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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TEC(PT) - 2019 Q4 - Annual Report
PINTECPINTEC(US:PT)2020-06-30 04:0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6 - 2019年总营收分别为54,874元、763,014元、1,603,631元、1,285,236元,2017 - 2019年同比变化分别为1290.4%、110.2%、-19.9%[14] - 2016 - 2019年营业亏损/收入分别为-201,011元、-53,609元、11,262元、-728,435元,2017 - 2019年同比变化分别为-73.4%、-121.0%、-6538.2%[14] - 2016 - 2019年净亏损/收入分别为-200,494元、-84,860元、2,171元、-906,490元,2017 - 2019年同比变化分别为-57.7%、-102.6%、-41583.1%[15] - 2016 - 2019年总资产分别为561,971元、2,450,799元、2,368,026元、1,560,599元,2017 - 2019年同比变化分别为336.1%、-3.4%、-34.1%[16] - 2016 - 2019年总负债分别为571,176元、2,512,992元、1,310,750元、1,201,879元,2017 - 2019年同比变化分别为340.0%、-47.9%、-8.3%[16] - 2017 - 2019年公司与前五大商业伙伴合作产生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54.0%、36.1%和43.6%[42] -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贷款量与2019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47]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短期融资应收款净额为4.304亿人民币(6180万美元),长期融资应收款净额为1910万人民币(270万美元)[27] - 2019年全年,公司与融资应收款相关的信用损失拨备为3390万人民币(490万美元)[27]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积木集团的当前金额为7.484亿元人民币(1.075亿美元),非当前金额为1.176亿元人民币(1690万美元)[65] -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从2018年12月31日的4.574亿元人民币降至2019年12月31日的1.028亿元人民币(1480万美元)[65] - 公司总流动资产从2018年12月31日的22亿元人民币降至2019年12月31日的12亿元人民币(1.666亿美元)[65] - 公司美国存托股票(ADS)自2018年10月24日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后,交易价格在0.40美元至15.10美元之间波动[169] - 截至2020年2月25日,公司有251,028,277股A类普通股和50,939,520股B类普通股流通在外,其中187,865,832股A类普通股由ADS代表[175] - 截至2020年2月25日,公司三位核心创始人持有全部已发行的B类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和流通股本的约18.3%,拥有总投票权的75.6%[178] 业务平台推出情况 - 公司借贷解决方案平台Dumiao于2015年6月推出,财富管理平台Hongdian和Polaris分别于2015年9月和2016年6月推出[20] - 公司于2015年6月作为前身Jimu Holdings Limited的业务部门开始运营,前身于2012年7月推出P2P借贷业务[208] - 2018年10月24日,公司ADS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开始交易,首次公开募股净收益约4070万美元[211] - 2018年12月,公司在新加坡成立Pintec Solutions Pte. Ltd.作为国际业务扩张总部,并从Jimu Group收购Anxunying (Tianjin) Commercial Factoring Co., Ltd. [212] 行业与公司业务风险 - 公司运营历史有限,中国在线消费金融和财富管理行业快速发展且监管框架不确定[20] - 公司业务可能受中国金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影响,监管环境不断变化,合规和业务规划具挑战性[23] - 公司在多数融资情况下面临信用风险,目前承担信用风险的融资比例高于首次公开募股时[25] - 截至2019年底,公司承担了超半数所促成的销售点分期贷款和商业分期贷款的信用风险[26] - 若公司被认定未经批准经营融资担保业务,可能面临50万人民币(71821美元)至100万人民币(143641美元)罚款等处罚[30] - 公司曾直接向借款人收取利息和费用,现已停止该做法,但不确定当前收费安排是否合规[33] - 公司促成贷款的年利息和费用可能超24%,自2018年3月1日起不超36%,但仍可能需降低费用或面临处罚[35] - 公司将终端用户年龄门槛降至20岁,虽采取措施但不确定能否完全符合校园在线贷款法规[36] - 自2018年7月起,市场状况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38] - 中国P2P借贷平台数量从2015年约6000家降至2019年底的344家[39] - 若平台上的理财产品或金融合作伙伴的业务被认定违规,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重大不利影响[41] - 公司在在线消费金融、财富管理和保险等业务上与百度金融、盈米网、理财魔方、蚂蚁金服、京东金融、平安壹账通等存在竞争[55] - 