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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est Performances Holdings Inc.(H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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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普亿方申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数字档案管理专利,提高数字档案的管理效率
搜狐财经· 2025-04-10 11:37
公司专利技术 - 公司申请了一项基于区块链的数字档案管理方法及系统专利,公开号CN 119782258 A,申请日期为2025年3月 [1] - 专利技术通过预设编号规则、哈希函数和区块映射构建区块链,防止数字档案被篡改与伪造 [1] - 技术可生成交易表单和附加块,将增量数据链接到区块链,降低数据处理量并提高管理效率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北京市,主要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 - 公司注册资本3050 5952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50 5952万人民币 [2] - 公司对外投资83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690次 [2] 公司知识产权 - 公司拥有商标信息25条,专利信息13条 [2] - 公司拥有行政许可8个 [2]
华普亿方申请基于大模型的职业测评专利,能够提高测评的准确性
搜狐财经· 2025-03-30 14:24
文章核心观点 北京华普亿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基于大模型的职业测评方法”专利,该专利能增强测评灵活性与结果可靠性,公司在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领域有一定业务布局与成果[1][2] 公司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北京市,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 [2] - 企业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3050.5952万人民币 [2] - 公司共对外投资83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693次 [2] - 公司有商标信息25条,专利信息11条,拥有行政许可8个 [2] 专利信息 - 公司申请“基于大模型的职业测评方法”专利,公开号CN 119692842 A,申请日期为2024年11月 [1] - 该专利适用于职业测评技术领域,通过确定明确片段、目标片段和区别项,能确定情景题和关联题答案,比对自我评价偏差,增强测评灵活性和结果可靠性 [1]
HPH Announces Change to the Board of Directors
GlobeNewswire News Room· 2024-11-26 06:0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宣布Youjie Kong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11月25日辞去董事会董事职务,且其辞职与公司运营、政策或实践方面无分歧 [1][2] 公司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10年,前身为Puyi Inc,2024年3月13日更名以反映战略转型,愿景是成为领先的智能技术驱动的家庭和企业服务提供商,使命是通过技术智能和资本投资提升全球家庭生活质量 [3][4] - 公司专注于资产配置、教育游学、医疗养老和家庭治理等领域,投资具有全球潜力的优质企业 [3] - 公司目前持有中国两家领先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控股权,分别是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科技驱动型独立金融服务平台AIX Inc和独立财富管理服务提供商Puyi Fund Distribution Co., Ltd [4]
HPH Announces Receipt of Minimum Bid Price Notice from Nasdaq
GlobeNewswire News Room· 2024-11-23 06:00
公司收到纳斯达克通知情况 - 公司Highest Performances Holdings Inc. (NASDAQ: HPH)于2024年11月21日收到纳斯达克上市资格部门工作人员的书面通知 在过去35个连续工作日公司美国存托股票(ADSs)的收盘价低于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450(a)(1)规定的每股1.00美元的最低出价要求[1] 合规期限相关 - 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5810(c)(3)(A) 公司有180个日历日即到2025年5月20日的合规期以重新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 如果在180天合规期内的任何时候公司ADSs的收盘价达到每股1.00美元或更高且持续至少10个工作日 纳斯达克将向公司提供合规书面确认 此事将结束[2] - 如果公司到2025年5月20日未能重新合规 在纳斯达克工作人员决定的前提下 如果公司满足公众持股的市值持续上市要求和所有其他初始上市标准(最低出价要求除外) 公司可能有资格获得额外180天的合规期 在此情况下公司需要提供其在第二个合规期内纠正缺陷的意向书面通知 必要时进行反向股票分割[3] 通知对公司业务影响 - 纳斯达克通知信对公司的业务运营没有影响 公司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重新合规[4]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10年 前身为Puyi Inc. 愿景是成为智能技术驱动的家庭和企业服务的领先提供商 使命是通过技术智能和资本投资两大驱动力提高全球家庭的生活质量 致力于投资具有全球潜力的高质量企业 重点关注资产配置、教育和游学、医疗保健和养老以及家庭治理等领域[5] - 公司目前在中国持有两家领先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控股权 一是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技术驱动型独立金融服务平台AIX Inc. 二是独立财富管理服务提供商Puyi Fund Distribution Co. Ltd.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更名为Highest Performances Holdings Inc.以反映其战略转型[6]
HPH Files Annual Report on Form 20-F on November 15, 2024
GlobeNewswire News Room· 2024-11-16 09:0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2024财年年度报告 [1]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10年,前身为普益集团,2024年3月13日更名以体现战略转型 [2][3] - 愿景是成为领先的智能技术驱动型家庭和企业服务提供商,使命是通过技术智能和资本投资提升全球家庭生活质量 [2] - 专注于资产配置、教育游学、医疗养老和家庭治理等领域,投资具有全球潜力的优质企业 [2] - 持有两家中国领先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控股权,分别是纳斯达克上市的科技驱动型独立金融服务平台AIX公司和独立财富管理服务提供商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 报告信息 - 2024财年年度报告包含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 [1] - 可在SEC网站和公司投资者关系页面查看报告,股东可免费索取纸质版 [1]
Highest Performances Holdings Inc.(HPH) - 2024 Q4 - Annual Report
2024-11-15 20:54
公司上市与名称变更 - 2019年3月29日公司ADS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首次公开募股净收益约2240万美元[123] - 2024年3月13日公司股东批准将公司名称从普益集团更改为Highest Performances Holdings Inc.,股票代码同时变更为“HPH”[123][125] 股权交易与收购 - 2023年12月公司与AIX部分股东完成股份交换交易,获得AIX 50.10%股权,截至2024年6月30日持股比例增至51.65%[125] - 2023年12月将泛华普益15.4%的股份转让给北京泛联投资有限公司[123] - 2018年7月普益资产收购深圳前海中惠惠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2020年12月将其出售给第三方[123] - 2023年3月将深圳普益众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给第三方[123] - 2023年12月27日,公司与AIX股东达成股份交换协议,以284,113,314股HPH新股换568,226,628股AIX普通股,交换比例为2:1;2023年12月31日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AIX约50.10%股权,截至2024年6月30日增至51.65%[175] - 2023年12月22日,公司与AIX达成股份回购协议,回购其持有的4.46%(4,033,600股)HPH股权;同时,公司出售普益基金15.41%股权,获4,033,600股HPH股权及约1050万元人民币现金;交易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176] - 2022年6月30日,普益咨询行使独家选择权,购买了杨远芬持有的普益博汇0.96%的股权[261][26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持有AIX 51.65%的股权[260] 业务板块收入占比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年,保险代理业务成为公司最大业务板块,占净收入的75.9%[13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年,寿险业务收入占总净收入的69.8%[13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年,非寿险业务收入占总净收入的6.1%[134] - 