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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est Performances Holdings Inc.(HPH) - 2024 Q4 - Annual Report

公司上市与名称变更 - 2019年3月29日公司ADS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首次公开募股净收益约2240万美元[123] - 2024年3月13日公司股东批准将公司名称从普益集团更改为Highest Performances Holdings Inc.,股票代码同时变更为“HPH”[123][125] 股权交易与收购 - 2023年12月公司与AIX部分股东完成股份交换交易,获得AIX 50.10%股权,截至2024年6月30日持股比例增至51.65%[125] - 2023年12月将泛华普益15.4%的股份转让给北京泛联投资有限公司[123] - 2018年7月普益资产收购深圳前海中惠惠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2020年12月将其出售给第三方[123] - 2023年3月将深圳普益众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给第三方[123] - 2023年12月27日,公司与AIX股东达成股份交换协议,以284,113,314股HPH新股换568,226,628股AIX普通股,交换比例为2:1;2023年12月31日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AIX约50.10%股权,截至2024年6月30日增至51.65%[175] - 2023年12月22日,公司与AIX达成股份回购协议,回购其持有的4.46%(4,033,600股)HPH股权;同时,公司出售普益基金15.41%股权,获4,033,600股HPH股权及约1050万元人民币现金;交易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176] - 2022年6月30日,普益咨询行使独家选择权,购买了杨远芬持有的普益博汇0.96%的股权[261][26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持有AIX 51.65%的股权[260] 业务板块收入占比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年,保险代理业务成为公司最大业务板块,占净收入的75.9%[13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年,寿险业务收入占总净收入的69.8%[13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财年,非寿险业务收入占总净收入的6.1%[134] - 理赔调整业务净收入占2024财年总净收入的18.7%[137] - 财富管理业务净收入占2024财年总净收入的5.3%[138] - 2024财年保险经纪业务收入约占公司总净收入的6%[281] - 2024财年Sinatay占公司总净收入的11.2%[283] 基金业务数据 - 2024财年公开募集基金产品交易价值为256亿人民币(35亿美元),收入为47363万人民币(6517万美元)[141] - 2024财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交易价值为7182.2万人民币(988.3万美元),收入为9625万人民币(132.4万美元)[141] - 2024财年公司共分销约1547只公开募集基金产品,机构客户贡献交易价值215亿人民币[14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开募集基金产品期末余额为216亿人民币(30亿美元)[142] - 2024财年公司分销9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交易价值为7182.2万人民币(988.3万美元)[14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私募基金产品期末余额为9亿人民币(1亿美元)[143] - 私募基金产品可获年化1.0%的佣金,部分基金可获约25%的业绩报酬[143] - 2024财年机构客户购买公司公募基金产品的交易价值达215亿元人民币[281] - 2024财年公司财富管理服务收入的16.9%来自私募基金产品[281] - 2024财年公司私募基金产品净收入从2023财年的2570万元人民币降至960万元人民币(130万美元)[281] - 2024财年公司资产管理服务净收入从2023财年的200万元人民币降至70万元人民币(9.3万美元)[281] - 公募基金产品2024财年收入为4740万元人民币(650万美元),较2023财年的6930万元人民币减少2190万元人民币,降幅31.6%,交易价值从57亿元降至41亿元,降幅28.1%[319] - 私募基金产品2024财年净收入为970万元人民币(130万美元),较2023财年的2570万元人民币减少1600万元人民币,降幅62.3%,交易价值从2.038亿元降至7180万元,降幅64.8%[319] 业务网络与客户数据 - AIX通过全国超73559名保险代理人的广泛网络提供保险代理服务[12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保险中介服务业务线下分销和服务网络包括1个保险销售和服务集团、2个全国经营许可证保险机构、6个区域机构、2个保险经纪公司和2个理赔公司,有73,559名注册独立销售代理和2,457名内部理赔员,分布在23个省的588个销售点和31个省的69个理赔服务点,还连接963个机构平台用户[152] - 2024财年,财富管理业务分支网络有13个办事处,覆盖23个省/直辖市和数百个城市[15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种子客户数量从2023年6月30日的23,000名降至约22,000名[156] - 2024财年,最大单一种子客户通过100个客户贡献总销售额的0.6%,前五大种子客户通过851个客户贡献总销售额的2.7%[156] - 为激励种子客户销售公募基金产品,提供约0.2%的年佣金;销售私募基金产品,提供0.1% - 1.3%的佣金[15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服务约1810万购买保险或财富管理产品的个人客户,其中约320万购买至少一份长期人寿保险,超1510万购买至少一份财产和意外险,约70万购买至少一份财富管理产品[16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开放平台与963家非关联渠道合作伙伴合作[16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与中国149家保险公司建立业务关系,其中分销保险产品与57家人寿保险公司、10家健康和养老保险公司、27家财产和意外险公司有未到期合同,提供理赔服务与211家保险公司和289家其他机构有业务关系[16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从中国118家公募基金公司获取财富管理产品,约有10911只公募基金产品[168] - 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无单一购买保险或财富管理产品的个人客户占公司净收入超1%[16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种子客户约22000人,活跃种子客户18036人,占比84.6%[286] - 2024财年公司财富管理服务约99.9%的销售由种子客户完成[286] 公司内部交易资金往来 - 2022 - 2024年,合并可变利益实体向子公司支付咨询服务现金分别为13,918千元、10,478千元、17,299千元(2024年为1,528千美元)[149] - 2022 - 2024年,合并可变利益实体向子公司支付技术服务现金分别为2,772千元、5,300千元、6,900千元(2024年为949千美元)[149] - 2022 - 2024年,子公司向合并可变利益实体支付数字营销和IT相关服务现金分别为2,400千元、0千元、24,659千元(2024年为3,393千美元)[149] - 2022 - 