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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百利融资(08439) - 2021 Q1 - 季度财报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股份于联交所GEM上市,母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新百利集团有限公司[40] - 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集团营运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提供企业融资咨询服务及资产管理服务[4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除税后亏损约10万港元,较2019年同期约260万港元亏损部分改善[8] - 公司总收益自2019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约1540万港元减少约6.5%至本期约1440万港元[12] - 雇员福利成本自2019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约1230万港元增加约0.8%至本期约1240万港元[17] - 袍金、薪金、津贴及其他福利为1218.9万港元(2019年:1187万港元),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为20.5万港元(2019年:26.7万港元)[17] - 公司折旧开支及其他经营开支从2019年6月30日止三个月的约590万港元减少约10.2%至本期的约530万港元[20][23] - 本期公司除税前亏损约20万港元(2019年:约260万港元),除税后亏损约10万港元(2019年:约260万港元)[24] - 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资本承担(2020年3月31日:约30万港元)[25]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收益为1439.6万港元(2019年:1544.6万港元)[33]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公允值收益为279.2万港元(2019年:无)[33]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为3.2万港元(2019年:247.9万港元)[36] - 每股亏损基本及摊薄为0.02港仙(2019年:1.76港仙)[36]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公司期内亏损140,000千港元,其中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32,000千港元[38] - 2020年企业融资顾问费收入中,担任财务顾问为2,636,000千港元,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为7,707,000千港元,担任合规顾问为3,938,000千港元,2019年担任保荐人及包销商为400,000千港元;2020年资产管理费收入为14,396,000千港元,2019年为15,446,000千港元[45] - 2020年其他收入为402,000千港元,其中银行利息收入58,000千港元,来自最终控股公司的管理费收入39,000千港元,办公室共享收入及其他物业开支补偿174,000千港元,其他131,000千港元;2019年其他收入为471,000千港元,银行利息收入297,000千港元,办公室共享收入及其他物业开支补偿174,000千港元[46] - 2020年除税前亏损相关,董事酬金2,763,000千港元,其他员工成本12,394,000千港元,核数师酬金118,000千港元,物业及设备折旧258,000千港元,使用权资产折旧2,531,000千港元,就贸易应收款项确认之减值亏损270,000千港元,外汇亏损净额2,000千港元;2019年除税前亏损相关,董事酬金2,816,000千港元,其他员工成本12,264,000千港元,核数师酬金125,000千港元,物业及设备折旧272,000千港元,使用权资产折旧2,246,000千港元,就贸易应收款项确认之减值亏损83,000千港元,外汇亏损净额58,000千港元[48] - 2020年所得税抵免为 - 34,000千港元,其中香港即期税项22,000千港元,递延税项 - 56,000千港元;2019年所得税抵免为 - 11,000千港元,递延税项 - 11,000千港元。2020年按香港产生之估计应课税溢利以16.5%的税率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51] - 2020年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使用的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 - 32,000千港元,2019年为 - 2,479,000千港元[56] - 2020年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使用的期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141,383,000千股,2019年为140,989,000千股[58]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企业融资咨询业务收益约1430万港元(2019年:约1540万港元),除税前分部亏损约190万港元(2019年:约110万港元)[8] - 资产管理业务收益约10万港元(2019年:约10万港元),除税前分部亏损约40万港元(2019年:约60万港元)[8] - 担任财务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收益约1030万港元(2019年:约1070万港元),占总收益约71.5%(2019年:约69.5%)[12] - 担任合规顾问收益约390万港元(2019年:约420万港元),占总收益约27.1%(2019年:约27.3%)[12] CIAF投资情况 - 2020年12月27日,公司以280万美元(约2180万港元)代价认购及获配发CIAF的A类股份[6] -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公司于CIAF投资公允值下跌约400万港元,本期投资录得公允值收益约280万港元[8] - 2019年12月27日公司以280万美元(约2180万港元)认购CIAF的A类股份[27] - 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CIAF的28000个单位,占CIAF的26.6%权益,公允值约为2050万港元,占公司总资产的约17.5%(2020年3月31日:约14.7%),本期确认未变现公允值收益约280万港元[30]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本期的中期股息(2019年:零)[31] -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2020年本期中期股息(2019年:零)[53] 股权结构情况 - 2020年6月30日,Sabine先生以受控法團權益持有本公司94,001,350股普通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66.28%[68] - 2020年6月30日,Sabine先生因s317(1)(a)所述之購買股份持有本公司2,233,440股普通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57%[68] - 2020年6月30日,Sabine先生根據購股權持有本公司相關股份645,717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0.46%[68] - 2020年6月30日,莊棣盛以實益擁有人身份持有本公司2,233,440股普通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57%[68] - 2020年6月30日,莊棣盛以實益擁有人身份持有本公司645,717股普通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0.46%[68] - 2020年6月30日,莊棣盛因s317(1)(a)所述之購買股份持有本公司94,001,350股普通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66.28%[68] - 2020年6月30日,鄒偉雄以實益擁有人身份持有本公司3,754,170股普通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2.65%[68] - 2020年6月30日,鄒偉雄根據購股權持有本公司相關股份1,877,083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32%[68] - 2020年6月30日,Sabine先生在Somerley China Associates Limited持有2股普通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0%[73] - 2020年6月30日,Sabine先生在新百利集團有限公司持有9,500,000股普通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的90.48%[73] - 新百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4,001,350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6.28%[80] - Sabine博士持有96,234,790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7.85%;根据购股权所持相关股份645,717股,占比0.46%[80] - Fletcher先生持有96,234,790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7.85%;根据购股权所持相关股份645,717股,占比0.46%[80] - Fletcher夫人持有96,234,790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7.85%;根据购股权所持相关股份645,717股,占比0.46%[80] - 庄夫人持有96,234,790股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7.85%;根据购股权所持相关股份645,717股,占比0.46%[80] - SGL直接拥有94,001,350股股份权益,由Sabine先生、Fletcher先生、庄先生及方秀雯女士全资拥有[82] 审核委员会情况 - 审核委员会由郑毓和先生、袁锦添先生及罗卓坚先生组成,郑毓和先生为主席[85] - 审核委员会认为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综合业绩遵守相关规定并充分披露[85] 公众持股及期后事项情况 - 发布报告前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公众持股量充足[88] - 2020年6月30日后至报告日期,公司或集团无重大期后事项[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