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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大学城控股(08067) - 2024 - 年度财报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2024财年收益为人民币55.97百万元,较上年度减少9.3%[13] - 公司2023/2024财年净亏损为人民币74.58百万元,上年度净亏损为人民币23.38百万元[13] - 公司2023/2024财年收益减少主要由于东方大学城校区内若干教育机构及商业租户因经济放缓未能续签租约[14] - 公司2023/2024财年员工成本增加10.8%至人民币5.46百万元,主要由于完成4Vallees收购后员工人数增加[15] - 物业税及土地使用税减少13.5%至人民币10.5百万元,主要由于出售4幅地块[16] - 物业管理费减少32.9%至人民币3.09百万元,主要由于清洁和绿化维护面积减少[17] - 法律及咨询费用增加142.0%至人民币5.84百万元,主要由于公司活动产生更多专业费用[18] - 其他收益净额为人民币5.31百万元,主要由于收购4 Vallees产生汇兑收益[19] -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增加10.0%至人民币3.13百万元,主要由于联营公司Axiom Properties Limited亏损增加[20] - 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为人民币93.81百万元,主要由于分类为持作出售资产的公平值减少[21] - 利息开支增加10.2%至人民币16.43百万元,主要由于银行借款利率上升[22] - 即期税项开支减少61.5%至人民币4.86百万元,主要由于二零二二╱二三财政年度出现土地增值税[23] - 递延所得税抵免增加336.4%至人民币13.81百万元,主要由于拨回递延税项增加[24] - 本年度亏损增加219.0%至人民币74.58百万元,主要由于分类为持作出售资产的公平值亏损[25] - 2023/24财年收益为人民币55.97百万元,较2022/23财年的人民币61.68百万元减少9.3%[31] - 2023/24财年亏损由人民币23.38百万元扩大至人民币74.58百万元,主要由于出售事项涉及分類为持作出售的資產公平值虧損所致[31] - 投资物业公平值减少净额达人民币93.81百万元[46] 业务运营 - 公司主要在中国、马来西亚及印尼出租教育设施,包括教学楼及宿舍,并在瑞士拥有、租赁及管理酒店物业[31] - 公司完成收购4 Vallees Pte Ltd,扩大收入基础及地理市场覆盖范围[13] - 公司位于马来西亚及印尼的教育设施需求以及瑞士酒店物业的入住率预计将录得稳定至温和增长[13] - 公司出售的若干投资物业公平值下降,预计将于2024/2025财年第一季度完成[13] - 公司计划出售东方大学城校区的4幅地块,总土地面积约67,5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2,618平方米,预计于2024/25财年第一季度完成[31] - 公司有信心2024/25财年的财务表现可得以维持,新建成的食堂及剧院已交付一家现有教育机构,并签订长期租赁合约[32] - 公司预期马来西亚及印尼的教育设施以及瑞士的酒店物业的需求及入住率将保持稳定至温和的增长[32] - 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附属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教育设施租赁和配套设施商业租赁,以及在瑞士的酒店物业租赁和管理[42]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OUC Malaysia与Raffles College of Higher Education Sdn Bhd签订为期三年的租赁协议,年度租金为2.01百万马来西亚令吉(约人民币3.06百万元)[66]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OUC Thamrin与RIHE签订为期三年的租赁协议,年度租金为5,472.00百万印尼盾(约人民币2.50百万元)[67] - 公司完成4 Vallees收购事项,最终代价调整至11,366,623瑞士法郎(约人民币93.34百万元)[31] 公司治理 - 周华盛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负责公司整体策略规划及管理[33] - 刘迎春先生为公司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整体营运[34] - 耿瑜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财务审计、教育投资与管理经验[35] - 公司董事会提呈2023/24财政年度的年报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41] - 提交过户文件的最后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25日,记录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40] - 公司建议不就2023/24财年支付任何末期股息[43] - 公司及集团在2023/24财年无慈善捐赠[49] - 公司及附属公司在2023/24财年无赎回或买卖任何股份[50] - 公司无优先购股权规定,无需按持股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48] - 公司无股权挂钩协议[56] - 公司维持已发行股份有足够公众持股量,符合GEM上市规则[5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载于年报第10至13页[59] - 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持续关连交易按正常或更优的商業條款訂立,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68] - 控股股东莱佛士确认在2023/24财年完全遵守不竞争承诺,未报告任何新的竞争业务[71] - 公司董事确认在2023/24财年未有董事、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对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業務中拥有权益[7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0,000,000股[74] - 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的75%[74] - 周先生通过莱佛士持有518,078,264股,占莱佛士已发行股份的37.34%[75] - 周先生持有莱佛士35,030,306份债券,其中包括34,383,487份可换股债券[76] - 莱佛士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的75%[78] - Chung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的75%[78] - 公司可授予的购股权上限为18,000,000股,占已发行股份的10%[83] - 公司未向主要股东、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各自的联系人授予任何购股权[84] - 公司未向合资格参与人士(不包括主要股东、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各自的联系人)授予任何购股权[85] - 公司未在2024财年内行使、注销或失效任何购股权,且于2023年6月30日购股权计划下并无尚未行使的购股权[88] - 公司未参与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透过收购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团的股份或债权证而获得利益[89] - 公司已为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作适当的投保安排[90] - 公司于2023/24财年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二十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所载的条文[91] - 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确保主席及行政总裁角色分开[101] - 