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HI HO DEV(08423) - 2021 Q3 - 季度财报
CHI HO DEVCHI HO DEV(HK:08423)2021-02-08 17:42

公司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九个月对比)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收益为197,325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319,006千港元[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毛利为24,915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35,814千港元[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除税前溢利为15,032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20,500千港元[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期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为12,810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17,006千港元[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基本每股盈利为1.61港仙,2019年同期为2.13港仙[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香港利得税本期为2,222千港元,2019年同期为3,494千港元[16]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分别为719.5万港元和1281万港元,2019年同期分别为778.8万港元和1700.6万港元,股份加权平均数均为8亿股[20] - 收益由2019年九个月约3.19亿港元减至2020年九个月约1.973亿港元,减幅约38.2%[22] - 销售成本由2019年九个月约2.832亿港元减至2020年九个月约1.724亿港元,减幅约39.1%[23] - 毛利由2019年九个月约3580万港元减至2020年九个月约2490万港元,毛利率由约11.2%增至约12.6%[24] - 其他收入由2019年九个月约6.5万港元增至2020年九个月约220万港元[25] - 行政开支由2019年九个月约1210万港元减至2020年九个月约890万港元,减幅26.4%[27] - 融资成本由2019年九个月约180万港元减至2020年九个月约140万港元,减幅22.2%[28] - 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由2019年九个月约1700万港元减至2020年九个月约1280万港元,减幅24.7%[31] 公司股本及储备情况 - 2020年4月1日公司股本为8,000千港元,股份溢价为37,777千港元,其他储备为2,200千港元,保留溢利为60,082千港元,总计108,059千港元[6]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为8,000千港元,股份溢价为35,777千港元,其他储备为2,200千港元,保留溢利为72,892千港元,总计118,869千港元[6] - 2019年4月1日公司股本为8,000千港元,股份溢价为41,777千港元,其他储备为2,200千港元,保留溢利为40,568千港元,总计92,545千港元[6] - 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为8,000千港元,股份溢价为37,777千港元,其他储备为2,200千港元,保留溢利为57,574千港元,总计105,551千港元[6]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派付任何中期股息[18] -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派付中期股息[46] 股权结构情况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梁家浩先生和何智崐先生在公司股份好仓中各持有533,000,000股,持股百分比均为66.6%[3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梁家浩先生在相联法团Sharp Talent普通股好仓中持有1股,持股百分比为100%;何智崐先生在相联法团Diamondfield普通股好仓中持有1股,持股百分比为100%[3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Sharp Talent和Diamondfield在公司股份好仓中各持有533,000,000股,持股百分比均为66.6%[40] - 2016年11月11日,梁家浩先生和何智崐先生订立一致行动人士确认契据,之后为集团成员公司一致行动人[39][40] 公司证券交易情况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行为[43] 公司治理架构情况 - 梁家浩担任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董事会认为该架构可提升公司制定及推行策略效率,必要时会检讨是否委任行政总裁[4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企业管治守则适用守则条文[4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董事违反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规定买卖准则[45] 购股计划情况 - 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有条件采纳购股计划,期内未授出购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未行使购股[48] 审核委员会情况 - 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其书面职权范围符合GEM上市规则[49] - 审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向董事会推荐外聘核数师、监督其独立性等[49]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邱思扬任主席[49] -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49] 公司人员构成情况 - 报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梁家浩和何智崐,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梁雄光、梅以和及邱思扬[50] 业绩报告发布情况 - 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51] 税务政策情况 - 附属公司富林工程营造有限公司香港利得税按估计应课税溢利首笔200万港元的8.25%计算,超过200万港元部分按16.5%计算,集团其他实体按16.5%统一税率征税[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