2024年,子公司向合并可变利益实体的公司间预付款分别为76,789千元、19,927千元、58,090千元(2024年为7,993千美元)[149] - 2022 - 2024年,合并可变利益实体偿还公司间预付款分别为70,311千元、16,755千元、78,227千元(2024年为10,764千美元)[149] 公司资产与知识产权 - 公司持有104件注册计算机软件版权、144件注册商标和41个注册域名[171] 公司业务体系与应用 - 公司建立评估产品供应商和待分销产品的双轨评估体系,从投资经验和能力、诚信和信誉、内部控制等方面评估[160] - 公司开发集成IT基础设施,包括保险代理服务的核心应用、数字运营平台等多个功能模块[161] - 公司推出财富管理业务核心应用普益基金,提供基金产品信息和在线交易处理服务[164] 公司业务销售对象 - 公司通过AIX销售和服务网络,主要向个人客户销售人寿和非人寿保险产品,向机构客户少量销售商业保险产品[166] 公司投资合作相关 - 2024年2月2日,公司与White Group达成框架协议,White Group及其合作伙伴拟向公司投资至多5亿美元;后续双方又签订多份补充协议;截至报告日,公司决定终止合作[177] - 2024年4月16日,公司与GEM签订股份购买协议,可发行出售至多价值5亿美元(可增至10亿美元)的普通股;投资期3年内,公司可自主控制提款时间和金额,无最低提款义务;需向GEM支付1.8%承诺费,向Wilson - Davis & Company支付0.2%费用;截至报告日,未提款[178] 保险行业监管规定 - 设立全国性专业保险代理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区域性为2000万元人民币[188] - 专业保险机构需在获业务许可证20天内,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或缴存保证金,一年期职业责任保险每次事故最低赔偿100万元,累计赔偿不低于1000万元及上一年核心业务总收入;若缴存保证金,按注册资本5%缴存[189] - 业务范围不限注册所在省的保险经纪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业务范围限于注册地的为1000万元[191] - 合伙制保险公估公司至少有2名公估师,2/3的合伙人应是有至少3年公估工作经验且近3年无公估行政处罚记录的公估师;公司制至少有8名公估师,至少2名股东且2/3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公估师[193] - 全国性保险公估公司开展业务至少有200万元营运资金,区域性至少有100万元[193] - 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注册资本至少1亿元[194] - 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至少有5家子公司,其中至少2家专业保险中介公司贡献集团总收入至少50%[194] - 专业保险机构发生特定情况,需在5天内向银保监会报告并公开披露[189] - 保险经纪公司发生特定事项,需在5天内向银保监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开披露[191] - 保险公估公司在决议变更通过之日起5天内,特定情况需向银保监会提交书面报告[194] - 保险公估业务每个案件至少指定2名公估从业人员,公估报告至少由2名参与公估活动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194] - 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变更股权结构超5%或股东持股超5%等情况,需在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及其当地机构提交书面报告[195] - 2020年12月7日颁布、2021年2月1日生效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取代2015年7月22日发布、10月1日生效的暂行办法[195] - 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比率需达120%且核心偿付能力比率连续四个季度不低于75%等[198] - 申请审批或分销缴费期超10年的人寿保险和保险期超10年的年金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比率需连续四个季度超150%且核心偿付能力比率不低于100%等[198] - 销售缴费期超10年的人寿保险和保险期超10年的年金保险产品的保险中介需有超三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验等[198] - 2023年9月29日发布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于2024年3月1日生效[198] - 保险销售后需在30天内通知投保人销售人员离职或代理合作终止[202] 基金行业监管规定 - 公开募集基金产品销售由注册基金管理人或持牌基金销售机构进行,销售机构需向潜在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投资风险[204] - 2020年8月28日颁布、10月1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取代《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204]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申请相关牌照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至少十名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204]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设立分支机构需连续完整从事基金销售业务超3个财年,且上一财年基金日均销售规模不少于100亿元[206] - 有资管资格机构和公募基金销售余额(不含货币市场基金)不少于100亿元的基金销售机构可申请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资格[206] - 2019年10月25日,证监会基金机构监管部发布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通知[206] -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若销售公募基金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基金产品,需在《基金销售机构管理办法》生效日起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有序降低相关产品余额,期限到达后仅能为现有产品提供服务[213] - 私募基金产品合格投资者总数不得超过200人,销售机构需在销售前评估投资者资格[213] - 2022年6月2日,中基协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设置三个月过渡期,自2022年9月3日起,所有申请人需按更新后的登记文件清单提交文件,备案关注要点立即生效[213] - 2023年9月28日,中基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2号——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原相关规则废止[213] - 2020年12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并同日生效,规定了基金销售禁止行为[215] - 2024年4月30日,中基协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8月1日生效,规定私募基金初始募集门槛为1000万元,后续基金规模为500万元,投资者份额锁定期不少于三个月,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对同一资产投资不超基金净资产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