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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消费集团(08275) - 2020 Q3 - 季度财报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收益为26,548千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41,573千港元下降36.14%[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收益为74,698千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123,833千港元下降39.7%[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经营亏损3,391千港元,而2018年同期经营溢利494千港元[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经营亏损4,301千港元,而2018年同期经营溢利5,479千港元[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除税前亏损3,991千港元,而2018年同期除税前溢利150千港元[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除税前亏损6,056千港元,而2018年同期除税前溢利4,685千港元[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4,013千港元,而2018年同期溢利52千港元[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6,257千港元,而2018年同期溢利3,896千港元[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1.04港仙,而2018年同期每股盈利0.65港仙[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收益约为7470万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约1.238亿港元减少约39.7%[9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销售成本约为6580万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约1.075亿港元减少约38.8%[91]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毛利约为890万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约1630万港元减少约45.4%,毛利率从约13.2%降至12.0%[93]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行政开支约为1050万港元,较2018年同期的约1040万港元增加约1.0%[94]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630万港元,而2018年同期溢利约为390万港元[9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401.3万港元,2018年同期溢利5.2万港元;九个月亏损625.7万港元,2018年同期溢利389.6万港元[81] - 截至2019年及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6亿股[81]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为1.04港仙,2018年同期盈利0.65港仙[81] 公司业务范围 - 公司主要于香港及澳门从事提供地基工程、配套服务及机械租赁[50] 财务报表编制准则 - 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按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准则及GEM上市规则规定编制[51] 会计准则变更 - 集团于2019年4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时采纳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54]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多项租赁准则,集团作为承租人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55] - 集团过渡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时,仅将其用于先前已确定为租赁的合约[56] - 集团为承租人的物业租赁,选择把租赁及非租赁部分作为单一租赁部分入账[56] - 集团就绝大部分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但不就若干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58] - 集团于租赁开始日期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使用递增借贷利率作为贴现率[59] - 集团此前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将物业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租赁期为一至三年[61] - 过渡时,经营租赁的租赁负债按剩余租赁付款现值计量,使用权资产按租赁负债金额计量[61] - 集团对先前经营租赁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时采用多项实际权宜方法[61] - 公司将机械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作为中间出租人时,分租参考主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分类[62] - 公司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分配合约代价至各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分[62] - 公司对先前租赁期限少于12个月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应用期权豁免,不确认使用权资产[64] - 公司预期首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过渡调整不重大[65] 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建筑合约收入26,448千港元,2018年为37,729千港元;机械所得租金收入100千港元,2018年为3,844千港元;总收益26,548千港元,2018年为41,573千港元[66]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建筑合约收入64,137千港元,2018年为109,590千港元;配套服务收入2019年无,2018年为2,719千港元;机械所得租金收入10,561千港元,2018年为11,524千港元;总收益74,698千港元,2018年为123,833千港元[66] - 2019年来自香港的收益为72,591千港元,2018年为119,370千港元;来自澳门的收益为2,107千港元,2018年为4,463千港元[72] - 2019年客户1收益贡献为14,479千港元,客户2为11,669千港元,客户3为10,833千港元,客户4为7,154千港元;2018年客户2为14,463千港元,客户5为15,684千港元,客户6为15,331千港元,客户7为12,709千港元,客户8为11,429千港元[74] 利息支出变化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564千港元,2018年为331千港元;融资租赁利息24千港元,2018年为13千港元;租赁负债利息12千港元,2018年无[75]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1,656千港元,2018年为751千港元;融资租赁利息77千港元,2018年为43千港元;租赁负债利息22千港元,2018年无[75] 利得税计算 - 香港利得税按本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减承前可扣税亏损以16.5%(2018年:16.5%)的税率计算,合资格公司首200万港元应课税溢利税率为8.25%,超过部分为16.5%[77][78]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的股息(2018年同期:无)[79] -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2019年1 - 9月股息,2018年同期也无股息[96] 股权结构 - 2019年12月31日,汤先生通过受控法团权益持有公司1.87亿股,持股约31.17%[98] - 2019年12月31日,徐先生通过受控法团权益持有公司1.83亿股,持股约30.50%[98] - 2019年12月31日,C3J Development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公司1.87亿股,持股约31.17%[100] - 2019年12月31日,林嘉儿女士通过配偶权益持有公司1.87亿股,持股约31.17%[100] - 2019年12月31日,亨泰企业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公司1.83亿股,持股约30.50%[100] - 2019年12月31日,黄洁珍女士通过配偶权益持有公司1.83亿股,持股约30.50%[100] 证券交易情况 - 2019年1 - 9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行为[103] 业务竞争与利益冲突情况 - 2019年1 - 9月,公司董事、控股股东等无从事与集团业务竞争或利益冲突业务[104] 董事证券交易合规情况 - 公司董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9个月遵守证券交易规定准则[108] 购股计划情况 - 公司购股计划于2017年9月22日有条件采纳,有效期10年[109]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9个月,无购股权授予、行使、期满或失效,无尚未行使购股权[109] 合规顾问权益情况 - 公司合规顾问除协议外,无GEM上市规则须知会公司的权益或股本[110] 企业管治遵守情况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9个月及报告日期,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适用条文[111] 审核委员会情况 - 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9月22日成立,主席为梁伟雄,成员有张宗传和罗政宁[113] - 公司遵守GEM上市规则第5.28条,审核委员会至少含一名相关专长独立非执行董事[113] - 审核委员会认为集团2019年12月31日止9个月未经审核财报符合准则和规则且披露充足[113] 董事会成员情况 - 报告日期,董事会含执行董事汤桂良和徐官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宗传、罗政宁和梁伟雄[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