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表现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收入为60.8百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6%,主要由于与翰森制药的商业化合作过渡期及产品价格下调[3][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其他收入及收益为27.3百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7.4%,主要由于外汇收益净额减少[3][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研发成本为130.8百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2.1%,主要由于研发效率提高及许可费减少[3][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销售及分销开支为56.0百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6.5%,主要由于无亚太地区商业化相关里程碑付款及与翰森制药合作减少开支[3][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行政开支为58.5百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2%,主要由于雇员成本减少[3][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期内亏损为167.0百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6%,主要由于经营开支减少[3][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调整期内亏损为152.6百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9.4%,主要由于经营开支减少[3][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调整期内亏损(不包括外汇收益净额)为158.7百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7%,主要由于降本增效策略显著[3][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收入为60.8百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6%,主要由于希维奥®(塞利尼索)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导致价格下调及与翰森制药合作的过渡期影响[3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研发成本为130.8百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2.1%[3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调整期内亏损为152.6百万元人民币,较2023年同期的189.4百万元人民币有所改善[3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其他收入及收益为27.3百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7.4%,主要由于外汇收益减少[34] - 研发成本从2023年6月30日的人民币226.1百万元减少至202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130.8百万元,减少了42.2%[35] - 销售及分销开支从2023年6月30日的人民币88.2百万元减少至202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56.0百万元,减少了36.5%[36] - 行政开支从2023年6月30日的人民币83.8百万元减少至202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58.5百万元,减少了30.2%[39] - 期内亏损从2023年6月30日的人民币218,694千元减少至202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167,033千元,减少了23.6%[41] - 公司现金及银行结余从2023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1,187.7百万元减少至202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1,023.7百万元,减少了13.8%[43] - 流动比率从2023年12月31日的650.6%下降至2024年6月30日的572.4%[44] - 研发雇员成本从2023年6月30日的人民币86,920千元减少至202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51,327千元,减少了41.0%[36] - 市场开发开支从2023年6月30日的人民币22,754千元增加至202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42,729千元,增加了87.8%[38] - 大中华区销售及分销开支从2023年6月30日的人民币53,369千元减少至202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42,815千元,减少了19.8%[3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71,971千元,较2023年同期的506,162千元大幅减少[89] - 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5,220千元,较2023年同期的725,536千元大幅减少[9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为人民币204,486千元,而2023年同期为增加281,284千元[90] - 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人民币468,134千元,较2023年同期的897,340千元减少[9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以权益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开支为人民币14,466千元,较2023年同期的29,257千元减少[8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汇兑差额为人民币1,209千元,较2023年同期的57,549千元大幅减少[88] - 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累计亏损为人民币5,440,271千元,较2023年同期的4,910,749千元有所增加[8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收到的利息为人民币21,357千元,较2023年同期的27,095千元有所减少[9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支出为人民币16,416千元,较2023年同期的60,250千元大幅减少[90] - 