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与募资情况 - 2019年3月29日,公司美国存托股票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开始交易,首次公开募股扣除承销佣金和发行费用后净收益约2240万美元[182] 各业务线交易总额数据 - 2021和2022财年,公司财富管理产品分销交易总额分别为181亿元人民币和141亿元人民币(21亿美元)[186] - 2022财年公司公开募集基金产品交易价值130.70694亿元人民币(19.51403亿美元),收入1.09938亿元人民币(1641.3万美元)[193] - 2022财年公司私募基金产品交易价值10.1604亿元人民币(1.51691亿美元),收入6160.3万元人民币(919.7万美元)[193] - 2022财年公司分销约1484只公开募集基金产品,交易总额131亿元人民币(20亿美元),机构客户贡献交易价值15亿元人民币[194] - 2022财年公司分销25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总交易价值为10亿元人民币(2亿美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私募基金产品期末余额为45亿元人民币(7亿美元),公司按年末客户募集资金总额的1%收取佣金,部分基金可获约25%的业绩报酬[198] - 2022财年财富管理业务各产品交易总额为140.87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募基金产品交易额为130.71亿元人民币,占比92.8%,对应美元为19.51亿美元[374] - 2022财年财富管理业务中,私募基金产品交易额为10.16亿元人民币,占比7.2%,对应美元为1.52亿美元[374] 各业务线保费与委托资产数据 - 2022财年,公司保险咨询服务促成的保险合同保费达5690万元人民币[186]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信托咨询服务协助客户设立信托基金,委托资产约10亿元人民币[186] 公司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2022财年公司净收入为1.887亿元人民币(2820万美元),2021财年为1.912亿元人民币[187] - 2022财年公司经营亏损7410万元人民币(1110万美元),2021财年亏损7320万元人民币[187] - 2022财年公司税前净亏损6160万元人民币(920万美元),2021财年为5570万元人民币[187] - 2022财年总运营成本和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从138.3%微升至139.3%[354] - 2022财年净收入为1.887亿元(2820万美元),低于2021财年的1.912亿元[352] - 2022财年经营亏损7410万元(1110万美元),高于2021财年的7320万元[352] - 2022财年所得税前净亏损6160万元(920万美元),高于2021财年的5570万元[352] - 2020 - 2022财年总净收入分别为12.95亿元、19.12亿元、18.87亿元人民币,占比均为100%,2022年对应美元为2817.8万美元[365] FOF系列基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管理的FOF系列基金中,合璧FoF系列有2只基金,睿选FoF系列1只基金已全部赎回,璟恒FoF系列有4只基金在管理,百利新FoF系列有8只基金在管理[201][204] - 公司管理的FOF系列基金收费结构为:合璧FoF系列管理费1.2%、认购费1.0%、附带权益0 - 10.0%、门槛收益率8.0%;睿选FoF管理费1.4%、认购费1.0%、附带权益0 - 15.0%、高水位线;璟恒FoF系列管理费1.0% - 1.5%、认购费1.0%、附带权益0 - 15.0%、门槛收益率5.0% - 6.0%;百利新FoF系列管理费1.0% - 1.5%、认购费0 - 1.0%、附带权益0 - 20.0%、门槛收益率5.0% - 6.0%[203]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管理服务下的FOF资产管理规模(AUM)从2021年6月30日的11亿元人民币降至9.422亿元人民币(1.407亿美元)[207][208]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私募FOF产品数量增至34个[228]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管理14只FoFs产品[231]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管理14只FoF,资产管理规模总计9.422亿元(1.407亿美元)[360] 各业务线收入数据 - 2022财年公司从保险代理合作伙伴处获得约940万元人民币(140万美元)服务费用收入,2021财年为110万元人民币,2022财年客户保险咨询服务保费达5690万元人民币[210] - 2022财年公司信托咨询服务收入为190万元人民币(30万美元),期间为客户设立86个信托账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客户信托咨询服务委托资产总值达10亿元人民币[211] - 2022财年财富管理业务净收入为1.72亿元人民币,占比90.9%,对应美元为2561万美元[365] - 2022财年资管业务净收入为589万元人民币,占比3.1%,对应美元为87.9万美元[365] - 2022财年咨询及其他服务净收入为1131万元人民币,占比6.0%,对应美元为168.9万美元[365] - 2022财年财富管理业务中,分销佣金收入为1.68亿元人民币,占比98.2%,对应美元为2515.4万美元;业绩费收入为305.2万元人民币,占比1.8%,对应美元为45.6万美元[368] - 2022财年财富管理业务中,公募基金产品收入为1.1亿元人民币,占比64.1%,对应美元为1641.3万美元[372] - 2022财年财富管理业务中,私募基金产品收入为6160.3万元人民币,占比35.9%,对应美元为919.7万美元[372] - 2022财年私募基金产品净收入从4770万元增至6160万元(920万美元)[363] - 2022财年业绩费从2021财年的1.6万元人民币增至310万元人民币,对应美元从0增至50万美元[366] 公司内部资金往来情况 - 2022财年合并VIE向普益咨询支付咨询服务现金1391.8万元人民币(207.8万美元),向普益达科支付技术服务现金277.2万元人民币(41.4万美元),向普益咨询支付办公租赁及其他服务现金113.9万元人民币(17万美元)[212] - 2022财年普益咨询向合并VIE支付数字营销和IT相关服务现金240万元人民币(35.8万美元)[212] - 2022财年权益子公司向合并VIE提供公司间预付款7678.9万元人民币(1146.4万美元),合并VIE偿还7031.1万元人民币(1049.7万美元)[212] - 2022财年合并VIE向权益子公司提供公司间预付款2.14052亿元人民币(3195.7万美元),权益子公司偿还2.38452亿元人民币(3560万美元)[212] - 2020 - 2022财年,子公司因咨询服务从合并VIE收到现金分别为300万元、2520万元和1390万元[213] - 2020 - 2022财年,子公司因技术服务从合并VIE收到现金分别为0元、180万元和280万元[213] - 2020 - 2022财年,子公司因办公租赁及其他服务从合并VIE收到现金分别为0元、160万元和110万元[213] - 2020 - 2022财年,合并VIE从子公司收到数字营销和IT相关服务现金分别为5880万元、1820万元和240万元[213] 公司运营相关数据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微信公众号关注者超30万[218]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有37个分支机构,覆盖24个省市和数百个城市[219]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种子客户数量从2021年的3.8万降至约2.6万,每个种子客户的活跃客户数从10.1增至13.1[220] - 2022财年,通过内部财务顾问积累的私募资金交易价值为8730万元[221]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135家财富管理工作室合作[222] - 