理赔调整业务净收入占2024财年总净收入的18.7%[137] - 财富管理业务净收入占2024财年总净收入的5.3%[138] - 2024财年保险经纪业务收入约占公司总净收入的6%[281] - 2024财年Sinatay占公司总净收入的11.2%[283] 基金业务数据 - 2024财年公开募集基金产品交易价值为256亿人民币(35亿美元),收入为47363万人民币(6517万美元)[141] - 2024财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交易价值为7182.2万人民币(988.3万美元),收入为9625万人民币(132.4万美元)[141] - 2024财年公司共分销约1547只公开募集基金产品,机构客户贡献交易价值215亿人民币[14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开募集基金产品期末余额为216亿人民币(30亿美元)[142] - 2024财年公司分销9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交易价值为7182.2万人民币(988.3万美元)[14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私募基金产品期末余额为9亿人民币(1亿美元)[143] - 私募基金产品可获年化1.0%的佣金,部分基金可获约25%的业绩报酬[143] - 2024财年机构客户购买公司公募基金产品的交易价值达215亿元人民币[281] - 2024财年公司财富管理服务收入的16.9%来自私募基金产品[281] - 2024财年公司私募基金产品净收入从2023财年的2570万元人民币降至960万元人民币(130万美元)[281] - 2024财年公司资产管理服务净收入从2023财年的200万元人民币降至70万元人民币(9.3万美元)[281] - 公募基金产品2024财年收入为4740万元人民币(650万美元),较2023财年的6930万元人民币减少2190万元人民币,降幅31.6%,交易价值从57亿元降至41亿元,降幅28.1%[319] - 私募基金产品2024财年净收入为970万元人民币(130万美元),较2023财年的2570万元人民币减少1600万元人民币,降幅62.3%,交易价值从2.038亿元降至7180万元,降幅64.8%[319] 业务网络与客户数据 - AIX通过全国超73559名保险代理人的广泛网络提供保险代理服务[12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保险中介服务业务线下分销和服务网络包括1个保险销售和服务集团、2个全国经营许可证保险机构、6个区域机构、2个保险经纪公司和2个理赔公司,有73,559名注册独立销售代理和2,457名内部理赔员,分布在23个省的588个销售点和31个省的69个理赔服务点,还连接963个机构平台用户[152] - 2024财年,财富管理业务分支网络有13个办事处,覆盖23个省/直辖市和数百个城市[15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种子客户数量从2023年6月30日的23,000名降至约22,000名[156] - 2024财年,最大单一种子客户通过100个客户贡献总销售额的0.6%,前五大种子客户通过851个客户贡献总销售额的2.7%[156] - 为激励种子客户销售公募基金产品,提供约0.2%的年佣金;销售私募基金产品,提供0.1% - 1.3%的佣金[15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服务约1810万购买保险或财富管理产品的个人客户,其中约320万购买至少一份长期人寿保险,超1510万购买至少一份财产和意外险,约70万购买至少一份财富管理产品[16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开放平台与963家非关联渠道合作伙伴合作[16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与中国149家保险公司建立业务关系,其中分销保险产品与57家人寿保险公司、10家健康和养老保险公司、27家财产和意外险公司有未到期合同,提供理赔服务与211家保险公司和289家其他机构有业务关系[16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从中国118家公募基金公司获取财富管理产品,约有10911只公募基金产品[168] - 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无单一购买保险或财富管理产品的个人客户占公司净收入超1%[16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种子客户约22000人,活跃种子客户18036人,占比84.6%[286] - 2024财年公司财富管理服务约99.9%的销售由种子客户完成[286] 公司内部交易资金往来 - 2022 - 2024年,合并可变利益实体向子公司支付咨询服务现金分别为13,918千元、10,478千元、17,299千元(2024年为1,528千美元)[149] - 2022 - 2024年,合并可变利益实体向子公司支付技术服务现金分别为2,772千元、5,300千元、6,900千元(2024年为949千美元)[149] - 2022 - 2024年,子公司向合并可变利益实体支付数字营销和IT相关服务现金分别为2,400千元、0千元、24,659千元(2024年为3,393千美元)[149] - 2022 - 2024年,子公司向合并可变利益实体的公司间预付款分别为76,789千元、19,927千元、58,090千元(2024年为7,993千美元)[149] - 2022 - 2024年,合并可变利益实体偿还公司间预付款分别为70,311千元、16,755千元、78,227千元(2024年为10,764千美元)[149] 公司资产与知识产权 - 公司持有104件注册计算机软件版权、144件注册商标和41个注册域名[171] 公司业务体系与应用 - 公司建立评估产品供应商和待分销产品的双轨评估体系,从投资经验和能力、诚信和信誉、内部控制等方面评估[160] - 公司开发集成IT基础设施,包括保险代理服务的核心应用、数字运营平台等多个功能模块[161] - 公司推出财富管理业务核心应用普益基金,提供基金产品信息和在线交易处理服务[164] 公司业务销售对象 - 公司通过AIX销售和服务网络,主要向个人客户销售人寿和非人寿保险产品,向机构客户少量销售商业保险产品[166] 公司投资合作相关 - 2024年2月2日,公司与White Group达成框架协议,White Group及其合作伙伴拟向公司投资至多5亿美元;后续双方又签订多份补充协议;截至报告日,公司决定终止合作[177] - 2024年4月16日,公司与GEM签订股份购买协议,可发行出售至多价值5亿美元(可增至10亿美元)的普通股;投资期3年内,公司可自主控制提款时间和金额,无最低提款义务;需向GEM支付1.8%承诺费,向Wilson - Davis & Company支付0.2%费用;截至报告日,未提款[178] 保险行业监管规定 - 设立全国性专业保险代理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区域性为2000万元人民币[188] - 专业保险机构需在获业务许可证20天内,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缴存保证金,一年期职业责任保险每次事故最低赔偿100万元,累计赔偿不低于1000万元及上一年核心业务总收入;若缴存保证金,按注册资本5%缴存[189] - 业务范围不限注册所在省的保险经纪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业务范围限于注册地的为1000万元[191] - 合伙制保险公估公司至少有2名公估师,2/3的合伙人应是有至少3年公估工作经验且近3年无公估行政处罚记录的公估师;公司制至少有8名公估师,至少2名股东且2/3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公估师[193] - 全国性保险公估公司开展业务至少有200万元营运资金,区域性至少有100万元[193] - 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注册资本至少1亿元[194] - 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至少有5家子公司,其中至少2家专业保险中介公司贡献集团总收入至少50%[194] - 专业保险机构发生特定情况,需在5天内向银保监会报告并公开披露[189] - 保险经纪公司发生特定事项,需在5天内向银保监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开披露[191] - 保险公估公司在决议变更通过之日起5天内,特定情况需向银保监会提交书面报告[194] - 保险公估业务每个案件至少指定2名公估从业人员,公估报告至少由2名参与公估活动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194] - 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变更股权结构超5%或股东持股超5%等情况,需在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及其当地机构提交书面报告[195] - 2020年12月7日颁布、2021年2月1日生效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取代2015年7月22日发布、10月1日生效的暂行办法[195] - 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比率需达120%且核心偿付能力比率连续四个季度不低于75%等[198] - 申请审批或分销缴费期超10年的人寿保险和保险期超10年的年金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比率需连续四个季度超150%且核心偿付能力比率不低于100%等[198] - 销售缴费期超10年的人寿保险和保险期超10年的年金保险产品的保险中介需有超三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验等[198] - 2023年9月29日发布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于2024年3月1日生效[198] - 保险销售后需在30天内通知投保人销售人员离职或代理合作终止[202] 基金行业监管规定 - 公开募集基金产品销售由注册基金管理人或持牌基金销售机构进行,销售机构需向潜在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投资风险[204] - 