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净收入从2015年的464.6万美元增长至2018年的1.0726亿美元,但在2019年下降至6133.1万美元[7] - 2019年净收入为553.3万美元,较2018年的6551.1万美元大幅下降91.6%[7] - 运营收入在2016年转为盈利414.0万美元,2018年达到峰值7587.5万美元,2019年大幅下降至509.8万美元[7] - 2019年全面收益为亏损60.4万美元,与2018年的正收益7153.9万美元形成鲜明对比[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和营销费用在2019年大幅增长至3232.2万美元,占当年净收入的52.7%[7] 业务规模与借款人表现 - 公司在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财年,借款人数和促成的贷款量均出现下降[11][12] - 在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财年之前,公司市场促成的贷款交易量经历了快速增长[13] - 公司每天收到大量线上和线下的贷款申请,但大量申请不符合最低标准[13]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公司促成贷款总额为37.882亿元人民币(约合5.649亿美元),借款人数为84,891人[118]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公司促成贷款总额较上一财年的83.321亿元人民币(约合12.576亿美元)下降[118]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公司借款人的平均批准率在第三和第四季度分别为9%和11%,低于第一和第二季度的18%和12%[118]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通过线下渠道促成的贷款额占总额的76.9%[118]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公司在线借款人中72.2%为男性,27.8%为女性,90.9%已婚,94.2%受过高等教育,32.3%拥有不动产[117]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公司平台促成的所有贷款均为信用贷款,其中超过92.0%的贷款期限为36个月,年化利率(APR)范围为25.4%至36.0%[127]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公司贷款促成或管理服务费(即总账单比率)范围为8.6%至17.2%[127] - 在截至2018年3月31日和2019年3月31日的财年,中型信用贷款和贷款援助计划的申请批准率分别约为23.0%和13.8%[138] - 公司中型信用贷款从申请到最终放款的整个交易流程通常需要约3天[136] - 公司在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的第三和第四季度,平均贷款审批率分别为9%和11%,而第一和第二季度分别为18%和12%[161]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公司促成交易中超过70%的借款人信用评分在199至229之间[153]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公司各信用等级借款人的平均年化总账单比率为:A级8.6%,B级8.8%,C级13.0%,D级17.2%,总计12.1%[155]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公司促成贷款交易总额为5.64895亿美元,其中B级(36.4%)和C级(35.4%)占比最高[155] 投资者表现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公司平台投资者年化投资回报率范围为6%至12%[120] - 投资者性别构成为52.9%男性,47.1%女性;年龄构成为20多岁占19.4%,30多岁占34.4%,40多岁占22.2%,50多岁占15.0%,其他年龄占9.0%[120]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投资平台的投资人数为118,247人,总投资额为58.889亿元人民币(8.775亿美元),较上一财年的137,950人和99.15亿元人民币(14.774亿美元)下降[121]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每位投资者的平均投资额为49,802元人民币(7,421美元),上一财年为71,874元人民币(10,710美元)[121] -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投资者总数为278,937人;2015年3月31日前首次投资的投资者复投率为82.4%,2016至2019财年首次投资者的复投率分别为74.3%、46.7%、54.3%和35.3%[121] - 在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财年,推荐投资者贡献的投资额占总投资额约36.4%,上一财年该比例为38.5%[123]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VIP1级别投资者投资额为22.73亿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60.0%;非VIP投资者投资额为4.726亿元人民币,占12.5%[126] - 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的贷后服务费通常为底层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非VIP投资者费率为10%,最高级别VIP投资者可享受低至0%的费率[131]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组合投资(包括Wallets产品)的年化回报率在6%至12%之间[132]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超过99.2%通过公司市场投资的资金使用了组合投资产品[132] - 智能选择产品的最低投资额为人民币1,000元(149美元),可按人民币1,000元(149美元)递增[132] - 个人投资的最低承诺门槛为人民币50元(7.5美元),同期年化回报率同样在6%至12%之间[134] 微贷业务表现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公司微贷业务促成贷款总额为8.28亿元人民币(1.235亿美元),较上一财年的2.3亿元人民币(3470万美元)增长260.0%[144] -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年,公司向微贷借款人收取的平均利率为7.0%[144] - 公司微贷业务专注于发放额度在人民币10万元(14,900美元)至600万元(90万美元)之间、期限12至36个月的大型消费贷款[142] - 截至2018年3月31日,乌苏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2980万美元),贷款应收款余额为1.8亿元人民币(2870万美元)[142] - 