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股票代号为290[1]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香港总办事处位于中远大厦41楼4102-06室[7] - 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为SUNTERA (CAYMAN) LIMITED和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9] - 公司网站为www.290.com.hk[9] - 公司主要往来银行包括创兴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银行和浙商银行[9] - 公司核数师为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7] 董事及管理层 - 公司执行董事包括孙青女士,非执行董事包括韩瀚霆先生和聂日明博士[4] -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陈健生先生(主席)、赵公直先生和雷美嘉女士[4] 财务报告及会计准则 - 中期报告涵盖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信息,包括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损益表、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2][13] - 公司中期财务信息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13] - 公司采用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37] - 公司已采用所有新订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但未导致会计政策、财务报表呈列及报告金额出现重大变化[40] - 公司尚未应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已开始评估其影响[40] 财务表现 -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入为22,016千港元,较2023年同期的18,349千港元增长20%[20] -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净亏损为10,909千港元,较2023年同期的17,425千港元减少37%[20] -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每股基本亏损为0.2港仙,较2023年同期的1.3港仙减少85%[20] -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非流动资产总额为549,098千港元,较2024年3月31日的228,091千港元增长141%[23] -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流动资产总额为720,537千港元,较2024年3月31日的864,100千港元减少17%[23] -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流动负债总额为216,851千港元,较2024年3月31日的290,652千港元减少25%[23] -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账之投资为257,649千港元,较2024年3月31日的79,769千港元增长223%[23] -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应收贷款及贸易应收账款为175,784千港元,较2024年3月31日的99,997千港元增长76%[23] -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银行结余及现金为204,348千港元,较2024年3月31日的276,738千港元减少26%[23] -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其他全面收入为3,217千港元,较2023年同期的6,960千港元减少54%[20] - 流动资产净值从503,686千港元增加至573,448千港元[26] - 非流动负债中的租赁负债从10,897千港元减少至14,696千港元[26] - 资产净值从1,041,887千港元增加至786,843千港元[26] - 股本从632,625千港元增加至711,842千港元[26] - 储备从154,218千港元增加至330,045千港元[26] - 权益总额从786,843千港元增加至1,041,887千港元[26] - 经营业务所用现金净额为(85,576)千港元,相比去年同期(12,390)千港元有所增加[33]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323,773)千港元,相比去年同期(19,480)千港元有所增加[33] -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240,419千港元,相比去年同期44,193千港元有所增加[3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为(168,930)千港元,相比去年同期增加12,323千港元[33] 业务分部及收入 - 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孖展融资、企业融资、放债、保险经纪、资产管理及股权投资[37] - 证券经纪及孖展融资分部收入为8,121千港元,占公司总收入的36.9%[88] - 放债业务所得利息收入为8,439千港元,相比2023年同期的1,837千港元大幅增长[81] - 股權投資業務所得收入为1,534千港元,2023年同期为零[81] - 公司期间亏损为10,909千港元,主要由于未分配的亏损为40,702千港元[88] - 按公平值列入损益账之投资亏损为26千港元[88] - 公司分部间收入为2,532千港元,主要来自证券经纪及孖展融资分部[88] - 企业融资分部收入为1,297千港元,相比2023年同期的1,701千港元有所下降[88] - 资产管理业务所得收入为1,941千港元,相比2023年同期的2,624千港元有所下降[81] - 顾问及保险经纪业务所得收入为344千港元,相比2023年同期的306千港元略有增长[81] 投资及资产 - 公司持有的加密货币(如比特币)被视为具有无限可使用年期,因此不进行摊销,但每年进行减值测试[40] - 公司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各自之公平值相若[42] - 公司采用公平值层级将输入数据分为三个级别:第一级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第二级为可观察输入数据,第三级为不可观察输入数据[42] - 公司政策为于导致转拨的事件或情况变动当日确认三个层级中任一级别的转入及转出[42]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按公平值列入損益賬之投資的經常性公平值計量總額為441,797千港元[46]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按公平值列入損益賬之投資的經常性公平值計量總額為253,273千港元[46]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第三級公平值計量的投資總額為190,941千港元,較2023年同期增長321%[5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基金投資的公平值為41,143千港元,較2024年3月31日的32,349千港元增長27%[59]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非上市股本工具的公平值為108,800千港元,較2024年3月31日的79,769千港元增長36%[7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基金投資的近期公平交易價格為15,627千港元,較2024年3月31日的15,735千港元略有下降[74]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按公平值列入損益賬之投資的虧損淨額為17,031千港元[50] 贷款及应收账款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偿还应收贷款总额(扣除预期信贷亏损)为171,705,000港元,较2024年3月31日的110,576,000港元增加[167]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应收贷款总额中,有抵押部分为44,417,000港元,无抵押部分为128,979,000港元[167]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应收贷款总额中,30日内到期的为50,000,000港元,31至60日到期的为1,646,000港元,90至365日到期的为100,250,000港元,365日以上到期的为19,809,000港元[175]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有七笔未偿还贷款,其中一笔有抵押贷款本金为13,500,000港元,年利率为8%,将于12个月内到期[167]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有两笔无抵押贷款,本金总额为75,250,000港元,年利率为15%,将于12个月内到期[17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有一笔有抵押按揭贷款,本金为5,000,000港元,年利率为13%,已逾期[17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有一笔担保贷款,本金为3,000,000港元,年利率为12%,已逾期[17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有一笔有抵押贷款,本金为25,000,000港元,年利率为12%,将于12个月内到期[170]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有一笔无抵押贷款,本金为50,000,000港元,年利率为8%,将于12个月内到期[170] - 公司及子公司富强财务有限公司已对逾期贷款展开追讨行动,并已指示律师发出要求还款的律师函并提起民事诉讼[172] 股份及股本 -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已发行及缴足普通股数量为7,118,422千股,较2024年3月31日的6,326,246千股有所增加[194] - 公司于2023年8月向独立第三方发行263,593,577股普通股,每股价格为0.20港元,总所得款项为52,718,000港元[197] - 公司于2024年2月通过供股发行4,744,684,386股普通股,每股价格为0.10港元,总所得款项为474,469,000港元[197] - 公司于2024年7月向独立第三方发行273,776,000股普通股,每股价格为0.90港元,总所得款项为246,398,000港元[197] - 公司于2024年7月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向受托人发行518,400,000股普通股[197] 其他信息 - 公司未披露具体的财务数据或业绩总结[37][38][39][41][43][44][45] - 公司未提及未来展望、业绩指引、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市场扩张和并购、其他新策略等方面的具体信息[37][38][39][41][43][44][45] - 公司財務總監負責公平值計量,並每年至少兩次向董事會報告估值程序及結果[55] - 公司設有團隊管理第三級金融工具的估值工作,至少每年兩次使用估值方法釐定公平值[56] - 公司每年至少兩次對估值程序及結果進行討論[57] - 公司实施的购股权计划自2021年9月7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200] - 购股权计划允许授予的未行使购股权最高数量为公司2021年9月2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00] - 每名合资格参与者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可获得的购股权股份数量上限为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200] - 向公司董事或行政总裁或其任何联系人授予购股权须事先获得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200] - 向公司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授予的购股权,如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1%或总价值超过5,000,000港元,须事先于股东大会上获得股东批准[200]
国富创新(00290) - 2025 - 中期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