2020年8月28日颁布、10月1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取代《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4]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申请相关牌照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至少十名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204]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设立分支机构需连续完整从事基金销售业务超3个财年,且上一财年基金日均销售规模不少于100亿元[206] - 有资管资格机构和公募基金销售余额(不含货币市场基金)不少于100亿元的基金销售机构可申请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资格[206] - 2019年10月25日,证监会基金机构监管部发布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通知[206]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若销售公募基金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基金产品,需在《基金销售机构管理办法》生效日起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有序降低相关产品余额,期限到达后仅能为现有产品提供服务[213] - 私募基金产品合格投资者总数不得超过200人,销售机构需在销售前评估投资者资格[213] - 2022年6月2日,中基协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设置三个月过渡期,自2022年9月3日起,所有申请人需按更新后的登记文件清单提交文件,备案关注要点立即生效[213] - 2023年9月28日,中基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2号——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原相关规则废止[213] - 2020年12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并同日生效,规定了基金销售禁止行为[215] - 2024年4月30日,中基协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8月1日生效,规定私募基金初始募集门槛为1000万元,后续基金规模为500万元,投资者份额锁定期不少于三个月,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同一资产投资不超基金净资产25
Highest Performances Holdings Inc.(HPH) - 2023 Q4 - Annual Report
2023-09-25 22:15
公司上市与融资 - 2019年3月29日,公司美国存托股票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开始交易,首次公开募股扣除承销佣金和发行费用后净收益约2240万美元[231] 财富管理产品分销业务数据 - 2022和2023财年,公司财富管理产品分销交易总额分别为141亿元人民币和113亿元人民币(16亿美元)[235] 信托咨询服务业务数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信托咨询服务协助客户设立信托基金,委托资产约41亿元人民币[23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协助366个富裕家庭客户设立信托账户,委托资产达41亿元人民币[238] - 2023财年信托咨询服务产生收入780万元人民币(110万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为客户设立366个信托账户,客户委托资产总值达41亿元人民币[270] 公司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2023财年净收入为1.144亿元人民币(1580万美元),2022财年为1.887亿元人民币[237] - 2023财年运营亏损5880万元人民币(810万美元),2022财年亏损7410万元人民币[237] - 2023财年所得税前净亏损降至3500万元人民币(480万美元),2022财年为6160万元人民币[237] 基金产品业务数据 - 2023财年,公开募集基金产品交易价值111.23亿元人民币(15.34亿美元),收入6927.3万元人民币(955.3万美元);私募基金产品交易价值2.04亿元人民币(2809.8万美元),收入2574万元人民币(355万美元)[243] - 2023财年,公司分销约1546只公开募集基金产品,交易总额111亿元人民币(15亿美元),其中机构客户贡献54亿元人民币[244]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分销的公开募集基金产品期末余额为72亿元人民币(10亿美元)[244] - 2023财年公司分销14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总交易价值为2.038亿元人民币(2810万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私募产品未偿期末余额为15亿元人民币(2亿美元)[249] 基金业务佣金规则 - 公司从基金经理处获得的佣金为财年末从客户处筹集的总资本余额的年化1.0%,对于某些基金,公司通常有权获得基金经理在基金赎回后实现的业绩费的约25%[249] - 为激励销售公募基金产品,公司提供约0.2%的年佣金;私募产品佣金率为0.1% - 1.3%[284] FoF系列产品管理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管理的FoF系列包括合璧、璟恒和百利新,各系列管理费率、认购费率、附带权益和门槛收益率不同,如合璧FoF系列管理费率为1.2%,认购费率为1.0%,附带权益为0 - 10.0%,门槛收益率为8.0%[255][257][258][260] - 公司资产管理服务下FoF的AUM从2022年6月30日的9.422亿元人民币降至2023年6月30日的5.419亿元人民币(7470万美元)[267]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管理10个FoFs产品[293]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 2021 - 2023年,VIE向普益咨询支付咨询服务现金分别为2.5151亿元、1.3918亿元、1.0478亿元人民币(1445万美元)[271] - 2021 - 2023年,VIE向普益达科支付技术服务现金分别为1750万元、2772万元、5300万元人民币(731万美元)[271] - 2021 - 2023年,VIE向普益咨询支付办公租赁及其他服务现金分别为1596万元、1139万元、1064万元人民币(147万美元)[271] - 2021 - 2022年,普益咨询向VIE支付数字营销及IT相关服务现金分别为1.8162亿元、2400万元人民币[271] - 2021 - 2023年,子公司向VIE提供公司间预付款分别为6.4193亿元、7.6789亿元、1.9927亿元人民币(2748万美元)[271] - 2021 - 2023财年,子公司因提供咨询服务从VIE收到现金分别为2.52亿、1.39亿和1.05亿元人民币[273] - 2021 - 2023财年,子公司因提供技术服务从VIE收到现金分别为180万、280万和530万元人民币[273] 公司市场与客户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微信公众号有超30万粉丝[278]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种子客户数量从2022年的2.6万降至约2.3万[280] - 2023财年,最大单一种子客户通过9个客户贡献总销售额的0.8%,前五大种子客户通过786个客户贡献总销售额的2.9%[280] 公司业务课程情况 - 2023财年,公司推出408门新课程共72小时,服务应用“普益商学院”现有1493门课程,超417小时[283]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模式 -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与持牌基金经理合作,将基金管理服务构建为咨询服务[294] 公司员工构成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有288名员工,其中投资顾问166人占比57.7%,管理和行政人员33人占比11.5%,技术部门64人占比22.2%,风险管理5人占比1.7%,资产管理20人占比6.9%[303][304] 公司知识产权情况 - 公司持有60件注册计算机软件版权、12件注册商标和19个注册域名[308] 基金业务牌照与资格要求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申请相关牌照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至少10名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基金从业资格[317]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设立分支机构需连续完整从事基金销售业务超3个财年,且最近财年基金日均销售数量不少于100亿人民币[325] - 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要求,有资管资格机构和分销公募基金余额(不含货币市场基金)不少于100亿元的基金分销机构可申请业务资格[329] 公司IT系统建设情况 - 公司开发了集成IT基础设施,包括核心应用普益基金、基于网络的机构主系统、在线客户服务系统等[296][297][298] - 公司开发并优化“i Financial Planner”智能业务应用,添加了TAMP资产配置系统[299] - 公司运营内部数据管理系统,收集分析客户行为、偏好和交易数据以精准营销[300] - 公司将定制或商用业务系统与OA系统、财务系统等结合以提高运营效率[301] 公司保险与保障情况 - 公司参与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障计划,为董事会和高管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309] 公司法律诉讼情况 - 公司目前没有可能对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或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司法、行政或仲裁程序[310] 公司人员资质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泛华普益共有214名合格基金专业人员[333] 公司业务许可情况 - 