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655,082,793.57元,上年同期354,573,377.98元,同比增长84.75%[21]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98,939.45元,上年同期 - 11,251,915.04元,同比增长 - 338.17%[21]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800,478.06元,上年同期 - 112,532,402.17元,同比增长 - 53.08%[21]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5元/股,上年同期 - 0.03元/股,同比增长266.67%[22] - 本报告期稀释每股收益0.05元/股,上年同期 - 0.03元/股,同比增长266.67%[22] - 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 0.10元/股,上年同期 - 0.31元/股,同比增长67.57%[23]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6%,上年同期 - 0.45%,增加1.41个百分点[23] -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508.28元,同比增长84.7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79.89万元[34] - 营业收入为655,082,793.57元,较上年同期354,573,377.98元增长84.75%,主要因合并范围增加及子公司生产规模扩大、销量增加[36] - 公司本期营业总收入为655,082,793.57元,上期为354,573,377.98元,同比增长约84.75%[126] - 本期营业总成本为557,977,242.40元,上期为290,099,939.70元,同比增长约92.34%[126] - 本期净利润为37,806,701.09元,上期为14,082,010.95元,同比增长约168.48%[1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本期净利润为26,798,939.45元,上期为 - 11,251,915.04元[126]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05元/股,上期为 - 0.03元/股[127] - 母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为57,853,887.66元,上期为73,552,709.77元,同比下降约21.34%[130] - 母公司本期营业利润为 - 44,552,746.88元,上期为 - 29,149,423.71元[130] - 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为 - 44,553,790.27元,上期为 - 27,645,746.42元[130] - 母公司本期净利润为 - 44,553,790.27元,上期为 - 27,645,746.42元[130] - 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 - 0.09元/股,上期为 - 0.09元/股[130] - 2018年1 - 6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75,411,858.56元,上期为428,085,526.15元[132] - 2018年1 - 6月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15,780,000.00元,上期为400,000.00元[133]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37,806,701.09元[138] - 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4,082,010.95元[14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385,829,533.74元,较上年同期209,375,850.92元增长84.28%,原因与营业收入增长类似[36][37] - 销售费用为89,715,817.91元,较上年同期45,638,700.16元增长96.58%,因合并范围增加及子公司销量增长[36][3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全资子公司永清吉森爱丽思木业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净利润-350.69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350.69万元[46] - 全资子公司上海溯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净利润为-41.06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41.06万元[46] - 控股子公司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8.35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208.34万元[47] - 全资子公司北京霍尔茨门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900万元,公司出资占比100%,截至2018年6月30日净利润为 - 583.61万元[48] - 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736.10万元,公司出资占比75.45%,截至2018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09.38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4490.31万元[49] - 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20万元,公司出资占比100%,截至2018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77.97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3477.97万元[50] - 参股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持股24%,截至2018年6月30日净利润为2844.58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682.70万元[51][52] - 参股公司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股22.5%,截至2018年6月30日净利润为 - 177.93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0万元[52] - 参股公司吉林吉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股45%,截至2018年6月30日净利润为 - 68.99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 - 31.05万元[52] - 参股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0万元,公司持股41.37%,截至2018年6月30日净利润为534.78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221.23万元[53] - 参股公司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3861万元,公司持股40.22%,截至2018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 10393.40万元,对公司净利润贡献 - 4180.23万元[5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为矿泉水和园林工程“一主一辅”产业发展新战略[34] - 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泉阳泉营销渠道建设,产能项目建设稳步推进[35] - 公司主要产品泉阳泉矿泉水参展中国首届自主品牌博览会并成为大会指定用水[35] - 公司逐步规范园林绿化产业企业运行管理,园区园林完善各项制度[35] - 