公司业务存在季节性,与商业伙伴业务的季节性相关,季度运营结果可能因多种因素大幅波动[54] - 公司业务模式较新且未经证实,成功依赖于可扩展性、获取更多合作伙伴及提高平台交易量的能力[57] - 公司若未能有效评估用户信用状况或管理信用风险,声誉和市场份额将受重大不利影响[45] - 公司平台、服务和解决方案若未获足够市场认可,增长前景和竞争地位将受损[43] - 公司或金融合作伙伴等若未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声誉将受损并可能面临监管干预[58] - 公司若未能保护终端用户机密信息和网络安全,声誉、业务和运营结果将受严重损害[60] - 自然灾害和健康疫情可能导致服务器中断、系统故障等,影响公司平台运营和服务提供[61] - 上海安趣盈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宏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展增值电信业务,需获取相关许可证,目前移动应用运营均未获许可[62] - 若公司促成的个人和商业分期贷款被视为无指定用途贷款,需采取措施跟踪贷款实际用途,可能产生大量额外费用[64] - 积木集团破产可能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和营销效果,公司虽积极推广自有品牌,但效果不确定[68][69] - 负面宣传可能损害公司声誉,影响业务和经营业绩,中国在线消费金融行业的负面消息也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70][71] - 用户对公司平台金融产品或投资组合不满,可能损害公司品牌和业务[75] - 公司依赖第三方和用户数据运营平台,但数据可能不准确,影响贷款定价和公司声誉[78] - 公司将全部催收工作外包给第三方,其中对一家服务提供商持有18%股权[83][84] - 若公司未能履行核实用户信息和检测欺诈的义务,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并影响经营和财务状况[82] - 若公司收贷能力受损,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83] - 公司可能因第三方催收的非法或不道德行为而承担责任[84] - 若公司无法有效管理增长,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受损[86] - 公司业务依赖高级管理层,关键高管离职可能严重扰乱业务[87] - 公司可能无法吸引和留住支持业务所需的合格员工[89] - 公司的智能投顾引擎可能存在缺陷,会带来额外风险[9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三个重大缺陷[103] - 公司识别出三个重大缺陷,其中对积木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现金垫款缺乏有效控制,2019年12月31日终了年度对积木集团应收款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8.56亿人民币;对投资过程缺乏有效控制,2019年12月31日终了年度确认长期投资预付款减值损失2亿人民币[106][107] - 公司面临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合规努力导致并可能继续导致一般及行政费用增加,管理层时间和精力从创收活动转移到合规活动[110] - 公司保险覆盖有限,未购买业务中断保险、一般第三方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和关键人员保险,若发生未覆盖损失或赔偿金额远低于实际损失,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113] - 公司未来对互补资产、技术和业务的投资及收购可能失败,导致股权稀释或管理层注意力分散,若不成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114] - 公司计划向中国以外地区扩张平台,已成立两家境外合资企业,并在新加坡设立国际总部,收购澳大利亚SaaS公司,但扩张可能面临依赖当地合作伙伴、管理精力需求增加、税务后果、知识产权保护、合规负担和国际经济政治状况等风险[115][116] - 若中国政府认为公司与可变利益实体及其子公司的合同安排不符合相关行业的外资监管限制,或法规及解释未来发生变化,公司可能面临严厉处罚或被迫放弃相关业务权益[117] - 中国现行法规对互联网业务外资所有权有限制,公司在线基金分销平台鸿点已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6月[118] - 中国现行法规对境内保险经纪业务外资企业有严格要求,虽部分要求已取消,但公司子公司能否从事该业务仍不确定,北京麦芬已获得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119] - 中国现行法规对基金分销业务外资企业虽无明确限制,但实践中公司子公司申请基金分销许可证困难,北京鸿点已获得相关许可证[121] - 公司依赖与可变利益实体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开展业务,这些安排在提供运营控制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可变利益实体或其股东可能不履行合同义务[125] - 公司与可变利益实体及其股东的合约安排可能无法确保对业务运营的有效控制,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126] - 可变利益实体或其股东不履行合约义务,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可能需承担高昂成本和资源来执行安排[127] - 合约安排受中国法律管辖,中国法律体系的不确定性可能限制公司执行这些安排的能力,仲裁结果也存在不确定性[128] - 