泛华普益通过VIE子公司开展公募基金分销业务,其于2013年获证监会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于2017年3月9日最新一次续期[333]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定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要求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且合格投资者总数不超过200人[340]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初始募资及后续基金规模门槛为1亿元人民币[346]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单一资产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5%[346]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需有6个月或以上锁定期(专业投资者除外)[346] 基金行业相关政策法规(2016 - 2022) - 2016年4月15日,中基协发布办法,规定独立基金分销商开展私募业务需获许可,且不得从事其他业务,违规需两年内整改[339] - 2020年12月30日,证监会发布规定,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分销商在分销私募基金时的禁止行为[344] - 2019年12月23日,中基协明确私募基金应针对合格投资者并私募募资,对特定形式投资需穿透核查[342] - 2022年5月10日,中基协发布规则,规范公募基金分销机构,强调从业者信托责任等[335] - 2022年5月20日,证监会发布办法,6月20日生效,旨在规范公募基金管理活动等[336] - 2022年6月2日,中基协发布通知,为确保平稳过渡设置三个月过渡期,自2022年9月3日起,所有申请人应按更新后的文件清单提交文件[342] 2023年基金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3项配套指引于2023年2月24日颁布,5月1日生效[347]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于2023年7月9日颁布,9月1日生效[349]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于2023年1月12日颁布,3月1日生效[350] 外商投资相关政策法规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于2019年12月30日颁布,2020年1月1日生效[359] - 《外商投资法》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2020年1月1日生效[361] -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于2019年12月26日颁布,2020年1月1日生效[361] - 2019年10月23日起,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满足一定条件可使用资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资金不得用于超经营范围支付等用途[366] 企业储备金相关规定 - 中国公司需从税后利润中提取至少10%作为一般储备,直至累计储备达到注册资本的50%(除非外资法律另有规定)[357] - 外商独资企业每年需从留存利润中提取至少10%作为储备基金,直至储备达到注册资本的50%[372] 企业利润汇出与外债管理规定 - 2017年1月26日,外管局发布通知,规定境内实体向境外实体汇出利润时,银行需核查董事会决议、税务申报记录原件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境内实体需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365] - 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外债管理办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贷款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该办法于2015年5月10日部分废止[368] - 2017年1月12日,央行发布通知,规定中国非金融实体的外债上限为公司净资产的两倍[368] - 2021年1月7日,央行和外管局发布通知,将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乘数从1.25降至1[370] - 2022年10月25日,央行和外管局宣布将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调回1.25[370] - 2023年2月10日起实施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需完成相关手续,资金不得用于威胁信息安全等用途[369] 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登记规定 - 2014年7月,外管局发布通知,要求中国居民或实体就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进行登记,并在发生重大事项时更新登记[373] - 2015年6月1日起,中国居民或实体可在合格银行就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进行登记,但此前未按规定登记的补救申请仍由外管局当地分支处理[374] 企业境外上市相关规定 - 《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2023年3月31日生效,旨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376] -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六项监管规则适用指引2023年3月31日生效,规范企业境外上市活动[377] - 已完成境外上市的现有企业目前无需立即备案,后续再融资等需备案[378][379] -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登记[381] 企业税收相关规定 - 居民企业就全球所得按25%统一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82] - 中国居民企业向非中国股东支付股息时需按10%税率代扣代缴预提税[384]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若海外控股公司有效税率低于12.5%或不征收外国收入税,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385] - 《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取代《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中关于间接转让的规定[386]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应税资产,转让方、受让方或直接拥有应税资产的中国实体需向相关税务机关报告[386] - 间接转让所得可能需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转让方/受让方等需按10%税率代扣代缴[386] - 现代服务业全国征收增值税,部分现代服务收入适用6%税率,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389] -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原16%税率调整为13%,原10%税率调整为9%[390] - 印花税税率从0.005%到0.1%[392] -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优惠税率[393] - 符合条件的软件公司自盈利首年起五年内享受税收优惠,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按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394] - 西部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需60%以上收入来自主营业务,普益咨询、普益博汇和重庆丰益符合条件[395] 企业并购与劳动用工相关规定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涉及特定情况需提前通知商务部,特定交易需商务部审查[397][398] - 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数量不得超过员工总数10%,不符合规定的需在2016年3月1日前降至该比例以下[403] - 用人单位需为员工缴纳多项社保基金,未缴纳会被罚款并补缴[404] 公司运营控制模式 - 普益咨询通过合同协议控制运营公司,而非股权或资产收购[401] 网络与数据安全相关政策法规 - 2017年6月1日,中国颁布《网络安全法》,整合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相关法律规定[405] - 2020年3月6日,《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发布,10月1日生效,规定数据收集、存储等要求[407] - 2020年4月13日,CAC等部门颁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0)》,规定网络
Highest Performances Holdings Inc.(HPH) - 2022 Q4 - Annual Report
2022-10-11 21:19
