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收益约1780万港元,较2020年同期增加约230.7%[16][17] - 公司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亏损及全面收益总额约190万港元,2020年同期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约200万港元[17][18] - 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收益为17,820千港元,2020年同期为5,389千港元[27] - 2021年同期除所得税开支前亏损1,932千港元,2020年同期溢利2,022千港元[27] - 2021年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0.20港仙,2020年为溢利0.26港仙[27] - 2020年6月1日公司股份资本为8,000千港元,股份溢价为56,525千港元[29] - 2020年8月31日公司股份资本为9,600千港元,股份溢价为75,259千港元[29] - 2021年6月1日公司股份资本为9,988千港元,股份溢价为98,650千港元[29] - 2021年8月31日公司股份资本为8,988千港元,股份溢价为98,650千港元[29] - 截至2021年8月31日,集团有负债净额约732.7万港元[44][46] - 截至2021年8月31日,集团有前股东授出的未提取贷款融资1608.9万港元,总贷款额度为2500万港元,已提取891.1万港元[44][46] - 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总收益为17,820千港元,2020年同期为5,389千港元[61] - 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融资成本为348千港元,2020年同期为417千港元[63] - 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1,978千港元,2020年同期溢利2,116千港元[76] - 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998,800千股,2020年同期为824,348千股[76] - 2021年总收益1782万港元,2020年为538.9万港元[101] - 存货销售成本由2020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140万港元增加约350万港元或约253.0%,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480万港元[106] - 存货销售成本由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140万港元,增加约350万港元或约253.0%至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480万港元[107] - 公司其他收入较2020年同期大幅减少约840万港元,2020年同期获政府补助200万港元及租金优惠约660万港元,报告期内无此类收入[108][109] - 广告及市场推广开支由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60万港元,增加约210万港元或约374.7%至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270万港元[111][113] - 雇员福利开支由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260万港元,增加约120万港元或约50.2%至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380万港元[112][114] - 折旧总额由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570万港元,减少约310万港元或约54.4%至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260万港元[117][118] - 其他开支由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210万港元,增加约360万港元或约166%至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570万港元[119][120] - 除所得税前溢利由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200万港元,转为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除所得税前亏损约190万港元[122][124] - 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由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200万港元,转为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亏损及全面收益总额约190万港元[123][125] - 截至2020年及2021年8月31日止各年度,来自最大供应商的采购量分别占公司总采购量约49.0%及52.5%[134][135]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的股息[19] - 截至2021年及2020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均无支付、宣派及建议派付股息[71][73] - 截至2020年及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或集团旗下公司无派付或宣派股息[148][149] 人员变动情况 - 王志勇于2021年7月12日获调任为执行董事并获委任为合规主任[21][22] - 王钜成于2021年7月12日辞任执行董事及合规主任[21][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授权代表为吴承浚和孙瑞[23]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23] - 公司香港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西营盘干诺道西141号保柏中心14楼[23] - 公司主要往来银行为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25] - 公司核数师为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6] 公司上市信息 - 2017年4月7日公司上市,按股份发售提呈2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配售和公开发售各占50% [34][36] 公司业务情况 -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主要在香港经营会所、娱乐及餐厅业务[35][36] - 集团主要业务为在香港经营会所、娱乐及餐厅业务[55][58] - 收益确认包括会所及娱乐、餐厅运营和娱乐收入等不同情况,交易价格服务提供时立即支付[56][58] - 集团客户基础多元化,回顾期内无单个客户交易超集团收益10%[57][59] - 公司目前经营三间夜总会及运动主题酒吧和一间娱乐中心[83] - 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经营三间夜总会、运动主题酒吧及一间娱乐中心,覆盖会所及娱乐市场不同领域[86][87][94][95] - 会所及娱乐业务收益由2020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440万港元增加约1340万港元或约305.3%,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约1780万港元[86][87][103][104] - 餐厅Tiger San于2021年5月中旬结业,回顾期内无餐饮业务收益,2020年8月31日止三个月餐饮业务收益约100万港元[89][91][103][104] - 2021年会所及娱乐业务收益占总收益100%,2020年占81.6%;2020年餐饮业务收益占总收益18.4%[101] - 会所及娱乐业务收益增加主要因新门店Faye贡献及营业时间限制放宽[103][104] - 存货变动主要为会所、娱乐及餐厅业务所用饮料和食品配料成本[106] - 2021年8月31日后,新冠疫情严重扰乱公司会所、娱乐及餐饮业务,公司采取成本控制措施[90][92] - 公司计划在香港开设更多体育主题酒吧和餐厅,但面临选址、审批、招聘等风险,可能影响盈利能力[128] 财务报表编制情况 - 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以港元呈列 [39]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以港元呈列,数值约整至最接近千位数[41] - 编制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财报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与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年度年报一致,除新订及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43][45]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未由公司核数师审核,但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51][52] - 董事认为集团有充足财务资源偿债,财报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恰当[50][52] 股权交易情况 - 2021年8月13日,Castle Team及其他6名新投资者同意以600万港元现金认购Crown Grand总计30股新股份,交易于8月20日完成[144][146] - 交易完成后,Crown Grand由新投资者持有28%股权,由Castle Team非控股权益持有0.98%,由公司持有71.02%股权[144][146] - 2021年8月20日交易完成后,Crown Grand由新投资者持有28%股权,Castle Team非控股权益持有0.98%,集团持有71.02%股权[80][81] - 上述交易使集团非控股权益增加3,376,000港元,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增加2,224,000港元[80][81] 董事股权及守则遵守情况 - 截至2021年8月31日,蒋乔蔚、许维雄、庞振宇三位董事分别拥有400,000股相关股份,股权百分比均为0.04%,对应购股期权未行使[156][158] - 截至2021年8月31日,施清流先生持有371,600,000股,股权百分比为37.20%;王钜成先生持有99,230,000股,股权百分比为9.93%[163] - 集团采纳GEM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作为董事证券交易操守守则,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董事均遵守规定[165][166] 企业管治情况 - 公司应用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及报告日,除主席及行政总裁角色未区分外,公司遵守守则[169][170][173] - 王志勇先生兼任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公司偏离企业管治守则A.2.1条规定,但董事会认为不影响权力平衡,公司将适时调整[171][172][173] 审核委员会情况 - 公司成立审核委员会,书面职权范围符合GEM上市规则规定,主要职责为审核监督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程序[177][178] - 截至报告日,审核委员会由庞振宇先生(主席)、许维雄先生及蒋乔蔚先生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177][178] - 审核委员会与管理层审阅集团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财务报表[179] - 审核委员会认为业绩编制符合适用会计准则、GEM上市规则要求及其他适用法律要求[179] - 审核委员会认为业绩已作出充分披露[179] 其他情况 - 截至2021年及2020年8月31日止三个月,香港利得税按两级制计算,合资格法团首2,000,000港元溢利税率8.25%,超2,000,000港元部分税率16.5%,不合资格法团按16.5%征税[70][72] - 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三个月,所有潜在普通股均产生反摊薄效应,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77] - 预计交易所得款项将在2022年5月31日或之前获悉数动用[145][147] - 董事预期公司销售额将大幅减少,可能对集团2021年财务表现造成不利影响[138][140] - 于报告日,集团前景及公司核心方向与2021年8月27日刊发的年报披露资料相比无重大变化[150][151] - 报告期后无重大事项发生[176]
新爱德集团(08412) - 2022 Q1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