大中華區外部客戶收入從2023年的67,255千元人民幣下降至2024年的54,044千元人民幣,降幅約19.6%[96] - 其他國家/地區的外部客戶收入從2023年的4,761千元人民幣增長至2024年的6,735千元人民幣,增幅約41.5%[96] - 公司總收入從2023年的72,016千元人民幣下降至2024年的60,779千元人民幣,降幅約15.6%[96] - 大中華區非流動資產從2023年的359,949千元人民幣下降至2024年的332,753千元人民幣,降幅約7.5%[97] - 主要客戶A的收入從2023年的67,075千元人民幣下降至2024年的53,569千元人民幣,降幅約20.1%[98] - 政府補助從2023年的14,662千元人民幣大幅下降至2024年的811千元人民幣,降幅約94.5%[101] - 銀行利息收入從2023年的14,157千元人民幣增長至2024年的20,292千元人民幣,增幅約43.3%[101] - 外匯收益淨額從2023年的92,253千元人民幣下降至2024年的6,181千元人民幣,降幅約93.3%[101] - 工資及薪金開支從2023年的129,376千元人民幣下降至2024年的72,960千元人民幣,降幅約43.6%[102] - 以權益結算並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開支從2023年的29,257千元人民幣下降至2024年的14,466千元人民幣,降幅約50.6%[10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税后亏损为167,033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6%[8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及银行结余为1,023,682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8%[8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非流動資產總值為348,737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4%[8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流動資產總值為1,112,624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4%[8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淨資產為993,608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4%[8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内亏损为人民币167,033千元,较2023年同期的218,694千元有所减少[88] - 公司期内收购资产成本为人民币27,843,000元,较2023年同期的61,148,000元大幅下降[11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现金及银行结余为人民币1,023,682千元,较2023年底的1,187,703千元有所减少[122] - 公司期内贸易应收款项为人民币30,121千元,较2023年底的9,684千元大幅增加[121] - 公司期内贸易应付款项为人民币3,360千元,较2023年底的3,857千元有所减少[124] - 公司期内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为人民币182,796千元,较2023年底的179,766千元略有增加[125] - 公司期内未派付或宣派股息[115] - 公司期内未确认任何减值亏损[118] - 公司期内未产生源自台湾的应评税利润,故未作出台湾利得税拨备[114] - 公司其他应付款项主要包括CRO、CDMO及SMO服务的未支付费用,无抵押、不计息且须按要求偿还[12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发行及缴足的普通股数量为674,888,744股,股本为67千美元,人民币等值为451千元[128] - 公司2019年及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可授出的最大股份总数分别为20,000,000股及25,702,232股,行使价范围为0.88美元至2.66美元[12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行使的购股权数量为28,788千股,加权平均行使价为1.30美元[129]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份单位计划可授予的最高股份总数为18,377,100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行使的限制性股份单位为7,732千股[13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因购股权确认的总开支为人民币7,345,000元,较2023年同期的16,653,000元减少[13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因限制性股份单位确认的总开支为人民币7,121,000元,较2023年同期的12,604,000元减少[132] -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17,747千元,较2023年同期的37,056千元减少[133] - 2024年6月30日,公司金融资产中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为106千元人民币,属于第二层级[137] - 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5,213千元人民币,属于第三层级[137] - 2024年6月30日,公司非上市基金投资的公允价值为3,636千元人民币,属于第三层级[137] - 2024年6月30日,公司金融资产总公允价值为8,955千元人民币[137]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金融资产中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为105千元人民币,属于第二层级[138]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5,181千元人民币,属于第三层级[138]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上市基金投资的公允价值为3,636千元人民币,属于第三层级[138]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金融资产总公允价值为8,922千元人民币[138] - 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由财务部门负责确定,财务经理直接向首席财务官及审核委员会汇报[134] - 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当前自愿方交易中可交换有关工具的金额[134] 产品与研发进展 - 