公司上市与募资情况 - 2019年3月29日,公司美国存托股票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开始交易,首次公开募股扣除承销佣金和发行费用后净收益约2240万美元[182] 各业务线交易总额数据 - 2021和2022财年,公司财富管理产品分销交易总额分别为181亿元人民币和141亿元人民币(21亿美元)[186] - 2022财年公司公开募集基金产品交易价值130.70694亿元人民币(19.51403亿美元),收入1.09938亿元人民币(1641.3万美元)[193] - 2022财年公司私募基金产品交易价值10.1604亿元人民币(1.51691亿美元),收入6160.3万元人民币(919.7万美元)[193] - 2022财年公司分销约1484只公开募集基金产品,交易总额131亿元人民币(20亿美元),机构客户贡献交易价值15亿元人民币[194] - 2022财年公司分销25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总交易价值为10亿元人民币(2亿美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私募基金产品期末余额为45亿元人民币(7亿美元),公司按年末客户募集资金总额的1%收取佣金,部分基金可获约25%的业绩报酬[198] - 2022财年财富管理业务各产品交易总额为140.87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募基金产品交易额为130.71亿元人民币,占比92.8%,对应美元为19.51亿美元[374] - 2022财年财富管理业务中,私募基金产品交易额为10.16亿元人民币,占比7.2%,对应美元为1.52亿美元[374] 各业务线保费与委托资产数据 - 2022财年,公司保险咨询服务促成的保险合同保费达5690万元人民币[186]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信托咨询服务协助客户设立信托基金,委托资产约10亿元人民币[186] 公司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2022财年公司净收入为1.887亿元人民币(2820万美元),2021财年为1.912亿元人民币[187] - 2022财年公司经营亏损7410万元人民币(1110万美元),2021财年亏损7320万元人民币[187] - 2022财年公司税前净亏损6160万元人民币(920万美元),2021财年为5570万元人民币[187] - 2022财年总运营成本和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从138.3%微升至139.3%[354] - 2022财年净收入为1.887亿元(2820万美元),低于2021财年的1.912亿元[352] - 2022财年经营亏损7410万元(1110万美元),高于2021财年的7320万元[352] - 2022财年所得税前净亏损6160万元(920万美元),高于2021财年的5570万元[352] - 2020 - 2022财年总净收入分别为12.95亿元、19.12亿元、18.87亿元人民币,占比均为100%,2022年对应美元为2817.8万美元[365] FOF系列基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管理的FOF系列基金中,合璧FoF系列有2只基金,睿选FoF系列1只基金已全部赎回,璟恒FoF系列有4只基金在管理,百利新FoF系列有8只基金在管理[201][204] - 公司管理的FOF系列基金收费结构为:合璧FoF系列管理费1.2%、认购费1.0%、附带权益0 - 10.0%、门槛收益率8.0%;睿选FoF管理费1.4%、认购费1.0%、附带权益0 - 15.0%、高水位线;璟恒FoF系列管理费1.0% - 1.5%、认购费1.0%、附带权益0 - 15.0%、门槛收益率5.0% - 6.0%;百利新FoF系列管理费1.0% - 1.5%、认购费0 - 1.0%、附带权益0 - 20.0%、门槛收益率5.0% - 6.0%[203]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管理服务下的FOF资产管理规模(AUM)从2021年6月30日的11亿元人民币降至9.422亿元人民币(1.407亿美元)[207][208]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私募FOF产品数量增至34个[228]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管理14只FoFs产品[231]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管理14只FoF,资产管理规模总计9.422亿元(1.407亿美元)[360] 各业务线收入数据 - 2022财年公司从保险代理合作伙伴处获得约940万元人民币(140万美元)服务费用收入,2021财年为110万元人民币,2022财年客户保险咨询服务保费达5690万元人民币[210] - 2022财年公司信托咨询服务收入为190万元人民币(30万美元),期间为客户设立86个信托账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客户信托咨询服务委托资产总值达10亿元人民币[211] - 2022财年财富管理业务净收入为1.72亿元人民币,占比90.9%,对应美元为2561万美元[365] - 2022财年资管业务净收入为589万元人民币,占比3.1%,对应美元为87.9万美元[365] - 2022财年咨询及其他服务净收入为1131万元人民币,占比6.0%,对应美元为168.9万美元[365] - 2022财年财富管理业务中,分销佣金收入为1.68亿元人民币,占比98.2%,对应美元为2515.4万美元;业绩费收入为305.2万元人民币,占比1.8%,对应美元为45.6万美元[368] - 2022财年财富管理业务中,公募基金产品收入为1.1亿元人民币,占比64.1%,对应美元为1641.3万美元[372] - 2022财年财富管理业务中,私募基金产品收入为6160.3万元人民币,占比35.9%,对应美元为919.7万美元[372] - 2022财年私募基金产品净收入从4770万元增至6160万元(920万美元)[363] - 2022财年业绩费从2021财年的1.6万元人民币增至310万元人民币,对应美元从0增至50万美元[366] 公司内部资金往来情况 - 2022财年合并VIE向普益咨询支付咨询服务现金1391.8万元人民币(207.8万美元),向普益达科支付技术服务现金277.2万元人民币(41.4万美元),向普益咨询支付办公租赁及其他服务现金113.9万元人民币(17万美元)[212] - 2022财年普益咨询向合并VIE支付数字营销和IT相关服务现金240万元人民币(35.8万美元)[212] - 2022财年权益子公司向合并VIE提供公司间预付款7678.9万元人民币(1146.4万美元),合并VIE偿还7031.1万元人民币(1049.7万美元)[212] - 2022财年合并VIE向权益子公司提供公司间预付款2.14052亿元人民币(3195.7万美元),权益子公司偿还2.38452亿元人民币(3560万美元)[212] - 2020 - 2022财年,子公司因咨询服务从合并VIE收到现金分别为300万元、2520万元和1390万元[213] - 2020 - 2022财年,子公司因技术服务从合并VIE收到现金分别为0元、180万元和280万元[213] - 2020 - 2022财年,子公司因办公租赁及其他服务从合并VIE收到现金分别为0元、160万元和110万元[213] - 2020 - 2022财年,合并VIE从子公司收到数字营销和IT相关服务现金分别为5880万元、1820万元和240万元[213] 公司运营相关数据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微信公众号关注者超30万[218]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有37个分支机构,覆盖24个省市和数百个城市[219]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种子客户数量从2021年的3.8万降至约2.6万,每个种子客户的活跃客户数从10.1增至13.1[220] - 2022财年,通过内部财务顾问积累的私募资金交易价值为8730万元[221]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135家财富管理工作室合作[222] - 2022财年,公司升级核心应用程序并完成转型,推出4只新的公募基金组合产品[233]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有552名员工,其中投资顾问289人,占比52.4%;内部财务顾问83人,占比15.0%;管理和行政人员56人,占比10.1%;技术部门87人,占比15.8%;风险管理7人,占比1.3%;资产管理30人,占比5.4%[234][235] - 公司持有55件注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2件注册商标和19个注册域名[237] -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与135家财富管理工作室建立合作[356]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种子客户约26000人,活跃种子客户24114人,占比93.8%[357] - 2022财年财富管理服务约98.6%的销售由种子客户产生[357] 基金业务相关法规要求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申请相关牌照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至少10名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基金从业资格[247]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设立分支机构需满足连续完整从事基金销售业务超过三个财年,且最近一个财年的基金日均销售数量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254] - 资管资格机构和分销公募基金余额(不含货币市场基金)不少于10亿元的基金分销机构可申请公募基金咨询业务资格[257] - 基金分销商应根据投资者不同风险承受能力和产品或服务不同风险程度,向合适投资者分销或提供合适产品[258] -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完成后,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业协会提交相关信息,若两次未及时更新信息,将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暂停新产品备案[263] - 独立基金分销商若分销公募基金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产品,需在《分销商措施》生效两年内完成整改[265] - 私募基金产品合格投资者总数不得超过200人[266] - 自2022年9月3日起,所有私募投资基金申请人应按更新后的登记文件清单提交文件[268] - 2020年12月30日起施行的规定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分销商或其员工分销私募基金时不得有多种违规行为[269] 公司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8月30日发布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于2017年9月结束[27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1990年9月7日颁布,2020年11月11日修订,2021年6月1日生效[27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颁布,2019年4月23日修订,2019年11月1日生效,商标注册有效期为可续展的10年[274] -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于2017年8月24日颁布,2017年11月1日生效[276] - 