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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est Performances Holdings Inc.(HPH) - 2023 Q4 - Annual Report

公司上市与融资 - 2019年3月29日,公司美国存托股票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开始交易,首次公开募股扣除承销佣金和发行费用后净收益约2240万美元[231] 财富管理产品分销业务数据 - 2022和2023财年,公司财富管理产品分销交易总额分别为141亿元人民币和113亿元人民币(16亿美元)[235] 信托咨询服务业务数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信托咨询服务协助客户设立信托基金,委托资产约41亿元人民币[235]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协助366个富裕家庭客户设立信托账户,委托资产达41亿元人民币[238] - 2023财年信托咨询服务产生收入780万元人民币(110万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为客户设立366个信托账户,客户委托资产总值达41亿元人民币[270] 公司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2023财年净收入为1.144亿元人民币(1580万美元),2022财年为1.887亿元人民币[237] - 2023财年运营亏损5880万元人民币(810万美元),2022财年亏损7410万元人民币[237] - 2023财年所得税前净亏损降至3500万元人民币(480万美元),2022财年为6160万元人民币[237] 基金产品业务数据 - 2023财年,公开募集基金产品交易价值111.23亿元人民币(15.34亿美元),收入6927.3万元人民币(955.3万美元);私募基金产品交易价值2.04亿元人民币(2809.8万美元),收入2574万元人民币(355万美元)[243] - 2023财年,公司分销约1546只公开募集基金产品,交易总额111亿元人民币(15亿美元),其中机构客户贡献54亿元人民币[244]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分销的公开募集基金产品期末余额为72亿元人民币(10亿美元)[244] - 2023财年公司分销14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总交易价值为2.038亿元人民币(2810万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私募产品未偿期末余额为15亿元人民币(2亿美元)[249] 基金业务佣金规则 - 公司从基金经理处获得的佣金为财年末从客户处筹集的总资本余额的年化1.0%,对于某些基金,公司通常有权获得基金经理在基金赎回后实现的业绩费的约25%[249] - 为激励销售公募基金产品,公司提供约0.2%的年佣金;私募产品佣金率为0.1% - 1.3%[284] FoF系列产品管理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管理的FoF系列包括合璧、璟恒和百利新,各系列管理费率、认购费率、附带权益和门槛收益率不同,如合璧FoF系列管理费率为1.2%,认购费率为1.0%,附带权益为0 - 10.0%,门槛收益率为8.0%[255][257][258][260] - 公司资产管理服务下FoF的AUM从2022年6月30日的9.422亿元人民币降至2023年6月30日的5.419亿元人民币(7470万美元)[267]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管理10个FoFs产品[293]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 2021 - 2023年,VIE向普益咨询支付咨询服务现金分别为2.5151亿元、1.3918亿元、1.0478亿元人民币(1445万美元)[271] - 2021 - 2023年,VIE向普益达科支付技术服务现金分别为1750万元、2772万元、5300万元人民币(731万美元)[271] - 2021 - 2023年,VIE向普益咨询支付办公租赁及其他服务现金分别为1596万元、1139万元、1064万元人民币(147万美元)[271] - 2021 - 2022年,普益咨询向VIE支付数字营销及IT相关服务现金分别为1.8162亿元、2400万元人民币[271] - 2021 - 2023年,子公司向VIE提供公司间预付款分别为6.4193亿元、7.6789亿元、1.9927亿元人民币(2748万美元)[271] - 2021 - 2023财年,子公司因提供咨询服务从VIE收到现金分别为2.52亿、1.39亿和1.05亿元人民币[273] - 2021 - 2023财年,子公司因提供技术服务从VIE收到现金分别为180万、280万和530万元人民币[273] 公司市场与客户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微信公众号有超30万粉丝[278] - 截至2023年6月30日,种子客户数量从2022年的2.6万降至约2.3万[280] - 2023财年,最大单一种子客户通过9个客户贡献总销售额的0.8%,前五大种子客户通过786个客户贡献总销售额的2.9%[280] 公司业务课程情况 - 2023财年,公司推出408门新课程共72小时,服务应用“普益商学院”现有1493门课程,超417小时[283]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模式 -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与持牌基金经理合作,将基金管理服务构建为咨询服务[294] 公司员工构成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有288名员工,其中投资顾问166人占比57.7%,管理和行政人员33人占比11.5%,技术部门64人占比22.2%,风险管理5人占比1.7%,资产管理20人占比6.9%[303][304] 公司知识产权情况 - 公司持有60件注册计算机软件版权、12件注册商标和19个注册域名[308] 基金业务牌照与资格要求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申请相关牌照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至少10名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基金从业资格[317]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设立分支机构需连续完整从事基金销售业务超3个财年,且最近财年基金日均销售数量不少于100亿人民币[325] - 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要求,有资管资格机构和分销公募基金余额(不含货币市场基金)不少于100亿元的基金分销机构可申请业务资格[329] 公司IT系统建设情况 - 公司开发了集成IT基础设施,包括核心应用普益基金、基于网络的机构主系统、在线客户服务系统等[296][297][298] - 公司开发并优化“i Financial Planner”智能业务应用,添加了TAMP资产配置系统[299] - 公司运营内部数据管理系统,收集分析客户行为、偏好和交易数据以精准营销[300] - 公司将定制或商用业务系统与OA系统、财务系统等结合以提高运营效率[301] 公司保险与保障情况 - 公司参与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障计划,为董事会和高管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309] 公司法律诉讼情况 - 公司目前没有可能对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或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司法、行政或仲裁程序[310] 公司人员资质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泛华普益共有214名合格基金专业人员[333] 公司业务许可情况 - 泛华普益通过VIE子公司开展公募基金分销业务,其于2013年获证监会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于2017年3月9日最新一次续期[333]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定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要求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且合格投资者总数不超过200人[340]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初始募资及后续基金规模门槛为1亿元人民币[346]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单一资产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5%[346]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需有6个月或以上锁定期(专业投资者除外)[346] 