塞利尼索(希維奧®)在韩国获批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并于2024年7月1日纳入韩国国家报销药品目录[7] - 塞利尼索(希維奧®)在中国获批新适应症,用于治疗接受过至少两线系统性治疗的复发/难治性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7] - Onatasertib(ATG-00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宫颈癌患者中显示出53.3%的总缓解率和86.7%的疾病控制率[8] - ATG-101(PD-L1/4-1BB双特异性抗体)的I期试验正在中国、澳大利亚和美国进行[9] - ATG-037(CD73抑制剂)的I期试验正在中国和美国进行[10] - ATG-022(Claudin 18.2抗体药物偶联物)的II期CLINCH试验在中国和澳大利亚启动,I期试验中一名胃癌患者出现完全缓解[12] - ATG-031(抗CD24单克隆抗体)的I期试验正在美国进行,首个剂量水平已获批准[13] - 公司的新型「2+1」T细胞衔接器平台AnTenGager™取得稳步进展,可降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症风险[15] - 公司已获得塞利尼索(希維奧®)在中国内地、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及中国台湾的新药上市申请批准[18] - 公司产品管线包括10种专注于肿瘤学的候选药物,涵盖临床前阶段至后期阶段临床项目[19] - 塞利尼索(ATG-010)在韩国被批准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并自2024年7月1日起纳入韩国医保报销药品目录[22] - 国家药监局批准塞利尼索作为单药疗法用于治疗至少接受过两线系统性治疗的复发/难治性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成人患者[22] - 公司自Karyopharm获得在中国内地、香港、台湾、澳门、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及东盟国家开发及商业化塞利尼索的独家权利[23] - 塞利尼索联合低剂量地塞米松于2019年7月3日获美国FDA加速批准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23] - 塞利尼索于2020年6月22日获美国FDA加速批准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成人患者[23] - 塞利尼索联合硼替佐米与地塞米松于2020年12月18日获美国FDA批准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23] - 韩国食品药物安全部于2021年7月批准塞利尼索联合地塞米松用于治疗五药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23] - 国家药监局于2021年12月有条件批准塞利尼索联合地塞米松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年人[23] - 希维奥®(塞利尼索)在2023年12月被纳入中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24] - 公司与翰森制药就希维奥®(塞利尼索)在中国内地的商业化达成协议,公司获得最高可达人民币2亿元的首付款和5.35亿元的里程碑付款[24] - 希维奥®(塞利尼索)在中国内地、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台湾、香港及澳门获得NDA批准,并在澳大利亚PBS和韩国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中被收录[25] - 公司在中国内地进行希维奥®(塞利尼索)的III期注册临床试验(BENCH试验)和II/III期注册临床试验(XPORT-DLBCL-030)[26] - Onatasertib(ATG-008)在中国内地启动I/II期TORCH-2研究,并于2024年5月公布最新结果[27] - ATG-101(PD-L1/4-1BB双特异性抗体)在2022年获得中国国家药监局的研究性新药批准,并在中国内地对首位患者进行给药[28] - ATG-037(CD73抑制剂)在2022年获得澳大利亚人类研究伦理委员会批准,并在2023年完成STAMINA试验的剂量探索[28] - ATG-022(Claudin18.2抗体药物偶联物)在2023年获得美国FDA两项孤儿药资格认定,用于治疗胃癌及胰腺癌[28] - ATG-031(CD24抗体)在2023年获得美国FDA的IND许可,并于2023年12月对首位患者进行给药[28] - ATG-042(PRMT5-MTA抑制剂)和ATG-201(CD19 x CD3 T细胞衔接器)正在进行临床前研究,以支持IND/CTA申请[29] -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有9项临床研究正在进行,涉及9项管线资产,包括ATG-010、ATG-008、ATG-101等[3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按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的经调整研发成本为121.7百万元人民币,较2023年同期的207.7百万元人民币下降41.4%[30] - 公司希维奥®(塞利尼索)在2024年6月获得中国国家药监局批准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的新适应症[30] - 公司希维奥®(塞利尼索)在2024年8月和9月分别获得马来西亚和泰国药品管理局的NDA批准,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32] - 公司II期CLINCH研究中,ATG-022治疗CLDN18.2阳性胃癌患者的客观缓解率(ORR)为41.7%,疾病控制率(DCR)为100%[32] -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提交9项中国内地专利申请和11项国际专利申请[30]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由梅建明博士担任,董事会认为其经验和个人背景最适合识别策略机会并促进策略倡议的有效执行[57] - 公司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确保足够的权力制衡[57] - 公司首席医学官张晓静博士在肿瘤学领域和制药行业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曾领导多项新药开发和上市申请[55] - 公司首席财务官龙振国先生于2020年6月8日获委任,并于2021年6月18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55] - 公司首席运营官刘翼腾先生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积极参与业务、策略及运营管理[55] - 公司致力于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已应用《
德琪医药-B(06996) - 2024 - 中期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