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订外资企业相关法律,2016年10月1日起,不涉及特殊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只需备案[279]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于2019年12月30日颁布,2020年1月1日生效[27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2020年1月1日生效[28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最近一次修订于2008年8月5日[282] - 2015年6月1日生效的《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规范了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使用[284] - 国内实体向境外实体汇出利润时,银行需核查利润分配董事会决议、税务备案记录原件和审计财务报表,且国内实体需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85] - 非投资类外商投资企业满足不违反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国内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等条件,可用资本金进行国内股权投资,资金不得用于超经营范围支付等用途[286] - 外商投资企业外债上限按商务部批准项目总投资与注册资本差额计算,或按净资产两倍计算,2018年1月11日后按净资产两倍计算[288][289] - 2021年1月7日,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通知将乘数从1.25降至1[289] - 中国外商独资投资企业需从留存利润中支付股息,每年至少将10%留存利润分配至储备基金,直至达到注册资本的50%[290] - 2014年7月,境内居民或实体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需向外汇局或其分支机构登记,重大事项变更需更新登记[291] -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若新规生效,需在申请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所需文件[293] - 境内居民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向外汇局或其分支机构登记,通过境内代理机构和境外受托机构办理相关事宜[294] - 境内企业和境外有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企业为居民企业,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95] - 2009年和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件明确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认定为居民企业标准及所得税管理办法[296] - 中国居民企业向非中国股东支付股息时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预提税[297]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若海外控股公司所在税收管辖区有效税率低于12.5%或不对居民境外所得征税,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298]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应税资产,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纳税义务人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中国企业所得税[299] -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原16%的税率调整为13%,
Highest Performances Holdings Inc.(HPH) - 2021 Q4 - Annual Report
2021-09-27 18:26
公司上市与融资 - 2019年3月29日公司美国存托股票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开始交易,首次公开募股扣除承销佣金和发行费用后净收益约2240万美元[148] 公募基金业务数据 - 2021财年公司公募基金产品营销推广费用约6450万元,累计客户数量从2020年6月30日的超30万增至超57.9万,客户数量从超26万增至超44.2万,总交易价值从约69亿元增至约171亿元,交易价值余额从约34亿元增至约87亿元,增长154.7%[151] - 2021财年超43万客户购买公司公募基金产品组合,占公募基金产品客户总数约97.4%,交易价值达约119亿元,占公募基金产品总交易价值约69.8%[152] - 2021财年公司公募基金产品销售收入从2020财年的4880万元大幅增长163.4%至1.285亿元,占2021财年总收入的67.2%,而2020财年占比为37.7%[153] - 2021财年,公司分销约1169只公募基金产品,交易总额171亿元(26亿美元),较2020财年增长148.9% [176]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公募基金产品期末余额为87亿元(14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154.7% [176] - 2021财年,公司公开募集基金产品交易总额从69亿人民币增至171亿人民币(26亿美元),净收入从4880万人民币增至1.285亿人民币(1990万美元)[318] - 2021年公募基金产品交易价值从2020年的69亿元增至171亿元人民币(26亿美元),净收入从4880万元增至1.285亿元人民币(1990万美元)[327] - 2019 - 2021年公募基金产品财富管理服务收入分别为916.2万元、4880.9万元、1.28544亿元人民币,占比分别为4.7%、45.9%、72.8% [334] - 2019 - 2021年公募基金产品交易价值分别为36.83193亿元、68.51092亿元、170.52377亿元人民币,占比分别为43.8%、80.6%、94.3% [336] - 2019年公募基金及交易所管理产品佣金成本为725.5万元,占比23.3%[343] - 2020年公募基金及交易所管理产品佣金成本为1068万元,占比33.6%[343] - 2021年公募基金及交易所管理产品佣金成本为1559.3万元,占比35.5%,约合241.6万美元[343] 自动投资管理系统客户数据 - 截至2021年6月30日,使用公司自动投资管理系统的客户数量超19.4万,占总活跃客户约50.2%[155] 公司战略与营销 - 公司战略建立专业理财顾问团队,在经济发达城市设立办公室招募专业人员,目标是为新兴中产阶级和富裕个人及家庭提供财富管理服务[158] - 公司升级种子客户社交电商营销策略,构建涵盖文章、图片、音频和视频的内容系统[160] - 2021财年公司加强种子客户分类策略,淘汰不积极无能力的合作方,培训有能力的精英种子客户成为专业理财顾问并提供奖励机制[162] 公司基础设施与投入 - 过去财年公司升级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包括设置大数据分析平台和智能运营平台,计划投入更多资源升级[163] - 过去财年公司继续投入ESG倡议,设立慈善基金捐赠约2500套校服,还向56名儿童捐赠学习用品[165] 财富管理产品总交易价值 - 2020和2021财年,公司财富管理产品总交易价值分别为85亿和181亿元(28亿美元)[169] 公司净收入与净亏损 - 2020和2021财年,公司净收入分别为1.295亿和1.912亿元(2960万美元),净亏损分别为3360万和4610万元(710万美元)[170] - 公司净收入从2020财年的1.295亿人民币增至2021财年的1.912亿人民币(2960万美元),2021财年净亏损4610万人民币(710万美元),2020财年净亏损3360万人民币[319] - 2019 - 2021年公司总净收入分别为20.3231亿元、12.9483亿元、19.12亿元人民币,占比均为100%,2021年对应美元为2961.3万美元[327]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数据 - 2021财年,公司分销16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交易总额10亿元(2亿美元)[180]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私募产品期末余额为57亿元(9亿美元),较2020年下降15.1% [180] - 公司私募产品按年末客户募集资金总额年化1.0%收取佣金,部分基金可获约25%业绩报酬[180] 企业融资服务收入 - 2020财年公司企业融资服务收入为6000元,2021财年无此项收入[183] FoF基金管理数据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管理合璧、睿选、璟恒、百利新等系列FoF基金[184] - 合璧、睿选、璟恒、百利新系列FoF基金管理费分别为1.2%、1.4%、1.0%-1.5%、1.0%-1.5% [185]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管服务下FoFs的AUM达11亿元人民币(2亿美元),较2020年6月30日的8.49亿元人民币增长[187] - 公司目前管理12只FoFs产品,有严格的基金经理选择流程[205]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管理12只FoF,资产管理规模达11亿人民币(2亿美元),2021财年新增7只基金[324] 保险与信托服务收入 - 2021财年,公司从保险代理合作伙伴处获得约110万元人民币(20万美元)的服务费,信托服务咨询收入不足1万元人民币(1500美元)[191] 公司微信公众号情况 - 公司微信公众号有超36万粉丝,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更新、行业新闻和投资者教育[193] 公司分支机构情况 - 公司总部位于广州,有37个分支机构,覆盖24个省/直辖市和数百个城市[194]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共有37家分支机构,总面积约14,000平方米,两个办公室总面积约2,500平方米[314] 种子客户相关数据 - 2021财年,公司为种子客户推出390门新课程,共计195小时,目前服务平台“普益商学院”有684门课程,超550小时[196] - 2021财年,公司为种子客户举办407场线下讲座,共计820小时,169场线上讲座,共计228小时[196]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约有3.8万名种子客户,2021财年有36067名活跃种子客户,活跃率从2020年的68.6%增至95.1%[198] - 