截至2019年3月31日,乌苏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人民币(7450万美元),贷款应收款余额为5.121亿元人民币(7630万美元)[142] 业务合作与投资 - 公司于2018年12月与一家信托公司设立了指定信托(Trust 1),初始总本金为3亿元人民币(4470万美元)[15] - 截至2019年3月31日,Trust 1刚刚成立并开始促成贷款[15] - 公司于2018年5月在中国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天津浩宏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凤凰智能信贷集团的P2P平台提供借款人评估等贷款辅助功能[15] - 公司于2017年8月成立了乌苏公司,开始开展在线小额贷款业务[16] - 公司与江西银行的支付结算服务合作协议于2018年4月13日续签,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并可自动续期[29] - 公司依赖江西银行作为第三方支付代理管理投资者资金、促成贷款并收取服务费[29] - 公司与线下合作方Hexin集团的借款人推荐关系若恶化,业务和运营将受重大不利影响[51] - 公司业务依赖于与可变利益实体的合同安排及可变利益实体与和信集团的合作安排,若相关方未能履行义务,业务和运营将受严重不利影响[56] - 和信电子商务的业务依赖于与线下合作伙伴和信集团的合作安排,若和信集团拒绝遵守,公司业务和运营将受不利影响[56] - 公司于2018年8月以约160万美元收购了印尼在线借贷平台Musketeer Group Inc. 19.99%的股权[114] - 公司于2019年3月以约2900万美元的总对价收购了凤凰智能信贷集团5.88%的股权[115] - 公司于2018年12月通过信托1号启动了初始本金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约合4470万美元)的个人信贷贷款[115] - 2018年11月,公司与一家金融服务提供商(资金合作方)达成合作,通过信托基金为贷款援助计划提供初始本金总额3000万元人民币(450万美元)的融资[145] - 2018年12月,公司设立信托1号,初始本金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4470万美元),用于为贷款援助计划下的借款人提供个人信用贷款[145] - 2018年8月,公司以约160万美元收购了印尼在线借贷平台Musketeer Group Inc. 19.99%的股权[146] - 2019年3月,公司以总对价约2900万美元收购了凤凰智能信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领先P2P借贷平台运营商)5.88%的股权[147] 风险管理与信用增信 - 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依赖于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平台、征信机构、数据供应商等处收集的第三方数据[16] - 公司不禁止借款人在贷款期间产生其他债务,也不对借款人施加财务约束[20] - 风险准备金政策时期,公司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分别计提贷款总额及应计利息的1%和2%作为准备金[24] - 2018年保险协议规定,信用贷款的保险费率为贷款本金及应计利息的2%[24] - 与正轩担保的合作中,借款人需支付贷款本金的4.5%作为担保费,0.5%作为服务费[24] - 若借款人不还款的情况增加,且违约贷款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或正轩担保愿意补偿的金额,投资者可能无法收回部分或全部投资[26] - 公司为抵押贷款预留的现金准备金约为贷款本金的1%,为信用贷款预留的现金准备金约为贷款本金的2%[162] - 自2018年12月1日起,借款人需向中证担保支付贷款本金的4.5%作为担保费,以及0.5%作为服务费[162] - 在2018年保险协议下,信用贷款的违约风险保费为贷款本金及应计利息的2%[164] - 根据保险服务费框架协议,公司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2%的费用作为长安保险的保险咨询服务费[164] - 借款人连续三个月违约且拖欠超过15天后,债务将转让给中证担保进行追偿[158] -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风险管理团队拥有181名成员[151] 市场与目标客户 - 中国无抵押中型线上个人贷款市场规模预计从2018年的4103亿元人民币(611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5284亿元人民币(787亿美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5.2%[28] - 公司目标市场主要为寻求2万至16万元人民币(2980至23841美元)中等额度信用贷款的新兴中产阶级[26] - 公司提供的信贷贷款额度范围为1,500元人民币(约合224美元)至200,000元人民币(约合29,801美元),主要专注于20,000元人民币(约合2,980美元)至160,000元人民币(约合23,841美元)的中等规模贷款[116] - 公司目标客户是寻求中等规模信用贷款的消费者,贷款本金范围在人民币2万元至16万元之间[166][168] - 截至2019年6月底,中国正常运营的市场借贷平台有862家[166] 运营与基础设施 - 公司业务存在季节性,贷款产品交易量通常在第三和第四季度因国家假期和消费模式而更高[35] - 公司严重依赖中国的互联网和电信基础设施,自然灾害或人为灾难可能导致服务器、数据中心中断,影响平台服务可达性,灾备计划尚未经过实际测试[41] - 公司已注册34个商标、18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1个著作权[169] - 公司拥有三个域名:www.hexindai.com, www.hexindai.cn 和 www.hxjr.com[169] - 公司通过合约控制其网站,而非直接拥有,因中国对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内的增值电信业务存在外资限制[66] - 公司VIE Hexin E-Commerce持有ICP许可证,但尚未获得提供国内呼叫中心服务所需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194] - 公司拥有34个注册商标,并有2个商标转让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待审[201]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需将借贷双方互联网接入日志等信息在借款合同到期后保存5年[197]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需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评估[197]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需在成立后两年内建立或采用与其业务规模匹配的应用级灾备系统和设施[197] - 