基金行业相关政策法规(2016 - 2022) - 2016年4月15日,中基协发布办法,规定独立基金分销商开展私募业务需获许可,且不得从事其他业务,违规需两年内整改[339] - 2020年12月30日,证监会发布规定,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分销商在分销私募基金时的禁止行为[344] - 2019年12月23日,中基协明确私募基金应针对合格投资者并私募募资,对特定形式投资需穿透核查[342] - 2022年5月10日,中基协发布规则,规范公募基金分销机构,强调从业者信托责任等[335] - 2022年5月20日,证监会发布办法,6月20日生效,旨在规范公募基金管理活动等[336] - 2022年6月2日,中基协发布通知,为确保平稳过渡设置三个月过渡期,自2022年9月3日起,所有申请人应按更新后的文件清单提交文件[342] 2023年基金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3项配套指引于2023年2月24日颁布,5月1日生效[347]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于2023年7月9日颁布,9月1日生效[349]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于2023年1月12日颁布,3月1日生效[350] 外商投资相关政策法规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于2019年12月30日颁布,2020年1月1日生效[359] - 《外商投资法》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2020年1月1日生效[361] -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于2019年12月26日颁布,2020年1月1日生效[361] - 2019年10月23日起,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满足一定条件可使用资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资金不得用于超经营范围支付等用途[366] 企业储备金相关规定 - 中国公司需从税后利润中提取至少10%作为一般储备,直至累计储备达到注册资本的50%(除非外资法律另有规定)[357] - 外商独资企业每年需从留存利润中提取至少10%作为储备基金,直至储备达到注册资本的50%[372] 企业利润汇出与外债管理规定 - 2017年1月26日,外管局发布通知,规定境内实体向境外实体汇出利润时,银行需核查董事会决议、税务申报记录原件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境内实体需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365] - 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外债管理办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贷款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该办法于2015年5月10日部分废止[368] - 2017年1月12日,央行发布通知,规定中国非金融实体的外债上限为公司净资产的两倍[368] - 2021年1月7日,央行和外管局发布通知,将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乘数从1.25降至1[370] - 2022年10月25日,央行和外管局宣布将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调回1.25[370] - 2023年2月10日起实施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需完成相关手续,资金不得用于威胁信息安全等用途[369] 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登记规定 - 2014年7月,外管局发布通知,要求中国居民或实体就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进行登记,并在发生重大事项时更新登记[373] - 2015年6月1日起,中国居民或实体可在合格银行就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进行登记,但此前未按规定登记的补救申请仍由外管局当地分支处理[374] 企业境外上市相关规定 - 《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2023年3月31日生效,旨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376] -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六项监管规则适用指引2023年3月31日生效,规范企业境外上市活动[377] - 已完成境外上市的现有企业目前无需立即备案,后续再融资等需备案[378][379] -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登记[381] 企业税收相关规定 - 居民企业就全球所得按25%统一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82] - 中国居民企业向非中国股东支付股息时需按10%税率代扣代缴预提税[384]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若海外控股公司有效税率低于12.5%或不征收外国收入税,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385] - 《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取代《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中关于间接转让的规定[386]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应税资产,转让方、受让方或直接拥有应税资产的中国实体需向相关税务机关报告[386] - 间接转让所得可能需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转让方/受让方等需按10%税率代扣代缴[386] - 现代服务业全国征收增值税,部分现代服务收入适用6%税率,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389] - 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原16%税率调整为13%,原10%税率调整为9%[390] - 印花税税率从0.005%到0.1%[392] -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优惠税率[393] - 符合条件的软件公司自盈利首年起五年内享受税收优惠,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按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394] - 西部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需60%以上收入来自主营业务,普益咨询、普益博汇和重庆丰益符合条件[395] 企业并购与劳动用工相关规定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涉及特定情况需提前通知商务部,特定交易需商务部审查[397][398] - 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数量不得超过员工总数10%,不符合规定的需在2016年3月1日前降至该比例以下[403] - 用人单位需为员工缴纳多项社保基金,未缴纳会被罚款并补缴[404] 公司运营控制模式 - 普益咨询通过合同协议控制运营公司,而非股权或资产收购[401] 网络与数据安全相关政策法规 - 2017年6月1日,中国颁布《网络安全法》,整合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相关法律规定[405] - 2020年3月6日,《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发布,10月1日生效,规定数据收集、存储等要求[407] - 2020年4月13日,CAC等部门颁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0)》,规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