可变利益实体的股东可能与公司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公司目前除行使购买选择权外,无其他解决冲突的安排[130][131] - 合约安排可能受到中国税务机关审查,若被认定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可能导致公司税务负担增加,影响财务状况[132] - 若可变利益实体破产或进行清算,公司可能失去对重要资产的使用和受益权,影响业务运营[133] - 中国经济、政治或社会条件及政府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自2010年中国经济增速逐渐放缓,2020年新冠疫情冲击严重[135][137] - 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限制公司的法律保护,在线消费金融和财富管理行业相关法规不断发展,可能影响公司业务[138][13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对公司当前的公司结构、治理和业务运营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若合约安排被视为无效或违法,公司业务将受重大影响[142][145] - 公司依赖中国子公司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现金和融资需求,子公司支付能力受限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47] - 外资企业需每年从累计税后利润中至少提取10%作为法定储备基金,直至该基金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148] - 2016年四季度中国实施资本管控措施,未来或加强管控,公司中国子公司股息分配可能受更严格审查[149] -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大且难预测,公司大部分收入和成本以人民币计价,汇率波动或对公司经营和美国存托股票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51] - 公司需按员工工资一定比例为员工福利计划缴费并代扣个人所得税,若未足额缴纳,可能面临罚款,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157] - 外国投资者收购中国公司程序复杂,公司通过收购扩张业务可能受限[159] - 中国居民境外投资需按规定注册,若股东未完成注册,公司中国子公司利润分配和增资可能受限,公司可能面临法律责任[160] - 中国子公司向香港子公司支付股息,若符合条件可享受5%的预扣税优惠税率,否则按10%征收,公司能否享受优惠不确定[166]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若无合理商业目的,中国税务机关有权重新评估,转让收益最高按10%征收预扣税[167] - 公司涉及中国应税资产的交易可能需按规定申报和纳税,可能耗费资源,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168] 公司治理与上市相关 - 公司首席执行官魏伟自2019年9月开始休病假,董军当选新董事长并担任代理首席执行官,魏伟未确定返回日期[88] - 非美国公司若某一纳税年度75%或以上的总收入为“被动”收入,或50%或以上的资产(按季度平均值计算)产生或用于产生被动收入,将被归类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181] - 公司认为分期付款销售业务的收入和资产在PFIC规定下被视为被动收入和资产,基于当前情况,公司很可能在2019年12月31日结束的纳税年度被归类为PFIC[184] - 若美国持有人持有公司ADS或普通股期间公司被归类为PFIC,该持有人在出售或处置ADS或普通股时可能需缴纳大幅增加的美国联邦所得税[185] - 公司董事会有权在无需股东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发行优先股,这可能导致ADS价格下跌,并对普通股和ADS持有人的投票权及其他权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86] - 公司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股东通过美国法院保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可能有限[188] - 开曼群岛豁免公司的股东在开曼群岛法律下一般无权检查公司记录或获取股东名单[189] - 公司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可用资金和未来收益用于业务发展,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现金股息[179] - 公司作为新兴成长公司,可豁免2002年《萨班斯 - 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审计师认证要求,直至2018年10月24日起的第五周年[192] - 公司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豁免美国国内上市公司适用的部分证券规则和条例,如无需提交10 - Q季度报告、8 - K当前报告等[195] - 公司需在每个财年结束后四个月内提交20 - F年度报告,按季度通过新闻稿公布业绩,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6 - K表格[196] - 公司ADS持有人投票权受存托协议限制,可能无法行使A类普通股投票权,存托人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投票[197][199] - 公司ADS存托人在认为非法或不切实际时,可不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