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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励达(08482) - 2020 Q3 - 季度财报
万励达万励达(HK:08482)2020-02-10 2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代號為8482[1] - 核數師為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15][16] - 法律顧問為王小軍李樂民朱詠思律師行(有限法律責任合夥)與趙、司徒、鄭律師事務所聯營[15][16] - 合規顧問為寶新證券有限公司[15][16] - 主要往來銀行為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15][16] - 註冊辦事處位於開曼群島[15][16][18][19] - 公司總部及香港主要營業地點在香港新界葵涌[15][16] 公司管理层变动 - 周明寶於2019年6月24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薪酬委員會成員,6月30日獲委任為薪酬委員會主席[11][12] - 周浩雲於2019年6月30日辭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職務[11][12] 财务业绩数据 - 公司将提呈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個月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業績及2018年同期未經審核比較數字[20][21]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收益为156,967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53,205千港元[2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毛利为12,029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21,908千港元[2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除税前亏损为16,574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1,272千港元[2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期内亏损为15,866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2,141千港元[22]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其他全面收益为32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0千港元[24]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期内全面开支总额为15,834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12,141千港元[24] - 2019年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为1.81港仙,2018年为1.74港仙[24] - 于2019年4月1日,公司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总计为69,240千港元,于2019年12月31日为54,075千港元[26] - 于2019年4月1日,公司非控股权益为0千港元,于2019年12月31日为471千港元[26] - 集团总收益从2018年的约1.532亿港元增加约2.5%至2019年的约1.57亿港元[153][156] - 集团服务成本从约1.313亿港元增加约10.4%至约1.449亿港元[162] - 集团毛利从约2190万港元减少约45.2%至约1200万港元,毛利率从约14.3%降至约7.7%[163] - 公司服务成本由往期约13130万港元增加约10.4%至回顾期约14490万港元[164] - 公司毛利由往期约2190万港元减少约45.2%至回顾期约1200万港元,毛利率由约14.3%降至约7.7%[164] - 回顾期确认额外其他利息收入约5万港元,往期无[166][169] - 公司其他收益及亏损减少,往期录得约60万港元亏损,回顾期获出售物业等收益约3.8万港元;回顾期外汇亏损约2.9万港元,往期外汇收益约6.5万港元[167][170] - 公司行政及营运开支由往期约1870万港元增至回顾期约2490万港元,员工成本由约1120万港元增至约1170万港元[173][176] - 回顾期无上市开支,往期为950万港元[174][177] - 公司融资成本由往期15.4万港元增至回顾期42.9万港元[175][178] - 回顾期公司所得税抵免约70万港元,往期所得税开支约90万港元[180][183] - 公司回顾期除税前亏损约1660万港元,往期为1130万港元[181][184] 公司发展历程 - 2018年4月1日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对保留溢利作出224,000千港元的调整[28] - 2017年7月28日,Ever Metro发行80,237股股份收购亨达及富友全部已发行股份,二者成其全资附属公司[30] - 2018年4月1日,公司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就金融资产确认额外减值亏损224,000港元[30] - 2017年3月31日及7月28日,Ever Metro分别收购东禅73%及27%权益,代价为现金11,275,451港元及发行18,493股股份[31] - 2017年8月7日及10月13日,Ever Metro向四名策略投资者合共配發及发行33,050股股份,现金代价12,000,000港元[31] - 2018年8月10日,公司发行9,900股股份收购Ever Metro全部已发行股份[31] - 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在港交所GEM上市[32][35] - 2019年,集团首次应用自2019年4月1日起强制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39][41] - 201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集团在深圳设子公司、台北设办事处,两者均有销售额[146][150] - 2019年8月集团推出安全筛查服务,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富耀已获民航处注册,自2019年8月起接收商业订单,11月设施获欧盟RA3标准认证[141] - 2019年8月集团推出安检服务,富友自该月起获安检服务商业订单[143] - 2019年10月集团成功完成河沙运输首次交易[155][157] - 2019年11月8日,董事会下调三名执行董事及两名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董事袍金及薪金[147][150] 租赁准则应用 - HKFRS 16取代HKAS 17及相关诠释[42] - 对于初始应用日期或之后订立或修改的合同,集团按HKFRS 16定义评估是否为租赁[45] - 公司于2019年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该准则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及相关诠释[46] - 对于包含租赁和非租赁组成部分的合约,公司以租赁和非租赁组成部分独立价格为基准分配合约代价,也应用可行权宜方法将二者以单一租赁组成部分入账[51][53] - 公司对租赁期12个月及以下且无购买选择权的办公室物业和汽车租赁应用短期租赁确认豁免,低价值资产租赁也适用此豁免,相关租赁付款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56][59] - 