公司已采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交易必守标准,2023/24财年无违规事件[102] - 公司董事会由四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设有四个委员会协助工作[103] - 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周华盛先生(主席)、刘迎春先生(行政总裁)、耿瑜女士(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04] - 公司所有董事为董事会带来广泛而宝贵的业务经验、知识及专业,以有效率及具效益的方法履行董事会职能[105] - 耿瑜女士于2024年5月24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已确认了解其作为董事的义务[105] -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委任刘桂林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后符合GEM上市规则相关规定[106] - 公司于2023/24财年及直至年报日期,均至少维持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并维持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合适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经验[107] - 公司于2023/24财年已召开四次董事会会议以及一次股东周年大会,所有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出席了所有会议[108] -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委任耿瑜女士为非执行董事,随后已履行GEM上市规则的性别多元化要求[109] - 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的员工性别比例为0.52,招聘为择优且非歧视[110] - 公司已设立机制确保董事会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使董事会可获得独立意见及资料,并于2024年8月16日审阅了该机制的实施及成效,认为其属充分有效[111] - 公司已设立符合企业管治守则的集團反貪污政策,并于2023/24财年无欺诈或不当行为事件被认为对公司财务报表或整体运营产生重大影响[112] - 公司已设立举報政策,于2023/24财年无问题获报告、证明正确及证实[114] - 公司为新任董事提供全面及定制的入职培训,确保其对公司业务及运营有适当了解[115] - 全体董事在2023/24财年参加了持续专业发展的会议及内部培训,内容涉及企业管治、法例、规例及GEM上市规则[115] - 审核委员会在2023/24财年举行了四次会议,审查集团财务汇报程序、内部监控系统及建议重新委任独立核数师[117] - 审核委员会审查了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年度业绩及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的未审核第一季度业绩[117] - 薪酬委员会在2023/24财年举行了一次会议,评核执行董事的表现及薪酬,并讨论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119] - 提名委员会在2023/24财年举行了一次会议,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向董事会建议重新委任所有退任董事[121] - 提名委员会在2023/24财年举行了1次会议,所有成员均出席[122] -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2023/24财年举行了2次会议,所有成员均出席[124] - 公司没有内部审计部门,但聘请了外部专业内部控制顾问进行年度内部控制审查[130] -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范围为人民币0至500,000元,涉及3人[129] - 公司制定了内幕消息披露程序,确保及时公布内幕消息[131] - 公司聘请立信德豪为独立核数师,2023/24财年已付/应付费用为人民币901,000元[133] - 公司秘书董女士在2023/24财年完成了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134] - 公司采用股息政策,股息派付取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相关法律限制[135] - 公司主要通过股东大会、定期报告和公司网站与股东沟通[136] - 股东可要求召开股东大会,需持有不少于5%的总投票权[137] - 股东可要求在股东大会上提出建议,需持有不少于5%的总投票权或不少于50名股东[138] - 股东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向董事会发送查询[139] - 公司已采纳股东沟通政策,确保股东平等及时获取信息[140] 客户与供应商 - 最大客户占集团总收入的31.3%,五大客户合计占74.5%[54] - 最大供應商占集团总采购额的21.7%,五大供應商合计占63.7%[54] - 公司主要客户为教育机构,2023/24财年有10所教育机构,五大客户收益占总收益69.55%[94] - 公司供货商主要提供与校区管理及维护有关的服務,主要包括清洁、园艺、楼宇维护及翻新以及校园保安[93] - 公司物業團隊負責篩選供應商及其表現的質量控制,如合約總額超過人民幣50,000元,公司會以招標程序物色供應商[93] - 公司與其他主要供應商的關係平均超過五年,尚未與其若干供應商訂立任何長期合約,但已跟彼等建立了長期業務關係[93]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 公司遵循香港联交所GEM上市规则附录C2的“环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编制报告[142] - 公司在中国、马来西亚及印尼拥有及租赁教育设施,主要包括教学楼及宿舍[147] - 公司每年进行持份者参与及重要性评估,以识别重大环境、社會及管治事宜[146] - 公司致力于为持份者创造持续价值,在运营中落实环境、社會及管治管理框架[142] - 公司通过各种沟通渠道与持份者保持紧密联系,理解及响应其期望及要求[148] - 公司董事会全权负责监督集团的可持續發展策略、政策及年度汇报[143] - 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可持續發展策略及政策,实施可持續發展举措并提供可持續發展报告[143] - 公司识别了24项涵盖环境、社会及运营的ESG事宜,并邀请内部及外部持份者进行评估[151] - 公司管理层的ESG事宜重要性排名优先考虑持份者意见[151] - 公司致力于减少运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并制定了《办公室环保指引》[155] - 公司2024年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6.41千克,较2023年度的16.33千克略有增加[155] - 公司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530.98吨二氧化碳当量,较2023年度的600.39吨有所减少[155] - 公司2024年度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1)为6.23吨二氧化碳当量,较2023年度的5.85吨有所增加[155] - 公司2024年度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2)为497.12吨二氧化碳当量,较2023年度的583.68吨有所减少[155] - 公司2024年度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3)为27.63吨二氧化碳当量,较2023年度的10.86吨大幅增加[155] - 公司未保留无害废弃物数据,并已委托专业公司处理无害废弃物[156] - 公司未产生有害废弃物,如有将委托专业公司处理[156] - 公司设定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年度空气排放及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