2021财年,约8.6%的总客户为种子客户,约97.1%的总销售额由种子客户带来,最大单一种子客户贡献1.0%的总销售额,前五大种子客户贡献2.7%的总销售额[198]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种子客户约38,000人,活跃种子客户36,067人,占比95.1%,2021财年财富管理服务约97.1%的销售来自种子客户[321] 公司员工情况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有716名员工[207] - 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数量及占比:投资咨询309人(43.1%)、内部财务咨询210人(29.3%)、管理与行政67人(9.4%)、技术部门93人(13.0%)、风险管理7人(1.0%)、资产管理30人(4.2%),总计716人[208] - 2021财年,公司新招聘210名内部财务顾问[321] 公司知识产权情况 - 公司持有49件计算机软件注册版权、13个中国注册商标和15个注册域名[210] 基金销售相关牌照规定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申请相关牌照,合格基金专业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220]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连续开展基金销售业务不少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日均基金销售额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才可设立分支机构[227] - 具备资产管理资格的机构和所分销公募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余额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的基金销售机构可申请公募基金咨询业务资格[230] 公司合格基金专业人员情况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VIE子公司泛华普益共有241名合格基金专业人员,其会员资格有效期至2023年5月14日[233] 基金销售合规情况 - 泛华普益分销基金产品,包括混合基金和权益基金产品,不违反证监会规定[234] 基金相关法规 - 2013年6月26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投资者数量不超过200人[235] - 2018年10月22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废止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236] - 2014年8月21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生效,规定私募基金募集完成后,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业协会备案相关信息[237] - 2016年4月1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需持牌销售公募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得从事其他业务,否则需在两年内整改[239] -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只能向合格投资者销售私募基金,且合格投资者总数不得超过200人[240] - 2020年12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销售私募基金时不得有十种禁止行为[243] - 2014年2月7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生效,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244] - 2017年8月30日,国务院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若正式实施,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可能需持牌销售[245] 商标相关法规 - 注册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有效期为十年,可续展[248] 公司储备金规定 - 中国公司需至少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一般储备金,直至累计储备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 [251] 外商投资相关法规 - 2016年10月1日起,不涉及特殊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只需备案 [25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取代现行三类外商投资企业法规 [255] - 2015年6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结汇人民币使用受限 [259] - 2016年6月9日起,禁止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结汇人民币向非关联企业放贷 [259] - 2017年1月26日起,境内实体向境外汇出利润需满足多项条件 [260] - 2019年10月23日起,非投资类外商投资企业满足条件可进行境内股权投资 [261] - 外商投资企业外债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 [263] - 中国非金融实体外债上限为净资产的两倍 [263] - 2021年1月7日起,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降至1 [264] 公司税收相关法规 - 居民企业一般需就全球收入按25%的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税款[269] - 中国居民企业向非中国股东支付股息时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预提税[270]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若海外控股公司所在税收管辖区有效税率低于12.5%或不对居民境外收入征税,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271]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应税资产,受让方或其他付款义务人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的适用税款[272] - 部分现代服务收入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275] -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原16%的税率调整为13%,原10%的税率调整为9%[276] - 印花税税率从0.005%到0.1%不等[278] -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279] - 符合条件的软件公司自盈利年度起五年内享受税收优惠,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五年按法定税率25%的一半征收[280] -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优惠政策已延长至2030年[281]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相关法规 - 于2006年8月8日,六家中国监管机构颁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9月8日生效,2009年6月22日修订[282] - 2011年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正式建立安全审查制度[284] - 2020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1月18日生效,共23条[285] 劳务派遣相关法规 - 2014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3月1日生效,规定派遣工数量不得超过企业员工总数的10%,不达标企业需在2016年3月1日前将派遣工数量降至10%以下[288] 网络安全与数据隐私相关法规 - 2017年6月1日,中国颁布《网络安全法》,整合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相关法律规定[290] - 2020年3月6日,《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国家标准发布,10月1日生效[291] - 2020年4月13日,国家网信办等十二部门颁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明确审查范围、程序和因素[292] - 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
Highest Performances Holdings Inc.(HPH) - 2020 Q4 - Annual Report