除短期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公司于租赁开始日期确认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计量,减去累计折旧和减值亏损并调整租赁负债[57][60] - 公司合理确定租期结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自开始日期至可使用年末折旧,否则按估计可使用年期和租期较短者直线折旧[63][65] - 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初始计量金额、开始日期或之前租赁付款减租赁优惠、初始直接成本、拆除及恢复资产预计成本[66][67] - 包含租赁土地和楼宇部分的物业权益付款无法可靠分配时,全部物业呈列为公司物业、厂房及设备[68][71] - 已支付可退还租赁按金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列账并按公平值初始计量,初始确认公平值调整视为额外租赁付款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69][72] - 租赁开始日期,公司按未付租赁付款现值确认和计量租赁负债,若租赁隐含利率无法确定,使用租赁开始日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现值[70] -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确认租赁负债约12,644,000港元及使用权资产约13,223,000港元[88][90] - 应用HKFRS 16时,承租人加权平均增量借款利率为4.38%[89][90] - 2019年3月31日所披露之经营租赁承担为13,024,000港元[96] - 于相关增量借款利率所贴现的租赁负债为12,426,000港元[96] - 确认豁免的短期租赁为106,000港元[96] - 应用HKFRS 16后确认经营租赁相关之租赁负债为12,320,000港元[96] - 2019年3月31日确认之融资租赁承担为324,000港元[96] - 2019年4月1日之租赁负债为12,644,000港元[96] - 2019年4月1日租赁负债中流动部分为5,524,000港元[96] - 2019年4月1日租赁负债中非流动部分为7,120,000港元[96] - 2019年4月1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1322.3万港元,其中经营租赁相关使用权资产1232万港元,先前融资租赁下资产51.2万港元,还原及修复成本25.6万港元,租赁按金调整13.5万港元[98] - 2019年4月1日,公司将仍在租赁项下有关资产账面价值51.2万港元重新分类为使用权资产,将融资租赁承担约22.8万港元及9.6万港元重新分类至租赁负债,分别列为流动及非流动负债[101][103] - 2019年4月1日,办公室物业租赁预期修复成本账面价值25.6万港元计入使用权资产[106][107] - 应用HKFRS 16前,公司将已支付可退还租赁按金视作租赁权利及责任,应用后13.5万港元获调整至已支付可退还租赁按金及使用权资产[106][107] - HKFRS 16过渡条文对2019年4月1日累计亏损无重大影响[108][110] - 2019年3月31日物业、厂房及设备账面价值299.9万港元,调整1245.5万港元后,4月1日账面价值为1545.4万港元[111] - 2019年3月31日租赁按金账面价值379.4万港元,调整 - 13.5万港元后,4月1日账面价值为365.9万港元[111] - 2019年3月31日融资租赁承担(流动负债)账面价值22.8万港元,调整529.6万港元后,4月1日账面价值为552.4万港元[111] - 2019年3月31日融资租赁承担(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9.6万港元,调整702.4万港元后,4月1日账面价值为712万港元[111] 业务线数据 - 公司经营分部按提供给首席运营决策者的信息确定,子公司业务因经济特征、服务和客户相似,合并为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一个可报告分部[113] - 2019年前九个月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外部销售为133,208千港元,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为23,759千港元,分部总收益为156,967千港元[116] - 2019年前九个月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分部业绩亏损7,789千港元,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亏损1,884千港元,除税前亏损16,574千港元[116] - 2018年前九个月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外部销售为134,473千港元,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为18,732千港元,分部总收益为153,205千港元[118] - 2018年前九个月货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分部业绩盈利4,328千港元,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亏损2,739千港元,除税前亏损11,272千港元[118] - 空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收益约为1.263亿港元,占总收益约80.4%,较上期的约1.21亿港元和79.0%有所增长[154][156] - 海运代理及相关物流服务收益约为690万港元,占总收益约4.4%,较上期的约1350万港元和8.8%显著下降[155][157] - 仓储及相关增值服务收益约为2380万港元,占总收益约15.2%,较上期的约1870万港元和12.2%有所增加[160][161] 税务信息 - 2019年四季度香港利得税即期税项为21千港元,递延税项为 - 200千港元,所得税(抵免)开支为 - 179千港元;前九个月香港利得税即期税项为21千港元,递延税项为 - 729千港元,所得税(抵免)开支为 - 708千港元[121] - 2018年四季度香港利得税即期税项为 - 163千港元,递延税项为129千港元,所得税(抵免)开支为 - 34千港元;前九个月香港利得税即期税项为854千港元,递延税项为15千港元,所得税(抵免)开支为869千港元[121] - 香港两级制利得税率制度下,合资格集团实体首2百万港元溢利按8.25%征税,超过2百万港元按16.5%征税[121][125] - 中国附属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税率为25%[122][125] - 集团台湾分支办事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0%[123][125] - 其他司法权区税项按当地通行税率计算[124][125] 其他财务指标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为2385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341千港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该折旧为6629千港元,2018年同期为937千港元[128]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董事会不建议派付中期股息,过往期间亦无[129][131]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为6477千港元,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