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业绩 - 公司2021年收益约1.378亿港元,较2020年约1.93亿港元减少约5520万港元,减幅约28.6%[7][18] - 2021年净亏约1160万港元,2020年净亏约390万港元[8] - 净利减少归因于2021年行政开支增加及毛利率下降[9] - 收益减少主要因2021年进行的装修工程减少[18] - 集团毛利从2020年约1090万港元降至报告期约410万港元,减少约62.1%,毛利率从约5.6%降至约3.0%[20] - 集团直接成本从2020年约1.821亿港元降至报告期约1.337亿港元,减少约26.6%[20] - 集团行政开支从2020年约1210万港元增至报告期约1940万港元,增加约59.4%[21] - 公司报告期净亏约1160万港元,2020年净亏约390万港元,净利减少因行政开支增加且毛利减少[23] - 2021年4月30日,集团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额约为1.175亿港元,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1660万港元,较2020年减少约1230万港元[26][28] - 2021年4月30日及2020年4月30日,集团资产负债比率分别为11.7%及12.7%[30] - 2021年4月30日,集团拥有25名雇员,报告期员工成本总额约为2210万港元,2020年约为1960万港元[39] - 截至2020年4月30日及2021年4月30日止年度,土木工程拓展署及地政總署授予的合約所產生收益分別佔公司收益總額约51.7%及64.8%[121] - 报告期内,公司最大及五大客户分别佔公司收益總額约64.5%及99.7%(2020年:约42.2%及100%)[125] - 报告期内,公司向最大及五大供应商的採購分别佔公司採購總額约47.6%及约90.1%(2020年:约31%及约72.5%)[125] - 报告期内概无宣派及派付中期或末期股息(2020年:无),且无股东同意放弃股息[130] - 2021年4月30日,公司可供分派储备约为2730万港元,2020年约为2750万港元[139] - 建筑合约收益约1.37781亿港元,采用产出法随时间确认[176] - 2021年4月30日,扣除信贷亏损拨备后,集团贸易应收款项为8237.9万港元,合约资产为1310.3万港元[180] - 2021年收益为137,781千港元,2020年为192,981千港元[196] - 2021年直接成本为133,665千港元,2020年为182,112千港元[196] - 2021年毛利为4,116千港元,2020年为10,869千港元[197] - 2021年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或亏损为3,688千港元,2020年为 - 2,064千港元[197] - 2021年行政开支为19,360千港元,2020年为12,149千港元[197] - 2021年经营亏损为11,556千港元,2020年为3,344千港元[198] - 2021年融资成本为277千港元,2020年为308千港元[198] - 2021年除税前亏损为11,833千港元,2020年为3,652千港元[199] - 2021年所得税抵免为267千港元,2020年为 - 266千港元[199] - 2021年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为11,566千港元,2020年为3,918千港元[200] 业务发展 - 预计未来数年公司在香港业务将继续面临挑战[11][17] - 公司正积极在亚太其他市场(如日本、泰国、新加坡)发展建筑业务[11][17] - 公司致力于丰富业务范围,如设计建造物业发展、投资潜在物业等[11][17] - 公司仍将专注香港建筑业的地盘平整及装修工程[11][17] - 公司将加强竞争优势并扩大业务以增加股东回报[11][17] - 公司主要运营附属公司泰锦建筑为香港政府认可专门承建商[17] - 公司业务主要由香港附属公司进行,已委聘外部合规及法律顾问确保交易及业务在适用法律框架内进行,报告期内及直至报告日期无重大违反相关现行法律法规[120] - 公司将本集团作为总承建商在香港承建建筑工程视为单一经营分部,因收益及非流动资产主要属香港地区,无呈按地理分部划分的分部资料独立分析[127] 公司治理 - 徐子花女士于2018年5月16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2019年1月6日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负责集团整体业务发展与管理等[45] - 刘宏立先生于2019年5月2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会计及财务方面拥有超15年经验[46] - 李懿轩女士于2019年3月25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九年以上工程行业经验[46] - 罗智勇先生于2020年4月30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在金融服务行业拥有超19年相关经验[47] - 严建平先生于2016年9月25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1月31日起辞任,在香港建筑行业拥有逾42年经验[49] - 许志刚先生于2019年1月加入集团,担任公司秘书,在审计、财务及会计领域拥有逾10年经验[52] - 公司致力建立及维持良好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认为良好企业管治能为公司有效管理等提供必要框架[55] - 董事会采纳并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惟偏离守则条文第A.2.1条,因认为徐女士兼任主席及行政总裁对集团业务有利[56] - 董事会负责领导及监控集团,制订整体策略等,并将职责分派予董事委员会[58] - 董事会认为董事具备集团业务所需的平衡技术与经验[60] - 截至报告日期,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执行董事,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61] - 报告期内举行12次董事会会议,2021年5月1日至报告日期期间举行两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1年10月28日举行[68] - 各董事在2020年5月1日至报告日期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刘潭影女士14/14、徐子花女士14/14、严建平先生8/8、李懿轩女士14/14、刘宏立先生14/14、罗智勇先生2/2[70] - 公司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报告期内集团已达成该政策[64][66] - 集团已就董事证券交易采纳操守准则,全体董事报告期内遵守规定准则[67] - 全体董事确认报告期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6.5条,公司建议董事参与持续专业发展[73] - 董事会已设立审核、薪酬、提名三个委员会,相关职权范围可在集团及联交所网站查阅[74] - 自2021年1月31日严建平先生辞任后,相关人数低于规定,董事会于4月30日委任罗智勇先生纠正违规[61][75] -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订立三年期委任函,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终止[72] - 公司细则规定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三分之一董事轮席告退,各董事至少每三年退任一次[69] - 