同期亏损1,040千港元[199] -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溢利/(亏损)的加权平均股份数目在2020年和2019年的相关期间均为451,036千股[199] - 2020年和2019年截至9月30日止六个月,因无摊薄性潜在普通股,摊薄每股溢利/(亏损)与基本每股溢利/(亏损)相同[200]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报告期内,灯饰及设计师品牌家具零售连锁业务收入约3554.3万港元,占集团收入约86.5%,较去年同期约3375万港元增长约5.3%[11][23] - 报告期内,餐具礼品及其他业务收入约552.6万港元,占集团收入约13.5%,较去年同期约222.3万港元增长约148.6%[12][24] - 报告期内经营灯饰及设计师品牌家具的零售连锁业务营业额约3554.3万港元,较去年同期约3375万港元增加约5.3%[28] - 报告期内经营餐具礼品及其他业务营业额约552.6万港元,较去年同期约222.3万港元增加约148.6%[29] 店铺开设及市场情况 - 2020年7月公司在荃湾开设一家新店,提升了市场份额[10][13] - 香港零售业销货额总值于2019年2月至2020年9月连续20个月较去年下跌,2020年9月较8月有所改善[16][19] 公司发展策略 - 董事预计香港零售市场仍具挑战,短期内受本地疫情和消费情绪影响[17][19] - 公司将专注零售网络整合、产品组合优化和成本控制,把握机会稳定增长[17][19] - 公司正积极发展智能家居、COVID - 19相关产品及其他国际贸易业务[17][19] - 住房需求为公司业务带来机遇,公司将采取谨慎策略,控制支出[18][20] - 公司对未来发展保持审慎乐观,努力保持稳定增长,为投资者争取回报[18][20] 店铺租赁情况 - 2020年7月8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续租312号铺,租期三年,应付代价总值不低于约248.2万港元[36][39][41] - 312号铺续租交易构成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报告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股东批准规定[46] - 续租312号铺租赁协议的适用百分比率超5%但低于25%,构成公司须予披露交易[48] - 续租GCH 14B - D租赁协议生效日期为2020年8月1日,租期2年至2022年7月31日[51] - 续租GCH 14B - D应付代价总值不低于约170.6万港元,租户按月支付[51] - 续租GCH 14B - D租赁协议的适用百分比率超5%但低于25%,构成公司须予披露交易[59][61] - 公司向业主租赁GCH 14B - D物业作办公室及仓库约15年[53][56] - 2020年7月10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确定续租GCH 14B - D租赁协议条款[52] - 2020年9月30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确定订立L3 - 7号铺租赁协议条款[60][63] -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续租312号铺和GCH 14B - D租赁协议视作公司收购资产[48][55][57] - 续租312号铺和GCH 14B - D租赁协议条款经公平磋商厘定,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47][54][56] - 续租312号铺和GCH 14B - D可使公司稳定运营,避免额外成本和业务中断[47][53][56] - L3 - 7号铺租赁协议生效日期为2021年5月1日,租期3年至2024年4月30日,应付代价总值不低于约180.2万港元,租户有2个月免租期,额外营业额租金为月总收入15%超出基本租金部分[65] - 637号铺租赁协议续约生效日期为2020年11月21日,租期2年至2022年11月20日,应付代价总值不低于约317.3万港元,租户有半个月免租期[75] - L3 - 7号铺租赁因邻近现有零售店,可产生协同效应,以较低成本扩展零售网络[66][70] - 637号铺续约可确保集团稳定运营,避免额外成本和业务中断[76] - L3 - 7号铺租赁协议条款经公平磋商,参考附近可比物业公开市场租金,董事会认为公平合理[67][70] - 637号铺续约协议条款经公平磋商,参考附近可比物业租金和现有协议租金,董事会认为公平合理[77] -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L3 - 7号铺租赁被视作集团收购资产[68][71] -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637号铺续约被视作集团收购资产[78] - L3 - 7号铺租赁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5%但低于25%,属须披露交易,须申报公告,豁免股东批准[69][71] - 637号铺续约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5%但低于25%,属须披露交易,须申报公告,豁免股东批准[79] - 续租637号铺租赁协议适用百分比率超5%低于25%,属须予披露交易[81] 股权结构 - 许国强先生通过Time Prestige Ventures Limited持有公司210,000,000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46.56%[1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