根据《网络安全法》,网络运营商需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网络数据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该法于2017年6月1日生效[197] 监管合规与法律风险 - 公司当前与江西银行的还款安排可能不符合2018年8月发布的《63号文》监管要求,存在业务模式被迫进行重大调整的风险[30] - 还款资金流经公司集团外、由安晓波实益拥有的个人或公司实体在江西银行的账户进行归集和分配,这可能被视为违反《63号文》[30] - 公司已根据《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即57号文)向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提交了P2P合规自查报告[66] - 57号文要求地方政府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复杂个案可延期[66]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禁止信息中介提供“增信服务”或设立“资金池”[70] - 该办法要求信息中介的资金募集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72] - 若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可能面临最高人民币30,000元(约合4,470美元)的罚款[72] -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公司若未能在6个月整改期内完成合规,可能面临包括最高人民币30,000元(约合4,470美元)罚款在内的处罚[72] - 截至本20-F年报日期,公司尚未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包括规范市场借贷服务和网络小贷公司的法规)而受到任何重大罚款或其他处罚[76] - 公司依赖江西银行等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反洗钱,若其不合规将损害公司声誉并可能招致监管干预[77] - 公司已制定内部控制和“了解你的客户”等反洗钱政策与程序,但无法保证其有效性或完全符合未来实施细则[77] - 公司平台作为借贷服务提供商,至今未因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任何罚款或其他处罚[78] -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消费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0万元(约29,801美元)[173] - 同一自然人在所有消费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总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00万元(约149,005美元)[173] - 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消费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00万元(约149,005美元)[173] - 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所有消费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总余额上限为人民币500万元(约745,023美元)[173] - 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可能面临最高人民币3万元(约4,470美元)的罚款[175] - 根据《信息披露指引》,未完全合规的平台有6个月整改期,否则可能面临包括最高人民币3万元(约4,470美元)罚款在内的处罚[175] -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责令消费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不超过12个月的整改[173] - 委托人及存管人若未遵守《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要求,有不超过6个月的整改期[175] - 地方当局原则上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其辖区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177] - 现金贷业务中,向借款人收取的利息和各种费用综合成本年化后需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177] - 公司已完成合规检查中的自查、自律检查和行政检查三类检查,但尚未收到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检查结果[178] - 公司未被任何监管机构告知将被归类为“已发生风险中介”、“僵尸中介”或“高风险网络借贷中介”[178] - 监管要求降低业务规模,北京整治办于2019年1月24日发文要求网络借贷中介在行政核查期间继续缩减业务规模及借贷双方人数[178] - 公司平台上的贷款年化利率(APR)目前范围为18.9%至33.6%,其中合同规定的利率部分未超过法定上限[181] - 根据司法解释,年利率不超过24%的私人借贷协议有效;超过24%但不超过36%的,若利息已支付则法院不支持借款人追回;超过36%的部分无效[181] - 未经批准经营融资担保业务可能面临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约74,502美元)至100万元(约149,004美元)[182] - 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位犯罪门槛包括: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约149,005美元),或涉及集资对象超过150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50万元(约74,502美元)[185] - 公司平台贷款资金由持牌银行江西银行的第三方存管账户进行存管和结算,公司自身账户不直接接收投资者资金[185] - 根据地方监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注册地县内的贷款余额不得低于总贷款余额的80%[186] - 2017年11月起,各级监管机构已暂停新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186] - 公司通过子公司Wusu Company从事网络小贷业务,该公司已获得相关地方当局颁发的网络小贷牌照[188] - 若网络小贷公司无相关审批或牌照,将被关闭和禁止[188] - 若持牌机构不符合业务资格要求,
Akso Health (AHG) - 2019 Q4 - Annual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