审核委员会报告期内举行6次会议,2021年5月1日至报告日期举行1次会议[77] - 薪酬委员会报告期内举行3次会议[81] - 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及直至报告日期举行2次会议[88] - 审核委员会成员严建平出席5/5次、李懿轩出席7/7次、罗智勇出席1/1次、刘宏立出席7/7次[77] - 薪酬委员会成员罗智勇出席1/1次、严建平出席1/1次、徐子花出席3/3次、刘宏立出席3/3次[82] - 提名委员会成员李懿轩、刘宏立、徐子花均出席2/2次[89] - 审核委员会推荐重新委任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核数师[77] - 薪酬委员会就集团薪酬政策及策略进行检讨并向董事会推荐建议[82] - 提名委员会定期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组成及成员多元化[87] - 公司无企业管治委员会,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职能[91] - 公司外聘顾问对内部监控系统进行审阅,未识别出重大问题,董事会认为内控及风险管理系统充分有效[95] - 报告期内公司已付及应付外聘核数师开元信德的薪酬总计403千港元[97] - 公司秘书许志刚先生报告期内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15条进行不少于15个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100] - 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1年10月28日举行,大会通告将在大会前最少20个完整营业日寄发[102] - 持有不少于公司缴足股本(附有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权)十分之一的股东可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103] - 若董事会未能在要求递交后二十一日内召开有关会议,公司将偿付递呈要求人士产生的合理费用[105] - 公司通过多个渠道向公众传达资料,投资者可在公司网站查阅最新消息及资料[110] - 公司与董事会邀请并鼓励全体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日后所有股东大会[112] - 报告期内公司章程文件并无重大更改[112] - 已设立薪酬委员会检讨集团薪酬政策及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架构,参考市场基准等因素厘定董事薪酬[136] - 执行董事与公司订立的服务合约持续有效,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可终止;独立非执行董事委任年期为三年,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可终止[143] - 执行董事有权获得酌情花红,金额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水平、董事责任及集团表现厘定,由薪酬委员会建议[143] 股息政策 - 公司已采用股息政策,董事会厘定股息分派时兼顾股东分享溢利和预留流动资金供日后发展[113] - 董事会决定是否建议派发股息及厘定股息金额时,需考虑公司实际和预期财务业绩等多方面因素[114] - 公司派付股息须遵守开曼群岛法例及公司章程细则的规限,董事会将不时检讨股息政策,不保证在任何指定期间派付特定金额股息[115] 股权与购股权 - 2021年4月30日,公司已发行股本为1152万港元,已发行普通股数目为2.304亿股,每股面值0.05港元[38] - 徐子花女士、刘潭影女士分别拥有未上市购股权320万股,各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39%[146] - 刘宏立先生、李懿轩女士分别拥有未上市购股权160万股,各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69%[146] - 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有条件采纳购股权计划,条款遵循GEM上市规则第23章规定[159] - 截至2021年4月30日,尚未行使购股总数为4160万份,其中徐子花女士和刘潭影女士各320万份,刘宏立先生和李懿轩女士各160万份,其他承授人1.28亿份和1.92亿份[161] - 2020年9月30日向6名雇员授出购股权,每名160万份;2021年4月8日向10名雇员授出购股权,每名192万份[162][163] - 2020年9月30日和2021年4月8日授予购股权的每股行使价分别为0.12港元和0.7港元[161][163] - 2021年4月30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为230,400,000股每股股份0.05港元之普通股[134] 其他事项 - 报告期内,集团无订立衍生工具协议及承担金融工具对冲外汇风险[35] - 2021年4月30日,集团无重大资本承担及重大或然负债[36][37] - 公司将在刊发年报后三月内刊发光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167] - 截至报告日期,公司维持GEM上市规则规定的足够公众持股量[168] - 报告期综合财务报表由开元信德审核,开元信德将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退任,公司将提呈决议案续聘核数师[169] - 核数师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准则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表现及现金流量[171] - 集团确认建筑合约收益时采用的判断及估计有可用凭证作支撑[176] - 集团评估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减值时采用的判断及估计有可用凭证作支撑[180] - 合约收益及成本的确认依赖管理层对各项合约最终结果的估计,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176] - 管理层评估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可收回性和计提拨备充足性时需作出判断[180] - 集团厘定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是否有减值亏损时,考虑客户信贷历史及当前市况[180] - 核数师将合约收益及成本确定为关键审核事项[176] - 核数师将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减值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180] - 董事负责编制真实而公平之综合财务报表及评估集团持续经营能力[183]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证券的情况[156] - 公司已为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安排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158] - 董事因执行职责产生的费用等将获公司资产弥偿保证及担保,但因欺诈或不诚实导致的除外[158] - 报告期内公司无订立须根据GEM上市规则披露的关连交易[154] - 集团于报告期内订立的部分关连交易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7[154]
泰锦控股(08321) - 2021 - 年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