2020-09-28 18:3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9和2020财年,分别有2家和3家产品供应商各自占公司总净收入超10%,合计占比分别为65.5%和59.8%[42] - 2020财年公司运营成本和费用较2019财年显著增加24.4%,导致该财年运营收入下降[55] - 2018 - 2020年,公司客户A占净收入比例分别为28.9%、53.7%、未达10%;客户B在2018年占比26.8%;客户C在2018年占比16.8%;客户E在2020年占比35.5%;客户G在2019 - 2020年占比分别为11.8%、11.3%;客户H在2020年占比13.0%[516] - 2018 - 2020年,上述客户合计占净收入比例分别为72.5%、65.5%、59.8%[516] - 截至2019 - 2020年6月30日,客户A占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37.4%、16.8%;客户D在2019年占比18.2%;客户E在2019 - 2020年占比分别为14.5%、36.5%;客户F在2019年占比13.1%;客户H在2020年占比27.7%[518] - 截至2019 - 2020年6月30日,上述客户合计占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83.2%、81.0%[518] - 2020年6月30日止年度,公司ADS交易价格在4.11美元至14.80美元之间波动[118] -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有90,472,014股普通股流通在外,其中6,438,414股由ADS代表[123]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美元计价金融资产达230万美元[521]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10%,公司美元计价金融资产价值将减少160万人民币(20万美元)[521] 业务模式相关风险 - 2020财年公司未分销任何净佣金模式产品,若未来采用该模式销售成本可能降低[41] - 基金经理采用的基金销售模式变化可能影响公司业务、收入、销售成本和经营业绩[41] 供应商与客户依赖风险 - 公司依赖少数第三方产品供应商获取大部分净收入,失去主要供应商会使净收入和盈利能力大幅降低[42] 风险管理风险 - 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可能无法有效识别或降低所有市场环境和风险类型下的风险敞口[43] 法律诉讼风险 - 公司面临客户提起的诉讼和其他索赔风险,可能导致不利结果和重大费用支出[48] 声誉风险 - 公司声誉和品牌易受多种威胁影响,受损会对业务和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9] 市场竞争风险 - 财富管理服务行业竞争激烈,公司若无法有效竞争,可能失去市场份额[51] 产品创新应对风险 - 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金融行业产品创新,会对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54] 股权结构影响 - 创始人兼董事长俞海峰实益拥有公司87.6%的股本,对公司运营有重大影响[63] - 公司主要股东拥有超过50.0%的已发行普通股投票权,属“受控公司”[64] 公司身份相关政策 - 公司作为新兴成长公司,可利用某些减少报告要求的豁免政策[67] - 公司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可豁免美国国内发行人适用的某些规定[68]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问题 - 自2020年6月30日财年起,公司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系统和流程评估及测试[71]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现有披露控制程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因一个重大缺陷而无效[72] - 重大缺陷与缺乏具备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要求知识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人员有关[72] - 公司已实施并计划实施多项措施来解决已确定的重大缺陷[72] 保险缺失风险 - 公司除部分资产的意外保险外,没有其他资产、人员、一般业务运营、业务中断、诉讼或产品责任的商业保险[76] 营收与股价波动风险 - 公司营收和经营业绩会随时间波动,可能导致美国存托股票价格波动[65] 国际贸易与政策风险 - 国际贸易紧张局势,特别是中美贸易政策,可能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2020年1月15日中美达成第一阶段经贸协议,2月14日生效[78] 疫情影响风险 -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对中国和全球经济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已受不利影响,若疫情持续,后续期间可能继续受影响[80] 行业政策限制 - 中国法律规定,专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持股不得超过51.0%[81] VIE结构相关风险 - 公司因未获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批准,无法直接设立外商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可变利益实体(VIE)普益博汇及其子公司开展业务[82] - 公司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可能受中国税务机关审查,若被认定非公平交易,可能增加VIE税务费用,影响公司合并净收入[88] - 普益博汇的两名股东可能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若冲突无法解决,可能扰乱公司业务[89] - 公司依赖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进行部分中国业务运营,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且中国法律体系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合同执行[85][87] - 若中国政府认定VIE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法律法规,可能采取吊销执照、限制业务等措施,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业务[510][512] 《投资公司法》认定风险 - 若公司被认定为1940年《投资公司法》下的投资公司,相关限制可能使公司难以按计划经营,对业务和普通股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91] - 若公司运营实体不再被视为全资子公司,其权益可能被视为《投资公司法》下的“投资证券”[91] - 《投资公司法》及其规则对投资公司的组织和运营有详细规定,若公司被认定为投资公司,将面临诸多限制[92] 汇率波动风险 - 2005年7月21日至2008年,人民币兑美元升值超20%;2017年,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约7%;2018年,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约5.7%[96] - 汇率波动可能对投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冲汇率波动的选择有限[96][98] - 2005年7月21日起人民币与美元脱钩,随后八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超25.0%[521] - 2012年4月人民币兑美元交易区间扩大至1%,2014年3月进一步扩大至2%[521] - 2015年8月央行改变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计算方式,可能增加人民币兑外币价值波动[521] 中国经济法律环境影响 - 公司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受中国经济、政治和法律发展的显著影响[93] - 中国法律体系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行政和诉讼程序结果难以预测[94][95] 资金使用与分配风险 -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外币的控制可能限制公司有效利用收入的能力[99] - 中国居民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相关法规可能使公司或其中国居民受益所有人面临责任或处罚[100] - 公司主要依靠普益咨询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现金和融资需求,普益咨询支付股息的能力受限会影响公司业务[104] - 外商独资企业如普益咨询需每年从累计税后利润中至少提取10%作为法定储备基金,直至该基金总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105] - 境外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贷款和直接投资的规定以及政府对外币兑换人民币的控制,可能影响公司资金使用和业务扩张[106] - 公司股东俞海峰和杨远芬已按规定完成合格银行的初始登记,但无法保证其他中国居民受益所有人遵守相关规定[103] 税收风险 - 公司若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需按25%税率缴纳全球收入所得税,向非中国股东支付股息时需代扣10%预提税,非中国企业股东出售ADS或普通股收益按10%征税,非中国个人股东按20%征税[109][111]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资产,转让股权收益需缴纳10%企业所得税,受让方有代扣义务[114] - 公司面临中国税收居民企业认定不确定性,需持续监控税务状态[110] 社保公积金风险 - 公司VIE部分子公司可能因未足额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面临处罚[112] ADS相关风险 - 公司预计近期不支付股息,投资回报可能完全依赖ADS价格上涨[121] - 公司ADS市场价格可能因多种因素波动,包括监管动态、业绩预期等[118][120] - 大量出售或预期出售ADS可能导致其价格下跌[123] - ADS持有人投票权和参与配股权利可能受限,现金分红可能无法获得[125][126] - 公司存托股份(ADS)转让可能受限,存托机构可随时关闭转让登记册或拒绝交付、转让或登记转让[129] - ADS持有人对存托机构索赔权利受存托协议限制,相关诉讼需在纽约州或联邦法院进行,且可能放弃陪审团审判权[130][132] 股东维权与反收购条款风险 - 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主要运营在中国,董事和高管均居住在美国境外,股东维权可能困难[136] - 公司章程含反收购条款,可能限制ADS持有人溢价出售机会[139] 利率风险 - 公司利率风险主要与银行存款和原始期限90天及以内的短期高流动性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有关,截至2020年6月30日无短期或长期银行借款,未来借款可能面临额外利率风险[519] 外汇风险 - 公司绝大部分收入和支出以人民币计价,外汇风险主要与离岸持有的用于股息支付的美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有关[520] PFIC认定风险 - 公司若被认定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需满足至少75%的应税年总收入为被动收入,或至少50%的资产价值(按季度平均计算)归因于产生或用于产生被动收入的资产[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