公司强调责任落实和追查机制,细化产品品质管理任务,强化员工素养[35]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经营业绩受自然环境及气候影响、原材料和劳务价格上涨、股市等风险[55]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购买泉阳泉75.45%股权和园区园林100%股权,新增限售股6210万股[27]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79599417.51元,其中政府补助79998526.71元[24] - 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42228万元,发行股票6210万股[34] -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泉阳泉、园区园林两家公司,境外资产为0,占总资产比例0%[28] - 公司收到吉林省财政厅拨付的重点国有林区金融机构债务贴息7,749万元[40] - 货币资金期末数为885,916,346.04元,占总资产13.80%,较上期期末625,132,231.73元增长41.72%,主要系收回欠款[41] - 预付款项期末数为160,768,080.19元,占总资产2.50%,较上期期末80,083,258.87元增长100.75%,因预付育林基金等款项[41] - 2018年3月28日公司拟出售人造板集团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因条件不成熟终止[44][45] - 公司非公开发行62100000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22280000元,净额415710000元[56] - 公司向泉阳泉提供不超过19828万元有息借款用于“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59] - 泉阳泉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1473865.13元[60] - 公司可对最高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60] - 公司用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购买“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61] - 2018年公司召开两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审议通过所有议案[64] - 公司2018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65] - 公司有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销售渠道建设项目”等[58] - 森工集团承诺锁定5835万股股份,转让收入用于职工身份转换经济补偿[67] - 森工集团和睿德嘉信承诺新泉阳泉2016 - 2019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880.46万元、8395.65万元、9846.52万元、11068.76万元,未达业绩按56.25%、43.75%比例补偿[67] - 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承诺园区园林2017 - 2019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500万元、10500万元、15000万元,未达业绩按96.53%、3.22%、0.25%比例补偿[67] - 森工集团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所持132175341股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中12000000股还需另行锁定24个月[67] - 森工集团因本次交易获得的股票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满足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67] - 睿德嘉信因本次交易获得的股票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67] - 向睿德嘉信发行股份,2017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 43%扣减相关股份数可解锁[69] - 向睿德嘉信发行股份,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另外 27%扣减应补偿股份数可解锁[69] - 向睿德嘉信发行股份,2019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披露后剩余 30%扣减应补偿股份数可解锁[69] - 泉阳林业局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解禁[69] - 向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解禁[69] - 向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发行股份,2019 年度相关报告披露后剩余股份 50%可解除锁定转让[69] - 向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发行股份,2020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后剩余股份 15%可解除锁定转让[69] - 向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发行股份,2021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后剩余股份 15%可解除锁定转让[69] - 向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发行股份,2022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后剩余股份 20%可解除锁定转让[69] - 上海集虹取得的吉林森工股份锁定期由 12 个月延长至 36 个月,期满 100%可解除锁定转让[69] - 森工集团取得的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因送股、转增股本增持的股份也遵守此约定[71] - 吉盛资产、亚东投资等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解禁[71] - 1998年4月30日公司与吉林省红石林业局签订协议,林业局将29.9万公顷森林资源采伐权出租给公司,公司按当年所采伐原木总销售额的26%支付租金,协议有效期40年[74] - 2015年3月16日补充协议修改租金提取方式,在按销售额26%提取基础上,按年度木材产量每立方米50元缴纳有偿使用费,有效期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75] - 1998年4月30日公司与吉林省红石林业局签订协议,林业局将241.26公顷部分局、场(厂)址占地使用权出租给公司,协议有效期40年[76] - 2006年10月8日补充协议将林地租金由每年15.4万元提高到180.95万元[76] - 2012年10月26日补充协议将林地租金恢复到每年15.4万元,本年提取并支付林地租金0元[76]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诚信经营,不存在不良诚信状况[72] -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72] - 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73] - 2012年4月17日公司通过议案,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含归集金额)不超3亿元;2018年4月26日通过议案,该余额不超8亿元[77] -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6.8444384757亿元,本年存款利息收入81.507653万元;借款余额为0元,本年累计借款0元,支付借款利息0元[77] - 公司按代理进出口合同金额的1%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代理费,本期支付0元[78] - 2018年3月28日公司拟出售人造板集团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因综合因素决定终止筹划[79][80] - 公司向吉林省红石林业局购买燃料,关联交易金额62095.4
泉阳泉(600189) - 2018 Q2 - 季度财报