2022财年,公司升级核心应用程序并完成转型,推出4只新的公募基金组合产品[233]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有552名员工,其中投资顾问289人,占比52.4%;内部财务顾问83人,占比15.0%;管理和行政人员56人,占比10.1%;技术部门87人,占比15.8%;风险管理7人,占比1.3%;资产管理30人,占比5.4%[234][235] - 公司持有55件注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2件注册商标和19个注册域名[237] -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与135家财富管理工作室建立合作[356]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种子客户约26000人,活跃种子客户24114人,占比93.8%[357] - 2022财年财富管理服务约98.6%的销售由种子客户产生[357] 基金业务相关法规要求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申请相关牌照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至少10名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基金从业资格[247]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设立分支机构需满足连续完整从事基金销售业务超过三个财年,且最近一个财年的基金日均销售数量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254] - 资管资格机构和分销公募基金余额(不含货币市场基金)不少于10亿元的基金分销机构可申请公募基金咨询业务资格[257] - 基金分销商应根据投资者不同风险承受能力和产品或服务不同风险程度,向合适投资者分销或提供合适产品[258] -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完成后,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业协会提交相关信息,若两次未及时更新信息,将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暂停新产品备案[263] - 独立基金分销商若分销公募基金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产品,需在《分销商措施》生效两年内完成整改[265] - 私募基金产品合格投资者总数不得超过200人[266] - 自2022年9月3日起,所有私募投资基金申请人应按更新后的登记文件清单提交文件[268] - 2020年12月30日起施行的规定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分销商或其员工分销私募基金时不得有多种违规行为[269] 公司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8月30日发布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于2017年9月结束[27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颁布,2020年11月11日修订,2021年6月1日生效[27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颁布,2019年4月23日修订,2019年11月1日生效,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可续展的10年[274] -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于2017年8月24日颁布,2017年11月1日生效[276] - 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订外资企业相关法律,2016年10月1日起,不涉及特殊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只需备案[279]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于2019年12月30日颁布,2020年1月1日生效[27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2020年1月1日生效[28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最近一次修订于2008年8月5日[282] - 2015年6月1日生效的《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规范了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使用[284] - 国内实体向境外实体汇出利润时,银行需核查利润分配董事会决议、税务备案记录原件和审计财务报表,且国内实体需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85] - 非投资类外商投资企业满足不违反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国内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等条件,可用资本金进行国内股权投资,资金不得用于超经营范围支付等用途[286] - 外商投资企业外债上限按商务部批准项目总投资与注册资本差额计算,或按净资产两倍计算,2018年1月11日后按净资产两倍计算[288][289] - 2021年1月7日,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通知将乘数从1.25降至1[289] - 中国外商独资投资企业需从留存利润中支付股息,每年至少将10%留存利润分配至储备基金,直至达到注册资本的50%[290] - 2014年7月,境内居民或实体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需向外汇局或其分支机构登记,重大事项变更需更新登记[291] -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若新规生效,需在申请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所需文件[293] - 境内居民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向外汇局或其分支机构登记,通过境内代理机构和境外受托机构办理相关事宜[294] - 境内企业和境外有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企业为居民企业,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95] - 2009年和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件明确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认定为居民企业标准及所得税管理办法[296] - 中国居民企业向非中国股东支付股息时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预提税[297]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若海外控股公司所在税收管辖区有效税率低于12.5%或不对居民境外所得征税,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298]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应税资产,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纳税义务人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中国企业所得税[299] -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原16%的税率调整为13%,
Highest Performances Holdings Inc.(HPH) - 2022 Q4 - Annual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